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7 1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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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化發展己經成為國際教育改革的趨勢,更是當前我國新一輪課程改革實踐的必然訴求。“人件”是決定學校教育的成敗的三個因素之一,沒有教師的專業化發展,就沒有學生的健康成長。所以數學教育改革的重點也同樣以數學教師隊伍的建設為重點。數學教師專業化發展的過程,是一個不斷學習、積累數學學科知識的過程;是一個數學技能不斷形成、數學能力不斷提升的過程。由于番禺區近年來教師隊伍逐漸趨于年輕化,而青年教師專業化發展對番禺區的發展至關重要。青年教師的專業成長過程,是客觀條件和主觀努力共同作用的一個過程,有著其自身獨特的規律。就番禺區而言,盡管平時十分重視青年教師的培養,但尚未從專業化發展這一高度去研究和關注。因此青年教師需要快速地成長,必須走專業化發展之路,才能有效地增強全區教育實力,推進全區教育的發展。為了解番禺區農村地區在職小學數學教師的基本情況,把握番禺區目前在小學數學教師專業發展的狀況和小學數學教師隊伍專業化水平,制定下一步教師培訓計劃,故開展對番禺區農村地區小學數學教師的專業化發展的現狀進行調查,以提供實有效的方法策略和真實的數字依據,也是研究本區小學數學教師專業發展必備的前期條件。因此,設計了“番禺區小學數學教師專業發展現狀調查問卷”,在了解番禺區小學數學教師基本情況的同時,對他們共同關注與思考的一些議題進行了問卷調查。我們期望通過本次調查分析,使我們今后的教學研訓工作能夠更好地切合教學實際,促進番禺區的小學數學教學事業能夠循著健康、有序的軌道發展、以此全面提升番禺區小學數學課堂教學質量和學生的數學素養。
(二)調查的基本工作
1、調查前的準備
番禺區地處農村地區,共有2個街10個鎮,小學169所。本次問卷調查對象為番禺區農村小學數學教師,人數約有680人。確定的調查對象范圍后,接著就是收集整理農村小學的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員的郵箱。
2、調查問卷的設計
在參閱有關資料的基礎上,結合番禺區實際情況,從教師基本情況、對專業的認識與專業發展的現狀、發展平臺、發展模式以及對促進教師專業發展還有哪些看法、意見或建議等方面設計調查問卷,從中了解番禺區農村地區小學數學教師的基本情況、目前的思想狀況、成長的內驅力、專業特點、教師愿望等情況。
3、開展問卷調查
響應環保號召,本次問卷調查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放調查問卷至番禺區12個鎮街的農村小學的教師繼續教育管理員,要求各校數學教師以不記名方式完成調查問卷后回發郵件到指定郵箱。
4、回收調查問卷
網絡的便利除節省紙張、節約能源外,還有為回收工作帶來了便利,在指定的郵箱中回收調查問卷,簡單而且高效。
5、統計數據
調查問卷采用Excel表格制作的,統計數據結果也是利用Excel的計算和統計功能來完成的。
(三)調查的對象
番禺區的農村小學數學教師,共約有680名。本次“番禺區小學數學教師專業發展現狀調查問卷”(以下簡稱“問卷”)從環保角度考慮,采用電子版問卷的方式對番禺區小學數學教師進行了問卷調查,共收到問卷613份,其中有效問卷565份。
(四)調查的內容
本調查問卷包含五大部分:1、被調查者的個人基本信息,包括性別、年齡、教齡、職稱、學歷、專業、學校的城鄉位置、所獲榮譽情況等;2、對專業的認識與專業發展的現狀,包括對個人從事教師職業的感受、對個人的專業發展的規劃、對個人專業發展狀況的評價、對個人專業發展動力和發展方向的認識、參加培訓情況和教學效果等,共n題,其中多選題3題,其余為單選題;3、發展平臺,包括學校對教師專業發展方面提供的平臺和個人方面的情況,共10題,其中多選題1題,其他為單選題;4、發展模式,包括被調查教師所在學校的業務學習形式、個人最喜歡的專業發展形式及教師需要的幫助等,1題單選題,4題多選題。
二、農村地區小學數學教師的問卷調查的結果及分析
(一)教師基本情況分析
上表統計的是2008年番禺區565名小學數學教師基本情況,從表中可知:其中男教師人數占調查教師總數(以下簡稱為:總數)的49%,女教師人數占總數的51%;在各年齡段中,25歲以下的人數占總數的3%,25一35歲的人數占總數的53%,36一45歲的人數占總數的27%,46一55歲的人數占總數的18%,55歲以上的人數占總數的0.35%,可以看出小學數學教師中45歲以下的人數所占比例還是比較大的,占總數的82%;在學歷中,“中師”教師人數占總數的10%,“大專”教師人數占總數的48%,“本科”教師人數占總數的41%;在職稱一欄中,“小二”人數占總數的3.5%,“小一”人數占總數的43.5%,,’小高”人數占總數的52.7%,“中高”人數占總數的0.2%;在現學歷專業中,“數學教育”的人數占總數的22%,“教育學/教育管理”的人數占總數的31%,“普師”的人數占總數的10%,“其它”的人數占總數的37%;在所教學科中,專門負責數學教學的人數占總數的31%,69%的被調查人員除了數學教學外還需兼任其他學科的教學。在全體調查的小學數學教師中,鎮級及以上骨干教師群體占總數的26%,其中區級骨干教師數占總數的5.3%,市級和省級骨干教師數占總數的0.8%。以上數據顯示,番禺區農村小學數學教師的“年齡結構與性別比”總體上還是比較合理的,為學科教學效益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先決條件。小學數學教師的歷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因為45歲以下年齡段數學教師的絕對人數占總數的82%,而小學數學教師中本科學歷的人數占總數的42%。在調查結果顯示,大多數的小學數學教師沒有數學專業的文憑,獲得本、專科學歷的教師亦如此,他們多為非數學或非數學教育專業的函授本、專科生,69%的被調查者除了數學教學外還需兼任其他學科的教學,這種現象對番禺區農村小學數學教師隊伍質量的影響無疑是不利的。另外,小學數學教師中骨干教師群體人數的比例還比較小,這提示在今后的教師培訓工作中,在注重普及提高的同時還要為更多的小學數學教師成長搭建平臺,以縮短他們成長的助跑線。
(二)對專業的認識與專業發展現狀
1、從事教師職業滿意度
調查結果顯示出番禺區農村小學數學教師對從事教師職業普遍感到比較滿意。其中原因是近幾年來番禺區政府重視教育科學文化建設,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教師的收入雖然與公務員相比雖然差距仍然明顯,但也較為穩定,因此小學數學教師對從事教師職業還是普遍較為滿意。
2、教師專業成長的自我認識
從調查問卷統計結果看,雖然不少對目前個人的專業發展狀況滿意或基本滿意,也有從“不斷提高自己的素質,爭當優秀教師”、“適應時代要求,不被淘汰”角度考慮過自己的專業發展,但大部分教師沒有具體的目標和規劃。其中的原因是沒有正確的導向和指引、缺少專業發展的條件和平臺等等。⑧碩士學位論文MASTER’5THESIS
3、你認為制約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的主要因素是
4、平均算下來,你大概每天能用來自己看些教育類書籍期刊的時間是:幾乎沒有時l小時以上間學習前面的基本情況調查中有69%的被調查人員除了數學教學外還需兼任其他學科的教學。目前番禺區的小學數學教師除上課外,還有許多雜務、各類檢等工作。教師們工作壓力大,疲于上課和完成其他雜事,無暇學習提高。
5、你平常的教學效果:
6、你認為目前自己最需要發展的方面是(選出你認為最重要的三項):
7、你認為一名優秀教師必須具備的素養是(選三項):上述三個問題的調查結果反映出番禺區大部分小學數學教師對自身的教學效果感覺良好,都比較注重課堂教學的技能和效果,認為教學觀念新和科研能力強是一名優秀教師必須具備的素養。
8、你參加過的培訓有:(多選題)
9、近五年來你參加的培訓和學習主要是:
在參加培訓方面,大部分被調查者都參加過區教研室、進修學校的培訓及送教下鄉活動或區級教學研討會、講座,大多數是為完成國家繼續教育、提高學歷及圍繞數學課程改革或科研參加相關的培訓。另外,參加過區級骨干教師的專項培訓的人數十分有限,顯示對骨干教師的培訓力度仍需加大。
1、從文章的主題到內容,不得違背四項基本原則,不得與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
2、畢業論文的選題應當在法學專業范圍之內,并具有法學專業研究的特點。畢業論文的選題以法學專業課程內容為選題范圍。選題應當結合我國目前的法學研究動態和司法實踐,選擇應用性強或當前司法實踐亟待解決的實際問題作為畢業論文的主要方向和主要內容,鼓勵學生對我國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進行探討。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15-0215-02
一、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學教學目標定位模糊
我國法學人才培養目標較為模糊,通常采用“社會主義法制事業接班人”、“高素質、高層次”之類的模糊概念描述我國法學人才培養的目標。學術界在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方面往往爭論不休,有的主張“素質教育”、有的主張“通識教育”、有的主張“職業教育”、有的主張“精英教育”等等眾說紛紜。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法學教學模式在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之間存在斷層,切斷了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必然聯系,使法律職業與法學教育長期處于分離的狀態。一方面法學院校越來越自給自足,自我辦學、自我完善和自成一體,中國法學教育學院化成為主流,法學教材上理論性的探討越來深入。另一方面中國的法律職業難以形成專門分工,法律從業人員難以走上職業化發展道路,也難于適用市場對法學專業人才的需求,社會的發展不僅需要有一大批受過高等法學教育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以及從事立法、行政執法的職業法律人,更需要大批在一線企事業單位從事與法律相關工作的法律人才,諸如法律顧問,法律秘書,從事內部規范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合同管理、賬務管理、勞動管理工作的人員等。法學專業目標定位不適應新時期法律職業對法律人才提出的基本要求,應加以改革。
(二)專業實踐性課程教學形式化
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活動趨于形式化,如模擬法庭和畢業實習等實踐課程問題較為突出,模擬法庭的實訓過程,老師導演,學生被動參與,模擬過程就是在背臺詞,缺乏角色意識,你說你的,我說我的,訓練過程沒有有機地結合案情本身的需要進行設計。學生很難體會作為法官、檢察官或律師審理案件的感受,也不能運用其掌握的知識靈活地處理問題。畢業實習更是有名無實,由于實習往往安排在大四下半學期,而此時多數學生迫于就業壓力開始考研的準備、找工作,實習管理不到位,實習對于許多學生來講只是“找個單位蓋章”的代名詞。教學安排與實際情況完全分離,導致教學安排形同虛設。
(三)專業教師實踐教學能力有待提高
擔任實踐性法學課程的教師除了要具備一般法學教師必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外,還應該具備實踐能力,有辦案的實際經驗,而不能只是紙上談兵。除傳授專業知識外,還要講授執業技巧、職業道德、關注學生實踐操作能力的培養。目前在我國的法學院校中,兼職從事法律職業的教師比例雖然不低,但實踐能力強并能將實務操作能力應用于實踐教學的教師卻很少。教師雖然具有一定的學術造詣,但是教師本人更多注重理論研究,缺乏實踐經驗,有些甚至缺乏相應的從業資格,難以滿足實踐教學的需要。
二、國外法學實踐教學
(一)美國法學實踐教學
美國的法學教育屬于職業教育,學生入學后主要進行職業訓練,注重法律案例分析,以教授分析問題的技能、口頭辯護以及語言表達的技能為主要形式。因為學生將來的培養方向為執業律師,所以美國法學專業對法律實踐教學尤為重視。開設診所課程培如:家庭法、移民法、行政法等培養學生實際辦案的能力;開設民事法案例課堂實踐訓練、爭議解決的選擇方式、多方協商訓練等課程培養學生分析、辯論解決問題能力;開設法律職業規范和倫理課程培養學生未來的執業意識。
(二)德國法學實踐教學
德國的法律教育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進行基礎教育,學制四年,學習法學基礎知識和理論,學生通過各州進行的考試成績達標以上者即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的資格,結束第一階段的專業學習。這一階段通過設置專題討論課程、練習課程培養學生對法學理論的理解能力。2003年法學教育改革后將談判理論、辯論、調解糾紛和聽證等實踐課程加入法學教育中,作為法律專業學生附加的技能。第二階段是見習期,為期二年,在法院、檢察院和政府機構等部門進行,每個學生可以在不同部門實習,通過學習使學生熟悉法律實務工作,培養學生具備法官、檢察官等的職業能力。
(三)日本法學實踐教學
日本的法學教育側重理論訓練,是一種通才式教育即普及式教育而非職業教育。因為法律專業學生畢業后不僅僅想成為職業律師,還想成為國家公務員、記者和公司經理人等。同時法律考試通過率極低僅為2%~3%,教師教導學生時是站在法官的角度看待法律。但在上世紀90年代,法學實踐教學的理念滲入法學教育中,日本各公立和私立大學均將公司法、會計法等課程納入課表之中,通過其起到職業培訓的作用。
三、我國法學實踐教學的設計與選擇
(一)專業認知式的實踐教學
1.專業認知實習
通過專業認知實習使學生初步了解國家立法、司法機關、法律服務機構等相關機構的性質、設置、任務、職責等,明確法律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企業法律顧問等)的特點、種類、任職資格、工作范圍、內容等。使學生在今后的學習中有的放矢、明確目標,為自己未來職業發展方向進行規劃奠定基礎。
2.課堂案例教學實訓
課堂案例教學是老師根據教學進度和需要精選案例。也可以聘請優秀的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為客座教師,定期為學生開設案例課,他們豐富的實踐經驗和生動的案例分析,有利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法律推理、分析技能和法律實踐能力。
(二)理論應用式的實踐教學
1.模擬法庭實訓
模擬法庭教學是對學生所學基礎知識、專業知識靈活運用的實地檢驗與訓練,推行模擬法庭教學,實現學生之間模擬角色的輪換互動。模擬法庭是一種系統的全過程的專業技能的訓練。教學目的是通過審判實務的模擬,培養學生的法律職業技能,是將法學通識教育與法律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有效手段。
2.法律辯論實訓
法律論辯實訓是指法學專業學生運用專業理論知識、職業語言和思維,根據案件事實進行論證、辯駁以說服對方及裁決者的技能,是其語言表達、邏輯思辨等能力在法律業務中的具體運用。掌握嚴謹的說理技術、雄辯的口才對律師等法律職業者來說無疑是一項相當重要的技能。
3.診所式法律實訓
診所式法律實訓強調職業教育,主要是教授學生如何去做律師工作,樹立律師的職業責任心,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主要是把學生所學的專業基礎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培養學生理論和實踐結合的能力,也是對學生所掌握的基礎理論的檢測,是學生走向社會的前期工作準備。
4.企業法律事務實訓
企業法律事務實訓是使學生初步了解企業法律顧問事務實體與程序的基本問題、難點問題及操作實務中的有關問題。了解企業基本法律實務的特點、種類和基本內容。了解企業法律事務機構的設立、職責業務范圍、工作程序。培養學生處理企業法律事務的實踐動手能力。
5.畢業實習
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實習是法學專業本科生培養與教育中的一個主要教學環節,是法學專業教學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法學專業學生綜合運用本專業所學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和專業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重要教學過程,也是法學專業學生走出校門、適應社會、順利就業的排演和前奏。根據畢業實習的性質目的與任務,結合本次實習實行分散實習與集中實習相結合,實習單位有法院、檢察院、政府機關、企業單位、高校事業單位等不同性質單位的特點,學生在實習中存在具體的崗位差別,學院對學生的實習內容只作必須與法律事務和行政事務有關的統一要求,對每個學生的具體實習任務不作統一的具體要求,每一個實習生的實習工作內容由實習指導單位和指導教師具體指派。
(三)理論研究式的實踐教學
1.法律問題調查實訓
法律問題調查實訓的目的在于培養學生觀察和認識社會的能力,提高學生對法律理論與實踐的理解力,同時也為學生寫作畢業論文提供選題思路。它不僅要求學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綜合運用,而且使學生通過關鍵或焦點問題進行社會調查,圓滿完成學習計劃,實現教學目標。
2.學年論文實訓
學年論文綜合實訓的基本教學目的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運用法律邏輯思考法律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勇于探索的創新精神,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培養學生從事科學研究和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為將來畢業論文的寫作奠定堅實的基礎。
3.畢業論文實訓
對法學專業的畢業生進行畢業論文實訓學習的目的在于使學生在專業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和運用知識能力、文獻檢索能力、外語能力以及文化素質、思想品德素質、業務素質等方面得到綜合訓練。通過撰寫畢業論文,可以使學生了解科學研究的過程,掌握如何收集、整理和利用材料;懂得如何圍繞選題進行調查、對掌握的材料進行科學的分析;掌握如何利用圖書館收藏的資料,如何檢索文獻資料,如何運用文獻資料等方法。畢業論文實訓是進行科學研究學習的一個極好的機會,因為它不僅有教師的指導與傳授,學生本人還直接參與和親身體驗科學研究工作的全過程及其各環節,是一次系統的、全面的實踐機會。撰寫畢業論文的過程是訓練學生獨立進行科學研究的過程,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科學研究能力,使學生初步掌握進行科學研究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法學專業人才既要有較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基本技能,又能發揮無限的創造力,不斷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同時,通過畢業論文綜合實訓可以有效地檢驗以往教學質量存在的問題。
參考文獻:
當前,我國近一半的理工院校開設了法學專業,增強了該類高校學科設置的綜合性。但不可否認,與專門的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法學專業相比,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在師資隊伍、教學管理經驗、學術底蘊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再加上理工院校固有的專業環境和辦學傳統的影響,使得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
同時,我們也應看到,理工院校的多學科優勢為其法學專業教育提供了更多的發展機會和創新空間。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理工類高校的特殊背景和條件,變劣勢為優勢,化被動為主動,實現法學教育的機制創新,對理工類高校辦好法學教育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發展思路的創新
(一)培養目標的定位
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應成為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最基本的目標定位。縱觀世界高等教育學科和專業的改革,學科相互交叉、滲透、綜合發展發展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專業間的界線逐漸淡化。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應強調法學學科與理工類學科的相互交叉與融合以傳統法學專業教學模式為基礎,以理工類高校專業為依托,立足市場,培養應用復合型人才。
“如果只設有工科專業……不利于培養高素質、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的人才與復合型人才。”應逐步實現法學與工、理、經、管、文等領域學科的結合,尤其是法學與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信息技術等科學技術領域的結合。在法學專業人才的知識結構的培養上,不僅要注重基本知識、基本理論的傳授,更要注重學生對特定領域法律問題解決能力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滿足各行各業用人單位的需要。
(二)辦學思路的更新
結合本校特點,實現特色辦學。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的發展,要從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憑借所在學校重點優勢學科,依靠現有資源,于學科間交匯點上將一個或數個優勢學科作為主攻方向,不斷探索法學發展的新興領域和研究方向,形成合理的學科結構和布局,創設既符合自身條件,又體現學校特色的法學專業,有側重地培養具有自身的獨特品格與不可替代性的法律人才。
二、教育模式的創新
縱觀全球法學教育的模式,一種是通識教育,另一種是職業教育。從目前專門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法學專業的思路和做法來看,中國的法學教育已不再局限于傳統的以法學理論知識的課堂傳授為主的通識教育,而是更加注重以案例教學和法庭教學等實務教學方式為主的職業教育。
大多數理工類高校的法學教育也是以之為效仿對象。但問題在于,理工類高校,特別是地方理工類高校在法學專業的辦學規模、師資力量、學術影響、社會資源等各方面,與政法院校和綜合性大學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在職業教育上存在短板,無法達到預期效果。而通識教育如果在課程設置上不體現差異化,則無法顯現出競爭力。
鑒于理工類高校法學本科生畢業后進入公檢法系統的比例較低,絕大部分是進入其他企業和事業單位從事與法律相關的事務。因此,本文認為,基于理工類高校的特殊情況,無論是通識教育還是職業教育都不應只是針對純法律職業而進行知識儲備,而應根據自己的辦學條件、學校特色探索一條有競爭力和廣泛發展空間的道路。在通識教育方面,除了向學生講授法學基本理論和制度,培養其批判性和創造性的法律思維之外,可根據各校理工科背景專業的特長,確定一到兩個特別法專業方向進行教學。
這樣有利于拓展學生的知識面,為畢業后從事法官、律師之外的非傳統法律職業作好知識儲備。在職業教育方面,可以說案例分析、法庭旁聽等普遍采用的職業教育方法仍然只是針對傳統法律職業進行的技能培訓,雖然目前很多理工類高校職業教育都是以司法考試為核心進行課程安排和教法更新,但這并不是理工類高校法學職業教育的全部。基于其畢業生的就業分布特點,我們認為理工類高校法學職業教育還應著眼于法律專才的培養,不僅要強調傳統法律職業技能的培訓,還要關注法律職業技能在其他職業領域中的運用。這就需要在教學過程中認真設計教學環節,尤其通過實踐教學環節使學生掌握理工學科相關職業的特點、內容、工作程序等,為學生畢業進入非公檢法單位工作打下基礎。
三、課程體系的創新
理工類高校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要實現創新,就必須在傳統法學教育課程體系的基礎上有所突破。基于培養目標和教育模式的定位,理工類高校院校法學專業教育適宜實行“3+1”人才培養模式, 即前三年進行法學專業基礎教育, 后一年進行法律職業實踐教育。理論課程體系方面, 分為兩大部分,法學基礎課程和法學特色課程。課程設置應以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法學專業14門核心基礎課為主干,既要保持課程設置的相對穩定性,又要結合本校的優勢專業,體現一定的靈活性和開放度。此外專業方向課程的設置要體現特色,重點是結合理工類課程,體現出層次性和方向性,可以部分設為選修課程,由學生依興趣自主選擇。
實踐課程體系方面,應設置一套以培養學生法律思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操作能力和以目標就業崗位為指針的實踐課程體系。規范的實踐課程設置主要包括學年論文(階段論文)、畢業論文、實習三種。教師通過指導和評判學生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從而考察學生對所學知識的掌握程度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而實習則是法學職業教育的關鍵環節,又可分為專業見習和畢業實習。專業見習是組織學生到法律實務部門見習,了解法律工作的方法和程序的學習活動。畢業實習則是對學生知識和技能水平的綜合考察。實習應在校外實習基地完成。值得注意的,理工類高校法學專業的實習基地建設應該更加多元化,不能僅限于檢察院、法院、律師事務所和政府部門,還應當向企業和事業單位進行拓展,為學生提供更廣闊的實習空間。
四、教學方法的創新
由于教學方法是當前法學教育中相對薄弱的環節,因此在理工類高校法律教育的機制創新中,教學方法的創新顯得尤為重要。理工類高校法律人才培養以應用復合型為基本目標定位,故而實踐型的現代教學方法應貫穿于法學教學的全過程,而不僅僅局限于某一個教學環節。具體而言,在課堂教學中,首先要明確教學目標,把培養學生法律職業思維,形成分析和解決具體法律問題的能力作為教學的主要目標, 力爭專業知識同步轉化為職業能力。同時,倡導互動式教學,以可采用案例教學法和疑案辯論教學法,引導學生獨立思考, 克服學生因被動接受灌輸形成的學習惰性。
通過案例教學,增強學生運用基礎理論分析、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通過辯論教學,鍛煉學生的口才和應變能力。在實踐教學環節,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法:其一,社會調查。社會調查的目的是使學生深入基層、認識社會,從一個法律人的角度看待和分析社會現象。培養學生人際溝通能力以及運用法律思維觀察社會、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二,觀摩法庭庭審。庭審觀摩教學可以增加學生對法律的感性認識,特別是使學生對庭審程序有直觀的了解。其三,模擬法庭教學。通過模擬庭審,可以增強學生對訴訟參與人的了解和認知,使學生將理論知識融會于實踐,對提高其法律實務操作能力大有益處。其四,診所式法律教育。該方法的最大特點在于讓學生親身參與真正的法律實務,真切感悟課堂所學理論知識的深刻內涵, 發現自己的不足,并由此掌握基本的法律實踐操作技能和法律職業精神。
五、師資建設的創新
為適應應用復合型法律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 師資隊伍建設也要實施機制創新,其核心在于:加強理論型師資的引進和培養的同時,要重視實踐型師資的隊伍建設。理工類高校,尤其是地方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教師隊伍普遍存在學歷和職稱偏低的現象。缺乏具有深厚法學理論素養的教師,會直接影響法學基礎理論的教學,同時也影響專業科研水平的提高,從而無法進一步促進整體教學水平的提升。這成為制約理工類高校法學教育上層次、入主流、可持續發展的瓶頸。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首先加強理論性師資的引進和培養。一是要引進高端法學人才。我國部分重點理工類高校的法學專業近些年得以快速發展,很大程度上仰賴于國內著名法學教授等學科領軍人物的引進。
如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名校。因此理工科高校應將的法學人才的引進作為學科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鑒于普通理工類高校相對于名校在學校級別和聲望上存在差距,且國內高端法律人才稀缺,因此在人才引進上要采取區別對待的政策,在經費支持和配套政策等方面要高于其他學科,這樣才能吸引科研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的高層次法律人才加盟。二是鼓勵現有教師攻讀博士學位。理工科高校的理工專業教師的學歷和職稱結構已趨于合理,而法學專業教師的學歷層次仍有提高的空間。因此理工類高校在教師的培養政策上同樣也需區別對待,法學專業教師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工資、福利,以及職稱評定都應享受與理工專業攻博人員不同的差別待遇。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2)04-0205-02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和企業、接觸生產實踐的橋梁,也是高等學校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條件和保證。法學作為一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必然要求學生在實踐能力上有所突破與創新,以適應當前形勢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治社會的需求。因此,加強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是高校法學教育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它是法學實踐教學發展的需要,是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是學校與司法實踐互動的需要。
1建設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的意義
(1)是學校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明確提出了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把法學教育的重點強調為兩個方面,即素質教育和能力培養。要實現這一目標和要求,高等學校法學教育必須重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的開展,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獨立學院從建立之初就把培養目標定位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因此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應當格外重視學生實務能力的培訓,而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和規劃將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提供可靠的保障。
(2)促進實踐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完善。
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實現了理論教學與案例教學有機結合。隨著將畢業實習納入本科教學計劃,作為本科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畢業實習也稱為專業實習,由過去畢業實習只是使學生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操作,到專業實習旨在促使學生理論聯系實際訓練法律能力,并強化專業思維和職業倫理修養,極大地強化了實踐教學在法學人才培養中的功能。同時根據法學教育規律提出并論證了實踐教學在法學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將實習作為一個孤立的教學單元或環節,而是將其視為法學本科教學的有機部分和人才培養的有效手段。
(3)促進學生司法實踐能力的提高。
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司法實踐的橋梁。因此,建立一批比較穩定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將為學生迅速將法學專業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學實踐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平臺,而且也有利于鍛煉和增強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同學們真正進入到實務工作中去,不僅可以鍛煉他們的實務工作能力,同時可以培養他們的團隊精神、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對將來的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有一個實質性的了解。而且可以讓他們重新認識理論知識學習的必要性。
(4)有利于緩解學生就業壓力。
學生通過法學校外實習基地這一平臺可能對自己將來的就業獲得機會。學生在實習基地的優異表現,給實習基地單位如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實習基地也有用人需求,那么實習基地單位和畢業生可以進行雙向選擇,最終把實習基地變為就業基地。
2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存在的問題
(1)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缺乏科學性。
目前大部分學校在實習基地的管理上缺乏規范性,很多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在建設過程中多半是流于形式,往往就是簽一份協議書,掛一塊牌子了事,至于雙方如何去規范建設、如何去規范管理、如何選派指導教師和帶隊教師等都沒有進行詳細的規劃,后續建設工作嚴重滯后。甚至出現學校與學院間管理脫節、管理人員頻繁更換、實習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在實習基地的管理上沒有相對科學、合理的方法,這導致實習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混亂,影響實習質量。
(2)師資力量不強,指導教師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眾多高校并不缺少法學理論課教師,但較為缺乏具有豐富實踐教學經驗的指導教師,絕大數教師不太熟悉法律實務。法學實踐指導教師需要同時具備理論素養和實踐經驗,既能精通理論,又能熱練、規范地進行法律執業,但現階段符合上述要求的教師較為短缺。在實踐教學隊伍建設方面,為節約教學成本,高校較少設置專職的法學實踐教學崗位,多采取專業教師或輔導員兼任的方式,即使有部分高校設立了專職的法學實踐教學崗位,但相關人員的實務能力也不強,很難完成專業的指導。實踐教學教師在人員數量上和質量上都不足,加之未能科學地計算實踐教師工作量,容易打擊實踐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導致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缺乏有效指導,實踐教學效果不佳的后果。
(3)學校與實習基地單位間缺乏互動,合作單位參與積極性不高。
目前,學校與實習基地之間的合作僅限于學生單方面實習,內容比較單一,沒有互動。在法學校外實習基地共建過程中,雖然合作雙方關系較為友好,相關合作單位也能給予一定關心與支持,大多簽訂了合作共建協議,但有的協議過于簡短,雙方權利義務不夠清楚、明確,缺乏長效的互利共贏機制;有的則完全流于形式,合作單位參與建設積極性不高,沒有全面實施簽訂的合作協議。相較于重點大學,獨立學院在這方面比較薄弱,無論是資金優勢還是學術優勢都不具備。一些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僅僅依靠領導、專業教師和合作單位相關人士的個人情宜來維系,一旦發生人員更換,實習基地便難以為繼同,從而嚴重影響實習教學基地的穩定性。
(4)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
實習基地尤其是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是需要一定的財力支持,因為實習基地需要相關的辦公場所、設備、生活設施和管理費用等,特別是在離學校較遠的地區實習,學生的住宿、就餐等都是必須解決的問題,獨立學院學生實習經費和基地建設經費更是顯得捉襟見肘,而合作共建單位一般為財政拔款單位,缺乏專項建設資金,對實習基地建設在經費上支持也較為有限。由于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就無法保障學生正常的實習,其實習效果就大受影響。同時,經費投入不足也不利于學校與實習基地之間合作的穩定性。
(5)實習時間的安排不盡合理。
實習時間設置也有待改善,實習時間過度集中,接收單位不堪重負,因此不愿意多次接收實習生,而且大多數學校安排的實習周期較短,實習生往往剛進入角色,實習時間就已結束,而一個完整的法律程序的進行需要一定的時間。另外,大部分法學院將畢業實習安排在第8學期,但這一時間正好同畢業生找工作、考研、司考時間相沖突。許多同學往往利用實習的時間找工作或是復習考研、司考,畢業實習敷衍了事,甚至存在“虛假實習”的現象,這樣根本無法保證實習教學質量。
3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的創新研究
(1)嚴格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
實習基地的管理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目的和效果的實現。首先,校外實習基地的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但又很具體、細致的工作,要做好這項工作,學校應該有相應的結構和崗位來承擔。一般來講,這項工作可以作為一個崗位來管理,必須有專人負責。其次,要制定一套健全、切時可行的實習基地規章制度,為實習工作和基地建設的科學化、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提供依據,并督促落實。最后,學校要加強和實習單位的溝通和交流,以保證學生實習時這些規章制度能得到實習單位的支持,保障實習每一環節的順暢。
(2)重視與校外實習基地關系的良性運行。
在校外實習教學基地的建設過程中,學校和合作單位應該努力探求雙方利益的共同點。法律院校教師的法學理論功底深厚的優勢和法律實務部門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實務經驗豐富的優勢應該互相彌補。對于大部分的獨立學院來說,不存在這樣的資源優勢,無法為合作單位提供很好的幫助和支持,相對于知名高校,一般處于比較弱勢的地位。但是獨立學院也存在一定的優勢,就是學生的動手能力較強,因此對于大量需要實習生的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單位,我們要利用自身的優勢更多的關注。針對獨立學院來說,可以采用一些新型方式,如請離校近的實習單位法院把一些簡單的案件放到學校模擬法庭開庭,讓學生感受真實的法庭審判,這和同學們自己所組織的模擬法庭有實質上的區別。通過真實庭審的觀摩,同學們對審判的程序、法律的權威性等都會有更加深刻地人體會,同時這也為法院進行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提供了機會;或者聘請合作單位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擔任兼職教授、客座教授,為學生作實務專題報告,參加學生畢業論文答辯;也可以讓實踐基地的工作人員承擔一部分實務性課程,由專任教師和實踐基地客座教授相結合,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重視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保證實踐性教學任務的完成。
法學實踐性教學工作要求指導教師即要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同時又要有嫻熟的實踐操作技能。一般說來本校教師有較高的理論水平,但實踐經驗較缺乏,學校應創造條件,給他們提供鍛煉的機會。二是從合作共建單位聘請學歷層次較高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作為本校的兼職指導教師。這些人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高超的司法技巧,不僅能夠指導學生進行實習,而且還可以向本校教師傳授實踐經驗和對實習教學基地建設提供有力幫助。目前獨立學院普遍存在經費緊張的情況,對本校法學教師進行實踐環節的專門培養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最可行的途徑是直接聘請校外實習基地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作為本校的兼職指導教師,但從學校的長遠利益來看,應當將培養自己的“雙師型”教師作為重要的工作計劃。
(4)將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相結合。
在強調基地實習的同時不能忽視校內實踐的重要性。學生在進入檢察院、法學和律師事務所實習之初,因為校內實踐活動的效果沒有實現,一部分同學對基本的審理程序完全不了解,不能勝任法律文書的書寫,相應的實體法知識掌握的不夠熟練,這些同學大約得經過二個多月的時間才能進入實務狀況。反之,那些在學校積極參與模擬法庭、法律服務的同學不論是在審理程序、法律文書的書寫以及實體法的運用方面都有更好的表現,他們能主動順利地進入司法程序,實習結束時收獲往往比較大,也能得到實習單位老師的肯定,為將來的就業打下了一定的基礎。因此應當將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部分結合起來。
(5)合理安排實習教學時間。
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一般包括:案例教學、社會調查、法律咨詢、模擬法庭、畢業實習、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等。應根據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精心設計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合理安排實習時間。首先,為防止“虛假實習”現象,在安排學生實習時,應盡可能避開與學生司考、考研、找工作等相沖突,有些實踐性教學環節可安排在寒暑假進行。其次,因法學校外實習基地主要集中于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等,這些單位往往容量有限,一次安排的學生不宜太多,因此在在時間和人數安排應盡可能分散,否則接收單位會不堪重負。再者,應適當延長畢業實習時間,鑒于法務工作的特殊性,如果實習生要完整地參與一到兩個案件的全過程,一般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建議畢業實習的時間保證在三個月以上。
一、案例選擇
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強調對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核。按照這一模式,不僅對學生實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給教師的指導也提出了更高的挑戰。案例選擇是整個模式的基礎,所選案例的實踐與理論價值將直接決定整個畢業論文設計的質量。相比法學教學中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中案例選擇注重專業性、典型性、現實性、熟悉性,以達到緊扣專業課程教學具體內容,解決教學中的重點難點,提高學生課堂學習氛圍的目的,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下的案例選擇考慮綜合性、疑難性、不確定性三個因素,這樣才有助于對法學專業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綜合考核。
其一,綜合性。畢業(論文)設計是對法學專業學生四年法學知識與技能學習的整體考核。我國著名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先生認為,法律人才需具備三個要件:一是法律的學問;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會的常識。所選擇的案例涉及的知識應該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學科之間有跨越,也可以部門法之間跨越。通過這種知識領域的跨越,即考核學生對法學思維、知識掌握應用的能力,又考核了學生將各類知識整合運用的綜合素質能力。其二,疑難性。過分簡單的案例讓學生覺得容易,無法激起學生畢業設計的興趣,也容易導致整個設計模式“走過場”;但是太難,又容易導致學生無所適從,整個模式停滯不前。所以指導教師在指導學生案例選擇的時候,應該把握好“度”,合適的案例應該是能讓學生經過認真思考和分析后,運用所學的法學專業知識解決案例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同時調動學生的思維積極性,去觸類旁通地整合運用其他的相關知識。其三,不確定性。案例的選擇必須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不要強調一律得出一個正確的結論,正如一位美國法官所說“我們能夠做出最終判決并非因為我們判決正確,相反,我們之所以判決正確,是因為我們有終審權”。案例的不確定性能為學生多重視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筆,便于最大限度地激活學生的思維并進行考核。
二、文書設計
法律文書被稱作“看得見的正義”,以其為載體所體現的司法直接體現法律的權威。法律文書寫作形式上的格式化包含著遠遠超過形式主義的法律內容,它是法律專業知識的積累、復制與繁殖,是文書制作者按照邏輯規則整合和實際運用法學知識的能力,是文書制作者在司法實踐中的品格和創造性思維,其根本目的是通過建立法律語言的話語權威實現國家法治。在當代,法律文書作為一種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術,日益凸顯其重要性。故對這一技術能力的掌握,將直接體現法學專業法律應用型人才培養的質量。對法學專業學生文書設計能力考核時,筆者以為應該強調文書設計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文書設計階段要求學生對整個案例所涉及的訴訟文書進行設計,因此對學生設計文書進行考核的第一個要素就應該是其所設計文書是否完整。而一個案例所設計的文書是否完整,又直接取決于案例的性質與案情需要。指導教師在指導時應該把握好,也為指導教師對法律實務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規范性。文書設計的規范性一方面體現在格式規范性,不同種類的法律文書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點較易把握;另一方面體現在文書語言規范性,此點更難把握,對學生法律應用能力和綜合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像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鄭天翔曾指出的那樣:“現在有些司法文書,包括最高法院的一些司法文書,水平不高。有的語句不通,甚至有錯別字;對事實的敘述邏輯性不強,層次不明;對使用法律的理由表達不充分,有的不準,有的甚至出現嚴重差錯。”具體而言,文書用詞規范性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考核:表意準確、質樸莊重、言簡意賅、邏輯嚴謹。
三、模擬審判
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模擬審判一直是高校法學專業提高學生法律實務應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學實踐性課程教學的重要一環節。模擬法庭被定性為高校培養“法律人”的“職業訓練場”,從“法學院到法院的橋梁”。但是相比模擬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開庭程序等相同外,畢業設計模式下模擬審判有兩點重要的不同:其一,案例的二次選擇性。畢業設計模式要求每個學生都要根據自己實習的單位進行案例選擇、文書設計,但對模擬審判案例的選擇時,要求指導教師對學生提供的案例進行二次選擇,依據指導的人數在本組指導學生提供的案例中選出一兩個更典型、更能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能力考核的案例進行角色分配和審判。其二,審判的“實戰性”。相比傳統模擬法庭教學,更多是圍繞教學需要(尤其是訴訟法教學),重視附著在“法庭審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設計模式下的模擬審判,不僅要求學生熟練掌握整個庭審程序,還更強調對學生法律審判實務應用、應變能力的考核,故應該重視過程的“實戰性”或“對抗性”,而畢業設計案例選擇環節要求案例的不確定性也為“實戰”預留了空間。
四、案例分析
模擬審判的結束并非意味整個畢業設計的結束,還要求學生根據選擇或參與的案例選擇角度進行分析總結,一方面考核學生發現、解決問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促使學生更深入地學習、研究法律知識,提升法律實踐技能,具備現代法律人素質。而根據選取的角度不同,案例分析可以包括評述型、分析型。
其一,評述型。這種類型要求學生從案例選擇到模擬審判的整個過程自行評述總結,如案例的選擇是否具有綜合性、不確定性、疑難性,文書的寫作是否規范、案例審判時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辯論是否有理有據、運用法律是否得當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啟發以后更深入的學習,也進一步提升了學生法律實踐技能。其二,分析型。學生在圍繞案例進行畢業設計時對其中的某一個問題感興趣,然后把問題挖掘出來,結合專業深度討論,提出觀點。這一類型不僅對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行考核,還強調觀點創新,要求學生有創新思維。分析型一方面適應了對法學專業學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學生經過四年法學知識學習后具備一定理論創新能力,甚至考了研究生,即將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為這部分學生畢業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對傳統畢業論文模式進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帶來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眾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現多層次性、多類型性、專業差異性,因此,對畢業論文的要求和形式,也應“因校制宜”“因業制宜”。法學專業案例型畢業設計模式的提出和構建,為高校畢業論文模式的改革與創新做出了建議性的嘗試。
參考文獻:
[1]孫曉樓.法律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
1專業綜合改革建設內容
一般來說,專業綜合改革建設內容包括教學團隊建設,課程與教學資源建設,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實踐教學改革,教學管理改革等方面。其中教學團隊建設主要以本校本學科優秀教師為帶頭人,圍繞專業核心課程,建設一支教學理念先進,教學改革目標明確,年齡學歷職稱層次結構合理,賦有改革、創新意識的優秀教學團隊。課程與教學資源建設要瞄準學科發展最前沿,借鑒國內外相關課程改革成果,完善教學內容,優化課程設置,充分合理利用優質資源。教學方式方法改革要改進教學方式,依托網絡信息優勢,充分利用網絡優勢資源,不斷完善教學手段,深化教學研究,更新教育教學理念。按照學校“教學研究型大學”的辦學定位,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的教學方法,積極探索廣泛開展案例式、診斷式、啟發式、討論式、探究式、參與式及推進翻轉課堂等教學模式,突出創新教育手段,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努力把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注重培養學生批判性、創造性思維,激發創新意識。實踐教學改革要求創新實踐教學模式,增加綜合性、設計性、自選性、協作性實踐,加強實習實訓基地和實踐教學平臺建設。教學管理改革要更新教學管理理念,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建立健全嚴格的教學管理機制。
2法學專業綜合改革教學方法建設
2.1推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實現教學手段多樣化
司法考試改革背景下推進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構建全方位的教育教學方式,實現教學手段的多元化。圍繞教學方式方法,依托課堂教學進行改革,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的教學方法,積極探索廣泛開展案例式、社會實踐式、診斷式、模擬法庭式、現場觀摩式、啟發式、討論式、探究式、專業實習式、科研創新式及推進翻轉課堂等課內外、校內外相結合的創新教學模式,突出創新教育手段,充分調動學生自主式學習、實踐式學習、研究式學習、參與式學習等學習積極性,讓學生在學習、了解、感受、理解、掌握知識的過程中,提高學生獨立學習、獨立思考、獨立操作的能力,從而不斷激發學生的積極性與自主創新意識。使同學們在掌握國家基本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全面了解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單行條例,民族地區的習慣、習慣法及宗教活動,有利于民族地方社會糾紛的解決,實現各民族的和諧。
2.2把最新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
司法考試改革背景下教師通過自己的課題研究與實踐,把最新課題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融入課堂教學,豐富課堂教學知識與素材,增強課堂教學說服力與活力,更能更好提高同學們學習的積極性,激發同學們自主學習,自主參與課題研究。通過學生自己申報三下鄉項目,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參與老師科研課題等方式,鼓勵學生早做課題申報與研究,早進教師課題研究團隊,早進實踐實訓基地,爭取讓學生有條件在大二期間參與科研活動和法律實務工作。通過主持參與科研活動和實踐,提高學生思辯、表達能力,促進學生關心關注社會,增強學生責任感使命感,實現科研、實踐與課堂教學的有機結合。
2.3改革考試考核內容和方式
司法考試改革背景下根據課程不同性質采用不同的考試考核方式。探索以能力考核為主的多元人才培養評價體系,突出對學生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和科研潛力的評價,建立科學、多樣化的學業指導和考核評價體系。根據不同課程特點與大綱的要求,不同的層次及班級,合理選擇考試考核方式,采取筆試、口試、課程論文、課程討論答辯、課程操作與設計、知識競賽等考核方式,變一次終結性考試為全程性考核,變記憶模仿能力的考核為綜合能力的全面考核。通過定期開展學術報告、學生讀書論壇、演講比賽、教學技能大賽等系列活動,拓展學生的知識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
3法學專業綜合改革實踐教學建設
3.1加強實踐能力培養,建立健全實踐課程教學體系
加強實踐能力培養,建立健全實踐課程教學體系,首先就要從思想上重視實踐課程建設,構建科學合理的實踐課程教學體系,組建實踐教學團隊。其次加大經費投入力度,積極改善實踐教學條件,提升模擬法庭的實踐能力與水平。再次,加強學生科研能力的培養,鼓勵學生參加教師的科研課題及各類科研活動,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培養創新精神,通過項目,激發學生主動學習、參入科研與實踐活動的興趣與積極性。第四,加強模擬法庭實踐教學的建設,整合實踐教學內容,改革實踐教學模式,進一步完善模擬法庭實踐教學場所的建設,按照實踐教學示范中心建設標準進行建設,使其成為我校實踐教學的典范。最后注重課堂實踐教學環節,增加案例教學的比重,注重現實法律現象剖析,提供提高運用所學知識分析現實法律問題的機會和能力。
3.2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加強與實習單位聯系和溝通
加強實訓實習基地建設,進一步加強與實踐單位法院、檢察院的聯系和合作,本專業在建設好、用好現有的實踐實習基地的基礎上,建立更多穩定的教學實習基地,建立健全實習環節的教育管理和考核機制。通過與實習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建立持久互贏互惠的協作關系。
4法學專業綜合改革教學管理建設
專業綜合改革是包含培養模式、教學團隊、課程教材、教學方式等環節的改革,這些環節的改革必然會對原有的教學管理提出一系列挑戰。如不同教學方式穿插使用,可能要求教室和課時分配頻繁變更;實踐課程應建立什么樣的考核和評價制度才能與理課成績匹配;實踐課程尤其是校外實踐環節如何加強過程監管;改革“填鴨式”教學模式客觀上需要教師投入大量精力和時間,通過什么樣的機制才可以推動這一改革;現有教師大多缺乏實務經歷,在科研主導型的評價機制下,如何培養出更多“雙師型”教師;指導學生參與科研和實踐的工作量如何核定,才能既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又與課堂教學工作量平衡;校外合作單位在合作過程中明顯存在權利義務不平衡的問題,如何才能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這些都是在改革過程中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因此,我們將更新教學管理理念,加強教學管理制度建設,尤其是激勵機制和評價機制要適應改革的要求,提高與實務部門合作的能力,形成既嚴謹又靈活、務實、有較強服務意識的教學管理體系。因此,要從改革教學管理辦法、修訂教師評價指標體系;積極推進以勞動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師業績考核機制等方面進行有益探索。
5法學專業綜合改革教學質量監控建設
5.1完善和實施專業質量標準
法學專業在成立之初就重視建立高效有序的教學管理體制,遵循“以評促建、以評促改”的精神,本專業配合學校教學管理規定和院級教學質量管理監督體系,積極貫徹實施專業質量標準。首先貫徹教學環節的質量標準,包括《領導跟蹤聽課制度》、《教學實驗管理條例》、《學院考試工作管理規定》、《學院閱卷工作管理規定》和《學院畢業論文管理規定》等管理細則。其次,在學院本科質量檢查小組領導下,對教學各個環節實施監控。如抽查教師教案、深入課堂聽課、聽取學生座談、抽查學生作業、抽查畢業論文質量、抽查試卷命題、閱卷和評分的情況、評選年度教學質量優秀獎教師。再次,要重視教風建設,采取切實措施鼓勵教學優秀的教師,調動教師教學參與的積極性。
5.2建立健全組織機制
法學專業早期就已建立了比較完善的教學質量監控組織機制,除了學校教務處和校教學督導員對法學教學質量的監控外,學院、系教學質量監控小組不定期對本專業教學情況進行抽查。學生方面,在學生當中聘請專業學生信息員,隨時將學生對教師教學中出現的問題向系反映;另外,法學專業每學期都召開學生教學座談會,學院領導和系主任分別組織召開,會后將學生意見匯總并向全系老師反饋。
5.3建立系統、規范、科學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
5.3.1課堂監控
建立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為了有效實施教學監控,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質量問題,制定多級(校、院、系)聽課制度,構建專業質量監控體系。認真執行教學多級聽課制度,基本完善所有教學環節監督管理,進一步提升教學質量。建立教學質量考評制度,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考評。通過動員廣大學生對任課教師的教學內容、教學態度、講授方法和教學效果等做出量化考評,考評結果與優課優酬年終總評掛鉤。
5.3.2畢業論文監控
對學生畢業論文的選題,按照指導教師提示題目范圍,學生結合社會實踐自主選題。本系要求畢業論文選題有較強的專業性,理論聯系實際,針對熱點問題,有一定的難度,并能訓練綜合能力。在畢業論文程序上嚴格按照學校和學院的要求,在畢業論文選題之前,每位指導老師都發放一份畢業論文選題要求和時間安排。在開題完畢后,由系主任負責檢查任務書和開題報告;答辯階段,由系領導隨機抽查答辯小組答辯情況;答辯完成后,合格論文按要求裝袋,由教學秘書入教學資料庫,以保證各個環節達到《塔里木大學本科學生畢業論文工作條例》要求。
中圖分類號:G64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07)04-0048-02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對學生的實踐能力進行培養和訓練是法學本科教育 的重要內容和培養目標。近年來,我國許多高校法學專業 突破了傳統的理論灌輸型教學模式,在實踐性教學環節及能力培養方面做出了種種努力和探 索。但在具體的教學過程中仍存在著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傳授輕能力培養的弊病,且實踐 性教學環節沒有相應地形成科學體系,缺乏必要的規范,未能有效地發揮積極作用,難以達 到 其培養規格的要求。本文根據我國現行法學教育的實際和社會對法律人才的需求狀況,對法 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進行系統的探討。
一、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具體內容
目前,許多高校的法學本科專業盡管都或多或少地進行了實踐性教學活動,但其實踐性教學 環節究竟包括那些內容,至今未見權威的、規范性的明文規定。理論上雖有學者對于實踐性 教學環節的內容進行探討,但至今未形成定論。
筆者認為,應該依據法學專業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學生的實際及課堂所學課程內容, 針對21世紀的發展機遇和挑戰,確定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內容。具體應包括以下 內容:
1.開設法律診所課程
法律診所課程應該是整個法學教育中最具事務性與實踐性的一門課程。法律診所課程又稱診 所式法律教育,它起源于上世紀60年代的美國, 借鑒了醫學院為學生提供臨床實習,從實踐中學會診斷和治療的診所教育的模式,沿用了診 所的稱謂。它的目標有兩個,一是通過為貧困當事人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為司法平等以及 司法公正的實現創造條件;二是通過承辦真實的案件,使學生學會如何運用法律,倡導“在 實務中學”的學習模式。在診所課程中,學生接觸了真正的當事人,真正地開始運用法律和 相關知識去“診斷”和“治療”“法律的疾病”,從而對社會大眾的法律需求有了不同程度 的了解,自己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了鍛煉,有了不同程度的收獲⑥。診所式法律教育在2000 年已被清華大學等七所大學引入。
2.模擬法庭
“司法”這一視角本身就是實務與學術的關注點,而且也是 法律文化的突出體現。模擬法庭就是展現法律文化的很好方式。模擬法庭實踐教學模式不同 于一般的實踐性教學模式,其目的在于在仿真的狀態下,讓學生熟悉司法審判的實 際過程,熟悉與案件相關的實體法和程序法,訓練學生的實際操作技能。它具有多渠道傳遞 信息,培養大學生創造性思維,發揮教師主導作用與學生主動性相結合,以及實現傳播知識 與培養能力相統一等特點。該方式適合于法學專業大部分應用性課程。
3.旁聽法院審判
教師帶領學生到法庭現場聽取、觀看實際案子的審判全 過程,感知審判程序的操作過程及步驟,了解怎樣適用實體法。該方式適合于法學專業大部 分應用性課程。但是,去法院旁聽后一定要有相關討論,針對發言情況給學員評定成績。
4.法律義務咨詢
在適當的公共場合設點,就法律問題對前來求詢的群眾做出解答,提出意見。其目的是讓學 生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無償地回報社會,為有法律疑難的公民或者單位提供法律幫助,同時 通過實際法律問題來檢驗、衡量學生學業學習中的長處和不足。
5.見習
學生到司法部門或律師事務所進行短期的、專項的實踐活動。見 習包括法律見習和專業課程見習。法律見習的目的是通過實案了解和學習專業知識。法律見 習的主要形式是庭審旁聽。由實踐教學協作單位組織一到兩次有典型性的案件進行公開開庭 ,由學校組織學生和部分專業課教師到庭旁聽。專業課程見習的目的是讓學生在協助法律從 業人員處理個案中,初步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按照民法、刑法、行政法、律師實務的順序 依次進行實踐。
6.實習
學生到司法部門或律師事務所等地方從事一定的實際工作,時 間相對較長,有更為完整的安排,其重點是訴訟事務實習,要點是學習和掌握辦案技巧,案 子要有所選擇,最好是民事案、刑事案等都能親身涉及。除此之外,還應包括非訴訟事務, 可行的有審查合同、律師見證等,力求全面親自歷練,為日后走向社會多作鋪墊。
7.公眾法律意識調查和社會調查
由教師就公眾的法律意識問題及有關法 律問題組織學生進行專門調查。通過公眾法律意識調查和社會調查,使學生廣泛地認識社會 并提高社交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8.畢業論文寫作
學業即將結束的最后學期,由教師擬定或學生自擬論 文題目,要求學生進行畢業論文寫作。大學生撰寫畢業論文的目的,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 對學生的知識能力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二是對學生進行科學研究基本功的訓練,培養學生 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獨立地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以后撰寫專業學術論文打下良好的 基礎。
二、科學規范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建議及措施
1.制定教學大綱
在教學過程中,不僅理論課程要制定教學大綱,實踐課程也要制定教學大綱。在大綱中將實 踐性教學環節的具體內容、學時及實踐的具體時間段加以確定。
在法律診所實踐課程中,學生開始接觸真正的當事人,真正地開始運用法律和相關知識去“ 診斷”和“治療”當事人的“法律的疾病”。所以參加法律診所的學生一般應是學業壓力相 對較輕、有較多可支配時間、有社會實踐需求、有一定社會閱歷并掌握一定法律基礎知識的 高年級本科生。一般來說,法律診所實踐的時間應安排在本科三年級下半學期和四年級上半 學期比較適宜。
見習包括法律見習和專業課程見習。法律見習每學期安排兩次:一次是利用典型性案件組織 學生進行模擬公開開庭,一次是對法院審理的典型性公開開庭案件進行旁聽。專業課程見習 以一周為宜,一般安排在相關課程講授三分之二之后較為適宜。
法律義務咨詢是學生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為有法律疑難的公民或者單位提供法律幫助,所以 應在三、四年級的大學生中進行。時間安排在節假日較妥。
公眾法律意識調查和社會調查由于所需時間較長,因而應安排在假期進行。一至四年級的大 學生均可從事該項實踐。
目前,大部分院校都把實踐性教學環節安排在本科教學的第八學期,而且時間一般為二至三 個 月。筆者認為,本科教學的第八學期學生面臨畢業,大部分學生在為就業奔波,根本不把精 力放在實習上,所以建議將實習放在本科教學的第七學期,時間三至六個月較為適宜。
2.建立穩定的實踐場所
要保證實踐性教學環節的順利進行,設立穩定的實踐場所是必需的。從目前而言,采取校外 和校內實踐基地相結合的方法為宜。具體應當在法院、檢察 院、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建立長期固定的校外實踐基地,學校與實踐基地簽訂學生實習的合同 ,以保證教學實踐基地的穩定。制定學生實踐環節的聯絡表,實習結束后,由實習基地給學 生做出鑒定,以保證學校對學生實習情況的了解。在本校內建立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援 助中 心、法律診所和校內模擬法庭,為學生提供經常性的實踐場所,可為實踐性教學順利實施提 供可靠的保障。
3.設立負責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專門機構
制訂了實踐教學的具體計劃后,必須有具體的組織機構負責落實。因而,建議在學校的法學 院(系)內,設立專管實踐性教學環節的機構,具體負責聯系、組織、監督、考核等實踐教學 各個環節的工作,以保障各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具體實施。該機構可由3~5人組成。
4.配備高水平的、具有雙師資格的指導教師隊伍
配備一支高水平的指導實踐教學的師資隊伍,是搞好實踐教學的決定性因素,也是學生實踐 能力得以提高的重要保證。從事實踐教學的指導教師不僅要有豐富的課堂教學知識和經驗, 更要具備豐富的實踐教學的能力和經驗,否則就無法指導實踐教學的各個環節。因而作為指 導實踐教學的教師,應具有雙師資格和雙師的素質。除專任教師外,也可以從司法部門中聘 請一定數量的高水平的具有豐富司法實踐經驗的法官、檢察官、律師擔任指導教師。
5.健全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機制
要提高實踐教學的質量,還必須健全實踐性教學環節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機制。學校要進一 步 規范實踐教學管理,建立和完善實踐教學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相 結合,質量控制與質量保障相結合,確保實踐教學秩序穩定,教學質量全面提高。法學院( 系)要制訂教學計劃,規定各實踐性教學環節的質量標準,建立實踐教學基地教學質量評估 制度 ,確保實踐教學基地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健全教師實踐教學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加強對實 踐教學指導教師的考核與管理,建立起有效的實踐教學教師隊伍考核評價激勵機制,把教學 態度、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教學能力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與個人晉升、晉職、津 貼、獎金掛鉤,充分調動實踐教學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也要健全對參加實踐 的學生的管理制度,在實踐的各環節中,切實加強對他們的教育和管理,確保實踐教學質量 的提高。
三、結束語
本文對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的含義、內容及具體的規范措施的探索,為目前國內各 高校法學本科專業開好實踐教學提供了思路與模式。我們相信,依據該思路與模式進行實踐 環節教學,使學生真正把知識學習和能力培養結合起來,將會進一步提高實踐教學的質量, 提高學生的社交能力和應用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更好地適應我國21世紀法制現代化 對人才的需求。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642.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5-0292-02
一、當前高等師范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1.法學專業課程設置不合理。當前,各高等師范院校的法學專業都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開設了必修課:法理學、憲法、行政法、民事及刑事實體法、程序法以及國際法等14門核心課程;同時,在14門核心課程之外,又開設了大量的能夠使學生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熟練地運用法律知識去分析、解決法律問題的專業選修課。而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不僅需要具備這些專業基礎知識,而且必須要具備廣博的知識,這樣才能更靈活熟練地去分析、判斷和解決錯綜復雜的法律問題。中國著名的法學教育家孫曉樓博士也認為,“現在的法學家決不能再像以前的各守門戶在牛角尖里下工夫了,我們研究法律的學生,至少于法律學以外的各種學科都有相當的涉獵,其中比較重要的要推經濟學、心理學、哲學、歷史學、生物學、人類學、倫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等幾門。”[1]但是,由于核心課程和專業選修課占據了大部分的課時,從而使可以擴大學生知識面的人文社會科學類的選修課和培養學生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課程開設的就很少。
2.實習單位少并且實習時間短。學生實習一般應該是由學校統一安排去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并且學校要進行監督和管理。但是,隨著近幾年的擴招,學生數量不斷增多,而公檢法等部門很難安排更多的學生來實習。學校這方面的經費有限,又沒能建立更多的實習基地,所以大部分學校就讓學生自己聯系實習單位,但是,這種情況下,由于學校沒有一個統一的監督和管理體系,以至這種實習只是流于形式。另外,實習時間也較短,一般情況下,學校安排學生的實習都是在臨近畢業時讓即將畢業的學生實習,時間大概都是八周左右,時間短,不利于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更別說有的實習單位根本就不安排學生接觸專業方面的事情,只是讓學生打字或者接電話等,消弱了實習的意義。
3.教師隊伍不健全。目前,高等師范院校法學院的師資力量存在缺陷。第一,師資隊伍相對年輕化。目前,高等師范院校的法學院中年輕教師人數占2/3以上,職稱也大多是中級職稱。師資隊伍年輕化會給法學教學帶來新的思想,而且比較容易與學生溝通。但是,這些年輕教師大多數都是從政法院校畢業出來的,沒有接受過教師工作崗位的專業培訓,需要一段時間來適應教育工作,來積累教育工作經驗;另外,剛走進工作崗位的年輕教師,面臨著結婚、住房、生兒育女等組織家庭的生活問題,又要完成學校的科研任務,這就使年輕的法學教師壓力很大,不可能對教學投入全部的精力,每次上課可能會只是在機械的講解,沒有時間與學生進行討論與溝通。第二,教師自身缺乏實踐能力。目前,中國高等師范院校的法學專業教師大部分都是從政法類學校畢業后直接就到就業單位學校任教,他們缺乏法律方面的實踐工作經驗,所擁有的知識一般都是純理論知識,都是從書本上學習得來的,因此,他的教學工作也是以講授理論知識為主。雖然也有在律所兼職從事律師的教師,但是,相對于對法學教學工作來說數量不大,這也就會影響到高等師范院校法學專業的實踐性教學。
4.開展的實踐教學效果不明顯。在中國目前的高等師范院校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中,實踐教學流于形式,教學效果不明顯。雖然設置了相應的案例教學、模擬法庭、社會調查、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等實踐教學環節,然而在這些實踐教學環節的具體操作中學生參與程度比較低,最后大多都流于形式,所以教學效果不明顯。比如畢業實習,由于受到現實條件的限制,學生多,實習地點少,并且實習地點相對分散,學校又沒有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而且學生在實習中得不到實習單位對學生的有效指導和交流或者實習單位對學生的指導和投入不足,這樣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很難得到有效的提高。
5.考核體系不健全。目前,各高等師范院校法學專業的考試成績由平時成績與期末成績構成,期末成績占70%,這說明目前學校更注重期末成績,也就是筆試成績,這就導致了學生比較關心期末考試,以老師的講課重點、筆記為主要學習內容,完全忽略了法學專業應有的能力的培養與提高。平時成績占30%,而平時成績主要以作業的完成情況、出勤情況等為內容進行評分,作業的內容又簡單,因此平時成績也變得沒有意義。這樣的考核方式培養出來的學生就談不上具有法律專業人士應有的能力,像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推理能力等,更談不上具有司法實務要求的實踐技能,導致學生在就業市場不具有任何競爭力。
二、關于高等師范院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改革的建議
1.改進課程設置。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前大法官弗蘭克?福特認為,“出任司法高位者,必須具有哲學家、歷史學家和先知的素質。”英國學者潘尼克認為,“法官應當閱讀一些偉大學者的作品,這些學者包括阿克頓、梅特蘭、休斯、底德、吉朋、卡萊爾、荷馬、但丁、莎士比亞、密爾頓、馬基亞維里、蒙田、拉伯雷、培根、康德。”[2] 所以,我們必須在傳授法律專業基礎知識的同時,開設一些可以擴大學生知識面的人文社會科學類選修課,從而延伸學生學習的深度和廣度,使學生不僅具備豐富的法律知識而且還要具備完善的人文知識背景。
2.拓展更多實習基地,保障實習時間。雖然目前各高師院校法學專業都建立了一些實習基地,但大多數是律師事務所,并且由于條件所限,實際上每年接收實習的學生人數也是非常有限的,仍然有部分學生需要自己聯系實習單位。所以應該盡力為學生聯系更多的實習單位,尤其是應該開拓除了律師事務所、各種司法機關以外的實習單位,像事業單位、公司、企業等都可以,到這些單位實習對訓練學生的非訟業務能力很有幫助,還能夠為學生日后就業提供更多的選擇。另外,要保障實習的時間。法學專業的學生實習時間不能短了,最少需要半年時間。否則,學生去實習的時間短了,就只能感受一下氣氛,而不能真實的體驗到生活里使用中的法律。平時學生通過媒體、影視作品上所了解的法律總是有些神秘感、神圣感甚至有些戲劇化,和現實生活中的還是有距離的,這也會影響他們對法律及制度設計的真實判斷,所以只有在實踐中才會體會到實踐中的法官、法庭、原告、被告等等遠非學生預想的那樣,法律并非是高高在上的東西,而是非常貼近我們的生活,我們讓學生實習就是必須讓他們掌握正確處理現實中活生生的法律問題的方法、技巧,做一個實實在在的法律人[3]。
3.加強實踐教學師資隊伍的建設。目前中國高師院校法學專業普遍存在教師的實踐能力不強的問題,但這并不表明是我們的老師沒能力,而是目前我們的高校法學教育制度設計沒有給教師提供充分接觸實踐、深入實踐的機會。雖然法學專業教師有一部分已經通過司法考試取得職業資格,但是由于自身方面的或者工作方面的原因導致這些老師并沒有真正的去執業,因此接觸實踐的機會就相對的較少。許多老師已經感受到了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自己的知識、閱歷的局限性,他們也想多去接觸實踐、深入實踐從而能夠來豐富教學,但是由于缺乏這樣的制度設計,所以只能勉強應付教學。雖然有比較負責任的老師會在備課的時候去查閱更多的資料和信息來豐富教學,但也只是紙上談兵。如果我們的老師有機會,哪怕只有一年半載的時間能到實務部門去掛職,積累一些實踐經驗,這樣就能增強老師適應現代社會的法學實踐教學的能力。所以,建議為了提高法學專業教師參與實踐的能力,學校及相關教育部門應該采取各種措施分期分批送法學專業的老師到律師事務所、公、檢、法或者是企業及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實習來增強教師的實訓能力,為實踐教學的開展奠定師資的基礎。同時,還要利用實踐部門的人力資源,聘請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的法律工作者等定期到校進行主題講座,從而開拓學生的視野,豐富學生的知識,達到課堂教學與司法實務的融合貫通。
4.制定管理制度促進實踐教學的發展。由于受到沒有足夠的實習基地、缺乏經費等因素的影響,高師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導致實踐教學組織和管理的形式化,法律咨詢與服務、社會調查、畢業實習等實踐教學形式大多數都流于形式,嚴重影響了實踐教學的效果。所以,建議必須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促進發揮實踐教學的職能和作用,對實踐教學進行監督檢查,使之不再流于形式,要落到實處,主要包括:(1)實踐教學的組織機構、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2)各實踐教學形式的實施方案、操作規程;(3)實踐教學的學分制度;(4)實踐教學的檢查、考評制度;(5)實踐教學的檔案管理制度 [4]。
5.建立健全的考核體系。首先,要把實踐課程的學分體現在總學分里,并且加大比重,實踐課程的學分應當占到總學分的30%。另外,在專業必修課中都要安排一定的實踐學時,并且把實踐教學課的成績單獨計分,如果這門專業課的實踐成績不合格,那么這門專業課成績也不合格。還可以將模擬法庭、社會實踐調查、法律咨詢服務、畢業實習等實踐活動納入考核體系中,使其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其次,應改革考核方式,采用多種形式進行綜合考核來代替目前的單一考核方式。比如,像畢業實習的考核,可以增加一項現場考核;像法律咨詢服務的考核,可采用口試與書面考核相合的方式。總之,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應當讓學生作為主體,讓學生積極主動的參與,并且必須結合學生的個體實際進行,為了促進實踐教學的更好發展,在實踐教學評價體系中必須以學生為主體,建立由老師和學生共同參與的考核機制。
參考文獻:
[1]孫曉樓.法律教育[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18.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1)03-0066-02
目前,我國高等學校的法學專業設置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專門的政法類大學,如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等;二是綜合性大學里的法律系或法學院,如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等;三是以專門院校里的法學院系,如吉林大學法學院、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等。通常政法類院校是以培養法律應用型人才為特色的,綜合性大學以培養理論型人才為特色,而專門類院校法學教育的培養目標應該與其他院校有所區別,體現自身的特色,即要培養出專門、專業法律人才。本文僅就專門院校專業法學本科課程改革談本人之粗淺看法。
一、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課程改革的意義
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高等學校要辦出特色,要提高教育質量。高等學校要有特色、高水平,這不僅是國家發展的要求,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也是高校自身的選擇。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法律人才為數眾多,但高層次、高素質、專門法律人才短缺卻尤為嚴重,培養法學專才已成為大勢所趨。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意義重大,主要表現如下:
(一)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要求“高等教育承擔著培養高級專門人才、發展科學技術文化、促進現代化建設的重大任務……到2020年,高等教育結構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鮮明,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整體水平全面提升……。”《綱要》還要求:“……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要培養高素質法學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專門院校專業法學本科課程改革是當務之需。
(二)專門院校法學專業本科課程改革是合理配置法學教育資源。據不完全統計,全國1000余所普通高校中已有650余所設置了法律院系或法律專業。《2009年北京市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北京市2008屆本科畢業生畢業半年后失業或離職量最多的10個專業,占本科失業量的44.0%。失業或離職者最多的5大專業依次是:法學、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英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其中2008屆法學類本科畢業生就業率為79%,遠低于當年本科畢業生的平均就業率(88%)。專門院校法學專業如果不根據現實的需要、改革課程設置,只能造成法學教育資源的巨大浪費,加劇法學專業大學生就業負擔。
(三)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是市場經濟的需求。筆者由于職業的關系每年都能接觸到來自專門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感觸頗深:建筑大學法學專業的學生分不清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醫科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不懂醫療糾紛舉證責任倒置;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竟搞不清中國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的區別……可想而知專門院校法學教育的失敗。而在司法實踐中,這一現象也比較突出:稅收案件中法官、律師不懂增值稅發票;建筑糾紛中法官、律師不懂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醫療糾紛中法官、律師不懂醫療常識……社會急需專門、專業化的法律人才。而專門院校對專業法律人才的培養有著得天獨厚的條件,專門院校的法學專業要揚長避短,走專門化特色化的法律專才培養模式,改革現有課程設置。只有這樣專門院校的法律專業才有生存的空間與市場的需求,滿足市場經濟對法學專業大學生的需求。
二、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一)法學本科課程設置不合理。專門院校法學本科課程設置應當考慮到社會對專門、專業法學人才的實際需求。不少專門院校的法學課程開設沒有專業特點,基本上是人家開什么可我們就開什么課程。沒有對專門院校的法學課程的開設進行可行性分析,致使已開設的課程比較混亂,沒有做到與法學專業的融合與銜接。以財經院校法學專業為例,法學專業的課程設置基本上照搬、照操政法類、綜合類大學的法學課程體系,其結果,專門院校培養的學生法學不僅基本功底不及其他政法類及綜合大學,專門、專業法學知識也沒有凸顯出來。一方面,造成了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就業困難,另一方面社會對專業法學人才的需求也沒有得到滿足。
(二)專業基礎課程內容所占學分或課時的比重明顯偏輕。要做到專門院校法學專門化,專業基礎課程的開設尤為重要。以財經院校為例,要打造特色財經法學人才,財經類基礎課程應該納入學科基礎課程當中。比如,財經院校應當把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管理學、財政學等學科納入學科基礎必修課程范圍之內。設想在沒有開設金融學、會計學、稅收學等學科基礎課程或在所開課程學時嚴重不足的情況下,給學生開設金融法、會計法、稅法等課程,只能使學生掌握的法律規范與經濟學理論相脫節。
(三)專門院校專業法學課程嚴重缺失。專門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將本專業的法學課程作為開課的重點,開全專業法學課程。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才可能凸顯專業特長,又可使法學專業符合本專門院校的特點,滿足于本專業的法律需求。但在實際上,各專門院校對本行業的法律課程重視不夠。以財經院校為例,目前財經院校中,體現財經法學特色的財經類課程的設置比較混亂,沒有一個科學的、統一的財經類法學課程類別劃分。各院校雖都開設財經類法學課程,但課程類別各不相同,有的為必修課、有的為選修或任意選修課,還有的為必修與選修相結合。同時財經類課程在教學時間的安排上隨意性較大,財經類核心法學課程開設時間較晚,大部分學校在第三學期才開始安排此類課程。財經類課程沒有結合相應的法學課程開設。
三、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對策
(一)準確定位本專門院校的專業法學本科人才培養目標
專業人才的培養需專門院校應該在辦學過程中準確定位,一是學校類型定位。學校要根據區域、行業的需求,選準自己的定位。二是辦學層次定位。如財經院校法學專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常熱門,許多高校都爭辦這個專業,競爭非常激烈。在這種情況下繼續保持特色和優勢,就要做到人無我有、人有我強。三是在辦學規模上要考慮把資源集中到學生培養、提高質量上。學科建設始終是學校的龍頭,學校如何保持優勢的特色學科,是學校特色非常重要的內容。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注意在經濟、管理的學科交叉中尋找特色,凸顯優勢。
(二)優化課程結構,強化法學專業特點
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類院校應該根據各自的人才培養目標,適當調整適合本校的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的比例,使課程結構既科學、合理、相對穩定,又具有一定的彈性。因此,應細化大專業下的小專業,體現財經特色的課程設置,重新整合專業方向課,以突出財經類法學的優勢。將限制性選修課作為專業方向課的學校,應增加其總的學分和學時,在總量上提升財經類法學專業方向課的比重。
(三)合理設置課程體系及開課時間
為了培養法律專才,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應當有別于專門法律院校。筆者認為,專門院校法學專業課程可分為通識課程、法學基礎課程、法學專業課程三大模塊,這三大模塊中又按照重要程度分成選修課、必修課等,開課的次序、時間應當本著先一般通識課、后法學基礎課、最后到專業法學課程這樣的程序進行。具體對策如下:
1.通識課程
通識課程是指按照教育部的規定,不分院校、專業,所有高校必須開設的課程。比如,思想道德修養、軍事理論、體育、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基本原理、中國近代史、哲學、政治經濟學、外語、計算機等。對法學專業而言,為了給后續的法學教學打下基礎,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也應當列入通識課程范疇。專業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將這些通識課程劃分為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思想道德修養、軍事理論、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基本原理、中國近代史、哲學、政治經濟學等都可作為學生的通識選修課;而法學基礎理論、外語等則應作為通識必修課。同時對通識必修課和通識選修課必須規定必修的學分。除外語、計算機課可在以后學期根據需要繼續開設外,其他全部通識課程均應當在大學一年級修完。
2.法學學科基礎課
專業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科基礎課除了要開設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識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14科核心課程外,還應開設司法文書、外國法制史、律師法、法官與檢察官法等課程。這些法學學科基礎課也可以分成必修課和選修課。可將法學專業的14科核心課程作為必修課,其他課程作為選修課,同時對必修課和選修課必須規定必修的學分。全部法學基礎課程應當在大二全學年修完。
3.專業法學課程
如果說專業院校中通識課程和法學學科基礎課程設置沒有差異的,那專業法學課程將是打造法學專才的核心與關鍵。各專門院校完全可以根據市場經濟對本行業、部門法學人才的需要,設置法學專業專門化的課程體系。以財經院校為例,財經院校的法學專業應當開設并強化財經特色,以經濟生活中主要法律規范作為課程開設的重點。可將經濟法律規范劃分為經濟組織法、宏觀調控法、市場秩序法、經濟管理法、社會保障法等。作為經濟組織法內容包括公司法、各種企業法等。作為宏觀調控法,包括財政預算法、稅法、價格法、金融法等。作為市場秩序法主要包括產品質量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等,作為經濟管理法包括會計法、合同法等。作為社會保障法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每一部分又可根據本院校的實際情況再做細分。比如,金融法,內容可含銀行法、票據與結算法、擔保法、保險法等。這些課程也可分為專業必修課、專業選修課。這些課程授課時間應當安排在大三及大四第一學期。其他院校可以結合本專業法學的實際需要選課、開課。
當然,專門院校要培養出專業法學人才,對策及措施還有很多,比如,論文寫作和實習環節。論文寫作應要求寫本專門院校相關行業法律論文,醫學院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論文就可以圍繞醫療法,而建筑大學的法學專業則可以建筑法為方面來確定選題撰寫論文。畢業實習也應當有針對性的到醫療、建筑公司等單位實習……這樣就能比較好的將所學專業與實踐有機、有效的結合起來。
市場經濟的發展需不僅要一批具有一定法律理念、精通和熟悉市場經濟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型法律人才,更需要既通曉本行業、專業知識又懂法律的法律專才。專門院校法學本科專業可利用自身的學科優勢定位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而目標的實現重在課程設置的改革。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