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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6-0132-02
會計監督,又叫作控制企業經濟活動的職能,是指利用其本身提供的信息,隨時發現公司經營過程中與預定目標、計劃、要求不符合的情況,及時采取校正措施,以保證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從而達到經營目標。會計監督是我國經濟監督體系的重中之重,對國家經濟管理起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會計監督的目的在于監督企業的財務報表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審閱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向廣大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真實、完整、準確的會計信息。就當前形勢看,財務報表閱讀者對會計信息的要求越來越高,希望選擇有令人滿意的投資回報率的企業進行投資。所以健全會計監督體系已經刻不容緩。
2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的應用現狀
1缺乏完善的監督管理體制
會計工作者是會計監督的人員,但是會計人員并不具有監督的獨立性,處于對上級領導的從屬地位,企業管理者的意識對會計人員的行為有時會起到干擾性的影響。目前,一些企業管理者的思想觀念不正確,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唯利是圖,由此產生一些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還有些企業管理者授意會計人員弄虛作假,而財務人員基本不會拒絕,這樣一來,會計人員便喪失了獨立監督的職能,影響了正常的會計工作。
2會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
目前,某些單位還存在會計人員整體素質不符合要求的狀況。一些會計人員沒有從事過專門的培訓和相應的繼續教育。還有一些會計人員的觀念陳舊,對新會計法律法規了解得不夠透徹。
3加強會計監督的對策
1加強會計法律制度的完善
經濟發展的日新月異,會計法律制度并沒有完全適應瞬息萬變的經濟環境,導致一些利欲熏心的公司高管人員鉆法律的空子,違法亂紀卻仍舊逍遙法外,這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我國法律起步相對較晚,一些規定尚不成熟,所以可以充分借鑒美國公認會計準則(US GAAP)和國際會計準則(IFRS)的規定,在國際會計趨同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市場經濟的具體情況,進一步完善以《會計法》為中心的會計法律體系,對《注冊會計師法》、《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不斷進行修改完善,使其盡可能完整充實,增強實際操作性。會計財經法規應當具體規范各種經濟行為,嚴密監督企業的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分配活動,減少舞弊行為的發生,使得違法亂紀的財會人員懸崖勒馬,回頭是岸。要加大對法律的宣傳,加強公眾的認可度和知名度,形成良好的社會效應。加大懲處措施,增加違規操作的成本,使上市公司管理層自覺規范行為,維護相關利害關系人的利益。
2強化內部監督
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是內部控制制度在會計工作方面的具體體現。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于企業日常管理的標準化起著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有助于減少企業經營失敗的可能性,形成企業的相對競爭優勢。要充分發揮單位內部審計的作用,應當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維護中小股東利益,內部審計機構和財務機構應該是相互獨立的,所有者和經營者合理分工,才能保障會計監督的順利實施,客戶的信息需要才能滿足。另外,規范的會計核算程序對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良好的會計核算程序有助于減少會計人員的日常工作差錯,約束其財務造假行為。企業應當嚴密監督,加強現金管理,做好銀行對賬工作。尤其注意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及其變動情況。企業還應當建立一定的激勵機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于表現出色的工作人員予以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而反之對于違反相關規定者要給予相應的處罰。企業應建立一套合理的績效考評機制,避免有違公平的情況發生,這樣不僅能夠促進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在很大程度上還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企業才能蒸蒸日上。
3加大外部監督檢查力度
企業不僅要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外部監督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對有關單位的會計資料實施會計監督檢查。同時,也要加強以注冊會計師為代表的社會監督、審計作為一種經濟監督活動,注冊會計師在處理審計業務時,要潔身自好,堅持獨立性,敢于說不,不為經濟利益所誘惑,保持高度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充分搜集審計證據,對上市公司舞弊行為零容忍,萬萬不可以與被審計單位狼狽為奸。在對被審計單位編制的財務報表及其相關會計資料實施審計時,要保持高度的職業謹慎和職業敏感度,抓住主要矛盾,處理問題一針見血,尤其注意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和應收賬款項目,提出恰當公允的審計結論。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查、監督和鑒證,能夠熟練運用審計軟件揭發各種錯誤和舞弊,從而制約違法亂紀行為,以確保被審計單位對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以及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的真實、可靠。同時,對被審計單位提出改進建議,促進其不斷進行自我完善。加強審計功能,使得內外部監督有效地結合在一起,才能滿足財務報表使用者對會計信息數量和質量的需求,增強預期使用者對鑒證對象信息的信任程度,確保會計監督的有效性。
4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
會計人員要不斷更新觀念,更新知識儲備,客服懶散和惰性,積極進取,養成不斷學習、終身學習、自覺學習的習慣。加強法律法規的學習。知法,懂法,學法,用法是當代財務人員所必須具備的素質。所以企業應定期組織主管理領導及財務人員進行法律法規方面的培訓,提高其法律意識和掌握法律規定的能力,不做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從而實現法律法規的“無為而治”。在加強會計理論知識學習的同時,注重將理論付諸實踐,將工作視為生活的一部分,熟練掌握會計操作方法,做到學有所得,積極進取,不斷進步,工作中力求盡善盡美。如果會計人員的素質良莠不齊,將會嚴重影響會計工作的開展。
5發揮管理者的模范作用
企業管理者應樹立正確的經營理念,追求企業的長遠利益,不可短視,自覺保護公司信譽,自覺接受監督,減少自利行為,提高對自己工作的成就感和滿足感。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應具有豐富的知識和開拓創新的意識,有稱職的經濟管理能力和法制理念和人才觀念,任人唯賢,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為企業服務,為員工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規避企業解散和破產的風險,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這樣企業總體員工素質才能水漲船高。
6建立健全財產清查制度
完善的財產清查制度可以保證會計資料、會計信息的完整性。企業必須要明確財產清查的期限、重點和程序,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這要求企業管理層著眼長遠,不因支出和時間問題而忽略財產清查,真正以實際行動改變社會大眾不信任企業財務的狀況。
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規定:“錯報可能影響到財務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極為重要性。”可見會計信息的重要性。大力加強會計監督,完善會計監督體系是當前不可忽視的重要任務。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的時代,我們要不斷完善監督管理機制,讓信息真正處于陽光之下,處于眾目睽睽之下,為國家經濟的穩定發展貢獻力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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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穎淺議對我國會計監督工作的幾點思考[J].中國市場,2014(1)
一、會計監督體系模式結構
我國會計監督體系模式結構主要由國家監督、社會監督及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組成。國家會計監督體系主要是由國家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等相關政府部門對各單位進行會計監督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各單位必須積極配合國家的會計監督工作,對國家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稅務部門等政府機構依法實施監督工作給予支持與配合。并如實提供監督檢查工作中所需要的各項數據、報表。不得有造假、隱瞞的違法行為。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主要由社會審計單位執行。社會審計單位一般由注冊會計師依法承辦,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及法律、法規,對各單位財務會計實行社會監督職能。社會監督在社會經濟環境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各單位會計系統、會計人員有權依法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工作。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工作中,各單位的會計系統及會計人員充分發揮其主體地位,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同時對本單位會計核算的全過程進行監督。
二、目前會計監督體系中存在的問題
1.會計監督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監督的基本職能界定還不是很明確,會計監督結構模式不合理及監督工作沒有得以具體落實實現,都是由于會計監督體系不健全所致。例如,一些會計事務所及企業、有關單位在資金活動上存在著不規范的行為問題。同時,會計監督體系規范性欠缺、體系不健全還可能影響到監督部門管理工作混亂、無層次、職責分工不明確及職責界定不
轉貼于
清等現象。如果會計監督體系不健全,就無法在具體工作中對會計監督進行規范,無法使會計監督充分發揮其職能。若如此造成了惡性循環,必將導致我國經濟環境混亂,對我國的經濟發展也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2.會計人員監督沒有充分發揮其職能
一般情況下,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工作是由各單位的會計系統及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但由于會計人員屬于本單位的一員,其自身利益又與本單位利益相關,所以在行使會計監督工作中無法對所在單位及負責人進行監督。這種現象使得會計人員與會計體系無法將工作落實,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的產生。
3.會計信息沒有做到真正公開
會計信息沒有做到真正公開、完全透明化的主要制約因素是由于很多企業對會計監督工作不夠配合,不愿將會計監督的有關數據及報表信息公開化。會計信息的不公開,造成相關會計信息弄虛作假等違法情況。由于會計信息不公開現象不能及時被遏制,使得相關工作的難度與負擔加重,阻礙了會計監督工作真正發揮其效并具體落實到位。
4.社會監督沒有落實到位
由于社會監督體系的不健全及不規范的社會環境,使得社會監督流于形式,很多具體工作沒有真正落實。
三、有效的會計監督體系運行機制
1.有效的會計監督體系需要完善外部會計監督
有效的會計監督體系需要依靠外部環境的不斷完善來得以實現。建立有利于會計監督體系工作的外部環境,需要不斷完善和改進相關單位的考核制度,同時提高對外部會計監督體系的重視程度,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按法律、法規工作,對于違法者嚴懲不貸。
2.有效的會計監督體系需要完善內部會計監督
只有建立健全、細化的會計監督制度,加強對會計監督部門及會計監督人員的工作要求并對其進行培訓,使其的專業能力得到不斷地發展。同時加強內部會計監督控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及法律、法規執行會計監督工作,才能真正將內部會計監督工作做好,同時為有效的會計監督體系的運行盡一份力。
3.有效的會計監督體系需要完善社會會計監督
最近,我國頒發了新的《會計法》,“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被重新地建立,該體系包括社會審計監督與政府監督,其中,前者一般是由單位內部監督,常常是注冊會計師來執行。可是,現有的情況表明該體系發揮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情況是,逃避會計風險的現象更加地嚴重,這主要是因為會計監督職能不能很好地起作用,知情人不知道是否應承擔會計責任。
一、我國現有的公司會計監督體系的缺點
現在,我國會計監督體系仍存在不足和缺點
1.不能清楚地監督經營者的經濟責任與經濟活動。當前,經營者在監督體系處于主導的地位,是會計監督權的授權者,而審計與會計人員享有該項權利,而且,他們享有的會計監督權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條件限制的,另外,該監督權對經營者受到的某個時間內和固定的,缺乏時效性。無法有效地控制常見的經濟責任與經濟行為。
2.該體系的事后監督不實際,太形式。一般來說,經營者被監督的的常見形式是社會審計監督,注冊會計師是該項權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間接享受該項權利。可是,現實中的很多情況導致審計關系復雜和繁瑣,導致社會監督脫離現實。
3.政府監督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具體體現為:(1)監督體系個部門的義務分配不正確,一些諸如審計和財政等部門值關心自己的業務;(2)監督途徑沒有及時更新,缺乏威懾力;(3)政府職能的變化遠遠趕不上經濟管理的進步。
二、資金管理出現缺陷
近年來,金融體制的革新,銀行的管理逐漸進入企業化的進程,銀行為了獲得盡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擔過多的現金監管職能,有時候甚至片面地只考慮自身的經營目標,這樣導致管理現金出現一些問題。
會計人員的監督職能不足,會計責任不清楚。只有當單位管理者允許,會計人員才能監督與處理會計相關的事務,只為授權人服務,只愿意承擔該部分責任。會計部門一般只在乎管理當局的立場與好處,進而降低了會計監督應該起的作用,會計人員不得不依靠其
三、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法規舉措
政府、社會和企業進行聯合共同構建完善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會計法》修改后專門指出會計的監督職權,如有人員違反本會計法或國家規定的其他會計制度,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對其辦理相關事項。同時,本法還規定,會計人員必須依法行使監督職能,不得提供虛假財務報告,銷毀財務資料以及利用公職之便貪污、挪用公款等,這都是會計人員必須履行的職責。新《會計法》法律責任一章中,對這些違法行為,如利用公司會計張博、報告等從事違法活動等進行了明確的法律責任規定。新《會計法》對會計人員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會計監督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監督體系,從20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國公司法》也明確指出:一方面,健全完善相關法律的規定對監事會制度的完善與強化內容,《新公司法》在第34條中作出了明確規定,指出,為了保障股東的知情權,對公司的財務賬簿,有限公司的股東有權進行查詢監督;在第164條中指出,企業建立的財務與會計制度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檔;在165條中指出,每一會計年度末,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相關政策編制出財務報告,而且會計事務所需依法進行審計;而在第172條中指出,除法定財務賬簿,公司不得再編制其他賬簿。而對于其違規懲罰,新公司法也通過其202、203條等對其進行了規定。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內部財務監督體制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監督體系能夠保證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業績,而且有利于我國整個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轉和國家經濟的迅速、有效發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財務監督體系扮演著重要角色。現在各國都在通過完善《公司法》《會計法》等不斷進行監督模式的創新與完善,來確保公司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并使財務制度更合理公正。
四、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具體措施
首先,為了確保會計工作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就必須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監督方案。我們可以通過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來自國家機構的、來自大眾輿論的以及公司企業自身的。有了這些監督資源,我們可以從三個不同角度來開展工作。首先從公司外部來看,我們應該明確審計員對公司監督工作的重要性。我們國內目前這方面職能的劃分并不是特別的明確,可以向國外一些做的比較好的國家學習經驗。比如日本,他們在商業法案中明確了一個審計人員的工作內容,即可以同時進行公司生意上的監察和公司賬務上的監察,并且把這兩個部門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應該對公司內部的監事會做出明確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門的工作健康有序的進行。作為一個尤其敏感的機構,財會部門應該著重監督。在我國的《新公司法》中明確強化了公司內部監事會對于公司賬面情況的審閱權限,并且還從本質上加強了監事會的建議權和調查權,同時把其他相應職能權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見,我國這些年在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因為隨著公司上市潮流的熱火,越來越多的老百姓也成為了股民,證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東對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發松懈,所以在這個時刻提出對于董事會的監察工作是一個必然的舉措。對于監事會職能的強化,不僅要給予其獨有的法律效力,還要延伸其職能的權限,使其可以對公司賬目資料進行檢查,這樣才能真正使監事會發揮其作用。
完善監督體系的策略包括維護會計工作秩序、從內部健全強化監事會的監督功能以及嘗試創立會計參與制度完善監督。通過實施這些策略,可以極大地提升會計監督體系的效率,加強會計監督職能和責任。
二、新《會計法》下的會計監督體系
1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內部會計監督本質上是一種內部控制制度,是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的基礎。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應對單位經濟活動過程和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實行內部會計監督。
2 政府監督。政府主管部門(或授權國家審計機構)與其他相關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監督行為。
3 社會監督。企業管理部門、董事會或其他利益相關者委托社會中介組織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事務所)實施的監督行為。
三、當前我國會計監督存在的問題
1 對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和經營責任缺乏必要的監督。在當前的會計監督體系當中,會計人員以及企業內部的審計人員的所有會計監督權是企業經營者所賦予的,監督人員的監督手段只能在經營者授權的范圍之中才能進行,才能發揮作用。同時。這個權利還只能利用會計監督體系對企業經營的某一個具體時段進行靜態的事后監督,對企業日常的經濟行為和經濟活動不能進行有效的約束和控制。
2 對企業經營者的經營活動和經營責任進行監督的過程中,監督手段和方式過于形式化。其中,社會審計監督是國家對企業經營者進行事后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并且委托注冊會計師對企業經營者進行實時的監督。但是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南于多方面的原因,尤其是利益方面的問題,導致監督過于形式化,導致社會監督缺位。
3 政府監督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具體體現為:(1)監督體系個部門的義務分配不正確,一些諸如審計和財政等部門值關心自己的業務;(2)監督途徑沒有及時更新,缺乏威懾力;(3)政府職能的變化遠遠趕不上經濟管理的進步。
4 資金管理存在漏洞。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步伐的深入,企業和某些具有事業性質的單位,在經營過程中過于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導致相關監督部門所承擔的現金監管職能能力下降。有的甚至以監督作為手段來達到經營目標,導致對企業的資金管理和監督方面出現漏洞。
5 會計人員的監督職能被弱化,責任界限模糊。通常來講,企業會計人員只有在企業管理者授權的范圍之內進行處理和監督,所以其承擔的也僅僅只是授權者授權范圍內的崗位責任。客觀上來講,會計機構與人員只需要服從并維護管理層的利益即可,這嚴重地弱化了會計監督職能,都只會使會計人員的獨立性完全喪失。經營者被監督的的常見形式是社會審計監督,注冊會計師是該項權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間接享受該項權利。可是,現實中的很多情況導致審計關系復雜和煩瑣,導致社會監督脫離現實。
四、加強會計監督對策研究
1 宣傳學習《會計法》,思想上重視企業制度建設。實行會計監督必須要有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做保障,會計核算與會計監督是相互聯系、相輔相成的。沒有有效的監督和控制,會計核算的質量難以保證。企業應當充分認識到加強內部會計監督和內部控制的重要性、緊迫性,建立、健全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明確會計工作相關業務的程序和相關人員的職責權限,在機制上、制度上達到規范行為、控制風險、防范舞弊、糾正差錯的效果,切實保證會計工作規范有序地進行。
2 完善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監督有據可依。財經會計法規既是約束企事業單位經濟的準繩,也是會計人員據以進行會計監督的依準。因此,企業會計準則應細化,對各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的規定應較為固定,減少會計操作的靈活性和主觀性。完善違反財經法規處罰辦法,加重對制造虛假會計信息責任人的懲罰力度。對會計電算化和會計網絡化條件下的會計工作,應盡快制定相應的準則予以規范,也可以借鑒國外經驗采用多層次的會計披露方式,將我國非上市企業劃分為大、中、小三個規模層次。大型企業完全執行上市公司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要求年報按照上市公司處理,并進行審計,但不要求臨時公告;中型企業按財政部頒布的會計制度執行,可以不執行會計準則,要求編制會計年報,但無須編制現金流量表和會計報表附注,要進行報表審計;小型企業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年度報表可以簡化,不要求現金流量表和會計報表附注,是否審計可以由其自行選擇。這樣可以保護中小企業的競爭力,有利于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使會計監督工作有重點的進行。
3 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內部審計、紀委監察的監督作用。首先要求參與經濟業務事項所有過程的工作人員要相互分離、相互制約,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明確相互分工和制約的程序,明確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實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其次,對于重大違紀違規問題,要聯合紀委、監察部門共同參與,形成多方面的內部監督體系。
一、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概述
(一)國有企業會計監督內涵
國有企業會計監督就是對國有企業的經濟效果進行有效的考核與檢查,并且督促國有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合理使用資金,進而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優的經濟效果,促進國有企業的穩步快速發展。它是隨著會計的產生而產生,也在隨著會計的發展為不斷發展,并且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不斷完善,會計監督也有了長足的發展,漸漸形成了一個獨立于企業會計核算體系之外的監督體系,對于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有著很大的作用。
(二)國有企業會計監督的特征
(1)合法性。會計監督是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因此國有企業會計監督是法律賦予國有企業會計的權力,所以國有企業會計監督具有合法性的特征,因此國有企業會計監督可以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對國有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與檢查,是保證國有企業穩步發展的重要途徑。
(2)全面性。國有企業會計監督與其他經濟監督不同,會計監督強調對國有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監督,要求對國有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事前監督、事中監督與事后監督,這樣可以有效防止發生違紀違法的經濟活動,保證國有企業財產的安全性與完整性,進而保證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目前國有企業會計監督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系統完善的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
很多國有企業在改革過程中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建設,對內部會計控制缺乏統一領導和部署,各職能部門、各個崗位之間缺乏必要的協調與監督,以致使有些單位會計兼職過多、職責不清,會計的事前審核、事中復核、事后監督都流于形式。
(二)社會會計監督不規范
近年來,隨著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的不斷發展,國有企業的社會會計監督也有了很大的發展,但是還存在一些不規范的地方,例如有些注冊會計師成立的會計事務所與企業在資金投入與收益分配等方面有著很密切的聯系,這就致使這些會計事務所進行會計監督時具有很大的主觀因素,不利于社會會計監督的獨立性。
三、如何完善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
(一)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原則
(1)合法性原則。會計監督是法律賦予會計的權力,因此在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過程中必須要遵循合法性的原則,使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必須在財經法律、法規,會計法律等法律的指導下進行,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國有企業的會計監督體系的運行能夠做到有法可依,進而增強會計監督的效果。
(2)時效性原則。由于企業的會計信息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國有企業在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過程中必須要遵循時效性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有效保證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時效性,進而為國有企業領導層的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途徑
(1)加強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外部環境建設。首先要進一步完善會計立法,因為國有企業會計監督的有效實施,離不開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因此必須要進一步加強會計方面的法律體系的建設,根據《會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會計工作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與《會計法》相配套的法規、制度或者實施辦法,以保證《會計法》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進而能夠使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運行做到有法可依,增強會計監督的效果。
其次,還要根據有關法律政策制定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公開披露的制度規范,提倡和約束國有企業對自身的會計信息進行披露,倡導與督促國有企業建立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公開的渠道或者建立國有企業會計信息數據庫,這樣可以有效增強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中社會監督的效果。
最后,還要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因為完善的法律保障只有強有力的執法力度才能充分發揮法律的效力。因此在完善立法以后,必須要理順行政執法體系,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盡量建立公開、統一的行政執法程序,規范行政決定、行政處罰、行政執法等行為,進而為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運行塑造良好的環境。
(2)優化國有企業內部制度環境。良好的內部控制環境是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有效運行的基礎,因此國有企業必須要進一步優化企業內部控制環境,首先要健全企業內部的會計制度,構建完善的企業內部建立健全會計控制體系,包括國有企業內部憑證制度、健全賬簿制度、科學預算制度、定期盤點制度、嚴格的內部稽核制度等,為企業會計監督提供基礎。其次,國有企業還要構建一個規章制度健全,權責分明以及運作有序的會計部門,并且根據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不斷調整企業的內部會計系統來提高會計監督的實際效果。
四、結束語
國有企業的發展直接影響著我國的經濟的發展,而會計監督體系對于國有企業的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因為會計監督體系能夠有效保證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以及完整性,進而能夠為國有企業領導層的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因此國有企業的管理者必須要進一步加強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工作,進而使國有企業擁有比較系統完善的會計監督體系,從而保證國有企業的穩步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柏廣軍.完善會計監督體系構建的思考[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2011.
關鍵詞 會計監督體系 管理體制 體系構建
一、現行會計監督體系存在的問題
1.缺乏完善的會計監督體系,導致監督職能的缺失
在當前條件下,會計監督體系包括社會審計監督、單位內部的會計監督、政府部門的監督等。當前的會計監督體系構建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很多問題,如社會審計缺乏規范性。我國的很多會計師事務所需要掛靠在一定的主管部門,所以事務所和主管部門之間在資金投入、人事管理、收益分配方面存在很多關系,通常情況下會帶有一定的行政色彩,這種模式非常不利于社會審計的自主性和獨立性。而且在政府監督方面經常出現職能不到位和重復進行等問題。相關的監督職責不明確,導致重復檢查,使得被查單位負擔增加,在出現問題時卻又相互推諉。正因為政府監督沒有足夠的威懾力,所以無法達到政府監督的效果。
2.會計系統沒有相關的監督動力和監督職能
依據相關國有企業的安排,掌握企業經營管理權的主要是國企經理人員,在企業經營管理系統中,會計信息系統是一個子系統。要想確保其管理系統得到有效運行,就必須確保在會計信息系統中的會計人員由經理人員進行聘用,他們的權力由經理人員進行授權,在企業的組織體系中,會計人員跟經理人員有著密切的關系。在行政職能方面沒有監督經理人員的相關職能;而在監督的動力方面,會計人員則與其他職工具有一樣的地位,其屬于企業資產的所有者,但是從理論上來看,其應具有對經理人員進行監督的動力,但是在當前的制度安排中又必須放棄監督。
3.沒有對會計信息進行及時公開
國有企業在會計信息的公開方面缺乏完全性和及時性。這就影響了企業經營者對報表的分析和判斷,使得銀行在信貸決策以及政府決策方面的效率大大降低,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對企業監督效率造成了消極影響。
在當前企業中因為會計原始憑證來源復雜、數量龐大,所以很難實現逐筆審查,而只能采取重點調查和抽查的方式來進行。
二、完善現行會計監督體系的有效對策
1.建立健全會計法律體系
對會計法制建設進行加快和完善,開展普法宣傳,確保執法力度得以加大,將會計工作秩序加以規范的相關會計法規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當前國家在現行會計制度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和遺漏,對于這些地方應及時進行修改和補充,以確保會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滿足企業多元化發展;對于還未制定的會計準則應盡快制定,確保財會制度和財經法規界限分明、條款分明、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
2.對企業內部的審計監督機制進行建立和完善
企業內部審計監督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對于會計監督體系的完善有著重要的意義。內部審計主要是指由獨立于財會部門的專職人員對單位財務狀況進行審計,其主要目的是確保本單位及各個部門的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具有合法性和合規性。在這個過程中,應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建立內部審計在會計報表方面的審簽制度,使得內部審計職能得到突出,滿足企業管理發展的需要。其次,應確保內審人員和內審機構積極參與到企業經濟活動中去,由原來的事后監督逐漸轉變為事中監督、事前監督。再次,所謂內部審計管理主要是對審計事項進行相關的后續審計,其應在企業經濟活動中采取跟蹤審計的辦法,通過進行后續審計來確保企業在賬務處理方面合法、合規,并保證內部審計工作具有規范性和延續性。
3.對社會會計監督方式進行強化和健全
首先應對注冊會計師在自律性方面加強建設,行業協會和政府主管部門都應對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相關的行業指導,使得注冊會計師和會計事務所不斷強化行業自律,形成注冊會計師在行業自律方面的規范高效機制。其次是在社會機構監督方面進行完善,確保會計監督的外部體系形成完整、封閉的監督鏈,從而保障監督者的利益、明確其權利和義務,實現權力與責任的對稱和平衡。再次是對審計委托渠道進行拓寬,由過去的企業委托會計事務所轉變為多個主體,如政府、行業協會委托事務所進行審計的辦法,確保監督層次得到提升。
4.實現會計監督平臺的統一
為了有效防止出現會計監督過程中的監督不力、重復監督、監督結果不透明等問題,相關的會計監督部門應充分利用信息平臺來對會計監督體系進行構建,確保監督結果得到及時的公布,做到資源、信息的共享。這樣既能夠實現監督成本的降低,又能夠實現會計監督機制的長效化,也使得會計監督體系充分發揮其效用,對監督效果起到強化陪同的作用。
5.對媒介會計監督進行完善和創新
在會計監督中應介入媒體的力量,通過電視、網絡、報刊、電臺、雜志等媒介來確保群眾參與到會計監督過程中,這樣可以加大會計監督力度。所以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應對媒體平臺進行充分利用,引導、配合媒體進行會計監管的相關宣傳報道,并對機構、人員等辦法、措施不斷完善,對會計信息機制進行科學構建,只有這樣才能在會計監督體系中真正貫徹“依法治國,民主監督”的原則。
參考文獻:
[1]竹泉,安春娟.會計監督概念探析與制度創新.2004(18).
[2]陳國,陸建橋.企業產權組織會計信息質量會計監督.會計研究.1996(9).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1 會計監督體系問題
1.1 會計監督體系不完備,監督功能缺失
我國現行的會計監督體系是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社會審計監督和政府部門監督,現行會計監督體系存在著一些問題。比如社會審計不規范。我國一部分會計師事務所掛靠在各主管部門,事務所與掛靠的主管部門在人事管理、資金投入、收益分配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帶有濃厚的行政色彩,這種體制不利于保證社會審計的獨立性。政府監督存在重復進行和職能不到位的問題。各種監督職責不清,造成重復檢查,增加被查單位負擔,有了問題卻相互推誘。政府監督沒有形成威懾力,影響了政府監督的實際效果。
1.2 會計系統缺乏監督職能和監督動力
在現在國有企業的制度安排下,國企經理人員掌握著企業經營管理權,會計信息系統作為經營管理系統中的一個子系統,要在企業管理系統中運行,負責會計信息系統運行的會計人員是由經理人員聘用的,其權力是由經理人員賦予的,會計人員在企業組織體系中與經理人員處千不同的權力層次,在行政職能上不具備監督經理人員的權能。在監督動力問題方面,會計人員和其他職工一樣,是國有資產的最終所有者,從理論上講應該具有監督經理人員的動力,但現有的制度安排又使其不得不放棄監督。
1.3 缺乏會計信息公開制度
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不完全性、不公開性,影響了報表使用者對企業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的判斷,降低了銀行信貸決策和政府決策的效率;也正是由于這種不完全性,也使得報表使用者無法合理地區分國有企業的好與壞,影響了國有企業的監督效率。我國審計工作要求對會計憑證逐筆審查其真實性,對資產逐項清點,要求做到賬實、賬款、賬據、賬賬、賬表五相符。然而,由于會計原始憑證數量龐大,來源復雜,逐筆審查實際很難做到,只能采取抽查和重點調查的方式。
2 會計監督體系的建立目標
會計監督體系建立的具體目標有:(l)通過會計監督體系的有效運作,保證企業會計信息本身的真實、準確和實時,解決其會計信息失真問題。(2)在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之后,會計監督體系還要保證真實的會計信息能夠得到充分和及時的披露,以杜絕會計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尤其是針對上市公司,保證所有證券投資者的投資判斷建立在一個公平的基礎上。(3)監督手段應以事前預防為主。(4)對重大異常現象和違規行為有快速、有力的反應能力。
3 對會計監督模式的構造
(1)監事會模式對于企業監事會這種監督模式,具體的做法可以在國有控股公司總裁下設置專門的內部審計機構,該內部審計機構負責組織對整個控股公司范圍內的國有企業進行會計監督和財務監督。對于大型、特大型國有企業,監督要以經常性監督和定期性監督相結合,國有控股公司總裁下設的內部審計機構可以外派代表進駐企業監事會,代表國家出資者行使會計監督權和財務監督權。此外,代表國家出資者的定期監督則采取由國有控股公司總裁下設的內部審計機構定期組織審計或委托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審計。(2)會計委派制模式。在現代企業制度下,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企業的所有者與經營者的利益目標不完全一致,加之經營者直接控制著企業的主要經營活動,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很容易產生經營者以犧牲所有者利益為代價,所以,現代企業制度下,既要給經營者合法的、獨立的經營權,但也不能放松對經營者的監督和約束。(3)財務總監委派模式。對于特大型、大中型企業可以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可以由國有控股公司直接委派,或由國有企業董事會聘任,報經國有控股公司批準。
4 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
4.1 外部監督體系
外部監督體系需要通過中介服務機構的審計和評估,來保證企業提供的會計報表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政府職能部門也是企業外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上市公司,其外部監督體系中還包括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即需通過加強證券交易所的一線監管,來保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充分、及時、規范;通過中介服務機構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對會計信息的監督做到事前預防,同時加強證監會的全面監控能力,對出現的重點事件和重大情況進行迅速和有力的調查處理,涉及違規的,一經查實,要做出嚴厲的查處。
4.2 內部監督體系
內部監督體系的作用是通過一整套嚴密規范的會計制度建設,加強會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加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來保證由高級管理人員向外提供的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時效性。建立健全會計監督所依據的各項制度,完善企業內部對會計核算的監督檢查。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會計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各公司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相互核對,以保證賬實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和賬表。
4.3 經營者會計監督
經營者會計監督則可以按不同層次進一步分為單位負責人的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會計監督以及內部審計部門和單位其他部門的會計監督等。單位負責人可能有為了自身利益而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動機,再加上單位負責人具有控制會計政策選擇和提供會計信息的獨特權利,更為這種動機創造了有利條件。管理會計人員由經營者委任,管理會計內部化為經營者服務,由經營者進行約束,而財務會計外部化,財務會計人員由經營者以外的部門委派,這樣國有企業財務會計人員由代表國家所有者利益的部門委派。
4.4 建立會計信息公開披露制度
首先,制定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公開披露的制度規范,約束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公開和報告的行為,使國有企業的會計信息成為公開可以獲得的信息。其次,選擇或建立國有企業會計信息公開的渠道,如專門的網站。再次,建立國有企業會計信息數據庫,并予以公開。最后,開辟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討論區,允許公眾公開發表質詢和研究報告。國有企業會計信息的公開披露制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國有企業因不同目的而隨意調整會計報表的問題。
5 提升財務管理水平
針對當前會計監督控制中所出現的普遍問題來看,在加強會計監督職能的同時要加強提升財務管理水平。可以通過加強會計人員素質建設等來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會計人員處于財務管理中心的位置,會計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財務管理水平的優劣,所以加強會計人員的素質建設,是提升財務管理水平的關鍵。還有就是加強會計的基礎工作,這個將直接影響到能否準確、及時全面的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及時的發現問題,規范會計工作秩序,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積極推進會計監督體系和財務管理水平一體化的工作。
參考文獻
一、我國現有的公司會計監督體系的缺點
現在,我國會計監督體系仍存在不足和缺點,具體如下:
建設會計監督體系不足
第一,不能清楚地監督經營者的經濟責任與經濟活動。當前,經營者在監督體系處于主導的地位,是會計監督權的授權者,而審計與會計人員享有該項權利,而且,他們享有的會計監督權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條件限制的,另外,該監督權對經營者受到的某個時間內和固定的,缺乏時效性。無法有效地控制常見的經濟責任與經濟行為。
第二,該體系的事后監督不實際,太形式。一般來說,經營者被監督的的常見形式是社會審計監督,注冊會計師是該項權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間接享受該項權利。可是,現實中的很多情況導致審計關系復雜和繁瑣,導致社會監督脫離現實。
第三,政府監督起不到應有的效果。這具體體現為:(1)監督體系個部門的義務分配不正確,一些諸如審計和財政等部門值關心自己的業務;(2)監督途徑沒有及時更新,缺乏威懾力;(3)政府職能的變化遠遠趕不上經濟管理的進步。
二、資金管理出現缺陷
近年來,金融體制的革新,銀行的管理逐漸進入企業化的進程,銀行為了獲得盡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擔過多的現金監管職能,有時候甚至片面地只考慮自身的經營目標,這樣導致管理現金出現一些問題。
會計人員的監督職能不足,會計責任不清楚
只有當單位管理者允許,會計人員才能監督與處理會計相關的事務,只為授權人服務,只愿意承擔該部分責任。會計部門一般只在乎管理當局的立場與好處,進而降低了會計監督應該起的作用,會計人員不得不依靠其
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法規舉措
政府、社會和企業進行聯合共同構建完善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會計法》修改后專門指出會計的監督職權,如有人員違反本會計法或國家規定的其他會計制度,會計人員有權拒絕對其辦理相關事項。同時,本法還規定,會計人員必須依法行使監督職能,不得提供虛假財務報告,銷毀財務資料以及利用公職之便貪污、挪用公款等,這都是會計人員必須履行的職責。新《會計法》法律責任一章中,對這些違法行為,如利用公司會計張博、報告等從事違法活動等進行了明確的法律責任規定。新《會計法》對會計人員有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會計監督體系的建立與完善。為了完善公司財務監督體系,從2006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國公司法》也明確指出:一方面,健全完善相關法律的規定對監事會制度的完善與強化內容,《新公司法》在第34條中作出了明確規定,指出,為了保障股東的知情權,對公司的財務賬簿,有限公司的股東有權進行查詢監督;在第164條中指出,企業建立的財務與會計制度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檔;在165條中指出,每一會計年度末,公司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相關政策編制出財務報告,而且會計事務所需依法進行審計;而在第172條中指出,除法定財務賬簿,公司不得再編制其他賬簿。而對于其違規懲罰,新公司法也通過其202、203條等對其進行了規定。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內部財務監督體制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監督體系能夠保證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業績,而且有利于我國整個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轉和國家經濟的迅速、有效發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財務監督體系扮演著重要角色。現在各國都在通過完善《公司法》《會計法》等不斷進行監督模式的創新與完善,來確保公司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并使財務制度更合理公正。
三、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具體措施
1.為了確保會計工作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就必須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監督方案。我們可以通過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來自國家機構的、來自大眾輿論的以及公司企業自身的。有了這些監督資源,我們可以從三個不同角度來開展工作。首先從公司外部來看,我們應該明確審計員對公司監督工作的重要性。我們國內目前這方面職能的劃分并不是特別的明確,可以向國外一些做的比較好的國家學習經驗。比如日本,他們在商業法案中明確了一個審計人員的工作內容,即可以同時進行公司生意上的監察和公司賬務上的監察,并且把這兩個部門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應該對公司內部的監事會做出明確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門的工作健康有序的進行。作為一個尤其敏感的機構,財會部門應該著重監督。在我國的《新公司法》中明確強化了公司內部監事會對于公司賬面情況的審閱權限,并且還從本質上加強了監事會的建議權和調查權,同時把其他相應職能權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見,我國這些年在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因為隨著公司上市潮流的熱火,越來越多的老百姓也成為了股民,證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東對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發松懈,所以在這個時刻提出對于董事會的監察工作是一個必然的舉措。對于監事會職能的強化,不僅要給予其獨有的法律效力,還要延伸其職能的權限,使其可以對公司賬目資料進行檢查,這樣才能真正使監事會發揮其作用。
最后,通過會計參與制度,邀請專業會計師,審計法人和稅務會計共同來制定公司的財務報表。其中股東大會擁有對參與制定財務報表人員的任命權,并且這些參與人會承擔同等效力的法律責任,所以這項工作看起來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正的。被任命的參與人此時并不是所謂的外人,而是作為公司董事的一份子,共同合作。通過這一舉措,可以有效的實現監督工作,使其具有透明性,法律性和公正性。
四、結語
完善監督體系的策略包括維護會計工作秩序、從內部健全強化監事會的監督功能以及嘗試創立會計參與制度完善監督。通過實施這些策略,可以極大地提升會計監督體系的效率,加強會計監督職能和責任。
參考文獻
最近,我國頒發了新的《會計法》,“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被重新地建立,該體系包括社會審計監督與政府監督,其中,前者一般是由單位內部監督,常常是注冊會計師來執行。可是,現有的情況表明該體系發揮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更糟糕的情況是,逃避會計風險的現象更加地嚴重,這主要是因為會計監督職能不能很好地起作用,知情人不知道是否應承擔會計責任。
一、我國現有的公司會計監督體系的缺點
現在,我國會計監督體系仍存在不足和缺點,具體如下:
建設會計監督體系不足
第一,不能清楚地監督經營者的經濟責任與經濟活動。當前,經營者在監督體系處于主導的地位,是會計監督權的授權者,而審計與會計人員享有該項權利,而且,他們享有的會計監督權是不完全的,是受到很多條件限制的,另外,該監督權對經營者受到的某個時間內和固定的,缺乏時效性。無法有效地控制常見的經濟責任與經濟行為。
第二,該體系的事后監督不實際,太形式。一般來說,經營者被監督的的常見形式是社會審計監督,注冊會計師是該項權利的施行者,所有者間接享受該項權利。可是,現實中的很多情況導致審計關系復雜和繁瑣,導致社會監督脫離現實。
二、資金管理出現缺陷
近年來,金融體制的革新,銀行的管理逐漸進入企業化的進程,銀行為了獲得盡量多的利益,不愿意承擔過多的現金監管職能,有時候甚至片面地只考慮自身的經營目標,這樣導致管理現金出現一些問題。
會計人員的監督職能不足,會計責任不清楚
只有當單位管理者允許,會計人員才能監督與處理會計相關的事務,只為授權人服務,只愿意承擔該部分責任。會計部門一般只在乎管理當局的立場與好處,進而降低了會計監督應該起的作用,會計人員不得不依靠其
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法規舉措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公司內部財務監督體制一個完善、有效的財務監督體系能夠保證公司會計信息質量,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公司業績,而且有利于我國整個資本市場的有效運轉和國家經濟的迅速、有效發展。所以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財務監督體系扮演著重要角色。現在各國都在通過完善《公司法》《會計法》等不斷進行監督模式的創新與完善,來確保公司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并使財務制度更合理公正。
三、完善會計監督體系的具體措施
1.為了確保會計工作能夠有條不紊的進行,就必須制定出一套全面而有效的監督方案。我們可以通過多方面的力量共同作用,比如來自國家機構的、來自大眾輿論的以及公司企業自身的。有了這些監督資源,我們可以從三個不同角度來開展工作。首先從公司外部來看,我們應該明確審計員對公司監督工作的重要性。我們國內目前這方面職能的劃分并不是特別的明確,可以向國外一些做的比較好的國家學習經驗。比如日本,他們在商業法案中明確了一個審計人員的工作內容,即可以同時進行公司生意上的監察和公司賬務上的監察,并且把這兩個部門分而治之,互不干涉。
其次,也應該對公司內部的監事會做出明確合理的工作安排,使各部門的工作健康有序的進行。作為一個尤其敏感的機構,財會部門應該著重監督。在我國的《新公司法》中明確強化了公司內部監事會對于公司賬面情況的審閱權限,并且還從本質上加強了監事會的建議權和調查權,同時把其他相應職能權限也新加入了其中。由此可見,我國這些年在這方面也是下了不少功夫的。這是一個必然的過程,因為隨著公司上市潮流的熱火,越來越多的老百姓也成為了股民,證券交易量的激增,公司股東對于公司董事的督查也越發松懈,所以在這個時刻提出對于董事會的監察工作是一個必然的舉措。對于監事會職能的強化,不僅要給予其獨有的法律效力,還要延伸其職能的權限,使其可以對公司賬目資料進行檢查,這樣才能真正使監事會發揮其作用。
最后,通過會計參與制度,邀請專業會計師,審計法人和稅務會計共同來制定公司的財務報表。其中股東大會擁有對參與制定財務報表人員的任命權,并且這些參與人會承擔同等效力的法律責任,所以這項工作看起來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公正的。被任命的參與人此時并不是所謂的外人,而是作為公司董事的一份子,共同合作。通過這一舉措,可以有效的實現監督工作,使其具有透明性,法律性和公正性。
四、結語
完善監督體系的策略包括維護會計工作秩序、從內部健全強化監事會的監督功能以及嘗試創立會計參與制度完善監督。通過實施這些策略,可以極大地提升會計監督體系的效率,加強會計監督職能和責任。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國有企業不斷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在這個轉軌時期,國有企業的組織和經營方式都發生著一系列變化,在這些變化中會計監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保證國有企業順應我國經濟體制,實現自身的快速健康發展,我們應該對轉軌時期如何構建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問題進行探索。
一、轉軌時期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對會計監督體系的重視不足。我國很多國有企業的管理者缺乏重視并健全完善會計監督體系意識,這種意識的淡薄使其并沒有把會計監督工作作為重要的工作內容納入到企業的日常管理事務中去,使得企業的會計監督工作難以充分發揮自身功能。目前我國的國有企業在改革方面具有很大的自,在改革過程中企業應該加大對會計監督體系構建的重視程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并完善會計管理規章制度,提高企業的會計監督工作的力度和效率,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二)會計監督體系和監督功能不完善。單位內部監督、社會審計和政府部門監督形成了對我國企業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其中單位內部監督的工作人員是在企業管理者的管理和指派下進行監督工作的,與企業管理者是上下級的關系,因此這種監督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社會審計監督中會計師事務所與主管部門之間的關系復雜,行政色彩濃厚,監督的獨立性有限;政府部門監督中監督分工不清,職責不明確,使得部分政府監督失去威懾力,監督效果也并不理想。(三)會計監督法律法規不健全。法律法規是會計監督體系充分發揮自身功能的重要保障,在我國的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國與會計監督有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主要的法律《會計法》只是為企業的會計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大致的方向,卻沒有提出具體的細節和做法,對會計監督管理工作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也沒有詳細的分析解答,缺乏實用性和操作性。此外,《會計法》制定較早且并沒有隨著會計行業和企業結構的發展而進行調整完善,很多法律內容已經不符合當前實際,從而導致《會計法》的監督力度不足,存在法律漏洞,使企業的會計工作常出現違法違規的現象。
二、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策略
(一)重視會計監督工作。國有企業的管理者要想實現會計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就應該意識到會計監督工作的重要性。要逐步完善企業中會計監督機制的相關制度和流程,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轉變觀念,加強對財務和會計管理知識的學習。通過對相關法律的研究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構建完善的會計管理計劃和體系。管理者要積極與相關會計監督機構交流與合作以加強會計管理技能的學習和相關信息的交流,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二)遵循會計監督體系構建的原則。國有企業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應該遵循合法性原則和時效性原則。1.合法性原則監督人員在構建會計監督體系中根據相關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利,在相關會計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在這個過程中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中的工作規范和原則,這不僅使內部監督充分發揮了自身職能,而且還保證了國有企業構建和運行的合法性。2.時效性原則企業管理者要想對公司的發展做出正確的決策就需要真實、有效的信息收集,因此企業的會計信息十分重視時效性。國有企業在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時要保證其時效性。(三)加強會計法律法規的建設。構建與運行會計監督體系需要遵循合法性原則,我國當前的相關會計法律和財務法律還不夠健全,在執行的過程中容易出現法律漏洞,企業會計監督工作中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保證構建會計監督體系時的合法性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就需要我們對當前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健全與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規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有效,為會計監督機制的完善和順利進行提供了保障。在建設會計法律法規時應該考慮到各個層面的會計監督人員,并針對他們各自的職能和分工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對他們的監督工作行為和流程進行嚴格的規定和限制,防止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一旦出現違法違規行為,要有相應的嚴厲的懲罰措施,以保證法律的權威性和會計監督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結束語
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在轉軌時期還存在著會計監督體系沒有被重視、會計監督體系和功能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我們在構建國有企業監督體系的過程中應該做到重視會計監督工作,遵循構建原則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
作者:劉茂盛 單位:甘肅普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