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7 18: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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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北京市醫療機構制劑現行質量標準《醫療單位制劑規程》(1984年)、《中國醫院制劑規范》(1995年)中含有苯酚的品種,檢索數據庫CNKI,查閱相關文獻、法律法規、標簽和說明書,分析存在的問題,探討可能造成此類制劑風險的原因。
1.2統計指標
名稱、處方組成、適應證、劑型、苯酚濃度、處方中其他原料藥及輔料、苯酚的鑒別及含量測定方法。
2結果
2.1含苯酚醫院制劑的分布
含苯酚醫院制劑廣泛應用于口腔及耳消炎止痛、皮膚殺菌止癢和器械消毒。《醫療單位制劑規程》、《中國醫院制劑規范》涉及品種共27種,其中有12個品種(占44%)未標示苯酚的含量范圍。
2.2苯酚在醫院制劑中的作用及與原料藥、輔料配合使用情況
苯酚使菌體蛋白變性起殺菌作用,多與間苯二酚、樟腦、薄荷腦、氧化鋅、水楊酸、甲醛和硼砂配合使用,與苯酚協同發揮殺菌防腐作用,具體見表2。例如間苯二酚為殺菌劑,兼有止癢和溶解角質作用,與苯酚配伍制成復方間苯二酚洗劑;樟腦有鎮痛和弱的防腐作用,與苯酚合用制成復方樟腦軟膏,可減輕酚的腐蝕作用,加強滲透作用;薄荷腦有鎮痛、止癢和防腐作用,與苯酚配伍制成薄荷酚洗劑、苯酚薄荷乳,用于皮膚瘙癢、濕疹等;氧化鋅具有較弱的收斂及抗菌作用,能與油脂中的游離脂肪酸結合生成油酸鋅及脂酸鋅,對皮膚起保護作用,與苯酚配伍制成苯酚薄荷乳、爐甘石硫洗劑、爐甘石薄荷腦洗劑和痱子洗劑;5%~10%濃度的水楊酸具角質溶解作用,與苯酚制成水楊酸苯酚擦劑使角質松解而脫屑,并幫助苯酚的穿透,抑制細菌生長;甲醛是廣譜殺菌劑,對細菌、真菌和許多病毒均有效,外涂能使皮膚硬化、粗糙發白,產生局部麻醉作用,常用制劑有苯酚甲醛消毒液、硼砂酚醛器械消毒液、止汗擦劑;硼砂為弱防腐劑,毒性極低,與苯酚配合制成復方硼砂溶液,用于口腔消炎止痛。間苯二酚、甲醛均有毒性,與苯酚配合使用時應嚴格控制有毒物質的濃度。含苯酚醫院制劑常用輔料為甘油、乙醇、蒸餾水。苯酚能與乙醇、甘油任意混合,在水中溶解度為1:12,如加等量的甘油可使苯酚與水任意混合,且甘油可緩和苯酚的刺激性。
2.3苯酚的質量控制
2.3.1苯酚的鑒別
27種含苯酚醫院制劑中,苯酚的鑒別主要有以下4種方法,分別為:(1)與FeCl3的顯色反應:苯酚與FeCl3溶液作用生成紫色(或藍紫色)的絡離子;(2)與溴水的沉淀反應:滴加溴試液,發生瞬即溶解的白色沉淀(苯酚),振搖即被黃色沉淀(間苯二酚)所掩蓋;(3)加甲醛溶液數滴,混勻后,加硫酸,呈玫瑰紅色;(4)加鐵氰化鉀試液0.5ml、氨-氯化銨緩沖液(pH10.0)1ml、4-氨基安替比林各少許,顯紅色。
2.3.2苯酚的含量測定
27種含苯酚醫院制劑中有15種(56%)進行了苯酚的含量測定,其中使用溴量法的有9種,碘量法的有5種,紫外分光光度法有1種。
3討論
3.1含苯酚醫院制劑風險環節分析
3.1.1制劑處方
苯酚有毒,含苯酚醫院制劑均為外用制劑,不用于內服。個別品種苯酚濃度偏高,《國家臨床用藥須知》規定1.5%(g/ml)的苯酚濃度即可滿足殺菌、止癢作用,但用于治療手足多汗癥的止汗擦劑中苯酚含量為1.8%~2.0%(g/ml);復方樟腦軟膏、凍瘡軟膏、苯酚軟膏、水楊酸苯酚擦劑中苯酚的濃度為1.8%~2.2%(g/g)。含苯酚醫院制劑也存在著療效相近的品種,例如薄荷酚洗劑與復方薄荷腦醑,苯酚薄荷乳與苯酚軟膏,爐甘石硫洗劑與爐甘石薄荷腦洗劑等。為防止器械生銹,含苯酚的器械消毒液中常加入碳酸氫鈉、硼砂,苯酚呈酸性,在堿性中不穩定,易導致制劑理化性質不穩定。
3.1.2原輔料的管理
醫院制劑的原輔料應使用藥用規格,但受一些原輔料生產因素的制約,部分制劑輔料、甚至少數原料因沒有市場供應或生產藥用標準產品的廠家較少,給制劑質量造成了一定影響。目前國家批準的苯酚藥用原料有3個生產廠家,分別是:廣東恒健制藥有限公司86900443000080(國藥準字H44023912);重慶西南制藥二廠有限責任公司86901060000033(國藥準字H50021191);天津市天驕制藥有限公司86900922000013(國藥準字H12020622)。但醫院制劑生產規模小,效期短,購買數量較少,而原材料生產廠家的原材料單包裝通常較大,不便拆零散賣,導致醫療機構采購藥用苯酚困難。
3.1.3制備過程中的職業暴露
苯酚屬高毒類物質,可通過皮膚、消化道、呼吸道吸收而出現全身中毒癥狀。苯酚在40℃開始液化,熱熔法制備液化苯酚時,應注意控制溫度,防止揮發。稱取苯酚時,可將固體苯酚在溫水浴中熔融后倒出,但事先必須打開瓶蓋,以免在開蓋時苯酚因受熱膨脹而突然濺出傷害皮膚。金有才報道皮膚灼傷是酚類化合物的主要職業危害,常見淺Ⅱ度灼傷,苯酚可經灼傷的皮膚吸收,經一定潛伏期后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表現;侯媛媛等報道1例患者因工作原因長期接觸苯酚、甲醛致皮膚黑變病;姚洪波等報道3例職業性急性苯酚中毒,因吸入高濃度苯酚蒸氣出現頭暈、頭痛、乏力等神經系統癥狀;翟育忠報道某研究所在執行超臨界流體萃取模擬試驗時,苯酚、鄰氯苯酚和鄰硝基苯酚的泄漏致使5名操作人員白細胞總數普遍下降。
3.1.4執行標準
目前北京地區醫院制劑執行《醫療單位制劑規程》(1984年)和《中國醫院制劑規范》(1995年),不同醫療機構制劑執行標準不統一,軍隊醫院執行《中國人民醫療機構制劑規范》;同一名稱制劑,在不同的標準中,處方、制劑工藝和檢驗標準有時存在較大差異。
3.1.5檢驗項目和方法
27種含苯酚醫院制劑中僅有15種(56%)制劑進行了苯酚的含量測定,其余12種都沒有苯酚的含量測定,且均缺少無菌檢查或微生物限度檢查。檢驗以化學方法為主,包括顯色反應、沉淀反應及酸堿中和反應等,較少使用色譜法、光譜法等靈敏度高、專屬性強的技術手段。
3.1.6醫院制劑的認知
醫院制劑大多由臨床經驗用藥產生或協定處方轉化,這些處方雖經過長期臨床實踐證明了療效,但其藥效學、毒理學等相關基礎研究資料均相對欠缺,檢索數據庫CNKI未見含苯酚醫院制劑的隨機雙盲對照臨床試驗,且相似的制劑間缺乏療效與安全性的比較。含苯酚醫院制劑多數無說明書,僅有簡單的制劑標簽,包括名稱、適應癥、生產批號和有效期,無相應的警告信息。
3.2含苯酚醫院制劑風險控制措施
3.2.1《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質量管理規范》的推行
含苯酚醫院制劑的配制,對醫院制劑室的建設要求較高。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01年頒布了《醫療機構制劑配制質量管理規范》(GPP),GPP的目標是將人為的差錯降低到最低限度,防止和減少產品的污染機會,建立高標準的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目前北京地區通過GPP認證的醫院有五家,要加強制劑室管理,就要嚴格實施GPP建設,有利于促進醫院制劑室改進硬件設施,完善管理制度,規范制劑生產行為,保障配制人員的安全。
3.2.2原輔料質量控制
含苯酚醫院制劑配制所用原輔料的購入、驗收、儲存應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采購藥用規格的原輔料;驗收原輔料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相應的標準進行檢驗;對制劑原輔料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和質量進行逐批檢查,對于不合格的原料藥堅決不能投入生產。苯酚常溫時是固態,為方便配制常制成液態酚儲存,具體方法為稱取固體苯酚加入適量的純化水,測定其含量后(每1.05ml液態酚相當于苯酚1g),按比例投料。苯酚易揮發,不穩定,因此測定液化苯酚中苯酚的含量很重要,直接影響投料的準確性。
3.2.3質量標準和檢驗手段的完善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4年7月16日《北京市醫療機構制劑規程(2014年版)第一批質量標準》的公告,自2014年8月15日起執行。第一批公布的81個制劑品種中有6個是含有苯酚的制劑,分別為薄荷酚洗劑、爐甘石薄荷腦洗劑、苯酚滴耳液、苯酚軟膏、復方苯酚軟膏和復方硼砂溶液。2014版制劑規程鑒別項下信息完全,明確了苯酚及其他成分的鑒別方法;對每個品種中的苯酚及其他成分均進行了含量測定,其中3個品種使用了化學法,另外3個品種使用了色譜法;每個品種均添加了微生物限度及其他檢查。以薄荷酚洗劑為例,2014版制劑規程中明確寫出了苯酚和薄荷腦的鑒別方法,苯酚含量測定由碘量法改為高效液相色譜法,排除了薄荷腦、甘油對碘量法的干擾,并進行了微生物限度和洗劑有關的檢查。隨著2014版制劑規程的和推行,應適當增加醫院制劑室檢驗設備投入,保障必要的檢驗項目,并且完善質量檢驗標準操作規程。
3.2.4醫院制劑不良反應信息收集
醫院制劑在使用過程中如果出現不良反應(adversedrugreaction,ADR),應按《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作好記錄,并填表上報。檢索北京ADR中心的數據庫,近5年的監測數據顯示:未檢出薄荷酚洗劑、復方薄荷腦醑、復方間苯二酚洗劑、復方硼砂溶液、復方樟腦軟膏、止汗擦劑、苯酚滴耳液、酚滴耳劑、苯酚軟膏9個制劑的ADR。檢索CNKI數據庫發現用于口腔消炎止痛的樟腦酚引起過敏反應的個案報道,分析其原因可能為:隨著醫療衛生體制的改革,藥品監管力度逐年加大,大批藥物的新制劑、新品種進入市場,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醫院制劑,含苯酚醫院制劑使用量降低,ADR發生的可能性隨之下降;上述9個含苯酚醫院制劑大多在門診使用,患者對于ADR的辨識力較弱,且醫院疏于對門診患者的跟蹤回訪,ADR漏報率較高,口腔用含苯酚的醫院制劑多在診室使用,醫護人員更易識別出現的ADR。因此收集整理現有含苯酚制劑的ADR信息,需要醫生、護士、藥師和患者之間良好的溝通技巧和渠道,醫務人員對患者的用藥教育非常必要。
3.2.5醫院制劑用藥錯誤監測
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可以歸結為金融機構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于知識和行動的不對稱性。汽車金融公司的風險一般是由公司自己承擔的,所以專業汽車金融服務機構對客戶資信調查都是非常嚴格的。有的已經建立起一套較為系統的風險控制體系和客戶資訊評估系統”,從而對客戶進行篩選,按還款能力的強弱對客戶采取不同的按揭政策,有效地緩解了車貸風險的發生。但是商業銀行由于缺乏專業人員對貸前、貸后及貸中的管理,只是簡單的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這種做法對于降低銀行的風險是沒有任何好處的,最終導致了2003年保險公司的退市。
一、汽車金融服務領域的主體分析
我國的汽車金融服務市場具有極其廣闊的發展前景,使得各類企業紛紛加入其中。具體說來,主要有如下服務機構:汽車制造商、商業銀行、外資汽車金融公司、汽車經銷商、保險公司。目前在我國市場上提供汽車消費信貸的金融機構有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銷售商二種。
商業銀行一度幾乎壟斷了國內所有的汽車貸款和金融服務業務。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計,到2003年年底,全部金融機構提供的汽車消費貸款余額達1700.06億元,比年初增長620.14億元。其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1445億元,占85%,股份制商業銀行206億元,占12%,城市商業銀行45.9億元,占2.7%;財務公司5.1億元,占0.3%。但是截至2004年上半年,我國金融機構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為1833億元,而呆壞賬近1000億元,壞賬率有40%左右。而在北京,壞賬率更高達50%以上。各大銀行陸續停止或者提高了個人汽車貸款業務的門檻,汽車信貸萎縮。直到2006年隨著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的開通,銀行憑借其密集的網絡優勢和充足的資金是銀行汽車信貸的優勢所在。汽車信貸業務也逐漸回升。總體來說,現階段在我國汽車金融服務領域處于主導地位的還是銀行。
二、我國汽車金融風險控制中存的在問題
目前我國汽車金融服務領域主體的銀行在汽車金融風險的控制中存在以下問題:
1.對汽車金融風險的認識不足,風險控制不到位
銀行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之初,通過采取財產抵押、質押、保險公司擔保等貸款擔保形式,銀行認為貸款萬無一失。為了搶占市場份額,各行紛紛降低貸款條件。由于貸款客戶分散,對貸款人的信用狀況缺乏應有的審查,也沒有做到貸后跟蹤監測,因此造成貸款客戶良莠不齊,這些都為信貸風險留下了隱患。而且汽車消費貸款在銀行貸款業務中占有很小的比重,不是其主業,在實際業務操作中存在人員配備不足,催收不及時,只管貸不管收,加重了汽車貸款的風險。
2.銀行缺乏對汽車經銷商的制約,使得經銷商將風險轉嫁到銀行
在汽車消費貸款業務中,銀行和汽車經銷商的關系只是基于資金供求基礎上的商業合作關系,銀行為到經銷商處購車的客戶提供貸款,促進汽車銷售。經銷商在貸款客戶提供物質擔保的基礎上,為汽車消費貸款提供全保證擔保,這種合作應該是雙贏的合作關系。但仔細分析就會發現,這種商業關系存在責任不對稱,風險分擔不平衡。銀行提供資金承擔了資金損失的風險,相反經銷商借助銀行貸款促進汽車銷售,對其有利,不存在風險。其雖然提供貸款保證,但這種保證通常只是一般貸款保證,是在貸款人落實物質擔保之后附加的信用保證。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汽車消費貸款設定的物的擔保價值肯定要超過貸款金額,但在執行時卻存在許多障礙,不能及時變現,因此可以說經銷商的保證責任通常形同虛設。轉加之銀行對經銷商缺乏強有力的制約,經銷商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銀行的利益,與客戶串通辦理假按揭、降低購車首付比例等,這樣經銷商就把業務風險全部轉嫁給了銀行,形成銀行汽車信貸的高風險。
3.銀行汽車金融服務品種單一,產業鏈短
銀行辦理的汽車金融業務僅局限于汽車消費貸款,賺取利息收入,不僅造成收入單一,而且缺乏與客戶的溝通和聯系,無法及時了解貸款客戶的基本經濟變化情況。銀行汽車消費貸款是一項獨立的資金服務業務,提供貸款以后除客戶按時歸還本息外,基本與客戶斷絕了聯系,對客戶、擔保人等在貸款期間經營狀況、經濟情況的變化基本處于失控狀態,對出現的貸款風險不能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4.銀行信貸風險控制機制存在漏洞
當前銀行在貸款管理中普遍實行“審貸分離”的原則,即:貸款業務人員負責考察貸款人的信用狀況和抵押擔保落實情況,將考察結果和意見呈報給貸款審查委員會或部門負責人,其本身沒有貸款的權利,最終決定發放貸款的是貸審會或部門負責人。表面看分工明確、相互制約,加強了貸款的安全性。但在實際操作中,這一機制存在很大的弊端:了解情況的業務人員沒有放款權利,有決定權的人不了解具體情況。在貸款責任上,由于最終決定權在貸審會,不僅損害了業務經辦人員的積極性,而且減輕了其應承擔的責任,形成業務人員只管放款,不管風險的消極態度;貸款出現風險時相互推脫責任,最終結果是責、權不統一;分工明確,但責任不清,而且由于這一機制手續比較繁瑣,在執行中往往流于形式。這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制度“越來越完善”,不良貸款比例卻居高不下。
三、建立戰略聯盟、共同防范汽車金融風險
一、高校負債風險環境的必然性分析
(一)國家宏觀政策對高校負債有決定性作用,形成政策性風險
為了解決高校經費短缺的矛盾,國家以立法的形式鼓勵高校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指出:“運用金融信貸手段,融通教育經費資金”。一方面,我國近幾年高校政策性擴招,使高校的在校生人數規模迅速擴大;另一方面,教育主管部門實際上通過“辦學條件評估”規定,高校學生的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的下達遠超過學校承受能力的“招生計劃”等方式,誘導和迫使學校擴建。然而大部分高校的教學基礎設施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各個高校在國家對教育投入和學費標準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情況下,引入信貸資金成為必然趨勢。巨額負債打破了高校長期的“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財務管理原則。可巨額負債意味著巨額的“連本帶利”,一旦償債風險凸顯,政府面對全國如此巨額的信貸資金,國家財政不可能將其全部“消化”解決。
(二)國家尚未出臺規范高校與銀行貸款行為的法律關系制度,造成法規性風險
《高等教育法》確立了高校的法人地位,出資人與法人的關系成為兩個不同財產獨立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高校法人財產的確立,界定了高校作為產權主體的權利義務區域,從而也就確定了高校參與經濟活動的能力,實現了高校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統一。高校作為法人主體在市場經濟背景下可以自主籌措辦學資金,當然要對其負債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然而目前沒有一部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高校的負債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進行詳細的規范。我們可以看到:高等教育的“準公共產品”決定最終收益是整個社會而不完全是高校,而負債百分之百是高校。教育主管部門只是規定“各個高校必須本著‘誰貸款誰負責’的原則”申請貸款,可怎么負責、負什么責,沒有明確規定,也沒有明確歸口部門和貸款審批程序等,使得高等學校在貸款使用方向、規模等方面缺乏指導與約束。高校債務的舉借和償還行為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有效約束。
(三)高校的特殊性質成為受銀行業歡迎的債務人,而大學的巨額債務可能最終成為國有銀行新的不良債務從而形成新的金融風險
銀行業優惠的貸款利率和優質的金融服務,為高校以較低的籌資成本取得急需建設資金創造了良好的機遇。同時我們發現銀行出于政府承擔風險的預期造成“壘大戶”的現象。對于一個財政撥款、事業收入、校辦產業等收入只夠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開支的非名牌高校結余是很少的。在此情況下,如果負債超過自有資金的一定比例,學校無力償還到期債務,便會陷入財務困境。在目前貼息政策下,雖然資金成本較低但貸款到期之后,需要“貸新還舊”形成負債積累,若“貸新還舊”不能繼續下去時,則必然造成學校財務危機。如果繼續發展下去,勢必使高校走上“盲目貸款財務危機不良貸款金融風險”,從而使高校走上20世紀80年代國企老路。
(四)擴容和競爭的雙重壓力促使高校不能及時對負債的財務因素進行科學的論證、評估,形成高校內部管理性風險
全國高校規模普遍劇增,需要新增大量的基礎設施,高校急需資金進行硬件設施建設。北京大學校長許智宏曾經指出:“中國高校現在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做什么都是一個模式。”在這種情況之下,都用銀行貸款來解決燃眉之急。在經濟責任制還未真正建立起來時,各個高校在進行舉債時大有“為公不負債,為私誰負債”的勁頭,表現為貸款規模的隨意性;沒有充分考慮到貸款的高額利息支出對現有教育資源產生的負效應;對償債風險認識不足;貸款規模大大超出高校的經濟承受能力。而對于負債經營風險的大小、何時真正完成本金歸還以及規模的安全合理沒有進行科學嚴謹的論證分析。只是注意到什么時候信貸資金到位,不太注意貸款分期上的把握,對學校的中長期發展和投資效益盲目樂觀,單憑主觀意愿而不顧客觀實際。
(五)償還期內貸款本利和的巨大開支必然引起日常支出結構的變化,容易導致人心不穩造成人才流失、教學和科研質量下降的經營性風險
從高校財務運行的經驗數據來看,當一個高校的利息費用超過其收入的10%時,該校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的原有規模便很難保持,甚至會萎縮。在貸款的償還期里學校各項收入持續穩定的情況下,要支付大額的本金和利息必然會引起人員和公用經費相對縮減。各個高校加大對優秀人才的引進和吸納,出現了對教師資源的爭奪。高校的規模和師資成正比例關系,高校如果不能保證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剛性的平穩或增長,面對人才競爭的壓力會造成人才流失和辦學質量下降的危險,最終導致“師資流失教學質量下降畢業生就業困難招生生源不足辦學效益低下限制招生規模聲譽下降”。高校師資是決定高校辦學的關鍵所在,特別是弱小院校和偏僻地區院校顯得尤為重要。這些院校必須付出高出幾倍的薪金并附加特殊條件吸引高層次人才,同時增加科研投入以便努力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以提高學校的品牌。這些投入又進一步提高了學校的辦學成本和加重學校的財務負擔,使負債高校的經營性風險進一步增大。
二、化解高校償債風險的控制策略
(一)建立健全資金投入決策管理和經濟責任制,落實投資追蹤問效制度
能否把有限的信貸資金用在刀刃上,對學校的建設和發展至關重要。科學的決策體系要依靠規范的制度來完成,用完善的制度來規范投資決策行為,明確決策者各自承擔的責任,做到責、權、利相結合。高校的校長是法定代表人,對學校的財務工作負有法律責任。特別是對于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與調整負責,對銀行貸款行為要組織力量從規劃、草案、集體研究討論做起,認真防范負債方案的償債風險;主管財務副校長:宏觀控制經濟活動的實施,按照審批權限對資金投入管理承擔相應責任,對校長負責;財務、審計、資產管理等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其承擔的經濟責任內容各不相同。相應的經濟責任是逐級向上負責。教育主管部門應將貸款管理作為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同時建立各級高校銀行貸款審批制度和高校資金監控系統。要求高校的貸款項目充分論證擬定可行性研究報告,制定中長期貸款計劃,對所有貸款高校實行貸款備案制度。對于那些投資決策失誤、浪費現象嚴重的,教育主管部門要進行責任追究。
(二)強化高校預算支出的剛性,將信貸資金納入預算管理體系
首先對于支出預算要進行可行性研究,預算的可行性是保證學校剛性預算目標管理實現的前提。在加強開支“一支筆”的同時,要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對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節流和節支并舉。凡審定通過或批復的預算應嚴格執行,確保預算支出的剛性,實行超預算預警機制。高校要以綜合財務預算管理為切入點,將貸款資金有機地納入預算管理體系。即將自有資金和信貸資金全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管理,同時將信貸資金單列預算管理。信貸資金的收支編入財務預算,形成一種新的財務平衡關系:年度總收入+年度貸款額度=年度總支出+年度還款額度。同時加強靜態和動態平衡、總量和結構平衡的有機結合,并且將年度財務預算與學校的中長期規劃和中長期預算有機結合起來。防止出現支付危機即避免破產成本的增加,保證學校的前瞻性發展。
(三)科學合理地確定負債規模和結構,建立最佳信貸資金組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
負債過多既降低資金使用效益又加重高校償還負擔,所以確定適度的貸款規模是負債決策的關鍵。要正確分析財務狀況,恰當預測所需資金量,合理預計貸款的償還能力,將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有效地結合起來。避免在未來的某一年成為還款的高峰年,使債務到期時間均勻分布,避免信貸資金的集中支出;可以以負債率(債務余額與當年學校各項總收入的比例)、債務率(債務余額與當年可支配財力的比例)、償債率(年度還本付息額與當年可支配財力的比例)等為重點,對債務的規模和安全性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研究確定本校合理的貸款控制規模。可采取多樣化的負債形式如:長短期借款、設備租賃與設備融資、后勤建筑和設備融資等。例如在負債規模和各項債務資金成本率一定的情況下,可以根據綜合債務成本率(各種債務資金成本按所占債務規模比例計算的加權平均數)來估算最佳的負債組合。
(四)加強財務分析,建立財務風險預警系統
財務部門根據即時掌握的學校負債建設項目貸款及配套資金的使用情況,加強財務分析,監測學校的財務狀況,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規避償債風險。高校結合學校自身的實際情況,以教育部、財政部組織開發的“高等學校銀行貸款額度控制與風險評價模型”為基礎,建立適合自身的財務風險預警系統,控制償債風險。在建立指標體系時應考慮到指標的可采集性、可操作性、科學性及預見性。例如:負債期內年度預期收入總額、負債期內流動比率等,此類指標數額越大則反映償債能力越強;學生生均貸款額、負債與收入比率、負債自有資金比率、人員經費與總收入的比例等,此類指標數額越大則反映償債能力越弱。高校可結合實際情況參考各指標進行綜合分析,探索出適合自身的負債額度控制與負債期內預期收入之間的數學關聯,以保證學校在負債期內正常運轉。
2工程地質條件
橋位處地質情況為:表層以第四系沉積層為主,主要是粉質黏土、淤泥質粉質黏土;黏土下以含水砂層為主;基底以燕山3期花崗巖為主,其內部裂隙水較為貧乏。地下水構成主要為土層中的孔隙水和基底巖層裂隙水,補給源為大氣降水,水位在0.4~1.4m范圍變化,對混凝土基本無腐蝕性。
3頂升支點選擇
3.1初步施工方案
采用先斷柱后頂升方法,即利用下抱柱梁-蓋梁體系進行頂升托換,在蓋梁底部吊掛千斤頂,并交替對角布置在橋梁軸線兩側,完成整體頂升施工。該施工方案存在以下問題:
1)橋梁修建時采用了CFG樁處理軟基,并且進行了預壓。若方案采用下抱柱結構,則需要進行圍堰施工,且向下開挖難度較大。即使開挖完畢,之后的軟基處理在施工空間受影響的條件下如何進行也是施工的難點。
2)原有系梁距蓋梁底部的距離最小只有1.03m,而原托換結構下抱柱梁高度為1.5m,墩柱切割位置為距抱柱梁頂面0.3m處,而現場墩柱的凈空高度大多不滿足施工空間要求。
3)千斤頂為對角布置,頂升過程中會使蓋梁結構產生扭矩,影響蓋梁整體穩定性,而且千斤頂產生的反力不均衡,會產生縱、橫橋向水平力,對千斤頂受力和穩定極為不利。總之,該頂升方案難度高、投資大且工期太長,需要對其進行優化。
3.2施工方案優化
3.2.1總體改進
針對初步施工方案中的問題進行了優化,具體情況如下:
1)對于橋臺結構,采用直接頂升然后接高蓋梁方法,利用蓋梁-板梁體系進行頂升托換,這樣可避免橋臺下的軟基處理問題。
2)對于橋墩結構,采用先斷柱頂升,再接高立柱方法,利用加固原有系梁-蓋梁體系進行頂升托換。采用植筋法對系梁結構加高30cm,以增加安全系數儲備。
3)千斤頂采用軸線布置,消除縱橋向反力,且中間千斤頂受力更為均勻。
3.2.2改進分析
以跨中6號、7號墩之間的30m跨組合小箱梁為研究對象,為充分說明各種情況下箱梁可能出現的受力情況,采用以下3種頂升方案:
1)6號、7號墩同步頂升;
2)6號、7號墩逐次頂升(每個墩的支座同步頂升);
3)6號、7號墩各個支座依次頂升。針對上述3種方案具體分析如下:方案1:梁結構的受力最佳,但對于墩臺頂升高度的一致性要求極為嚴格,實際施工中很難控制。施工中需將頂升過程分多步進行,必須控制前期各頂升高度完全一致。因此需要使用大量的千斤頂,雖然投資較大,但可以縮短工期。方案2:施工過程中梁為簡支結構,對梁體本身受力影響不大。逐墩頂升時若高差過大,可能造成梁端伸長,磕碰臨跨橋梁;逐墩頂升還會產生額外附加應力,甚至會產生支座脫空現象。因此施工前需要精確計算,施工時采取相應措施。因投入的千斤頂數量較少,可節約投資,且施工控制簡單,但因千斤頂反復拆裝會延長工期。方案3:施工過程中,采用PLC計算機液壓同步頂升技術控制逐次頂升高度的精度(2mm),則不會影響到主梁的穩定性。如頂升高差過大,在梁體自身抗彎剛度作用下,很容易產生側向偏移,甚至導致頂升點脫離頂升支座,梁體脫空的同時頂升的千斤頂瞬時承受巨大局部應力,對于長期服役的橋梁具有較大施工風險。雖該方案所需要千斤頂數量最少,但拆卸千斤頂工作的次數最多,風險也最大。經上述分析,該橋先采用方案1整體頂升法,每次頂升高度為10cm;最后一輪頂升采用方案2,即逐墩臺頂升,精確控制頂升高差(10cm之內)。頂升施工過程中對橋梁整體進行全面監控,施工中一旦發生超過監控預警值情況,應立即按照受力穩定原則進行補償頂升,消除超過預警值的應力、應變,隱患消除后方可繼續整體頂升。
4頂升施工風險分析
橋梁頂升施工中具有客觀的偶然因素,同時人的主觀意識也會導致風險的發生。一般認為橋梁風險具有隨機性,所以應針對橋梁風險潛在因素進行辨別,對可能出現的風險進行實時跟蹤、監控、測量,并對采集數據進行分析、評價,積極采取合理的風險應對措施。
4.1風險等級確定
頂升和落梁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風險主要有:頂升電腦控制系統故障、液壓頂升設備故障、監測值超預警值、千斤頂內泄跑壓及現場出現的安全事故。將上述風險分別歸入不同的風險等級內,如下所示。
1)低等級風險:電腦系統故障。
2)中等級風險:液壓設備故障;千斤頂發生內泄。
3)高等級風險:結構監測值超限事故;現場安全事故。
4.2風險控制
針對頂升和落梁過程中的關鍵施工環節,詳細分析,制訂了可能發生意外的緊急應對措施。關鍵環節施工過程中,由技術負責人現場統籌協調,組建現場應急預案小組隨時待命,小組成員由結構工程師、電腦軟件維護工程師、液壓控制系統專家、機械專家及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等組成。
4.2.1電腦控制系統故障及處理措施
1)由電腦軟件控制技術人員將系統設置為一旦電腦無信號傳輸,則整體系統停止、液壓系統保壓,千斤頂鎖死,并及時發出警報。警報發出后電腦技術人員馬上介入處理,備份資料數據,其他無關人員禁止觸碰電腦,橋下施工人員暫時撤至安全范圍內。
2)將專門應急操作按鈕設置在操作界面上,便于緊急情況下快速啟動該程序,使整個工程立即進入事先設定的頂升系統閉鎖狀態。故障應急處理后,由現場總指揮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繼續頂升作業。
3)為主控電腦提供專用保障電源,安排專業電工實時待命,以緊急處理電線、電路方面的問題。
4)操作系統出現故障,嚴禁其他人員嘗試排除,必須由專業工程師進行檢查排除。
4.2.2液壓設備故障及處理措施
1)泵站不能正常提供動力:利用千斤頂自鎖功能,自動關閉保護閥,維持頂升力恒定。
2)油管突然暴裂:由于千斤頂上均裝有均載保護閥,可保證液壓千斤頂的油不外泄和結構的絕對安全。
3)千斤頂壓力不足:備足千斤頂和墊塊,先用墊塊進行支撐,由液壓工程師對千斤頂進行維修或者徹底更換。
4)液壓系統異常:施工中由專業人員對液壓系統壓力進行監控,遇到問題立即上報主控室,由專家判斷是否繼續頂升或排除故障后再開機、調試、頂升施工。
4.2.3結構監測值超限
1)結構出現裂縫:立即停止頂升,由應急小組進行綜合評價,制訂處理措施,決定是否繼續頂升,同時加強監測。
2)箱梁和蓋梁兩側頂升不同步:立即停止頂升,組織應急小組人員分析原因進行“糾偏”;使較高箱梁和蓋梁一側千斤頂保壓靜止,另一側緩慢加壓頂升,兩側達到平衡位置時,則停止“糾偏”操作。
4.2.4千斤頂發生內泄
千斤頂一旦發生內泄,將導致頂升施工中斷,嚴重時還會導致頂升失敗,并會因千斤頂不同步使結構產生附加應力導致結構破壞,因此對內泄需提前預防、及時發現,應做到以下幾點:
1)千斤頂在頂升前均需保壓;
2)通過監控液壓泵站供油速度是否加快,頂升速度是否下降,來及時判斷千斤頂是否發生內泄;
3)千斤頂頂升或下落施工時,采用輔助螺旋千斤頂微調跟進,保證頂升施工萬無一失。
5結語
1)整體頂升施工工藝為工程的順利完成奠定了基礎,并可為今后類似工程的施工提供參考。
2對原油儲運時的風險進行控制
在對原油儲運時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之后,接下來的主要任務就是在之前的評估和識別的基礎上,制定出相應的控制措施,主要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對風險進行回避主要是指對很容易發生事故的風險,或者只要發生就會造成巨大損失的風險進行回避。對風險進行回避在決策階段比較實用,不過其前提是要準確的評估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如果某個原油儲運的相關工藝已經被建成,那么其風險就已經存在了。在這樣的情況要,若要對風險進行回避,就只有停止某個功能單元的運作,然而這樣的解決方案明顯不具有可行性。所以,對原油儲運時的風險進行控制的時候,風險回避的策略基本很少被采用。
(2)降低風險對原油儲運時的風險進行控制,經常采用的方法就是降低風險。要想降低風險可以采取兩種方法,措施一就是使得發生風險的概率大幅度的降低,要做到這一點,主要是依靠對人們的管理行為進行強化。措施二就是萬一風險導致了某個事故,就盡可能的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而這離不開一定的物質條件和保證。比如,當儲油罐發生火災,要防止災情的惡化,就必須事先在油庫里裝備消防系統。可是這種消防系統是固定式的,如果沒有發生火災,在平日的生產工作中它們并不會發揮作用,卻還要消耗很多資源。與此同時,還要在平時對消防系統進行有效地維修。所以,它一方面需要物質資源作保證,另一方面又需要合理的管理措施,二者相互聯系才能發揮作用。
(3)把風險分散開來有些風險的危險性很高,而且又十分的集中。假如交給某一個部門集中的管理,開始的那段時間該部門會很重視該風險,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該部門漸漸的就會放松警惕,麻痹大意。所以,針對這個現象就要把危險性比較高的風險分散到幾個甚至更多部門進行管理,使得風險不容易集中。如果某個部門的管理失去控制,其他部門還能分擔風險所帶來的責任,并且還能減少事故發生的概率。
一、企業會計管理面臨的風險
1.企業內部風險。企業會計管理人員對企業財務風險的客觀性認識不足。企業只要有財務活動,就必然存在著財務風險。資產長期被債務人無償占用,嚴重影響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安全性,給企業帶來巨大的財務風險。會計管理和財務決策缺乏科學性導致決策失誤。會計決策缺乏真實有效的信息,決策者在做決策是帶有一定主觀性,在籌資、投資等方面易產生決策失誤。資產的流動性及盈利能力差。資產的流動性一般指資產的變現能力,資金缺乏、存貨積壓等是資流動性不強的表現;企業想要抵御財務風險,必須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利潤是企業長遠而穩定的資金來源,也是企業償債和信用的保障。盈利越強,引發財務風除的可能性就越小。會計管理人員缺乏職業道德和專業知識。會計管理人員要有鉆研業務、精益求精的精神,職業理想和敬業精神。但現有的許多會計人員卻不豐富的業務知識,業務素質不高,專業技術也很低,不按照新規定開展工作,對法律條文知之甚少。不符合新時代對專業會計管理人員的要求,是企業發展的一大障礙。2.企業外部復雜多變的宏觀、行業、經營、競爭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市場環境、社會文化環境、資源環境等因素日新月異,飛速變化,這些因素存在企業之外,但對企業財務管理產生重大的影響。這勢必要求企業決策者們要更多的適應它們的變化,緊跟國家發展政策。而企業能否適應其變化取決于未來的獲利能力,取決于企業的資金規模、主營收入及利潤等的增長。
二、企業會計管理中風險控制對策
1.企業會計管理人員加強對財務風險的認識。樹立風險意識,健全內控程序,降低或有負債的潛在風險。對企業內可能產生的各種會計管理風險進行識別、衡量、分析、評價,并適時采取及時有效的方法進行防范和控制,用最經濟合理的方法來綜合處理風險,以實現最大安全保障。如訂立擔保合同前應嚴格審查被擔保企業的資信狀況;訂立擔保合同時適當運用反擔保和保證責任的免責條款;訂立合同后應跟蹤審查被擔保企業的償債能力,減少直接風險損失。2.保證提高決策能力,保證決策客觀性。企業財務決策模式的層級是一個不斷深化、提升的過程。企業首先需要了解自己的財務決策能力處于哪個層級,做到心底有數,針對該層級的要求解決相關問題,這樣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企業的經營風險、財務狀況、市場環境等總是處于變動之中,新情況、新問題會不斷出現,因此每過一段時間,企業應該重新審視自己的財務決策能力,不斷優化業務過程與提高風險控制能力,更好地為企業經營總目標服務。企業財務決策能力層級應當從實際出發與企業財務決策的需要相匹配。在財務決策能力變遷的路徑中,應注重成本效益原則,即應考慮對財務決策能力改進措施的投入與給企業總體發展帶來的效益之間的關系。在決策過程中在經過反復論證的情況下聽取大多數人的意見,避免決策的主觀性,決不能背離企業財務決策的目標服務于企業發展這個總目標。3.加快資金周轉速度。縮短銷售周期,及時收款,反思經營模式降低存貨,及時付款,這樣能讓現金余額保持在比較低的水平,并保證科學的財務計算方法,加快資金周轉速度。在實際操作中,需要非常好的計劃,并有短期融資能力,才能做到這一點。4提高會計管理人員素質,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選拔事業心強、工作認真負責、品質優秀的人從事會計工作,并定期對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有計劃的進行輪換,促進會計人員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在會計人員的聘用上,應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著重考察會計從業人員的誠信度,為會計從業人員建立誠信檔案。在選拔會計人員的時候還應當考察其專業勝任能力,做到德才兼備,從源頭上把好會計人員的素質關。把道德教育溶進每一個會計人員的內心,自覺抵制不良社會風氣的侵蝕,把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貫穿于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之中,做到會計行為合法合規。加強會計職業道德建設,有利于保證會計信息準確完整;遏制會計造假行為的發生,有利于德才兼備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是降低會計風險的有效途徑。5.加快會計法規建設,完善會計監督體制。加快《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及相關法律建設,加大法律法規的處罰、賠償和執行力度,對違規違紀的單位及其連帶負責人予以曝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糾。使得會計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有章可循,減少會計從業人員運用職業判斷的概率,盡量減少會計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的主觀性,防止借以粉飾和操縱會計信息的行為,人為地加大會計風險。內部監督主要是通過建立健全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來減少單位內部的會計風險。重要經濟事項的決策和執行要建立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工作程序,明確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程序,通過建立完整的內部監督機制和內部控制制度,形成一系列內部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予以規范化、系統化與制度化,使內部監督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外部監督主要是通過加強社會監督和國家監督。社會監督主要依靠社會中介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的注冊會計師依法對受托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審計,并據實做出客觀評價。
作者:周儀亮單位:中國海洋大學會計系財務管理專業
2控制低壓用戶電費回收風險的措施
2.1提高相關意識觀念
第一,電力企業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對《電力法》、《供電營業規則》等法律條文的宣傳力度,使低壓用戶認識到按時繳費對自身以及對企業的重要性,逐步使用戶樹立依法用電的理念,引導幫助低壓用戶形成按時繳費的行為習慣。第二,電力企業面向低壓用戶加大宣傳的同時,還要注意面向企業全體員工進行必要宣傳。企業要對員工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道德水平,使“客戶是上帝”的理念深入人心,從而促使員工主動改變催繳電費時的工作態度,做到尊重客戶、禮貌待人以及微笑服務,進而緩解用戶與企業之間的矛盾,維護企業社會形象,避免因企業營銷服務質量差而帶來的風險。
2.2革新現有的電費回收工作方法
傳統的抵押電費催繳工作還存在很大的盲目性,從而導致工作量大、效率低下、客戶不滿意,影響企業正常發展。因此供電企業要努力轉變自身工作方法,提高電費催繳工作效率。第一,電力企業可以采用客戶信用評價機制,對抵押用戶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價,對信用等級不同的用戶實行區別對待。例如:對經常按時繳費、信用等級高的用戶,電力企業可以對其進行表揚或者通過贈送小禮物等方式對客戶進行獎勵,鼓勵引導其他用戶培養形成按時繳費的良好習慣。而對于經常拖欠電費的用戶,企業在按照規定收取相應違約金的基礎上,利用新聞媒體對這部分用戶進行曝光,依靠輿論壓力促使用戶按時繳費,同時也震懾其他不按時繳費的用戶。“區別對待”可以有效地提高用戶按時繳費的積極性,降低低壓用戶電費回收的風險,保證企業經濟效益不受損失。第二,采用合適的風險識別評估方法。識別評估電費回收工作風險是控制低壓用戶電費回收風險的前提條件,因此電力企業要采用合適識別評估方法。企業要認清電費回收工作中存在客戶風險、管理風險、安全風險、技術風險以及導致這些風險的原因,然后對風險可能造成的后果進行定量分析,從而為風險控制提供必要參考。
2.3加強相關制度的建設完善
電力企業要優化自身內部的管理制度,采用績效考核的方式對催繳員進行管理,將催繳員的任務完成量與其自身獎級掛鉤,從而激發電費催繳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低壓用戶電費回收工作成效。另外,相關部門還要加強立法,增強電費收繳違約金制度的法律效力,從而對習慣拖欠電費的用戶形成有效震懾,促使其主動按時繳費,避免因電費拖欠造成的企業經營風險。
近年來,隨著我國醫藥產業的不斷發展,其正在逐步實現由“仿制為主”向“自主創新為主”的戰略性轉變。藥品研發是醫藥企業提升行業競爭力的關鍵,其具有周期長、投入多、風險大、收益大等特點,整個研發過程需經歷合成、提取、篩選、臨床前試驗、穩定性試驗、人體臨床試驗等諸多流程,在此過程中,處處存在風險[1]。因此,藥品研發過程中采取有效的風險控制策略,加強風險風險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
1當前藥品研發風險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藥品研發所面臨的風險因素較多,積極控制風險對于醫藥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但目前,很多醫藥企業缺乏對藥品研發風險控制的重視,尚未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即使是制訂了相關的風險控制流程,但落實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響著藥品研發的質量。同時,風險控制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風險評估缺乏科學性,評估指標缺乏統一標準,往往以個人經驗制定,風險控制流于形式。另外,缺乏對藥品研發技術人員和風險控制人員的業務培訓,導致目前部分人員風險控制意識淡薄,控制技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無法有效規避風險。
2藥品研發中的風險控制研究
針對新藥的研發,現有的研究資料和相關知識越少,研究開發的風險越高。新藥研發過程中的基礎研究階段、新藥臨床前研究階段和新藥臨床試驗階段等都存在一定的技術風險。針對藥品研發的不同階段,可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以最大程度的降低研發風險。
2.1新藥基礎研究階段的風險控制
化合物活性篩選是創新藥物研發的基礎性工作,為準確定位研究目標,化學結構的大量篩選工作就顯得尤為重要。但研究人員對新化學實體的具體情況難以準確預測。一般情況下,研究人員平均需要篩選5000~10000個化合物才能篩選出其中一個新化合物獲得批準上市。因此,為加強基礎研究階段的風險控制,一方面,應進一步加強對化合物活性篩選的廣度和力度,增加可預先排出的藥物結構,提高篩選的科學性。另一方面,應做好藥物合理設計與篩選工作,將藥物設計、化學合成、生物篩選三者密切結合,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以減少化學合成和生物篩選的工作量,提升成功幾率。為此,我國國家新藥篩選中心通過技術集成,構建了一個以高通量分子篩選模型為初篩,細胞、組織、器官和動物篩選模型為復篩的國家新藥篩選體系[2]。但是,目前而言,我國新藥設計和篩選的基礎仍然比較薄弱,為改變這一現狀,建議采用“仿創結合”的方法,在科學分析利用已知藥物的化學結構、作用機制和構效關系的基礎上,進行該藥物的衍生物、結構類似物和結構相關化合物的研究,以提高研發成功率。
2.2新藥臨床前研究階段的風險控制
新藥療效、新藥安全、新藥質量、新產品和技術的出現等因素都增強了新藥研發臨床前研究階段的風險。為加強新藥臨床前研究階段的風險控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貫徹落實:第一,研究人員應充分利用新技術實現傳統的藥物工藝改造,借助藥代動力學進行新型制劑開發,重視藥品研發的的先進性、科學性、適用性、經濟可行性等,有效提升藥品質量,降低治療周期成本,最大程度的減少或避免藥物不良反應,以提升新藥的競爭力。同時時刻關注新藥研發的相關學術信息和競爭信息以及醫藥同行的研發進展,以有效規避新藥研發技術風險。第二,建立和完善風險評估控制體系,首先應建立風險評估表,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所使用原料及輔料、工藝流程及參數對產品關鍵質量特性的影響;設備及生產場地;市場分析;成本分析;臨床研究的可行性;專利是否侵權以及預期的專利保護分析;藥物工藝流程中是否有環境污染和職業健康危害的風險及控制措施。以上評估內容應確定相應的風險系數,利用以上風險評估表,可對藥品研發的立項階段、小試完成階段、中試完成階段進行風險評估,評估后的分值可作為準入下一階段研發的重要參考依據,建議遵循“寬進嚴出”的原則,即在立項階段的準入分值上限最高,接著依次為小試完成階段、中試完成階段。第三,藥品研發過程中,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很容易出研發過程變更的情況,即新藥研發偏離原定的試驗設計,在此情況下,有必要科學分析變更引起的影響,并對其進行風險分析,將后續的研發風險降到最低。
2.3新藥臨床試驗階段的風險控制
新藥在進入臨床試驗前,雖然研究人員經過了多項試驗和驗證,且藥品管理部門對新藥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質量可控性也做了嚴格的把關,但由于人體試驗的不可預知性,新藥的不良反應無法預測,新藥臨床試驗階段仍然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應加強新藥臨床試驗階段的風險控制,密切觀察新藥有無可疑不良反應的發生,如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果斷停止試驗,減少后續費用的產生。另外,可借鑒ICH的DSUR(研發階段安全性更新報告)制度,即要求臨床試驗方提供一份年度報告,其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總結目前對新研發藥物的觀點及對單體及潛在風險的管理;②描述可能影響臨床受試者安全的新因素;③驗證之前的有關藥品安全性的認知與所收集的安全性信息是否一致;④對臨床研究/發展提供更新計劃[3]。這一制度始終貫徹“風險管理及評價”的思想理念,要求試驗者以報告為基礎對試驗計劃及安全性評價進行更新,可對新藥臨床試驗階段的風險控制體系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有利于加強新藥臨床試驗階段的風險控制。總之,藥品研發過程中面臨諸多風險,為確保新藥研發的成功,必須科學識別、評估研發風險,制定相應的風險管理規劃,采取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措施,并實施連續性的風險監控,最大限度的降低研發風險,提高風險控制水平,以提高藥品研發的成功率,促進醫藥企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作者:馮茹 單位:石家莊創建醫藥科技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二、公立醫院財務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
首先,部分醫院管理者對醫院財務風險管理不重視。一些醫院財務管理者意識不到財務風險對于醫院管理的重要性,這種認識上的不足常常會導致醫院管理者不能夠及時發現醫院財務風險,影響醫院順利營運。醫院只要進行財務活動,就必然會存在著不確定性以及財務風險,醫院的財務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如果醫院財務管理者對財務風險視而不見,缺少防范意識或者風險意識淡薄都會造成醫院財務風險難以及時被發現,很有可能發生大的財務風險。其次,醫院自身的財務關系混亂。在一些醫院中,其財務管理關系比較混亂,這很容易導致醫院產生財務風險。一些醫院在經濟利益分配、資金的管理以及使用等方面存在著管理混亂、權責關系不明確等相關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都會導致醫院資金使用效率比較低下,醫院資產流失嚴重,醫院資金的完整性以及安全性難以保障,不利于醫院的長期發展。再次,醫院負債比例過高,資金結構不合理。對于醫院來講,其資金結構主要指的是醫院的全部資金中權益性資金跟負債性資金之間的比例關系。資金結構合理與否直接關系著醫院的財務風險。不少醫院管理者在進行財務決策時,常常融資決策出現偏差,導致我國醫院在資金結構上不合理,負債所占的比重過高,不合理的資產負債結構常常會使得醫院的財務負擔過重,極易導致后期償債能力嚴重不足,引發醫院財務風險。
三、公立醫院財務風險控制的途徑分析
我國的會計準則并沒有給出關聯方的具體定義,但明確規定了判斷關聯方的基本標準。即:“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準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準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這一判斷標準給出了各方在橫向和縱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的主要形式。從縱向看,關聯方主要存在于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從橫向看,當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該兩方或多方之間視為關聯方。該準則進一步規定,“控制,是指有權決定一個去也的財務和經營決策,并能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而實現控制的方式包括:(一)通過一方擁有50%以上表決權資本的比例來確定;(二)雖未擁有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但通過擁有的表決權資本和其他方式達到控制。
二、關聯交易產生的根源
關聯交易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自由競爭的加劇,導致生產、技術和資金的不斷集中,而社會分工不斷深化,使得專業化和規模化成為企業生存的主要模式。為獲取最大化利潤,擴大市場占有率,企業不斷擴大規模,于是出現了集團企業和跨國公司.在企業規模擴大的同時,為了有效地降低成本和控制風險,在集團地內部,專業化又成為一個基本特征.以往由一個經濟實體完成的企業功能往往轉由多個企業來實現,而由于是在同一個控制者之間,所以,這種分工和合作往往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關聯交易既是自由競爭的結果,又適應了競爭的需要。而此時如果不存在獨立第三者的利益,也就沒有所謂不公平的關聯交易。
在企業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企業制度也在發生變化。股份制成為市場經濟的基本形式。有限責任制度,又為公司股東設置了風險防火墻。而這種企業法人制度恰恰成為不公平交易產生的制度根源。
從各國立法來看,公司法人制度的基本原則包括:(1)公司財產權利的獨立性;(2)股東責任的有限性;(3)公司獨立人格的完整性;(4)資本多數決。這些基本原則對公司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然而,這些原則本身有其先天缺陷,很容易被濫用。例如,股東財產和公司財產的分離使得“內部人控制”現象便成為可能,從而損害股東利益;又如,有限責任使得股東利用有限責任逃避責任,侵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另外,“資本多數決”規則,使得大股東有機會利用資本優勢損害公司及少數股東的利益。
在我國,關聯交易的產生尚有一些特殊原因:
(一)公司法人內部治理的缺失。公司法人內部治理結構作為平衡現代公司利益相關者之權益的基本規范,應包括兩個關注點:一是股東權的保護與股東的平等待遇,二是董事會的監督與董事會的責任。
盡管我國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多年,但很多企業在內部治理方面是“形似神離”,這點在上市公司中得到充分的體現。管理層對證券市場功能的認識偏差,導致上市公司“重融資輕治理”現象積疴難返、疾重難治。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從國有企業通過剝離生產性資產改組而來,和控股母公司在人事任免、生產、銷售和管理方面都存在“混同”的現象,有的甚至就是“一套班子,多塊牌子”,母公司很容易通過關聯交易,操縱上市公司,使其成為母公司的提線木偶,損害了債權人和其他股東的權益。而由于股權分置和一股獨大,對小股東和債權人的損害在公司內部無法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糾正。
(二)公司的外部治理不完善。公司的外部治理結構是指當股東對該公司不滿時,可以在市場上拋售所持的股票。這樣,當股價下跌到一定程度,市場必然引入新的投資者收購這家企業,更換公司的權力層和管理層。但是,由于目前國有股不能流通,股權過分集中,外部治理結構就無法發揮作用,公司的管理層就受不到來自外部的約束。因此,我國上市公司的資產重組多以協議收購為主,這也給關聯交易提供了存在的基礎。
(三)公平競爭的缺失。成熟的市場經濟,是經營主體之間是自由、公平和充分的競爭,任何限制競爭的行為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都受到嚴格監管和限制。但現階段,由于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很多地方為了吸引投資,競相提供諸如稅收減免等方面的優惠,這樣,企業就可以通過關聯交易,將成本和利潤在不同的稅負地區之間相互調劑,從而避稅,形成所謂的“稅收洼地效應”,盡管稅法對此也有所調整,但其征收和監管難度很大。
通過比較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在國外,關聯交易是在跨國公司、母子公司制及總分公司制得到廣泛運用時出現的。在西方發達國家,關聯交易常常用于節約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稅。在亞洲的一些家族企業和官營企業中,關聯交易則被用作在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轉移利潤或掩蓋虧損。
三、關聯交易的主要表現形式
從性質上看,關聯交易可以分為公平的關聯交易和不公平的關聯交易,前者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競爭力的作用;后者則會損害其他利益方的合法權益,也是法律法規作要進行規范和限制的。不公平的關聯交易主要有如下幾種表現:
(一)人格混同。由于關聯企業之間在人事、財務、生產、銷售等經營方面存在依附關系,被控制的企業往往沒有自己獨立的組織機構,或者和控制公司是“一套班子,多套牌子”,也沒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因此,控股公司可以完全根據自身的利益操縱關聯交易的條件。
(二)資本抽逃。我國實行的法定資本制度,遵循資本限額、資本不變和資本維持三原則,旨在保證公司的賠償能力,對此《公司法》還明確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所必須的最低注冊資本限額和抽逃資本的法律責任。法雖有明文規定,但很多關聯企業在注冊成立后,控股公司便通過各種方式抽逃下屬企業的注冊資金。盡管資本金的多寡和公司的賠償能力之間并沒有直接的正相關關系,但資本金的抽逃至少增大了債權債務雙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也表明了公司出資人對公司的信心和責任削弱。
(三)利益輸送。交易的一方缺乏獨立談判的能力,導致交易條件往往顯失公允。控制方企業往往可以按照其單方面的利益需求,將成本和費用通過合同交易方式轉移給對方,從而操縱利潤。
(四)交易虛假。很多關聯企業之間通過簽訂虛假合同和交易,捏造營業收入和盈利能力。中國的“銀廣夏”、“藍田”、美國的安然等公司無不是通過虛假的關聯交易,憑空捏造其收入增長的事實,欺騙投資者。而一些企業在面臨債權人的追索時,利用合同進行不對價交易,轉移公司資產。甚至直接或授意另一從屬公司與被執行公司虛構債權債務關系,使被執行公司財產轉移到關聯公司其他公司名下,或者在參與分配時占有較大份額
四、關聯交易對銀行信貸安全的影響
銀行貸款作為目前企業最主要的融資來源,企業之間不公平的關聯交易往往對銀行貸款安全構成了很大的威脅。不正當關聯交易對銀行貸款安全的影響主要包括:
1、信用膨脹、授信過度。有時從單個企業的貸款量看,可能并不會大,但關聯企業成員往往串通其他成員,隱名獲取貸款,規避法律,而且被控制企業缺乏持續經營能力,因此,從關聯企業的整體上看,就會存在授信過度的問題。
2、擔保虛化。擔保制度可使債權的效力擴及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提供第二還款來源,轉移債權人債的風險,為貸款債權提供安全屏障。表面上看,關聯企業擔保是兩個獨立法人主體之間的獨立行為,對貸款是有保證作用的。但由于關聯和控制關系,被控制的一方對擔保的做出和履行與否完全取決于控制方,因此,它對控制企業的擔保效力和擔保能力都存在很大的問題。
3、信息失真,風險信號鈍化。其一,借款人財務信息不真實、不可靠,銀行在放款時無法準確判斷貸款風險。其二,關聯交易的隱秘性,使得銀行無法監控借款用途。其三,貸款檢查失效,風險預警鈍化。
4、逃廢債務。在企業無法償還債務時,關聯交易也是逃廢債的重要途徑。控制方企業往往通過前述的抽逃資金、剝離資產、懸空債務、轉移財產等道德異化行為,使得金融機構面臨這樣一種困境:礙于法人人格獨立原則,無法向轉移資產的幕后關聯企業直索還款責任。于是,大量的貸款無法得到有效回收,金融機構蒙受極大損失。
五、國外對關聯交易的法律控制
關聯交易所導致的利益矛盾和沖突引起了人們的重視,世界各國都對此有深入研究,并在法律和其他方面有相應的制度安排。
(一)揭開公司面紗原則(theprincipleofliftingtheveilofthecorporation‘s)
日益增長的現代商業社會的復雜性,使人們認識到將每個公司都看作獨立法人的傳統觀點與公司集團通過復雜的組織結構完成統一商業任務的現實之間存在著矛盾,揭開公司面紗理論因此而產生.這一理論旨在突破有限責任原則的嚴格限制,用現實的態度來解決集團公司所產生的法律問題。
揭開公司面紗的核心是否定子公司的獨立人格,在此基礎上,讓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判決的基礎和依據主要有包括:1、。2、母公司的不當行為。3、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充分控制。4、資產和事務的過度混合。即子公司與母公司的資產和事務混合在一起,自己沒有獨立的財產和對事務的決策權。5、公平和合理的考慮。
(二)深石原則(deep-rockdoctrine)
又稱“從屬求償”原則,是美國對揭開公司面紗理論的深化和具體運用。其含義是指在破產程序中分配破產財產時,將債務人的關聯公司作為債權人的求償予以推遲,直到其他債權人得到償付后,再將破產財產的余額用來清償關聯公司的債務。國內有的學者也稱之為“次級債權”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