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28 22: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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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對我縣經濟帶來的負面影響,縣人民法院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截至11月,縣法院法官們共走訪企業98戶,為困難企業辦理緩交訴訟費案件7件,緩交金額達5.5萬元,積極提出妥善應對經濟糾紛、切實防止經濟下滑的司法建議12條,對影響面廣的大要案及苗頭,及時報告縣委領導,以利于從全局統籌的高度更好地防范和化解風險,控制負面效應。
在“送法進農村活動”中,除法官經常巡回深入農村開展立案、審判、執行工作外,縣法院法官還深入到11個鄉鎮農村提供法律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法律困惑,收集整理建議和意見28條,并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院領導先后帶領干警到扶貧掛鉤村黃泥河鎮龍潭村民委員會開展扶貧工作12次,幫扶29人,為龍潭村委會協調資金或送去慰問款物折合人民幣3萬余元。同時,對農民工維權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截至11月,共審結此類案件118件,發放案款47萬余元,切實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二、巡回審判和速裁機制備受稱贊
20xx年,縣法院在各鄉鎮村民委員會均設有警務室、綜治室、人民調解室的基礎上,為加大巡回審判力度,積極爭取縣司法局、鄉鎮黨委政府和村委會的大力支持,在條件成熟、糾紛集中的鄉鎮、村民委員會設立“巡回審判法庭”43個,完成了“三室一庭”的建設。截至11月,巡回審理民事案件521件,院機關和中心法庭的巡回審判率分別為62%和87%,比去年同比分別上升12%和18%。
今年5月,我院啟動速裁機制,對雙方當事人爭議不大、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分流到民一庭進行速裁,減少案件在法院內部的流轉環節,讓民事糾紛的化解駛入“快車道”。截至11月,共速裁各類案件96件,其中當場調解結案63件,執結45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司法調解工作成績顯著
今年我院在調解工作上取得顯著成效,在2月初設立的縣法院司法調解工作室始終立足服務和諧社會建設主題,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加強司法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等方式的銜接,探索出一條覆蓋訴前、庭前、庭中、庭后和執行全過程的調解機制,實現了“定紛止爭、案結事了”的目標。截至11月,法院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的調解率達80%,比去年提高7%,受到市縣政法部門領導和人民群眾的肯定。
執行救助惠及特困群體。今年1月,富源法院正式建立了涉訴特困群體執行救助機制,縣政府撥付50萬元作為執行救助啟動資金。截至11月,富源法院共計對91名特困申請人發放了1950元至5000元不等的救助金,發放執行救助金40余萬元,解決了特困申請人的實際困難。
四、中心法庭建設進展順利
一、進一步明確社會保險工作的目的意義,增強社會保險工作的責任意識。
社會保險是建立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廣大企業職工晚年生活著落的一項重大舉措,做好社會保險工作,是我們各級政府和企業業主義不容辭的職責,各村(居)、各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堅持依法行政、保障公民人權、建設法治社會的高度,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扎實有效地開展好職工社會保險工作。
二、明確目標任務,切實做好社會保險工作。
今年,市政府下達我鎮的社會保險工作任務是:社會保險平均凈增參保數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各1050人,農村社會保險6600人176萬元。根據市政府下達的任務指標,鎮政府將任務分解下達到各村(居)、各單位(任務分解表附后)。各村(居)、各單位要根據任務數,從緊從快認真抓好落實。
㈠農村社會保險:
1、繼續抓好入伍義務兵養老保險,仍然按文件執行,個人700元、村集體補助300元;
2、各村要根據下達的任務數,分解到各個小組,排出名單,逐個落實,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享受市財政補貼35元/人·年。有關獎勵仍按執行(按照每個參保人員5元以及參保金額的1%予以獎勵到村)。
3、繼續抓好相關人員的續保工作;
4、做好破產清算企業的人員補償保險工作。
5、做好失地農民的參保。
㈡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1、社會保險登記。按照市政府要求,所有的企業單位要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登記率達100%;
2、社會保險擴面。根據市政府下達的任務,五月份做好申報工作,完成社保擴面任務。六月份鎮政府將會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執法部門對未落實單位進行督辦。確保六月底全面完成任務。
3、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完善工作。要理順前幾年擴面單位的保險關系,將保險費落實到人頭,核發《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完善相關手續,使相關企業正常交費。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對于解決生豬供需矛盾,穩定市場豬肉價格,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的食品供應,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證。對于構建新型農業產業保障體系,增強農業、農村和農民抵御自然災害風險和應對重大意外事故能力,促進農民增產增收,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具有重要意義。繼續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有利于落實好“三農”政策,提高生豬產業的防災防疫能力,幫助農戶分散轉嫁風險,增加農民收入,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穩定生豬市場供應,加強市場調控能力,保障人民生活穩定;有利于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作用和社會管理功能,服務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各縣市區政府以及財政、畜牧、人保財險等部門,要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積極合作,密切配合,扎實有效地深入做好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為我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
二、積極宣傳,提高廣大養殖戶參加能繁母豬保險的積極性
各級政府和部門要加大能繁母豬保險的宣傳力度,讓廣大養殖戶認識到,能繁母豬保險是政府支農惠農的政策,是支持“三農”的重要舉措。要營造廣大養殖戶積極參加能繁母豬保險的氛圍,培育廣大養殖戶的參保意識,增強廣大養殖戶投保的主動性。特別是人保財險部門要做好能繁母豬保險的宣傳工作,讓廣大養殖戶明確保險條款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收費標準和賠付辦法,贏得廣大養殖戶的認可,調動養殖戶辦理能繁母豬保險的積極性。
三、明確責任,繼續推動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順利開展
一、認清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全市非公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的責任感、緊迫感
實施社會養老保險是構建和諧社會、利國利民的重要舉措,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不僅有利于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加快和諧社會構建進程,還有利于社會經濟發展成果實現再分配,使社會弱勢群體公平地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近年來,我市的養老保險工作在各有關部門、參保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顯著成績。截止今年10月底,全市參保單位達到1764戶,參保職工達到36.86萬人,其中在職25.15萬人,離退休人員11.71萬人,征收養老保險費3.61億元,累計發放養老金8.2億元,實現了100%的確保發放,真正做到了“不漏一人,不拖一天,不少一分”,納入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11.08萬人,社會化管理率98%,有效促進了全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推進和經濟結構的調整,我市的所有制結構和就業形式發生了重大變化,非公有制經濟已成為吸納勞動力的主要渠道,私營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迅速增加。做好這一群體養老保險工作,迫在眉睫。今年國務院、省政府連續下發了相關文件明確要求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目前我市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很低。全市現有非公有制企業1.7萬戶,其中市區有6300戶,全市個體工商戶9.3萬戶,私營企業參保只有325戶,參保職工9897人,參保退休2人;個體工商戶參保32924人,退休662人。絕大部分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未參保,基金收入增長緩慢,企業欠繳養老保險費數額較大,直接影響了我市養老保險工作的健康發展。因此,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和企業要充分認識做好全市非公有制企業、個體工商戶參加養老保險的重要性,將其作為構建和諧社會、利國利民的重要舉措,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準確把握政策,全力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養老保險工作
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強制性、保障性、互濟性和福利性。政府組織實施的社會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存在著質的差別。社會養老保險不以任何盈利為目的,是國家賦予每個勞動者的一項養老福利政策,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隨著物價、工資等水平的增長而相應地增加,能充分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同時,由于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多少、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再不與企業相干,不受企業經濟好壞的影響。在職職工和部分個體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后,既解除了參保者的后顧之憂,也均衡了企業負擔,從而使企業在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輕裝上陣,平等參與市場競爭。
目前,在我市國有企業已經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符合條件的集體企業也已納入了社會保險范圍。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市養老保險工作要按照省上的要求,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工作為重點,廣泛動員,不斷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對符合政策的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包括使用期未滿一年的農民工)都要依法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都能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到所屬轄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后與企業職工享受同等的養老保險待遇。
作為國家福利性的社會保障制度,要最大限度的覆蓋到全體公民,每個勞動者都有依法享受的基本權利。各未參保企業法人要樹立參保的法制意識,轉變思想觀念,明確為其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不僅是一種義務,也是支付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更是勞動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障的一種福利待遇的觀念,明確只有為職工參加養老保險,才能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增強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有利于企業長遠發展的觀念,積極動員企業職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動員未參保企業加入到養老保險中來,并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強化業務管理,積極為已參保的再就業人員做好養老保險的接續工作,真正做到“應保盡保”,形成“不管你在哪里干,養老保險接著算”的良好氛圍,讓所有勞動者都能享受到社會保障的權益。
自18日縣啟動大會以來,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召開黨委會議,經黨委會議決定,成立了以鎮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各聯片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
二、科學謀劃,精心準備
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我鎮狠抓“三個落實”,全方位精心準備,為新農保工作的開展打下規范的基礎。一是資金落實。我鎮根據實際情況保證開展此項工作的各種運行經費和開支。二是設備落實。通過政府集中采購,購置辦公需用的筆、電話等辦公設備,并通過協調將禁毒辦、武裝部作為辦公場所。三是目標落實。將此項工作納入村干部年終考核,并由鎮政府與各村(居)簽訂目標責任書,嚴格落實考核。
三、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我鎮在22日召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啟動暨骨干培訓大會,會上黨委書記同志強調道,大力推進新農保制度,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新形勢下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是解決廣大農民最關心、最關注的養老問題的“惠民工程”,是我國在農村取消農業稅后又一項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偉大歷史性創舉。從當前農村的新情況來看,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化解農村的矛盾。搞好我鎮新農保先行試點工作,對于推動我鎮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率先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會議使各村(居)干部對于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紛紛表示會全力以赴做好此項惠民工作。
四、精心準備,全方位宣傳
我鎮在領取《參保繳費手冊》、《養老金領取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知識問答》、《致廣大農民朋友的一封信》《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知識問答》、《致廣大城鎮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傳資料后,迅速將宣傳材料發放到城鄉居民的手中,讓他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五、認真調研,摸底到位
積極與鎮派出所、信用社等部門銜接,做好了全鎮戶籍人口參保信息共享、代收代付等業務工作,掌握了我鎮符合參保條件人員的情況。
今天,我們在這里召開全縣校方責任保險工作會議。我們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三部委關于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駐馬店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08年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通知》精神,認清形勢,統一思想,深化認識,抓住機遇,全力推進我縣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為教育事業的和諧健康和穩定發展服務。下面,我就如何開展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對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的認識
近年來,隨著新課程改革和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尤其是體育活動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開展,中小學生活動范圍越來越大,伴隨的意外傷害事故也逐年增加。同時,隨著寄宿學校的增加,學校周邊環境的日益復雜等等,各級各類教育事業面臨和承擔越來越多的辦學風險。校方責任保險作為風險保障的重要手段,能在切實保障師生身心健康、減輕師生負擔、降低學校經濟損失、加強學校科學管理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對于維護學校穩定,推動教育事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要從“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戰略高度,認清形勢,統一思想,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做好校方責任保險工作。
通過近兩年其他縣開展此項工作的的實踐證明,實施校方責任保險,是構建和諧教育的客觀要求。教育要和諧,平安是關鍵。校方責任保險是構建平安和諧校園的重要保障機制,能為學校提供及時可靠的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有效促使學校增強保險意識,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安全管理,防范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同時,在安全事故發生后,校方責任保險又能迅速提供經濟補償,有效化解事故矛盾和糾紛,協調各種關系,幫助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對于構建平安、穩定、和諧的校園具有重要的作用。
實施校方責任保險,也是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維護師生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開展校方責任保險是新時期學校安全工作方式的重要轉變,是保障教育行業乃至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因此,通過開展校方責任保險,建立一個功能健全,運作規范、服務學校和師生的教育風險管理服務機制,會給我縣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明確要求,強化管理,確保校方責任保險工作健康開展
關于2008年的校方責任保險工作,縣教體局制定下發了具體的工作意見(汝教辦〔2008〕號文件)。由于這項工作是教育事業的一件大事,是牽涉到千家萬戶的安全工程,我們必須高度重視。所以,我們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要圍繞一個目標:就是立足把校方責任保險做實做大,促進我縣教育風險管理服務體系建設。2008年力爭使全縣投保覆蓋率達到在校學生總數的90%以上,實現投保學校風險經濟賠償率達到100%。
(二)要堅持兩個原則:一是堅持為學生人身保障服務,為教育教學服務,為教育改革發展和穩定服務的原則;二是堅持投保校方責任險所需費用由學校公用經費中支出,不得向學生收費的原則。
(三)要做好三項工作:一是用足用好政策,加大推進力度。各級關于校方責任保險的文件、規定和要求,是我們做好該項工作的政策依據,應充分運用好,貫徹落實好。這次會議結束后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會議確定的目標要求和時間要求抓緊安排部署,二是加強網絡建設,搞好宣傳培訓。各級各類學校都要明確歸口管理部門,落實人員,賦予職責,原則上要求每個鄉鎮中心學校都要落實一名專門人員負責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校方責任保險的重大意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抓好學校安全管理和保險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和保險意識。三是實施規范運作,促進健康發展。校方責任保險工作是教育系統一項全新的,政策性、專業性強的工作,根據市教育局的要求,我們要堅持“統一政策、統一管理、統一市場、統一服務"的原則,各級各類學校要樹立全局觀念和責任意識,上下聯動,協調一致,確保政令暢通,堅決杜絕各類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確保該項工作合法合規、穩步發展,樹立教育部門良好形象。
(四)高度重視,加強宣傳,切實抓好教職工校方責任保險工作。近年來,隨著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素質教育的全面推進,廣大教師面臨的工作壓力、心理壓力越來越。另外,由于種種原因,教師在上下班工作期間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進一步增高。目前,隨著學生校方責任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開展,學生這塊已經建立了一套完善的風險防范機制,而教師這塊兒還是空白,廣大學校和教師呼聲很高,所以急需建立一種針對教師的風險防范保障機制。為適應這種需要,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及時推出了教職工校方責任保險。
教職工校方責任保險保費低廉,保障寬泛,全面保障教職員工上下班工作期間遭受的意外傷害和職業所導致的疾病。教職工校方責任保險的保費可以從學校公用經費中解決,也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解決。總之,要宣傳到位,把對教職工的關心落到實處。該險種的推出,對學校、教師、家庭、社會來說都是一件好事。請各級各類學校像對待學生校方責任保險一樣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確保把好事辦好,確保這項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中圖分類號] F323.8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4-0003-01
2009年隨著中央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的實施方案的出臺,人們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關注度日益增加。為確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有序開展,加強對從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愈加重要。
一、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機構及人力資源管理的意義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機構是開展農村保險工作的基本組織和管理構架,統籌管理其下的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保證其順利進行。農村保險工作的人力資源即農村養老保險隊伍,是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直接參與者,是農村社保事業健康順利發展的主力軍。農村養老保險人員包括:各級體制內在編工作人員、鄉鎮養老保險專干、村級社保信息員。農村社保機構的合理完善是農村社保人員順利、高效地完成工作的保障,農村社保工作質量受到工作機構的影響,并通過其實踐進一步改革、完善農村社保工作機構。兩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
二、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發展階段
自1995年我國首次啟動農村養老保險工作以來,農村養老保險機構及人員編制經歷了多次的改革和調整。大致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分別是:第一, 1991年,民政部在出臺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1995年成立農村養老保險作機構,其歸屬于民政部門管理;第二,因農保中央頂層設計不合理。第三,2009年8月,國務院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式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同時制訂了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各地成立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管理辦公室。
三、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機構和人力資源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國上下關注的民生工程,因此,推進對農村社保管理體制的改革,并加強對農村社保人力資源的合理分配、管理、利用,是促進農村社保順利進展、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管理機構的工作關系逐步規范化、條理化;農村社保工作者的工作能力也有顯著提升。然而,穩健發展的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背后也存在者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1.機構性質不統一,管理體制不夠完善
雖然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機構各地都已健全,但上下機構性質不統一,地州級的機構有的隸屬于社保局,屬于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個別隸屬于人社局,是公務員身份,但在區縣該機構就是純粹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需要評定職稱,同樣的工作性質,上級機構與基層機構性質的不同影響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農村社保機構最底層是設計在區縣,區縣有機構、有編制,但鄉鎮、村級沒有設置機構,也沒有專門的編制,這就給我們工作的開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難,也給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帶來很大的矛盾和阻礙。
2.鄉村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管理不到位
我國鄉村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由于受到經費不足、工作人員不固定、人員流動性大等條件的制約,農村養老保險管理困難,尤其是農村實時的參保人員的信息不能及時上報,造成個別死亡人員仍然享受養老金的現象。由于各級政府經費投入不足,對鄉鎮、村級的投入少,無法調動各級政府的積極性,嚴重阻礙了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向精細化,規范化管理的勢頭。
3.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者工作能力不高
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模式還比較傳統陳舊,缺乏競爭機制,難以調動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者自覺提高業務水平的積極性。在基層工作體系中,農村養老保險人員的個人素質有待于提高。
四、農村養老保險工作機構建設及人力資源管理的建議
針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存在的不足,需要尋求改革對策,保證新農保朝著可持續發展的方向邁進,逐步達到的新農保全覆蓋,最終實現農民"老有所養"的目標。
1.建立健全的農村養老保險管理體系,加強農村養老保險機構建設。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養老金的發放管理,施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險分級管理體制,上級行政管理機構要對下級管理機構盡指導職責,各級行政管理機構負責指導農村養老保險的繳費、養老金的發放的監管工作。針對鄉鎮、村級都沒有機構的現狀,各級政府因加大農村養老保險機構的建設,提高了工作效率,提高群眾的滿意度。
2.積極建議政府盡快出臺各個養老保險之間、跨省之間的養老保險的轉移政策,完善養老保險管理體制。為了讓廣大人民群眾能夠最大限度的公平享受改革開放成果,政府需要盡快出臺政府層面上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之間的相互轉移、接續政策。建議新農保的基金的管理上,提高統籌層次,將原來的縣級統籌提高到省級或國家級統籌的層次,提高基金的安全性。其次,在基金的運營上,要實行行政管理與基金運營相分離、堅持市場化運營的原則,最大限度的實現社保基金的增值保值。
3.加強對基層的財政支持,培養專業才人。針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基層工作站資金短缺這一問題,應加大對基層站所的財政投入力度,加強對各級農村養老保險建設的投資工作,增加設備,架設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專線,用先進的管理手段,管理模式提高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水平。為保證農村養老保險人員的工作能力,切實有效提高工作質量,應從培養農村養老保險人員專業素質的層面著手,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人員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養老保險工作者的素質,保證充足高質量的人力資源儲備。
1、繼續高度重視社會保險工作。社會保險是執政興國、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重要內容。要充分認識社會保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要始終把這項工作提高到講政治的高度來認識,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切實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領導。
2、切實有效地做好擴面、征繳、清欠工作,減輕基金壓力。根據樂昌企業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當前的狀況,因此,怎樣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做好擴面、征繳、清欠工作是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韶府復[2008]101號文要求,我們要加大外來投資企業員工參保工作力度,切實有效地完成擴面、征繳、清欠工作任務,減輕基金壓力。
3、做好我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實施工作,以確保上級下達的目標任務93204人的完成。
4、做好工作。加大社保宣傳,使社會保險工作得到社會的了解和支持。同時,認真做好工作,耐心解釋解答,能夠解決的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問題,做好解釋工作。
5、根據韶府辦[2008]50號文精神,認真做好我市如樂昌峽、碧桂園等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工作,使我市的擴面、征繳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二、加強領導,建立機制。一要成立工作機構。縣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森林綜合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分管領導牽頭的森林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并指定專人負責森林保險工作,確保森林保險工作順利開展。二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縣人保財險公司與林業主管部門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定期溝通情況,及時交流承保、災害、理賠等信息,商討解決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更好地推動工作開展。三要加大宣傳力度。縣人保財險公司與林業主管部門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形式加大宣傳,普及森林保險知識,增強林權所有者的保險意識,提高林權所有者參保的積極性。
三、按照政策,抓好落實。森林綜合保險保額每畝500元(其中桉樹風災賠償限額每畝200元),保險費率2‰。每畝保費1元,保費補貼政策具體如下:
(一)生態公益林:中央財政保費補貼50%,省級財政保費補貼25%,縣級財政保費補貼15%,林權所有者承擔10%。省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林權所有者承擔的保費由縣級財政部門從省級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繳納(生態公益林參保工作已經完成)。
二、統一標準。嚴格執行政策性“三農”保險保費補貼方案
按照全省統一規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農”保險繼續開展能繁母豬、水稻、農房和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4個試點險種,中央和省、縣(市、區)財政通過保費補貼的辦法,引導和鼓勵農戶、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愿參加保險,增強抗風險能力。
(一)水稻保險。保險金額為每畝200元。保險費率7%按季每畝保費14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40%每畝5.6元;省財政承擔25%每畝3.5元;縣(市、區)財政承擔10%每畝1.4元;農民承擔25%每畝3.5元。
(二)能繁母豬保險。保險金額為每頭1000元。保險費率6%每頭保費60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50%每頭30元;省財政承擔30%每頭18元;養殖戶承擔20%每頭12元。
(三)農房保險。保險金額為每戶3000元,為全市“兩屬兩戶”持證的農村軍屬、烈屬和低保戶、分散供養的五保戶)提供農房保險。保險費率3‰,每戶保費9元。其中:省財政承擔70%每戶6.3元;縣(市、區)財政承擔30%每戶2.7元。
(四)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4萬元,每人保費5元。保費從水稻保險補貼資金節余部分解決。
三、強化措施。確保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有序推進,務求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工作復雜,各地要高度重視,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作為年度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長為組長,市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農辦作為召集單位,市農業局、財政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保財險支公司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具體負責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定期通報各地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進展情況。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工作專班,水稻保險工作專班由市農業局牽頭、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專班由畜牧局牽頭、農房保險工作專班由民政局牽頭、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專班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市財政局、人保財險支公司等相關部門派員分別參加四個工作專班。各鄉鎮(辦、場)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確分管領導并成立相應工作專班,迅速召開動員會議,充分調動鄉鎮(辦、場)村組基層力量,層層簽訂責任狀,力爭全市水稻投保種植面積、能繁母豬承保率不低于90%兩屬兩戶”農房承保率達到100%農村外出務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率達到30%全市各鄉鎮(辦、場)水稻保險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簽單、農戶收費工作。兩屬兩戶”農房保險在月日前完成簽單工作。能繁母豬保險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簽單、農戶收費工作。
(二)切實落實各項保費補貼資金。市財政局要按照全省統一要求。按險種報同級農業、畜牧、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認可,市財政局據此在10個工作日內撥付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市財政局在此基礎上將已簽訂保單、農戶已繳清保費及財政局已足額撥付應承擔的保費補貼資金匯總后報省級財政部門,省財政據此撥付中央及省級保費補貼資金。財政保費補貼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保單結算、據實補貼”辦法,財政、審計、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補貼資金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政策性“三農”保險真正惠及“三農”市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開展督促檢查,對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不到位,影響保險試點工作進度的進行全市通報。
(三)認真執行保險合同條款。保險合同條款是由省級保險經辦機構、省政府有關部門。報保險監管部門審查備案后的各地要嚴格按照全省統一規范的保險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繳付保費、經辦保險機構與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后24小時內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