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清代 文官
摘要:清代文職處分則例是在歷代律例基礎上形成的"治官之法",它的內容與刊發制度在長期的實踐過程中經歷了諸多變化。為解決條例繁密以及例、案糾纏等問題,清廷多次調整處分則例的編纂權,從各部均可編纂到律例館兼修,再到由吏部專管,并在刊刻制度上經歷了從定期修訂頒行到以諭令通行為主、修訂刊發為輔的轉變。但囿于種種原因,清廷的因應舉措未能糾正處分則例帶來的弊端,卻推動了坊刊本處分則例的刊刻、編輯與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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