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20 22: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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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安全生產工作開展狀況
(一)強化管理基礎建設,加強隊伍建設。
為進一步確保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和落實,調整了安委會成員,由安委會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并設立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所有部門均明確了兼職安全員,并制訂了《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安全職責得到落實。
(二)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狀況
按照總體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制定了活動開展方案,明確各部門活動開展職責人,以多種交流平臺開展廣泛宣傳,做到全員知曉,營造良好的活動開展氛圍。邀請了專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透過培訓進一步普及了員工消防安全知識,有效地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起到了用心作用;按照治隱患、防事故活動目標,認真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就辦公區域進行全面排查,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得到較好落實。
(三)安全生產大檢查開展狀況
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制定了安全生產大檢查實施方案,并集中開展了兩級安全生產大檢查,檢查單位覆蓋了公司所有部門,下發了《安全隱患排查表》和《安全工工作自查狀況表》,針對安全隱患類別逐一進行排查,梳理分析隱患可能存在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各部門均按期上報檢查狀況,確保安全生產大檢查各項資料得到落實。對查出的各類安全隱患,及時進行了整改及落實,整改率:100%。
(四)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狀況
圍繞主題,充分利用會議、培訓和辦公系統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安全生產工作要求,組織開展各類培訓,并且有七人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取得了由市安監部門發放的特種作業上崗證,透過培訓提高了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管理水平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操作技能,組織2次全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加了員工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知識。針對新入職員工做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崗前培訓;在會議上進行了安全生產宣貫培訓和工作布置。
(五)、積極做好運行控制工作。
1、做好人員持證上崗。
公司總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鉗工、電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
2、加強對特種設備的維護管理,定期儲氣罐、安全閥、防雷接地等設備設施進行檢驗,確保符合安全運行。
3、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全年安全生產使用及投入合計 120萬元。
(1)公司實行每周一次周安全環保專項檢查制度,認真開展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公司2020年共排查整改隱患127項。
(2)企業在行動上支持安全生產投入。財務部建立安全費用臺賬,用于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安全評價、重大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評估和整改等方面,做好安全生產三同時和職業衛生三同時。
4、結合企業實際,開展《安全生產十大專項整治行動》和“五個一”活動,對公司存在的薄弱環節進行梳理和改進。
5、職業衛生健康工作
公司建立健全了《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公司對水泥行業存在粉塵、有毒有害氣體、噪聲和高溫等危險源進行了識別;對公司職業危害場所進行了檢測,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建立了員工健康監護檔案,一人一檔。
6、應急救援
公司建立健全了應急救援指揮網絡,制訂并持續修訂《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公司舉行了“火災事故應急演練”增強了員工的危機防范意識,提高了員工避險救助的實戰能力。
二、2019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一)做好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達標創建工作,不斷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制及安全生產職責書簽訂,要求各部門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制。
(二)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力度,以提高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為目標,抓住重點,突出工作現場安全事故預防、避險、應急處置和自助求救等安全常識培訓。
(三)加強車輛安全管理職責及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對公司駕乘人員進行相關交通安全教育培訓,定期組織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督促車輛駕駛人員做好《車輛管理記錄本》的填寫,加強公司駕乘人員的安全意識。
出臺背景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指出,“十一五”期間,生產安全事故總量和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全國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年均減少約1萬人,反映安全生產狀況的各項指標顯著改善,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處于生產安全事故易發多發的高峰期,安全基礎仍然比較薄弱,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屢禁不止,安全責任不落實、防范和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在一些地方和企業還比較突出,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2010年8月,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組成檢查組對15個省市的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進行了檢查。從檢查的情況看,懲處危害生產安全犯罪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在法律適用方面仍存在一些疑難問題。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總結相關案件審判經驗基礎上制定了《意見》。
主要內容
首次明確審判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案件的3項原則
《意見》針對相關案件特點,明確了嚴格依法、從嚴懲處;區分責任、均衡量刑;主體平等、確保公正的審判工作應當堅持的3項原則。強調對嚴重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尤其是生產安全事故背后的權錢交易和瀆職犯罪,必須始終堅持嚴格依法、從嚴懲處。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要根據事故原因、后果大小、主體職責、過錯大小等因素,綜合考慮全案,正確劃分責任,做到罪責刑相適應。對于所有責任主體,都必須嚴格落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刑法原則,確保刑罰適用公正,確保裁判效果良好。
《意見》規定,以行賄方式逃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或者非法、違法生產、作業,導致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構成數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或排放、傾倒、處置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同時構成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意見》還規定,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構成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同時構成職務犯罪或其他危害生產安全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進一步明確了危害生產安全犯罪的責任認定
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涉案人員往往較多,犯罪主體復雜,既包括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也包括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等,有的還涉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而且事故原因錯綜復雜,有直接原因,又有間接原因,原因行為與危害后果之間的關聯程度又存在差異,如何堅持實事求是,正確區分責任,確保罪責刑相適應,是審理此類案件的難點。
《意見》指出,政府或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對事故原因、損失大小、責任劃分作出的調查認定,經庭審質證后,結合其他證據,可作為責任認定的依據。對于多個原因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在區分直接原因與間接原因的同時,應當根據原因行為在引發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與次要原因,確認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合理確定罪責。一般情況下,對生產、作業負有組織、指揮或者管理職責的負責人、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投資人,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起決定性、關鍵性作用的,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對于直接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要綜合考慮行為人的從業資格、從業時間、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現場條件、是否受到他人強令作業、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等因素認定責任,不能將直接責任簡單等同于主要責任。對于負有安全生產管理、監督職責的工作人員,應根據其崗位職責、履職依據、履職時間等,綜合考察工作職責、監管條件、履職能力、履職情況等合理確定罪責。
進一步明確了危害生產安全犯罪案件中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把握尺度
2020年8月6日,位于七星區桂磨路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施工現場,發生一起高空拆墻墜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20年8月18日,七星區人民政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批準成立了由七星區人民政府區委常委、常委副區長蔣**任組長,區應急局局長武**、高新住建局局長**、區工信局局長陳**任副組長,區應急局、高新住建局、區工信局、區總工會、七星公安分局、區勞動監察大隊、漓東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的事故聯合調查處置小組對此起事故進行調查。
事故聯合調查處置小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查閱資料、調查取證,查明了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人員傷亡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同時,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一、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人員概況
(一)事故相關單位
事故發生單位:桂林**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聯系電話:1807734****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注冊地址:桂林市疊彩區**路31號**30棟1-08號商鋪
營業范圍:室內外裝修裝飾工程、建筑工程設計與施工;市政公用建設工程、園林綠化工程、普通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房屋建設工程、防腐防水保溫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鋼結構工程施工;景觀設計;多媒體設計;水電安裝;管道安裝;企業管理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五金交電、建筑材料、裝潢材料銷售。
營業期限:2019年03月14日至長期
(二)事故相關人員情況
1、蔣**(死者),男,漢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廣西全州縣石塘鎮朝南村委**村**1號,身份證號:45232319701015****,系桂林**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泥工)。
2、許**,男,漢族,1986年11月29日生,住福建省惠安縣東橋鎮**村,身份證號:35052119861129****,系桂林**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派駐廣西****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項目經理。
二、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2020年8月6日下午18時左右,桂林**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泥工蔣**在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進行高空拆墻過程中,不慎從高墻墜落。事故發生后,蔣**同事蔣送生立即撥打了120及110救援電話,并將事故發生情況及時向該廠房改造工程項目經理許**(事故發生時不在現場)進行了電話匯報。18時25分左右,120醫護救援人員及110警務人員相繼趕到現場,并立即采取了搶救保護措施,經120醫護救護人員現場初步確認蔣**無生命體征。8月8日16時10分左右,區應急局接到市應急局投訴電話(因項目經理許**未將事故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備),并責令立即對此起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隨后區應急局安排副局長王**和監察員張**趕到事故現場,經現場勘查和初步調查,基本確定此事故為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建議區人民政府立案查處。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此事故除造成1人死亡,無人員受傷,無機械損壞。死者身份信息:蔣**,男,漢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廣西全州縣石塘鎮**村委**村**號,身份證號:45232319701015****。
致死原因:高空墜落。
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死亡賠償金102萬元(該賠償金額由**公司與死者家屬協商確定)。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一)事故發生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死者蔣**在進行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墻施工過程中,安全意識淡薄,未按規定系扣安全帶及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二)事故間接原因
1、**公司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職不到位。經調查該公司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履職方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該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日常隱患排查制度等相關制度不規范、不健全;(2)該廠房改造工程的項目經理無安全生產管理資質證書且履職不到位;(3)該廠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員未按規定到施工現場進行管理,未開展安全生產日常隱患排查整改相關工作,履職不到位。
2、**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經調查該公司在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方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該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不規范、不健全;(2)該公司未按法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培訓學時不足);(3)該公司在從業人員入場該廠房改造工程時未進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從業人員在施工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3、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經調查該公司在安全防護措施方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該廠房改造項目的鋼結構腳手架搭建不規范,施工層的竹架板未滿鋪且未張掛安全網,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2)事發點廠房內側未搭建鋼結構腳手架,也未進行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3)該廠房改造項目施工現場未設置明顯的安全生產警示標志。
(三)事故性質認定:
經對事故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的調查分析,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的相關規定,調查組對此次事故的性質認定為: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事故相關單位責任認定及處理意見。
**公司系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日常隱患排查制度等相關制度,在施工現場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排無安全生產管理資質的人員擔任項目負責人,未按法律規定對蔣**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督促蔣**在高空作業時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未能有效制止蔣**高處作業時未按規定系扣安全防護用品的違章作業行為,以上事實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應對此次墜亡事故負有次要責任。
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進行處理。
(二)事故相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蔣**在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墻施工過程中,安全意識淡薄,未按規定系扣安全帶及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進行違章作業行為,以上事實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對此次墜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鑒于其已死亡,建議不予追究責任。
2、許**系**公司派駐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的項目經理,無安全生產管理資質,未按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管理,未能發現并制止蔣**高處作業時未按規定系扣安全防護用品的違章作業行為,存在安全生產履職不力情形,同時在此次事故發生后未及時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報告,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遲報的違法事實,以上事實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六款、第二十四條第二款及第八十條的規定,應對此次墜亡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建議由區應急管理局對其依法進行處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此次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了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為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責令**公司對廣西****部件有限公司廠房改造工程停產整頓;立即開展全單位的安全大檢查,查找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再次發生;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立即對所有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立即對所有從業人員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遵章守紀生產,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能力。
(二)建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針對此事故在轄區內進行通報,從此起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力度,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風險。
(三)建議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轄區高空作業工程安全生監管力度,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1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
1.1無可操作性強的法規細則
國內目前除安全生產法之外,再無其他法律法規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內容做出明確規定,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界限模糊。沒有可操作性強的法規或細則,很容易出現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無抓手、內涵把握不準確等問題,從而導致工作中出現出力不討好,甚至被誤認為是在“推諉”的現象。
1.2無清晰的工作職責界限
監管界限不明導致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時,相關部門有時候很難清晰地界定各自的職責,或者是明確各部門具體負責的事務。這方面主要表現在:沒有清晰明了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范圍,本應由其他相關部門負責與處理的工作最終歸于安監部門來解決,使得安監部門承擔了很多不歸其監管與承擔的工作。
1.3無相匹配的綜合監管權威
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承擔著保障安全生產的重大責任,但卻沒有與之對應的綜合監管權威性與地位。這易出現綜合監管責任范圍相對較大,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的職權相對較小、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足等現象。
2做好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對策
2.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讓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有法可依
2.1.1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應有較為獨立的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標準,有與各行業(領域)專業相適應的監管隊伍。安監部門具有綜合性、協調性以及權威性的特征,為提高安全工作效率,發揮整體優勢,可以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如聯席會議、聯合檢查、聯合執法等。2.1.2制訂操作性強的細則或標準,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有規可依。加強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建設,制定安全生產條例和實施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及行業標準等,實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從而規范各部門的監管責任及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
2.2明確職責,厘清關系,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良好局面
各地應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監督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明確安監部門與有關部門在監管工作中各自的職責、工作范疇,制定安全生產責任清單。2.2.1堅持“三要三不要”。“三要”分別是:認識要到位,履職要到位,落實要到位。認識要到位指的是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提升自身責任與危機意識。履職要到位是指工作必須認真嚴謹,不可有一絲一毫的懈怠和粗心。落實要到位則是需要相關的安全生產職能監督管理部門按照相關部門出臺的管理措施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生產中的行業特點和安全生產要求進行適時性及針對性的調整,組織、領導、實施強有力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三不要”分別是:工作上不要缺位,不要越位,不要錯位。不要缺位是指該管的事要管好管實,做事前先思考、策劃,把握時機主動出擊,而非被動應付。不要越位是指不越權,按權責辦事,落實“兩放”。不要錯位是指不能取代其他部門所承擔的監管工作,注意保持各個安全監管職責部門的獨立性。要突出生產經營單位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越權干涉其責任范圍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2.2.2樹牢觀念,認真履職。安監部門要始終牢固樹立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做好綜合監管工作的觀念,找準自身位置,認真履行好綜合監管的職責,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對于安全生產工作中具有全局、普遍、傾向性的問題,需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從而幫助政府部門及時有效的地解決問題;對于政府部門出臺的安全生產管理措施以及方針,需要及時進行貫徹落實,同時根據實際生產的特點、實際安全生產的要求進行適度的調整,務必保證管理方針、措施能夠滿足當地安全生產的需求;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性政策的制定及出臺,并將此作為安全生產管理的行為規范;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出現的任何問題進行協調處理,成立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要做好帶頭引導作用,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便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統計分析、事故報告及安全生產的信息等工作;對相關部門承擔的監督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尤其要做好重點行業及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范的行為嚴格處置。
2.3提升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水平
2.3.1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比如嘗試出臺相應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實施方法,在企業及安全監管人員甚至行政部門管理人員中推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通過考核表彰優秀單位與個人,并以全部或是部分扣除風險抵押金的形式處罰出現事故且事故超標的單位。風險抵押金制度能加強各級管理部門及各企業的安全生產風險責任意識,提高安監干部的責任感及其使命感,帶動企業及安監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2.3.2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和企業“黑名單”。安監部門需層層分解安全生產各項指標任務,落實到基層,并按照規定進行考核,對未達標的政府和部門實行“一票否決”,對未達標的企業嚴格實行“黑名單”,通報國土、發改、銀監等部門,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全封閉,通過考核帶動及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激發與調動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一票否決”應真正落實到日常安全生產工作中,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扎實推進,以月促季、以季促年,扎扎實實地做好每一項工作。
3結束語
隨著國內信息化進程的加快,還可對各企業實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網絡化管理,建立各級政府、部門、企業的安全責任體系,使隱患的治理與重點部位管理責任更加明確,動態監管隱患的治理和重點部位的管理,構建安全生產網絡化動態管理的長效機制,降低事故發生率。
作者:蘇永春 單位:福建省南平市應急救援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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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東方之星”客輪翻沉、天津港危險化學品倉庫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發生后,造成人員財產的巨大損失,引發國際關注,事故引發的相關責任值得相關部門深入分析。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安全監管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它涉及生產經營單位、地方政府及諸多監管部門,因工作的目的和擔負的職能有所不同,相關各方對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職責的認識存在偏差,下面對有關水上交通參與者在生產安全工作中的職責作出分析。
相關案例
案例一:海事管理機構在安全檢查中發現某鄉鎮渡口船員配備不足,該渡口為鄉鎮人民政府所有,對其下達停渡整改通知書,該鎮相關負責人承認存在配員不足問題,但是增加人員涉及運行成本,加之日常渡運量不大,認為渡船已配備兩人,配員不足對安全沒有太大影響,如果因此停渡會引發村民不滿,影響社會穩定。
案例二:海事管理機構檢查發現某水上風景旅游區游船未持有合格的船舶證書證件,存在非法載運游客行為,海事管理機構對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該景區負責人承認違法事實,提出此前曾申請辦證,因建造手續不全,無法申領到船舶證書證件。
安全監管職責分析
上述案例中的違法行為已構成安全生產中的事故隱患,如果造成嚴重后果,將引起一系列法律責任,所謂法律責任是指因法律關系主體違反法律義務而承擔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乘客與生產經營單位是合同關系,由民法和侵權法等相關法律調整;而企業作為經營主體,按照“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沒有疑問,在此不作分析研究,本文著重就生產經營單位、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的安全管理責任進行梳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與各鄉鎮簽訂安全責任狀,不是每年走形式,一簽了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第8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內河條例)第5條等法律法規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承擔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職,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的職責。
《內河條例》第5條、《江蘇省內河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省內條)第22條明確了鄉鎮人民政府的職責,鄉鎮渡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對渡口的安全負直接領導和管理責任,《內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定》(2014部令第9號)第35條又作了進一步細化,要求鄉鎮渡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并組織落實,消除隱患或限期整改。
《安全生產法》第37、38條要求,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向其報備,行業監管部門應將重大事故隱患及整改情況向其報告,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法》第2條的規定,有關法律法、行政法規對水上交通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內容,《內河條例》第4條明確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內河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海事機構應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海事機構作為專門機構負責內河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具體講就是對船舶、船員和通航環境進行監督、查看并督促。根據《內河條例》相關規定,賦予海事機構責令停止作業、暫扣證書證件、罰款、沒收等行政職權,為制止違法行為,消除安全隱患,保障水上交通安全,海事機構對行政職權的施行,須“窮盡”,否則將導致行政不作為甚至瀆職的法律責任。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原則,旅游部門作為水上風景旅游區的審批部門,對風景旅游區硬件設施和軟件投入的設置進行把關,并對企業實際運行狀況進行核查,應當承擔監管職責,同時在審批涉及水上特別是通航水域旅游項目時,應事先征求海事部門意見。
綜上所述,根據《安全生產法》第14條規定“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盡管《安全生產法》、《內河條例》、《省內條》等法律法規都明確了生產經營單位、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法定職責,《內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規定》又對鄉鎮政府在鄉鎮渡口安全工作進行了細化。但是,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實際工作中,有關各方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仍存在較大認識偏差,特別是在鄉鎮政府對渡口的認識上,認為水上交通安全就是海事部門的事,與其他部門沒有太大關系,能推則推。海事管理機構的決定送達鄉鎮人民政府,鄉鎮政府會以發展地方經濟,保障村民出行,維護社會穩定為由,采取拖延方式,虛與委蛇,使海事行政決定無法落實。加之以前海事部門為幫助地方改善渡運條件,出資建造渡船、改造碼頭及候渡亭,盡管是義務幫助,但是客觀上也起了強化錯誤意識的負面影響。
海事部門作為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的專門機構,應及時主動向地方政府匯報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提請政府加強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支持;要加大宣傳力度,使各相關職能部門明確各自職責,依法履責。海事部門應及時通報重大安全隱患,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送達限期整改通知,形成合力,跟蹤督促整改。
一、分解落實控制目標。年市政府下達我區工礦商貿、道路交通、消防火災、漁業船舶、農業機械五類事故死亡人數控制考核指標33人(同比下降3%),根據實際,我區對市政府下達的控制目標進行了分解(詳見附表)。各鄉鎮(街道)、開發(投資)區、區直有關單位要根據區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實際,逐級分解、層層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落實到基層、單位和企業。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成績顯著的給予表彰并給予適當獎勵。各鄉鎮(街道)、開發(投資)區安辦要加強綜合監管和協調,每月進行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每季通報安全生產情況,半年進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督查,年終進行責任制考核評比。對事故多發的地區和行業,要及時進行預警通報;對年度主要指標突破控制目標的,取消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對因管理松懈、責任制不落實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把安全生產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進一步落實“一崗雙責”和企業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推進工作落實。各地區、各行業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制度和控制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納入領導干部年度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干部評價的重要依據,將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億元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就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控制指標列入統計指標體系和年度統計公報。
三、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各鄉鎮(街道)、開發(投資)區、區直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暫行規定》,不斷健全完善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強化行政首長負責制,全面落實政府及其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各鄉鎮(街道)、開發(投資)區及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并向上一級政府報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要加強對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的領導,強化協調監督;其他負責人必須加強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狠抓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各級政府要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查處以及重大隱患分級管理、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和重大隱患政府掛牌督辦等規章制度,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強化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落實到位。
四、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鄉鎮(街道)、開發(投資)區、區直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3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政〔〕22號),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和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落實各項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要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制,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員工,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防范生產安全事故。
五、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區政府安委會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開發(投資)區和區直有關單位推動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的落實,檢查并定期通報目標責任的完成情況,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實現年年度生產控制目標。
2、督促企業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強化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隱患整治“五到位”等各項法定責任,杜絕違法非法行為,有效預防和控制各類事故,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積極探索有效安全監管方式,完善和規范日常監管制度,加強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嚴格企業各類事故報告、查處和統計分析工作,保持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非法行為的高壓態勢,落實各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
二、工作制度
1、“一崗雙責”制度。嚴格按照區政府關于安全生產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的規定,定期研究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對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特殊氣候等重要時期,應親自組織、參加街道及本部門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
2、日常檢查制度。依據年度安全監管工作目標和執法檢查工作計劃,組織開展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突出檢查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法定責任落實情況。
3、暗查暗訪制度。采用“四不二直”方式,暗查暗訪企業安全生產的實際狀況,對暗查暗訪情況進行階段性匯總和書面通報,對發現的隱患督促企業整改到位。
4、互查互評制度。組織轄區內企業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管理互查互評活動;探索開展按區域、行業、專業等分片檢查,交流企業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經驗,發現和整改事故隱患。
5、定期分析通報制度。定期統計和分析本地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情況、各類事故發生情況、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打非治違情況以及本地安監機構隊伍建設與工作保障等情況。
三、網格劃分及主要職責
1、一級監管網格:以辦事處和街道各職能部門為單元建立全街道工業企業生產安全一級監管網格。成立以辦事處主任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安委會成員為組員的街道工業企業生產安全網格化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街道實施工業企業生產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安監辦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全面負責街道工業企業生產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各安委會成員根據年初監管目標分工,按職能部門職責、分路段重點監管,定期檢查指導,并帶隊參加街道組織的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2、二級監管網格:按路段、地塊劃分,以各村、社區和各路段企業為單元建立4個二級監管網格,具體如下:
主要職責:指導督促村、社區和企業生產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按工作任務要求,做好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網格內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三級監管網格:以各村、社區和濱湖集團(物業股份)為單元建立10個三級監管網格,具體如下:
(1)按屬地管理原則,各村、社區以行政區域劃分,按原監管模式,對村級開發工業小區及村租賃企業加以監管。
(2)濱湖集團(物業股份)對工業坊一期、二期、三期內企業及濱湖集團(物業股份)租賃企業加以監管,對各村、社區工業坊一期內廠房協助監管。
主要職責:按工作任務要求,做好日常監管工作,督促網格內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人員配備
二級監管網格中各配備一名專職網格監管員。網格監管人員實行A、B角制。
五、工作任務
1、制定年度監管工作計劃。根據上級監管工作安排,編制并執行企業生產安全網格化監管工作年度計劃。
2、開展企業情況調查。每年對本轄區所有工業企業基本情況進行摸底調查,主要包括:行業分類、生產經營規模與年度業績、員工人數、主要產品及原輔材料、生產工藝、安全管理等情況,進行動態更新,并將數據錄入“市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
3、分級分類重點監管。對企業按照事故風險大小因素,進行紅、橙、藍分級,按照安全管理水平現狀,進行A、B、C分類,列出分級分類清單,并根據分級分類情況,確定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其中:化工生產企業、嚴重職業危害企業、冶金企業和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和紅色、C類企業等,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4、開展重要事項書面告知。每年對網格內企業安全許可、安全培訓、工作報告等事項,發放和收回書面告知書、安全承諾書和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督促網格內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5、組織企業互查互評活動。每年組織網格內生產企業開展互查互評活動不少于2次,檢查、交流工作,排查、治理隱患。
6、實行日常安全生產巡查。二級監管網格監管員每年對網格內企業巡查1次以上,三級監管網格監管員每季度對網格內企業巡查1次以上,對各自網格內重點監管企業要每月巡查1次。督促與指導企業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開展安全培訓,檢查作業現場情況,診斷企業安全管理中的問題。
六、保障措施
1、加強隊伍建設。各村、社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網格化監管工作,切實配足配強網格監管員。要加強網格監管人員的管理,組織上崗業務培訓,制定獎懲規定,經常教育引導網格監管人員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網格監管工作。
二、 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并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進行監督與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從業人員正當的合法權益。
三、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本單位經營、服務的重要位置,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實可行的預警方案,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各類問題;每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做好臺帳登記工作。
四、 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責任制要求逐層分解,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和員工,并定期檢查,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把各類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五、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人員。
六、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七、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條例。
(2)嚴禁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嚴格對易燃、易爆、劇毒及其它危險品的管理。 (3)確保消防設備系統正常運轉,落實消防責任制,做到人防與機防的有機結合。 (4)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確保安全運營。
(5)加強治安防范,確保本單位內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業安全,防止各類治安案件和事故的發生。
(6)鍋爐、電梯、機械加工設備等的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加強崗前培訓和在崗人員的復訓再教育,做好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
八、關心員工利益,解決員工實際困難,改善員工工作環境和休息條件。
九、各單位每月向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內容要求和時間要求,每半年嚴格認真填寫《安全生產工作履職報告書》,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負責人簽署后上報總公司。
十、考核期內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公司將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中圖分類號】TU714【文獻標志碼】C
國務院出臺《國務院關于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在全方位有力推動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實現全面振興有著重要的意義。近年來贛州城市建設日新月異,建設量突飛猛進,特別是各類高層建筑拔地而起。建筑起重機械已成為實現建筑施工生產機械化、降低勞動強度,提高生產效率不可缺少的機械設備。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我市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累計為:施工升降機1538臺,塔式起重機868臺,物料提升機1788臺。建筑起重機械大量的普及使用,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也時有發生。2012年2月,贛州市某工程一臺塔式起重機在吊裝室內電梯零部件過程中,塔式起重機鋼絲繩掛到裙樓外架上,塔臂失穩導致標準節斷裂,塔臂和塔帽同時墜落,導致一人(塔式起重機司機)當場死亡。2013年9月,贛州市某項目一臺塔式起重機在吊運鋼筋材料時出現傾覆,導致塔式起重機整體倒塌,事故造成一名塔式起重機司機和一名鋼筋工受傷。2014年6月,贛州市某項目一臺塔式起重機倒塌砸中兩輛過路車,造成4人受傷。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不斷發生,給人民生命財產帶來重大損失,同時也給施工單位和租賃、安裝單位造成了直接的經濟損失。
一、建筑起重機械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目前建筑起重機械生產制造廠家比較多,各生產企業的水平參差不齊。有技術水平和生產能力較強的企業集團,也有自己無設計能力但有一定工藝裝備、技術力量及生產經驗的中型生產企業,還有一些生產和技術能力較差的中小企業。國內制造業“山寨風”和“模仿潮”的興起,造成建筑起重機械生產質量、工藝水平偏低。
(二)租賃市場較為混亂我市大部分工地使用的建筑起重機械采用租賃形式,市場管理較為混亂。1.租賃單位資質要求較為簡單,組織形式混亂,目前我市對資質要求僅限于工商注冊有租賃業務。現在我市租賃單位眾多,存在個人購置設備由租賃單位代管、借用租賃公司資質等現象。2.租賃單位人員配備不齊。租賃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無專業職稱證書,維修保養人員未經專業技術培訓合格及上崗證等。3.租賃單位無固定辦公場所、倉庫和設備維修檢修場所,設備構件等未分類存放,存在構件混用現象,導致安全隱患的發生。4.租賃單位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等資料不齊全。
(三)安裝、拆卸行為不規范1.安裝單位責任主體行為不規范。目前我市的安裝單位資質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生產廠家在我市銷售時自帶的安裝資質;二是借用外省市安裝資質;三是本地租賃單位自有的安裝資質。對安裝資質的使用,安裝單位只是停留在資質管理的初級階段,對人員的配備、專業技術能力考核、管理水平的提高等制度性建設幾乎為零。2.安裝、拆卸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缺失。安裝單位人員配備不足,在起重機械安裝、維護進程中技術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不能到崗履職,大部分的安裝(拆卸)、頂升、加節、維護保養等作業都是由租賃單位臨時請人進行。3.安裝、拆卸方案內容不全,無針對性。缺少平面布置圖,附著安裝標識,群塔安全作業措施等。特別安裝高度超過60m以上的起重機械的安裝與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未經專家論證等。
(四)使用管理不到位1.使用單位管理和人員履職不到位。對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維護保養等,未指定機械設備專職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及驗收。2.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不到位。對進場作業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及作業人員未進行審查,致使使用假證或無證上崗現象較為普遍。3.四方驗收留于形式。責任主體對四方驗收職責不清晰,存在走過場現象,導致四方驗收未能真正實施,只是在驗收表格簽字蓋章了事。4.監理單位監督履職較差。監理單位對方案、資質證書及相關資料審核把關不嚴,對安裝和使用情況監督不力,發現存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停留在口頭上,未能及時下發整改單督促整改,有下發整改單的也未能做到消案復查。
(五)安全檢測不全面1.安全檢測業務量大,周期長。目前我市的檢測機構較少,普遍存在檢測需要排隊現象,出具檢測報告的時間滯后,嚴重影響了設備的使用效率,也造成部分設備未檢先用。2.檢測內容不全。一些檢測機構硬件跟不上,沒有及時采購相應的檢測設備。3.檢測數據有偏差。檢測時送樣材料,檢測環境,人員素質等參差不齊,對檢測結果存在偏差的數據,未進行比對分析;對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建筑起重機械未進行整機檢測及實行安全評估。
(六)安全監管難度大1.安全監管力度不足。監管能力與日益增長的工程建設規模不相適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力量薄弱,監督人員遠遠不能滿足工程規模急劇增長的需要,現有的建筑安全監督資源的配置有待進一步提高。監督人員的專業結構、技術層次“青黃不接”,建筑起重機械專業技術人才緊缺。2.安全監管措施欠缺。安全監管措施與現場實際不相吻合,日常監管標準、尺度不統一,對建筑起重機械的監管未能充分發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資源優勢,導致管理單一。
二、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對策
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涉及的責任主體較多,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監督管理,必須從各個環節逐一進行梳理,充分發揮各責任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強化責任主體責任。
(一)把好建筑起重機械準入源頭關1.引導技術性能強、安全性能高、產品質量好的建筑起重機械進入我市,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更好的服務。2.鼓勵本地建筑起重機械銷售公司聯合生產廠家,進行技術交流及經驗介紹會,對技術落后、安全性能差的機械設備淘汰出建筑施工現場。3.強化建筑起重機械產權備案。對淘汰或禁用的建筑起重機械不予產權備案;對使用期限到期或構件嚴重受損的及時注銷其產權備案;對外地已產權備案的設備進入我市使用前,對機械設備和資料進行嚴格審查。
(二)加強租賃和安裝單位的管理1.強化對租賃和安裝單位資質和資料的登記核對,建立統一管理制度,并實行年檢和抽檢制度。對檢查、抽查不符合要求的安裝單位進行限期改正,改正不到位或無法改正的,直接清出市場。2.租賃和安裝單位必須配備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中級職稱以上)及維修保養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3.租賃和安裝單位應建立、健全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檔案,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根據相關規定整理齊全相關資料。4.所有建筑起重機械的構件和零配件要逐臺歸檔入庫,必須使用原廠或符合規范要求的構配件。
(三)規范安裝(拆卸)行為1.鼓勵本地企業申請安裝資質,成立專業化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公司,做到唯專而精。2.轉變銷售公司觀念,推動本地的建筑起重機械銷售公司聯合生產廠家,推行類似汽車銷售“4S”模式。3.試行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一體化”管理。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安裝、拆卸、維修、保養等工作,由一家具備相應的建筑起重安裝專業承包資質,達到相關技術標準的企業組織實施。4.落實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及論證工作。安裝作業前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安裝單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對安裝高度超過60m以上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與拆卸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與拆卸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機械設備的拆卸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合格后方可實施。
(四)強化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分為產權、安裝(拆卸)、使用和監管四部分,其中使用過程時間長,安全管理責任大。強化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必須明確責任、落實責任,才能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五)引導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測良性發展,努力探索建筑起重機械安裝使用評估體系。對建筑起重機械檢驗檢驗市場進行開放管理,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打破檢驗檢測業務區域封鎖和壟斷的局面,從而提高檢驗檢測機構的競爭力。
(六)發揮行業協會在管理中的作用行業協會的宗旨是服務,而這種服務往往是通過社會和行業管理來實現的。引導租賃、安裝單位成立行業協會,建立起行業主管部門與行業協會之間的服務關系。
(七)鼓勵企業投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提高事故賠付能力。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增強企業抗風險能力的必要手段,也是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創建和諧社會的積極措施。
三、結束語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建筑起重機械的使用數量急劇增加,建筑起重機械安全事故也層出不窮。筆者希望通過這些問題的探討,能引起各責任主體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加強建筑起重機械的生產、安拆、使用、檢測檢驗及監督檢查的全過程管理,切實有效的遏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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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安全責任險投保,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情況;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危險作業相關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定安全防范措施、設置作業現場安全區域等情況;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教育、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和制度建立情況,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及控制,職業危害的防治、告知、申報、宣傳教育、防護設施維護檢修、日常監測,從業人員體檢以及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的情況;組織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及時排查、上報治理事故隱患,建立健全日常檢查記錄和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的情況;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檢測報警設施、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爆設施、作業場所防護設施、安全警示標志、泄壓和止逆設施、緊急處理設施、逃生避難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等)的配置配備、檢測檢驗、日常檢查、維護保養的情況;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裝置的自動化控制系統裝設情況,以及涉及重點危險化工工藝的大型化工裝置的緊急停車系統裝設情況;安全生產標準化推進情況;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應急預案備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情況;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㈡事故隱患查處及整改
⒈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依法發出責令整改意見書,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治理,并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復查,依法發出復查意見書,核實整改落實情況,形成閉環。⒉對短時間無法整改的事故隱患,應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的規定進行整改。⒊發現應由其他監管部門進行處理的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5日內移送其他有關部門處理。⒋發現一級事故隱患,應當登記建檔,并于3日內以函告或掛號形式報送區有關職能部門處理。⒌檢查中形成的相關材料應登記建檔并做好歸檔工作。
執法檢查安排
㈠總體原則
⒈執法檢查主要分為三類,即日常執法檢查、專項執法檢查和聯合執法檢查,全年執法檢查計劃不少于688家次。⒉日常執法檢查應加強檢查力度和頻次。對重點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4次;對一般單位每年檢查不少于2次;對其他檢查單位檢查不少于1次。⒊專項執法檢查主要根據本區域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或共性問題,結合特殊時段和季節特征開展執法檢查,每年組織專項檢查不少于6次,每次檢查單位不少于10家,每年檢查60家以上。每月應側重以下檢點:1-2月:重點突出冬季火患、春節前夕、職業危害。2-3月:重點突出春節、“兩會”期間、招工高峰時期“三級安全教育”。4-6月:重點突出梅雨季節安全用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7-9月:重點突出高溫時段易燃易爆、用電、汛期安全。9-10月:重點突出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生產。11-12月:重點突出年末安全生產及履職考核工作等。⒋根據本地區實際,每年組織開展聯合檢查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2家。⒌對各村組織履職督查,分年中和年末共2次;對部分安委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履職督查每年不少于1次。
㈡日常執法檢查
對確定的重點單位、一般單位和其他檢查單位開展日常執法檢查。⒈檢查范圍:重點單位20家、一般單位24家、其他檢查單位140家。⒉檢點:見本計劃第四項第(一)款“執法檢查主要內容”。
㈢專項執法檢查
安全用電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重型裝備、機械制造等露天作業多、用電量大的部分行業。⑵檢點: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實情況、專職電工配備及持證情況、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漏電保護裝置使用情況、自備電源裝置使用情況、防誤操作裝置配備情況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專項檢查⑴檢查單位:新進外來務工人員較多的行業。⑵檢點:建立和實施安全培訓制度、年度培訓計劃情況;培訓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含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及轉崗前從業人員培訓情況;農民工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建立安全培訓檔案、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等。職業衛生專項檢查⑴檢查單位: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以及2010年以來新發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單位。⑵檢點:職業衛生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及應急救援預案,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職業衛生管理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個人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工作場所公告欄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中文警示說明等。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大量存在冶金煤氣管道、紙漿池、發酵池、酒槽池、腌漬池、污水池、電解槽等有限空間及儲罐、反應塔(釜)、壓力容器等密閉設備的生產經營單位。⑵檢點: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通風、檢測設備和防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持證上崗情況,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警示標志設置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等。事故單位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專項檢查⑴檢查范圍:三年內發生死亡事故和連續發生重傷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⑵檢點:整改防范措施落實情況等。
其他執法監督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