關鍵詞:立法之法 語法意義 語用意義 立法者 用法者
摘要:在法律實施的過程中,為什么不同的人會對同一個法律條文的清晰性作出不同判斷或對其規范意義作出不同理解?更進一步講,這些不同的判斷或理解是偶然的還是必然的?以哈特等為代表的主流觀點認為,這些“不同的判斷或理解”只具有較小的偶然性。但以語言學中關于語法意義與語用意義的二分理論為基礎展開分析,卻將發現在法律實施過程中“不同的判斷或理解”其實是必然的,并且這種必然性并非法律世界的一種負面因素,它恰恰是法律之所以可以與時俱進地回應生活世界的關鍵所在。并且,也只有承認并正視這一點,法律實施中的很多現象、問題才可以得到一個圓洽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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