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11 02:25:5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停牌公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公司2017年1-12月新簽合同額為852.4億元,同比增長25.7%。截至2017年12月,公司累計實現營業收入449.93億元,較公司2016年營收415億元,同比增長8.42%。
中國電建2017年新簽合同額增長13%
2017年1月至12月,公司新簽合同總額約為4067.91億元,同比增長12.68%。
井神股份年報業績預增653%到693%
公司預計2017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增加1.5億元到1.59億元,同比增加653%到693%。報告期內鹽及鹽化工市場保持回暖上升態勢,公司主要產品市場銷售價格同比增幅較大。
公司對2018年1月11日的《關于公司投資的區塊鏈項目相關進展的說明公告》部分內容需要進行核實和進一步補充說明,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2日開市起停牌,待有關事項確定后,公司將及時刊登相關公告并復牌。
按照上述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提高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
城鄉規劃是新型城鎮化建設中一項具有基礎和統領作用的工作,城鎮建設水平直接關系到居民生活質量,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市的競爭力、活力和魅力離不開高水平的城市管理。我們一定要把握發展規律、端正發展理念,用科學態度、先進理念、專業知識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城鄉一體化發展。
一是做好城鄉規劃編制、審查和實施管理工作。按照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關于城鄉規劃工作的新要求,切實轉變城鄉規劃編制理念,提高城鄉規劃編制的科學性,注重優化大中小城市及小城鎮的結構和布局,形成合理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根據資源環境條件劃定城市增長邊界和生態保護紅線,注重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把城市規劃由擴張性規劃逐步轉向限定城市邊界、優化空間結構的規劃。健全完善城鄉規劃體系,以《新疆城鎮體系規劃(20__-2030)》為指導,加快編制以首府都市圈為重點的城鎮組群發展規劃,促進綠洲城鎮組群協調發展,推動國土空間均衡開發;編制完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各專業系統規劃,拓展編制深度和廣度,加強城鄉規劃與土地、產業、交通、文化、生態環境等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增強規劃整體性、協調性和關聯性。加快推進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完善城鄉規劃審查機制,全面完成村鎮規劃編制成果審查驗收,加強工業園區規劃審查管理,促進工業園區與城市融合發展。嚴格城鄉規劃實施管理,全面落實“陽光規劃”,多聽取群眾意見、尊重專家意見,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嚴格執行城鄉規劃修改程序,保持規劃的連續性,決不能政府一換屆,規劃就換屆;充分發揮城鄉規劃督察員的監督作用,加強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和日常管理,確保城鄉規劃實施到位、各類項目嚴格按照規劃建設。
二是加大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遵循城鎮化和城鄉發展客觀規律,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科學編制城鎮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統籌安排建設項目。深化城鎮基礎設施投融資體制和運營機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完善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社會資金參與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健全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實行投資、建設、運營和監管分開,形成權責明確、制約有效、管理專業的市場化管理體制。優先加強供水、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力爭到2014年底,城鎮供水普及率達到98.5%、燃氣普及率達到95.5%、污水處理率達到82%、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63%,促進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不斷提高。加大社區公園、街頭公園、綠道綠廊等規劃建設力度,推動園林城市創建活動,積極爭創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提升城市綠地生態、防災避險等功能。
三是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合理確定城市定位,體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現有山水脈絡等獨特風光,讓城市融入大自然;要科學規劃和務實行動,探索創新城鄉一體化發展機制,統籌安排、共建共享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既堅持以現代文化為引領,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讓各族群眾生活得更加舒適。加快培養一批專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建立高效的城市管理體制和運行模式,切實提高城市科學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加強城鎮供水、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運營監管,做好城鎮市政設施老舊管網改造工作,加大供水水質安全督查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完善城市防洪防震和避難場所等設施,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加強城鎮節約用水管理,深入開展節水型城市創建活動,提高城市水資源利用效率。堅持建管并重、綜合治理,以信息化為載體,指導5個試點城市做好智慧城市創建工作。
(二)扎實推進民生工程建設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要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探索適合新疆區情、符合發展階段性特征的城鄉住房模式,加大安居富民、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力度,著力改善城鄉人居環境,解決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讓老百姓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以民生工作的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繼續抓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設。明年計劃完成30萬戶安居富民工程建設任務。實施安居富民工程必須充分尊重群眾意愿,根據當地實際,區分農牧區不同情況,加強指導和監管,因地制宜地規劃和推進工程建設,宜分則分,宜聚則聚,促進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任何地方不得搞強行集中,不得“逼農進城”、“逼農上樓”。 注重保留村莊原始風貌,加大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力度,盡可能在原有村莊形態上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實現地域特色、民族風貌和時代特征的有機結合。 要把解決好農村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擺在突出位置,采取差別化的資金補助政策,加大資金補助力度,鼓勵引導農牧民以各種方式參與工程建設,提倡互幫互助、投工投勞、勤勞致富。集中整合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改水改廁、鄉村道路、電網升級改造等項目資金,積極爭取援疆省市更大支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各族群眾生產生活實際需求。進一步做好電子檔案管理和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完備的安居富民工程信息檔案資料庫。
二是毫不松懈地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明年計劃開工新建保障性住房25.9萬套,基本建成20.8萬套。堅決把抓建成、抓配套、抓入住作為首要任務,積極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下大力氣推進各類棚戶區改造,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做到多建成、早入住。深化保障性住房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搭建住房保障投融資平臺,引導民間資本、金融資本、社會資金通過投資、參股等形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管理。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堅持市場計價、租補分離、分類補貼、共有產權、規范管理,建立分層保障、有序銜接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保障性住房規劃設計,突出地方特色和時代特征;強化質量安全和項目管理,重點抓好保障性住房項目建材供應、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設質量。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審核機制,依法加強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監管,完善保障性住房準入、使用、退出機制,對進城務工農民,要盡快明確申請住房保障的條件、程序和輪候規則,確保分配公平。加快建立政府統一領導、保障部門監督、社會各界參與、專業機構運作的保障性住房運營管理機制,全面落實保障性住房待分配房源、輪候對象、分配過程、最終結果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社會和媒體全方位監督,提高住房保障管理水平。加快編制《自治區住房發展規劃》,推進住房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和完善以政府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促進住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是切實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大力推廣綠色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加快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全面落實縣級以上城市新建居住建筑節能65%強制性標準,加快推行建制鎮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積極引導農村建造節能建筑,繼續抓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力爭完成新建節能建筑3000萬平方米和1160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任務,采取有效措施深化供熱計量改革,提升行業節能減排整體水平。加強“新疆天山”申遺后續保護管理,全力做好新疆阿爾泰山拓展申遺,提升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管理水平。深化自然遺產地和風景名勝區生態補償機制改革,建立多渠道、深層次、全方位的生態補償機制。堅持把安居富民工程實施與村莊整治、重點鎮建設結合起來,提高村鎮發展質量,切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四是維護好各族群眾切身利益。依法加強建筑工程社保費收繳工作,不斷擴大建筑行業從業人員參保面,加快推進農民工參保,切實維護企業的權益和職工的利益。健全完善工程建設領域防欠長效機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協調各方,有效預防、及時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提升物業服務水平,認真宣傳貫徹實施《自治區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依法做好房屋征收補償工作。加大積案化解調處力度,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解決好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維護行業和諧穩定。
(三)推動建筑業、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一是探索研究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戰略,以創建工法為載體,引導建筑業企業轉型升級、技術創新,通過兼并(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完善產業結構、拓寬經營范圍,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力度,不斷做大做強,2014年建筑業總產值力爭突破2500億元、增長25%以上,全社會建筑業增加值達到900億元、增長19%。大力發展區內建筑勞務企業,加快培育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自有技術骨干工人隊伍,強化建筑勞務基地建設和專業技能培訓,促進城鄉富余勞動力從事建筑勞務。大力推進勘察設計單位改制工作,加快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信用約束和動態監管機制,基本建成覆蓋全區建設工程企業、從業人員、工程項目、信用信息的數據庫,研究建立疆內、外企業統一的準入、清出機制,實現監管方式由市場準入為主轉變為準入與過程監管并重,依法規范工程招標機構市場行為,推進電子輔助評標系統應用和電子招投標網絡平臺建設,嚴肅查處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以安居富民、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為重點,加大工程質量安全督查巡查力度,全面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質量安全責任,積極推進工程質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加強對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服務,提高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促進建設工程質量提升,確保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全面落實住宅質量分戶驗收和質量責任永久性標識制度,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積極引導建筑施工企業強化精品意識、爭創優質工程,有效提高工程實體質量。深入開展以建筑起重機械和模板支撐系統為重點的建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施工用電、消防等關鍵環節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多發易發安全事故;加大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動態監管,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查處安全生產事故,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全區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穩步提高。
三是嚴格落實國家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加強房地產市場運行監測,掌握房地產業發展動向,及時研究應對措施,保持住房價格基本平穩。建立健全房地產企業誠信體系和市場準入清出機制,繼續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活動,營造主體誠信、監管有力、行為規范、市場有序的房地產發展環境。規范發展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擴大制度覆蓋面,繼續做好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資金安全。
(四)全面推進依法 行政
一是加快完善行業政策法規,提請自治區修訂《自治區實施<城鄉規劃法>辦法》、《自治區建設工程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提請制定城鎮供熱計量管理、居住房屋改變用途管理等辦法,研究住房保障條例實施性規定和配套措施。
二是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堅持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全面啟用網上行政權力公開運行系統,規范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和辦理條件、程序,嚴禁在市場準入中設立歧視性條款,創新服務舉措,推進政務公開,嚴格實施績效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效能。
三是規范和加強行政執法工作,繼續推進以工程項目為載體的綜合執法檢查,建立責權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理順城管執法與行政監督管理的關系,提高執法服務水平;完善行政執法程序,統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格式文書,規范執法自由裁量權,加強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堅決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五)做好行業其他各項工作
一是加強工程建設標準化前瞻性研究,圍繞公共利益、民生工程、節能環保和行業發展,加快完善地方標準體系,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及時各類工程造價信息,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技術水平。加快應急管理平臺信息化建設,穩步開展示范性數字城建檔案館創建工作,提升行業信息化建設水平。完善行業教育培訓管理體系,提高培訓質量和效果,加快建設人才培養步伐,為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智力保障。
一、明確高毒農藥大排查的目標任務
通過集中開展20天的高毒農藥大排查和整頓,達到全部農藥經營單位都有明確的監管責任人,農藥經營單位證照齊全,高毒農藥定點單位“五項管理制度”落實到位,非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一律不得經營國家嚴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農藥,田間地頭無丟棄的農藥廢棄包裝物,生產基地無違法使用高毒農藥現象。
二、強化農藥管理監管責任人落實
逐級落實農藥市場監管責任是本次大排查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全省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通過書面文件形式夯實農藥市場監管責任,實行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主要責任、執法單位領導具體責任制,明確轄區內每戶農藥經營單位有一名執法人員為監管責任人。同時,監管責任人要與本單位及包干負責的經營單位簽訂責任書,一旦經營單位發生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監管責任人將要負直接責任,監管單位領導負連帶責任。監管責任人主要責任是監督農藥經營單位規范經營。同時,培訓指導農藥經營人員向購買農藥的群眾正確說明農藥的用途、使用方法、用量、中毒急救措施和注意事項等。
三、準確把握高毒農藥大排查執法原則
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農藥產品,要全部予以沒收,會同公安機關,控制經營人員,深挖產品來源,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取締農藥經營資格,依照有關法律,按重大案件進行查處。對發現非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銷售國家嚴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農藥產品的,要全部進行另外地點封存,監督退回生產企業,對無法退回的,農藥監督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由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代為銷售。同時,對該農藥經營單位處以為期一個月的停業整頓。對發現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存在購進備案、實名購買、銷售臺賬等五項制度落實不到位的,處以為期三個月的停業整頓,整頓后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取消其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單位資格。
四、全面清除農藥廢棄包裝物
遺散在田間地頭的農藥廢棄包裝物量大面廣,各地要廣泛發動群眾,開展一場全民參與的大清除活動。采取市包縣區,縣區包鄉鎮,鄉鎮包村組,村干部包戶的方式,逐級落實責任,動員廣大農戶深入田間地頭和公共區域,對遺散農藥廢棄包裝物集中進行全面清除,做到種植戶、生產基地和村組公共區域無丟棄的農藥廢棄包裝物,確保清除工作不留死角。為防止農藥廢棄包裝物造成二次污染,各縣要統一設置農藥廢棄包裝物回收點,對收集的農藥廢棄包裝物進行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掩埋和焚燒。要采取措施教育群眾,增強責任意識,自覺抵制隨意拋棄農藥廢棄包裝物行為,并相互進行監督,對舉報他人拋棄農藥廢棄包裝物有功的,要適當予以獎勵,徹底杜絕農藥廢棄包裝物亂遺棄現象的發生。
五、強化體系建設提升執法能力
建立市縣有機構、有人員保障的農藥監管體系是農藥市場監管工作的基礎。各地要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確市、縣兩級農藥市場監管執法單位,并于7月20日前以市為單位,將全市農藥市場監管執法單位和負責人名單、聯系方式等信息匯總報省農業廳法規處和省農藥管理檢定所。同時,以市級為單位開展農藥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能力培訓。培訓內容以《農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陜西省涉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農藥管理條例》、《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和執法文書制作為主,通過培訓著力提高執法人員能力水平。
六、深入開展農藥經營人員培訓
農藥經營人員的素質決定著農藥市場秩序的規范性,各地要全面開展轄區內所有經營人員的培訓,提高經營人員整體水平。農藥經營人員培訓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農藥監督管理機構具體實施。要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對農藥經營人員進行摸底統計,對每個經營單位進行全員培訓。培訓內容以《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高毒農藥定點經營的各項規定和有關要求、國家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33種農藥名單、27種嚴格控制的限用和高毒農藥名單、農藥科學安全使用技術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主,通過培訓使農藥經營人員成為懂技術、明法規、知責任的文明經營人員。
七、切實加強科學用藥指導宣傳
各級農技、植保部門要積極開展農藥科學使用技術的宣傳培訓工作。以鄉鎮為單位,根據區域內作物的種植特點,制定宣傳培訓計劃,通過舉辦技術培訓班、農民田間學校和印發技術掛圖、技術資料等形式,培訓村組干部、農民科技示范戶和廣大農民群眾。同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媒體,大范圍、廣角度、多頻次宣傳農藥安全使用的有關法規和規定以及綠色防控技術措施,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營造全民抵制高毒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農藥的社會氛圍。對生產者違規使用農藥,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進行處理。
八、建立和完善舉報投訴制度
省上已設立農藥監督舉報投訴電話,各市、縣也要設立農藥監督管理舉報投訴電話,明確農藥監督管理機構和聯系方式,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和宣傳單的形式向社會公布。農藥監督管理機構要制定舉報投訴受理辦法,明確受理程序和處理工作流程,認真受理并記錄舉報投訴內容和舉報人聯系方式,及時進行調查處理。舉報投訴事(案)件調查處理結束后,要及時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人。對上級單位交辦及其他部門移交的舉報投訴事(案)件,由承辦單位撰寫調查處理情況報告經審核蓋章后報送有關單位。
九、加強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信息報送
開展高毒農藥大排查是當前我省農業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全省要建立完善信息收集、分析和報送制度。各市、縣(區)農業部門要明確一名信息報送人員,負責收集轄區內高毒農藥大排查工作的開展情況,對高毒農藥大排查的基本情況、主要做法、成功經驗、實際成效和典型案例以及應急管理日常重要工作動態等方面的內容進行客觀報送。對重大突發事件要當日上報,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送文字報告。高毒農藥大排查期間,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在7月10日和7月20各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材料要分別報送省農業廳種植業管理處、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局、政策與法規處、駐廳監察室和省農藥管理檢定所。
十、認真做好總結驗收工作
如此停牌比例遠高于海外其他股票市場,這不僅影響市場正常的信息傳遞功能,也會帶來較嚴重的流動性問題。據媒體報道,MSCI曾表示,“A股能否被納入新興市場指數,取決于中國監管部門是否能防止上市公司大范圍停牌情況重演。”
最新消息是,滬深交易所將修改和規范停復牌機制。本文通過對2015年7月股災期間的停復牌現象進行深度剖析,進而為市場理解A股上市公司的停復牌機制提供幫助。
股災停牌亂象
在2015年7月的股災中,尤其是在7月7日至9日間,出現了大量公司為了避免股價的連續暴跌而申請停牌的現象。上市公司選擇停牌的理由五花八門,有一半以上的公司提出“刊登重要公告”這一相對模糊的理由;第二個被頻繁使用的理由是“重要事項未公告”;第三個則是“擬籌劃重大資產重組”。 這三類停牌理由中,“刊登重要公告”和“重要事項未公告”都屬于較難被界定的信息,可以成為上市公司控制人和管理層手中的停牌“利器”。
甚至還有不少公司披露停牌信息中出現了錯誤。比如同濟科技(600846.SH)在2015年7月7日晚上公布的停牌公告中指出,公司在此前三個交易日內的股票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情況,累計漲幅高達20%以上而停牌。事實上,公司在此前三個交易日內的股價連續下跌幅度為20%,可謂是忙中出錯。
停牌公司的特征
統計結果表明,2015年7月8日停牌公司中,有1008家的實際控制人為個人,而僅有143家為國家或者地方政府機關;對比起來,未停牌的公司中卻有596家民營和417家國家控股公司。
此外,停牌公司的平均流通股本數為7.34億股,遠低于未停牌公司的26.31億股;停牌公司的平均市值為121.13億元,而未停牌公司的市值平均為254.2億元;在市盈率方面,停牌公司約為未停牌公司的兩倍。
這表明,在股災中停牌的上市公司的典型特征是民營企業、小流通股本、小市值、高估值。而這樣的公司往往具有較強的市值管理動機,在股災中對股價連續暴跌帶來的傷害較為敏感,更傾向于停牌避險。
股災中停復牌的影響因素
既然2015年7月的股災中大量公司停牌是為了避免其股票價格繼續大幅下跌,那么市值管理動機較強的公司理應更有可能停牌避險,也傾向于停牌更長的時間等待市場穩定后再行復牌。我們認為,民營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動機更強;當股東質押了更多股權的時候,公司的市值管理動機更強;流通盤小、市場估值水平高的公司往往被市場機構或游資熱炒,股價持續下跌時面臨的風險較大,因此,這類公司也會具有較大的市值管理動機;投資者關注度高的公司在股價持續下跌的過程中會受到更多股民及機構的停牌要求,因此,市值管理動機更強;上市公司停牌前的漲幅越大,股災中的短期拋壓就越大,公司就更有可能停牌護盤;最后,如果股票從股災前的高點下跌不多,復牌后可能面臨較大幅度的補跌,公司更可能推遲復牌以尋找解決辦法。
為了分析股災中A股上市公司的停復牌機制,我們進行了兩組回歸分析。
第一組是7月8日停牌的決定因素。回歸分析結果顯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個人、股東質押股權的比例越高、投資者接待頻率越高、前一年股票漲幅越大、流通盤越小、市盈率越高的,上市公司越有可能選擇停牌。
第二組是停牌時間長短的決定因素。研究發現,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個人、股東質押股權的比例越高、投資者接待頻率越高、股票從股災前最高點的跌幅越小、流通盤越小、市盈率越高的,上市公司停牌的時間越長,復牌越晚。
這些研究結果都表明,股災中A股上市公司的停復牌決策受其市值管理動機影響顯著。
停復牌制度理應更規范
有鑒于A股上市公司停復牌過于隨意,股災后上交所和深交所在2015年11月分別了《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停復牌及相關信息披露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和《上市公司停復牌業務備忘錄》。交易所通過明確相關監管要求,希望能對停復牌亂象進行有效規范。2016年5月17日,據媒體報道,“滬深交易所的停復牌新規預計將很快。”
在征求意見稿中,兩家交易所均強調上市公司不得隨意停牌,且對停牌時限進行了嚴格約束,將上市公司停牌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時間原則上限定在3個月之內。上交所提出,“上市公司股票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公司原則上應當在3個月內公布預案并申請復牌。”而深交所則具體規定,“上市公司向該所申請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停牌期限不得超過1個月。上市公司預計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1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應在原定復牌日5個交易日前向該所申請繼續停牌,繼續停牌的時間不超過2個月,累計停牌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
停牌滿3個月之后,上市公司再停牌的時間和程序也受到了規范――上交所的規定是,“延期復牌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但重組事項依法依規須經事前審批或者屬重大無先例的除外”,而深交所也規定,“繼續停牌時間不得超過3個月”。不僅如此,對于停牌3個月還擬延期復牌的公司,征求意見稿增加了股東大會審議程序的要求,加強了中小股東的話語權。上交所的文件要求,“預計股票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的,應當在原定復牌期限屆滿前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申請股票延期復牌的議案。”而深交所則提出,“公司應在累計停牌滿3個月前在股東大會上審議上述議案。”
5月14日,公司停牌,眾多持倉的公募基金大體有三種應對方案:一是計提兩個跌停,二是計提一個跌停,三是什么都不做。此外,還有以某一價格比如60元計價的。
截至2013年一季度,中銀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中銀持續增長股票型基金持有上海家化1043.79萬股,位列第六大股東。
5月14日,中銀基金管理公司公告稱,“經與相關基金托管銀行協商一致,本公司決定自2013 年5 月14 日起,對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家化股票的估值價按其停牌前價格下調20%計算(55.99 元)。在上海家化后續停牌期間發生重大事項時,本公司將會及時修訂其估值價格。自上海家化復牌之日起且其交易體現了活躍市場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將恢復按市場價格進行估值,屆時不再另行公告。”
此舉意味著上海家化僅僅停牌一日,但中銀基金持有人卻需要提前面對兩個跌停的損失。
涉嫌侵害持有人利益
對于中銀基金的行為,業內人士普遍表示不認可。“第一,上海家化只停牌了一天,基金公司即使對股票走向不樂觀,但依然沒有理由制定超出一天跌幅的價格,一天最多跌10%,你有什么理由給計提20%?二是在第二天復牌之后,股票有了市場價格,市場價格就是公允價格,此時為何不按公允價格計價,而是按照自己估值?估值和公允價格之間該如何取舍?三是眾多公募幾乎沒有當天收盤前公告的,導致下單贖回的投資者沒法撤單,想要贖回的人被關在里面,因為虧損已經發生了,而且是兩個交易日的。這其中的價差誰來承擔?在當天晚上公告,對于當天投資者是否不公平?晚于交易時間的公告是否能有效追訴公告之前的市場價格、基金及投資者行為?”對于基金公司的行為,瑞泰人壽投資經理、《股市動態分析》專欄作者李文杰表示質疑和不理解。
李文杰表示,此惡例一開,意味著基金可以沒有顧及的以估值代替公允價格,當看空哪只股票時,先計提兩個跌停,把所有人都關在里面,大家一起受損失。你當天贖回么,那好,我晚上發公告,讓你也承擔損失,這是典型的公募在自己的利益與投資者利益之間發生了明顯的偏向。
分析人士指出,基金公司為了規模可以不惜做很多事。對于復牌后可能產生的損失,基金公司往往采取下調估值的策略。然而,對于復牌后可能的漲停,基金公司卻鮮有作為。因此,有投資者詢問,“美的電器停牌那么久,你還說預計復牌后有7個漲停,那么我們不要等復牌了慢慢漲,我們先計提7個漲停板,然后讓我先出來,好不好?”
基金公司一定不會這樣做,因為對于基金公司而言,持有人賺錢與否是次要的,關鍵是份額要存在,不然如何收取管理費?
因此,有網友調侃道,“哪天我也發個一百億的基金,先把所有股票計提兩個跌停,把你們都關在里面,陪著我慢慢熬……”
中銀持續增長基金持有人可考慮基金管理人
停牌比突破50%,多數未披露具體事由
中國的A股市場從來沒有遇到過規模如此大的停牌潮,以至于近來產生了一個新詞“停牌比”。7月6日交易時間,A股的停牌比達到27%,有媒體大呼:“這是A股市場首次!”沒想到,數據很快刷新,7月7日交易時間,A股停牌比突破40%;到了7月7日晚間,停牌比突破50%。至7月8日,停牌公司數量已達620家。
從上市公司的停牌公告來看,絕大多數未披露停牌具體事由,而披露的事由也多是“籌劃重大事項”“重大資產重組”等等。更有上市公司宣布籌劃重大事項時顯得頗為應付,例如7月8日宣布停牌的公司,樂普醫療、神州泰岳、探路者、安科生物等的停牌公告中均有“相關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的字句。
甚至,一些原本不用停牌的事情都被上市公司拿來做停牌理由,例如,新華傳媒、羅頓發展均以“股票交易異動核查”作為停牌理由;萬和電氣以“正在洽談與意大利公司合資合作”就申請停牌;更有海南椰島的停牌公告讓人哭笑不得,因為海南椰島在今年4月25日公告承諾至少未來3個月內不會策劃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為此,對這次停牌,公司特別解釋稱正在籌劃的重大事項與上述事項無關。
如果上市公司在兩個月前類似的公告,恐怕會招來股民的吐槽,但是如今股民期盼上市公司停牌。據媒體報道,有上市公司的證券事務代表一天接到多個股民打來的電話,希望公司停牌。
當然如今的停牌潮并非上市公司響應散戶要求的結果,有業內人士分析,上市公司停牌主要原因還是為了規避此次股市大跌中出現的非理性和踩踏式的狂跌風險,因為這種下跌很多跌破了員工持股價格和定向增發價格,特別是導致有股權質押的上市公司面臨補倉和平倉的風險。
停牌背后,股權質押鏈條隱現
多位私募、基金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表示,股權質押面臨補倉是目前上市公司火線停牌的主要原因。較多的股權質押發生在上市公司向銀行等機構的融資環節中,即上市公司或者大股東將股權質押給銀行、券商或者信托,再從這些機構中獲得貸款或融資。如果上市公司到期不能歸還貸款,那么銀行等機構可以將股份售出、獲得受償。
舉例來說,上市公司將10億股權質押給某金融機構獲得5億的貸款,機構對于質押的股權會設置警戒線和平倉線,分別是融資規模的150%(7.5億)和130%(6.5億)。如果股價下跌觸碰到150%的警戒線,即10億的股權下跌至7.5億,那么上市公司就需要補倉;如果股權價值進一步下降到6.5億,那么機構就會強制平倉,股權從上市公司手中轉移至金融機構手中。
有市場人士分析稱,在上半年股市大漲的形勢下,股權的價值是升高的,而且流動性很好;但是6月中旬開始的連續下跌并且跌停讓股權的價格大打折扣,特別是連續跌停,股權的流動性也出了問題。
此前有媒體報道,截至7月7日收盤,今年共有911家公司進行股權質押,占A股所有上市公司的1/3左右。其中,有132家公司當日收盤市值已經低于質押時參考市值的一半,若A股行情進一步惡化,進行股權質押的上市公司面臨的補倉壓力將急劇上升。而這些有股權質押在外的企業如果股價下跌到一定價格就可能觸及股權質押的警戒線。
實際上,除了質押股權以獲得融資之外,在定向增發中通過股權質押對優先資金保證收益,也是股權質押的重要方式。
北京三個農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始人韓瑾有過長期的股權質押項目運作經驗,他向《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介紹,很多上市公司定向增發也包含股權質押項目。舉例來說,假設某上市公司通過定向增發股票再融資20億,包含來自銀行的15億優先資金和來自某投資人的5億劣后資金,15億的優先資金一般是要求固定收益的,假設固定收益10%,也就是說銀行會要求項目結束后收回16.5億的資金,5億的劣后資金不夠保底,這時候上市公司為了吸引優先資金往往會質押價值11.5億(16.5億減去5億)的股權給銀行。
“2014年定向增發項目劇增,估計有大約90%的民營企業定向增發項目中包含股權質押。”韓瑾向記者介紹。由于國有上市公司有政府背書,管理者也不如民營上市公司的經營者激進,所以這類股權質押往往發生在民營企業中。
在新近停牌的上市公司停牌公告中,除少數提到“籌劃員工持股計劃”或“重大資產重組”以外,絕大多數公司僅以“籌劃重大事項”為由,搪塞過關。
臨時停牌,避免股價受更大波及,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看似符合情理,但事實是否真的是這樣呢?近期以曖昧理由臨時停牌的公司,普遍涉及股權質押和員工持股計劃,且多數是在年內頻繁操作完成。
例如,在員工持股計劃方面,根據Wind系統數據,7月7日開始停牌的萬達信息(300168.SZ)是在6月11日員工持股計劃完成公告。根據公告,萬達信息以總價10000萬元,購買727791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5%,成交均價137.26元,除權后均價68.53元,其中員工自籌資金4000萬元,杠桿比例1.5:1,停牌前萬達信息收于51.01元,員工持股計劃購買的股份已經虧損25.56%。
而在股權質押方面,上市公司的動作更加激進,甚至有公司未解除質押的比率達到30%以上。例如,根據Wind系統數據統計,自2010年4月10日起,昆百大A(000560.SZ)總共進行12次股權質押,其中有9次為2015年內質押,未解押總量達到25112萬股,占總股本的比例達到50%,最近一次質押起始日為2015年6月1日,總共質押2000萬股,占總股本的4.26%,當天收盤價38.94元,到7月7日停牌時收于20.34元,已經折價近50%。
在“牛市”行情下,利用杠桿進行員工持股計劃和股權質押,固然能夠運用最小成本獲取最大利益,但股價突然崩潰式下跌,不但讓原本的如意算盤竹籃打水,在下跌到一定比例后,更有被融資機構強制平倉甚至大股東失去公司控制權的風險。
上市公司集體停牌,或許另有難言之隱。
員工持股計劃被套
早在3月20日《員工持股 股價利器》一文中,《證券市場周刊》記者就曾注意到上市公司大規模推進員工持股計劃的現象,彼時2015年過去僅僅一個季度,已有41家上市公司公告員工持股計劃,結合2014年底已經公告員工持股計劃的公司,半年時間已達97家,截至2015年上半年,已達到230家以上。
員工持股計劃通常以員工自籌和大股東出資加外部優先資金結合的方式,以1倍或2倍杠桿比例購買公司股份。原則上,員工持股計劃是作為對員工的獎勵和激勵措施,但客觀上,也能實現其它功效,例如提振公司股價,當股價處于高位時,大股東通過員工持股計劃出售持有股票,以體面方式減持套現。
員工持股計劃似乎普惠眾生,但當股價大幅受挫,在融資杠桿比例下,屬于次級份額的員工自籌資金會隨著股價下跌呈幾何式縮水,甚至血本無歸,大股東和上市公司自身也面臨被套風險。
萬達信息6月份的員工持股計劃公告顯示,“大成基金-萬達信息1號資產管理計劃”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0日陸續通過二級市場交易的方式購買公司股票,最終于2015年6月10日完成購買萬達信息股票727791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45%,總價10000萬元,員工自籌4000萬元,杠桿比例1.5:1,購買均價137.26 元,除權后成本價68.53元。
原本希望通過員工持股計劃獲益,但萬達信息股價在公告兩天后便一路跳水,6月26日和6月29日,連續兩個交易日跌停收盤,29日收盤時跌至44.65元,為員工持股計劃推出后的最低價位,隨后幾個交易日雖有反彈,但截至7月6日收盤,即停牌前一個交易日,再次下跌9.76%,最終定格在51.01元,折價近20%,超過資產管理計劃設置的預警線,如果股價繼續下跌,作為此次計劃擔保方的萬達信息控股股東上海萬豪投資有限公司又不及時補倉,將面臨逐步平倉直至清倉完畢、資管計劃提前終止的危險。
停牌公司中,面臨因股價暴跌而讓員工持股計劃存在夭折風險的公司不在少數,與萬達信息同命相連的另一家上市公司香雪制藥(300147.SZ)以正在籌劃重大事項為由,于7月7日起停牌。在6月19日的持股計劃公告中,香雪制藥表示委托“中信建投香雪財富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通過二級市場購買和大宗交易方式共計買入公司股票781014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8%,購買均價為30.84元,總購入金額為2.4億元,杠桿比例1:2,其中員工自籌資金不超過8000萬元,擔保方為公司控股股東廣州昆侖投資。
香雪制藥在此后的股價走勢比萬達信息更加悲壯,在成本價徘徊一段時間后,香雪制藥的股價7月1日開始暴跌,連續4個交易日跌幅超過9%,其中兩次跌停,直到停牌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定格在20.33元,較成本價折損35%,香雪制藥一度被質疑是否爆倉,公司在否認后即宣布停牌。
股權質押危及控股權
與員工持股計劃相比,在股價暴跌下,股權質押所帶來的問題或許對大股東更具殺傷力。此前,市場上已有大股東因股權質押被強制平倉而失去控股權的傳聞,而且股權質押在上市公司中更為普遍和激進。
根據Wind數據系統,從2013年5月10日開始,萬達信息控股股東萬豪投資24次公告股權質押,僅2015年內就有9次,累計質押量達到30092.19萬股,占流通股的30.75%、自由流通股的47.89%,其中未解押量12859.38萬股,占流通股和自由流通股的比例分別達到13.14%和20.46%,占總股本的12.83%。最近一次質押公告于7月2日,公告顯示,控股股東萬豪投資共持有萬達信息股份2.56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5.52%,該次質押股份800萬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3.13%,占公司總股本的0.80%,萬豪投資累計質押股份2.49億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7.50%,占公司總股本的24.88%。按照未解押量和控股量計算,萬豪投資手中持有的萬達信息股份,半數處于未解壓狀態。如果股價觸及平倉線導致全部平倉,萬豪投資控股比例將跌至13%以下,而包括民生加銀資產管理、中信證券、海通證券在內的12家機構為了止損,將陸續瓜分掉這部分股份。
萬豪投資或許還算幸運,根據Wind數據系統提供的萬達信息十大股東名單,萬達信息第二大股東上海科技投資公司占總股本的比例為9.44%,假設最壞情況出現,萬豪投資也仍能保住第一大股東的地位,但有些公司或許就沒那么幸運了。
一些進行股權質押的公司存在失去控股權的風險。從2013年9月14日至2015年6月16日,深華新(000010.SZ)的控股股東深圳五岳乾坤投資有限公司分4次向中融國際信托、東方證券和自然人李濤質押總計15698萬股股份,均未解押,五岳乾坤總持股量17636萬股,公司總股本58806.98萬股,持股比例29.99%,未解押股份占其持股總數的比例高達89.01%,占總股本的26.69%,而第二大股東新余瑞達投資有限公司則持有5471.7萬股,占總股本的9.30%,如果五岳乾坤質押的深華新股份因股價下跌被全部平倉,其持股比例將滑落至不足3.3%,從而失去第一大股東地位。
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主要有一下幾個作用:
1、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邊界
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通過股價的實質性波動,一方面檢驗披露項目的廣度邊界,一些沒有被具體要求法描述的具體項目可能也能引起股價波動;另一方面,檢驗已披露內容的深度,進而通過事后的監管行動來增加信息披露的廣度與深度,完善信息披露的制度邊界。
2、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國外信息披露監管經驗表明,如果信息披露僅僅被看成是上市公司應遵守的業務,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將變得非常困難。應該讓市場充分認識到,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將提高市場效率,降低資本成本,對于投資者與上市公司是一個雙贏的市場策略。
3、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監管
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為交易所一線監管者提供了較為明確的標準。交易所將持續關注公司股票價格,如果發現價格與交易量出現異常變化,而公司已公布的信息不能做合理解釋,交易所將與公司取得聯系,要求公司公告信息。通常情況下,上市公司會立即披露新信息,如果立即披露信息有困難,在信息披露之前公司可以申請停牌。
由于價格敏感信息披露具有上述作用,價格敏感性披露制度在世界各國和地區得到了廣泛應用,比如英國、澳大利亞、我國的香港地區均建立了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
我國的證券法和上市規則中均有價格敏感性規則,比如我國《證券法》第62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而投資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并予公告以說明事件的實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滬、深交易所《上市規則》2.2條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及時、公開地披露所有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并將公告和相關備查文件在第一時間報送本所。
我國在信息披露制度中采用了價格敏感性規則,但是交易所沒有制定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類似指南的披露內容散見于相關規定中,如《上市公司與投資者關系指引》中規定:公司可在定期報告結束后,舉行業績說明會。公司應及時關注媒體的宣傳報道,必要時可適當回應。上述內容在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指南中均有規定。
二、我國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
我國目前的信息披露制度中采用了價格敏感性規則,這些規則在《證券法》、《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中均有體現。但是缺乏具體的配套制度:
1、缺乏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引。哪些信息屬于股價敏感資料,必然涉及到判斷,因此需要有一個指引幫助企業判斷和披露股價敏感信息。目前,實施敏感性披露制度的國家如英國、澳大利亞、我國的香港地區具有指南來幫助做好敏感信息的披露工作。我國目前缺乏這樣的一個指引,盡管我國在相關規定中也涉及到了指南中的內容,但是由于比較分散,而且不全面,因此并不能替代指南。由于對規則理解的偏差或者蓄意歪曲規則的正確含義,實踐操作中很容易出現價格敏感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全面的情況。再看一下杭蕭鋼構,2月12日,公司高層泄漏了股價敏感信息,但是公司并沒有及時披露信息,而是等到股價連拉三個漲停板后,才根據上市交易規定,公告。而英國的股價敏感信息披露指南規定:假如股價敏感資料不慎外泄或相信可能已不慎泄露,發行人必須實時發出公告,向整個市場有關資料。根據英國的指南,杭蕭鋼構應該在2月12日就公布信息,而不是在兩天以后。從杭蕭鋼構事件看,沒有具體指引的價格敏感性制度其實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2、缺乏后續監督措施
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為一線監管者提供了明確的判斷標準,如果公司股票價格出現異常波動,監管人員可以通過強制停牌制度倒逼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在我國,也制定了停牌制度,如出現了股價異常波動,交易所一般要求企業公告,至于公告是否真實、充分,監管人員不做深究,事后也沒有驗證與處罰機制。杭蕭鋼構在股價連續上漲3個交易日后公告,公告以后即刻復牌,交易所并沒有對公告內容進行驗證,其股價在利好公告下又連漲數日,直到市場質疑聲一片時監管部門才展開調查,但是奇怪的是在調查無果的情況下又允許其復牌。從該事件看,監管部門的停牌制度只是流于形式,為停牌而停牌,沒有起到對上市公司的警示作用,杭蕭鋼構在證監會調查期間連發利好信息,說明停牌制度并沒有給杭蕭鋼構以警示,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定的混亂,給投資者一種錯覺:杭蕭鋼構的利好消息是真實的。
三、改進建議
1、盡快建立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
由于沒有具體的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我國的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沒有可操作性,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在我國沒有能完全發揮出這種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盡快制定并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指南,以幫助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完善停牌制度
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為交易所一線監管者提供了較為明確的標準。而停牌制度是交易者實施一線監管的主要手段。因此,一個有效的停牌制度將使監管者的一線監管更加有效率,從而保障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順利執行。
我國目前的停牌制度流于形式,股票上市規則只是規定公司針對造成停牌的信息進行公開披露之后就復牌,至于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可靠,是否充分等監管者并沒有去驗證、復核,而是被動地等流言充斥整個市場的時候,才去調查,這時候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已經嚴重受到損害。監管者為了停牌而停牌,在公司停牌期間,沒有作為,披露什么樣的信息企業說了算,監管者要做的事就是披露信息以后復牌,這樣的停牌制度形同虛設。因此,必須要改革這種停牌制度,讓監管者由被動變為主動,對公司公告內容保留合理懷疑,通過談話、關注等措施,為投資者營造一個說真話的環境,在信息未充分披露之前,公司將一直處于停牌狀態,而不能象杭蕭鋼構那樣,事情尚未調查清楚就復牌,使市場更加混亂。
關鍵詞:證券市場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
摘要:近來,杭蕭鋼構的股價暴漲事件引起了市場各方的關注,關注的焦點之一就是杭蕭鋼構是否及時、充分地披露了價格敏感性信息?本文全面分析了杭蕭鋼構事件的整個信息披露過程,分析結果表明:杭蕭鋼構事件反映的并不僅僅是公司本身的問題,同時也折射出了我國證券市場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上的弊端。文章以此事件為例,剖析了我國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并提出了改進建議。
近來,杭蕭鋼構的股價暴漲事件引起了市場的各方關注,關注的焦點之一就是杭蕭鋼構是否及時、充分地披露了價格敏感性信息?杭蕭鋼構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的問題是由于企業故意違反信息披露制度造成的,還是我國制度本身的缺陷導致企業的非故意行為?杭蕭鋼構事件究竟折射出我國價格敏感性信息披露制度哪些弊端?本文將對上述問題展開研究。
參考文獻:
[1]趙德武等.資本市場與公司財務有關問題德理論分析與實證研究[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6.
[2]陳向民,譚永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若干問題研究—時間性、信息含量與市場反應[Z].深交所研究報告60號.
2、證券監管機關認為上市公司須就有關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問題進行澄清和公告。
此番已是公司近三年來第四次宣布重組,而此前三次無果而終的重組謀劃已使其落得借重組之機炒作股價的名聲;此次重組是真心還是假意、前景如何,亦引發了不小的爭議。
低價重組意欲何為
根據ST寶利來的重組報告,此次重組事項由公司控股股東深圳市寶安寶利來實業有限公司(簡稱“寶利來實業”)發起,計劃由ST寶利來以6.91元/股的價格向寶利來實業發行不超過7814.76萬股股票,用于收購后者持有的深圳市寶利來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寶利來投資”)100%股權,后者的核心資產為寶利來國際大酒店。
重組報告顯示,根據評估機構德正信對寶利來投資的資產評估,標的資產的賬面凈值為4.45億元,評估價值為6.02億元,評估增值率為35.16%;而交易雙方的協定價格為5.4億元,較其賬面凈值增值21.32%。
相對于6.02億元的預估值,5.4億元的價格僅為其92.31%,業內人士對于公司大股東低價打折出售資產普遍表示不解。
數據顯示,寶利來國際大酒店目前整體物業面積為7.97萬平方米,單單就此而言,5.4億元交易價格所對應的6775元/平方米的單價,相對于同區段地價來說的確偏低。且該酒店在2010年和2011年的營業收入分別達到2.41億元和2.92億元,對應綜合毛利率33.19%、34.89%,如此優質資產打折“甩賣”的確令人不解。
個中緣由或可從該項資產的被抵押狀況中發現端倪。公司于今年3月19日的重組預案顯示,2009年8月,寶利來實業曾以寶利來國際大酒店整體物業作為抵押擔保,向中國工商銀行深圳新沙支行借款4.5億元;該筆借款約有1.66億元尚未償還,寶利來實業承諾在4月30日前償還貸款以解除抵押。公司在公告中提示,該項抵押能否解除將使本次重組存在不確定性風險。
然而直到5月19日公司重組進展公告,“此次重組事項尚需解決相關資產對外抵押貸款問題,公司大股東寶利來實業正在積極努力解除相關資產抵押,目前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之中。”
而在此后公司的一系列公告中,再無有關抵押是否解除的提示。而長城證券及康達律師事務所出具的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表及法律意見書均稱,交易對方向上市公司轉讓的資產不存在重大質押、抵押等情形。
有投資者猜測,此次重組就是公司大股東利用此一利好消息提振股價,以便在高點時套現還貸。
但公司內部人士回應記者說,“沒有這樣的事,大股東手中的股份大部分是質押出去的,不能夠上市交易。酒店目前已經解除抵押,最終的交易價格定得比較低,只是大股東想盡力促成這次重組,所以做了一些讓步。”
但無論怎樣,通過此次重組,大股東寶利來實業不僅可以加強其對上市公司的控股地位,其所持股份也將由23.15%增加至62.71%;而且受此利好影響而大幅上漲的股價將使其獲得更多的賬面盈利,其在今年1月通過質押22.19%公司股權獲取1億元貸款的資金壓力也將有所緩解。
“企業都是因為缺錢才去尋求重組,一定是有利可圖才進行合并重組的。大股東將酒店資產注入上市公司這個殼,上市公司或幫還貸款、或以其他方式回報大股東,雙方對此都會有所商議。”長城證券一位分析師對記者說。
重組預案公布后復牌當日(3月20日),公司股價即報收于8.11元/股,此后又連續出現4個漲停,至3月23日收盤時,股價已升至9.87元,漲幅高達21%。截至9月20日停牌前,公司股票達到了11.42元/股的均價,已比增發價格高出了4.51元/股,按照此次擬增發的7814.76萬股計算,大股東賬面浮盈約達3.5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2月6日公司公告因“重大事項”臨時停牌前,其股價就已現異動,從1月31日的6.69元/股一路上漲至2月3日的7.72元/股,四個交易日內漲幅達到15.39%,這不免使人懷疑公司是否欲重操此前三次以重組計劃炒作股價的手法。
三次重組出爾反爾
在此之前,ST寶利來的重組風波已歷經三起三落,每一次都伴隨著股價的異常變動。
2009年12月23日,ST寶利來宣布因“重大事項”停牌核查,停牌公告前兩個交易日,公司股價連續漲停;隨后,公司于次年1月5日公告,大股東寶利來實業正籌劃重大重組,股票自當日起繼續停牌。然而僅半月之后,公司即宣布因重組方案不完備、條件不成熟而重新復牌,并承諾三個月內不再籌劃重組。
在這一次停牌前,ST寶利來股價在5個交易日內曾兩次漲停,累計漲幅達15.31%;停牌前3周之內,公司股價由9元多最高漲到了12.3元,其間的成交量更是陡然增大。但重組失敗復牌后,公司股票連續兩天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