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22 09:15:1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基礎會計的公式,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本環節,也是經濟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所謂會計基礎工作是指單位或部門根據會計核算和監督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預測經濟前景,參與經營決策、考核經濟責任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礎的工作。其具體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的格式設計、制取、填制、審核、傳遞、保管等;會計帳薄的設置、格式、登記、核對、結賬等,會計報表的種類設置、格式設計、編制和審核要求等;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續、銷毀程序等;會計電算化的硬件的軟件要求等;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置、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工作交接;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監督;結合本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因此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已是當前會計管理工作的一項緊迫任務,也是我國會計向國際化方向發展的前提。
自199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頒布以來,會計基礎工作質量得到了顯著的提高。
但是由于各種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的會計基礎工作仍然存在著很多缺陷和不足,這主要表現為以下三方面:(1)與會計基礎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以及相應的制約監督機制不健全。盡管從上世紀80年代末我國會計工作就開始了與國際接軌的進程,但時至今日我國仍未形成有關會計方面健全的法律法規制度體系以及完善的制約監督機制。這直接導致我們的會計基礎工作無法可依或有法不依,同時也導致會計基礎工作缺乏有效的內外部制約和監督。具體表現如:一些單位為了減少招待費用的列支或其他原因,違反《會計法》和《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的規定,隨意更改業務內容,巧立名目,虛開發票內容和金額等等方式來鉆空子。甚至有些單位,為減少開支在設置會計工作崗位時,出現單一會計人員既當會計又當出納的現象,出現管理上的漏洞。而在對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檢查和監督方面,又往往形成單位內部的監督部門受制于單位領導,外部監督部門聽命于地方政府的格局,從而極大地削弱了對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制約和監督。(2)單位自身的會計基礎工作管理混亂。盡管近年來很多單位開始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管理和規范,但是由于人力、物力和財力等各方面原因,部分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仍處于混亂無序的狀態。具體體現為:依法建賬執行不到位;科目設置不符合規定,財產不實,數據失真;原始資料失真,會計核算基礎資料不實;隨意填制會計記賬憑證;記賬、結賬不符合要求,手續不清、差錯嚴重;會計賬簿沒有月計、累計,年終不結賬;未建立財產物資定期清查盤點制度;財務報告數據不真實;甚至經常性的使用大額現金等等現象。而上述情況的出現,往往是由于單位一部分人為了滿足自己的個人私利所造成的,因而也在很大程度上助長了會計基礎工作管理混亂的現狀。(3)會計從業人員自身素質低下。狹義的會計從業人員素質是指會計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例如:有些單位的會計從業人員業務水平、學歷層次較低,又沒有繼續深造,理不清科目、帳薄、報表之間的對應關系;或雖有一定的業務水平,但長期忽視學習新的業務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總按單位地一貫做法和自己的習慣進行賬務處理,對于一些新出臺的會計制度及核算要求不了解,以至于在業務處理中出現政策性判斷錯誤等情況。廣義的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除了必須具備的業務素質外,還應當包括道德素質,即通常所說的職業道德,這是作為一名會計從業人員所必須具有的基本素質。從某種意義上說,會計從業人員整體道德水平的高低,決定了單位的前途和命運。而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不容樂觀,很多單位的會計從業人員缺乏應有職業道德素質,不認真執行制度,降低自己的工作標準,極大地影響了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有序正常地進行。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顯得越來越重要,把會計基礎工作與改善經營管理,建立現代地震事業發展結合起來,積極采取措施改善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使會計基礎工作受到應有的重視,在單位經營管理中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
由此可見,事業單位預算會計將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與挑戰。會計作為單位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如何做好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行為、純正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人員全面素質、以適應改革發展的需要已成為當務之急。
首先,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使會計的基礎工作得以保證。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建立更加科學的會計核算方法和規范的會計確認、計量,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在制度上,嚴格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做到有依有據,以不斷提高會計工作水平,以促進事業單位健康、持續、穩定的向前發展。
其次,會計工作規范是做好會計工作的前提,也是加快會計改革步伐的保證。從表面上看,會計規范工作僅僅是一個單位的內部事情,但其影響面廣,造成的后果也很嚴重,必須切實重視會計工作。應以《會計法》為依據,按照依法理財、科學管理、加強監督、規范有序的原則規范會計工作。從會計基礎、內控制度、資金管理和監督分析等方面加強對會計工作的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我們從思想上提高對會計基礎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
再次,重點普及《會計法》,以提高單位負責人和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工作、強化會計工作管理的重要保證。要搞好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必須進行多種形式的宣傳,使各級領導和會計從業人員普遍提高認識,使會計基礎工作得到足夠的重視,促使層層制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目標和規劃,同時,提高廣大會計從業人員的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執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現如今,造成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的主要原因:首先是領導對會計基礎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再是部分會計從業人員素質較低,對會計基礎工作方面的知識欠缺。因此,要重點向單位負責人宣傳《會計法》賦予的職責和應承擔的義務、責任,不定期為他們舉辦國家財會政策、法規制度、準則培訓班,讓其掌了解并握有關內容。增強他們的財經法律意識,提高領導管理會計工作的水平,使他們不但自己學法、懂法、執法,還要支持會計從業人員守法、執法。要求他們能夠針對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會計管理措施。同時結合會計證頒發、年檢和職稱考試等經常對會計從業人員進行培訓,采取舉辦會計培訓班、自學、現場參觀,經驗交流等形式,著重學習和掌握會計規定、財務處理、會計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與各項規定,掌握《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各項要求,從而規范會計行為,做好會計基礎工作。
1健立健全完善會計管理制度。
會計管理制度是一個公司的財務核心。其實一個公司無論大小,都應該建立完善的會計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單位的企業制度。明確責任,規定處理的程序等,這樣,就會使公司的財務制度在規范的情況下進行,同時也會有效的對財務人員進行監管,防止漏洞。
2加強企業的財務管理。
會計基礎工作的好與壞直接關系到公司財務工作的質量。所以,在健全完善會計管理制度之后,還要加強對公司的財務進行管理。有條件的單位應該配備會計和出納兩個崗位。在管理上也可以實行收支兩條線,以保證財務工作的順利進行。
3改善會計工作質量。
會計基礎工作是通過收集、處理、利用和提供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從而為改進和加強經營管理服務。只有有效的維護了會計管理制度體系的完整性與協調性,才能提高會計工作的質量,從而有效的發揮會計工作的職能。那么,要加強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化,要如何去著手呢,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探討下。
4加強會計隊伍的建設,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素質。
為提升會計人員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不斷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公司組織會計人員積極參加各種業務培訓和再教育培訓,并以規范化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將日常的業務學習制度化。公司要定期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等各項制度及有關文件精神,同時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專業知識的培訓。通過學習和培訓,提高了財務人員的專業水平,提高了服務意識,使公司的財務工作更加嚴謹、科學、合理、有效,也使財務部門更好、更優的公共服務職能得以更大發揮。
5建立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內部控制體系是指各級管理部門站在內部產生相互聯系的基礎上,采取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與程序。內部控制貫穿企業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覆蓋企業及其所屬單位的各種業務和事項實現全過程、全員性控制,這就充分保證了會計基礎工作的系統性和全面性。
6建立健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獎懲制度。
對會計基礎工作進行有效的獎懲,不但能夠對會計基礎工作進行監管,還可以有效的督促其規范工作,防止漏洞。獎,有利于員工積極的工作,保證財務制度的正常執行;罰,有利于對員工惰性的監督,防止其工作中的不細心,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健康發展。
7提高企業人員財務水平。
在當今社會,會計學知識涉及到了公司工作的各個層面,它不僅僅是簡單的財務報表,還把管理和會計知識相融合,使得會計由狹義上的概念向廣義上發展。而作為公司的一員,如果不懂財務知識,他在公司里就會遇到各種麻煩。尤其是作為公司的領導,不但要懂管理,還要懂經營,不懂經營,企業就無法朝著一個正確的方向發展。因此,對于企業來說,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會計體系,其次要大力培養管理會計人才,能夠以點帶面,改善經營管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促使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提高企業水平與競爭力。
根據《辦法》與《企業會計制度》的對比分析來看,《辦法》增加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周轉材料、臨時設施、臨時設施攤銷、臨時設施清理、工程結算、工程施工及機械作業等。此外,《辦法》中也設有與《制度》一樣的“工程施工”,只是兩者的核算內容與明細科目設置及結轉處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這些問題將是本文重點探討的,希望對相關企業有所借鑒。
1 “工程施工”科目的核算內容與科目的明細設置
對于企業的“工程施工”科目核算而言,《制度》中明確規定,其在建設過程中一切費用開支,都應根據相關的成本核算對象及成本的項目進行一定的歸集。在《制度》中,成本項目主要包括了人工費、機械使用費、材料費及其他直接或間接費用等,在具體的成本核算時,就需要根據核算的對象進行明細賬的設置,并且需要按照前述的成本項目類型進行明細科目的設置與核算。如果企業在月末沒有完成相關的工程項目,則應將此未完成的工程項目的余額反映給上級部門,這也是實際施工中的成本之一。
對于企業的“工程施工”科目可算而言,還應注意的一點是,根據《辦法》上的規定,由于實際的企業施工中會產生工程施工的合同成本與合同毛利,因此就需要設置兩種明細科目,即“合同成本”與“合同毛利”。根據《辦法》中的指示,“合同成本”實際上指的是施工中產生的實際成本,然后運用明細科目對其進行核算處理,包括了企業在施工中產生的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及其他直接或間接費用等。從某種意義上說,《辦法》中的“合同成本”明細科目的核算內容同《制度中》中的“工程施工”科目核算內容基本保持一致。而“合同毛利”則是《辦法》有的一項內容,其是新增在核算方面的一條款項,主要作用是核算施工合同中所確定的合同毛利,然后真實地反映在具體的施工盈利水平中。此外,尚未完成的工程項目的合同成本與合同毛利往往可以反映“工程施工”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使得工程項目的成本開支更加明確。
2 施工企業“工程施工”科目的結轉
對《規定》與《辦法》中的“工程施工”科目結轉分析對比來看,兩者之間差異很大,尤其是《辦法》中對于科目結轉的規定變化更大一些。在《制度》中,明確規定了工程價款的結算辦法,主要根據施工的合同來確定,可以對已完工的工程項目成本按月或者按期結算,并要將工程的價款與收入結合在一起核算。相關工作人員在開單結算時,必須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與貸記“工程結算收入”科目;此外,對于結轉的已經結算的工程項目成本而言,需要借記“工程結算成本”科目,而貸記“工程施工”科目。在處理的時候,必須條理清晰,避免會計信息處理的局限性,完整地反映工程在開工之后的所有工程成本的具體情況。
在《辦法》中,重點增加了一項新的內容,即“工程結算”科目,這樣能將工程的價款結算與收入的確認分開加以處理。“工程結算”科目中,當開單結算時,需要借記“應收賬款”科目,也需要貸記“工程結算”科目。在進行合同收入與費用的確認時,還需要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與“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而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在結算過程中,若遇到了工程項目尚未完工的現象,則其“工程施工”科目不予結轉;當工程項目完工后,應及時結清“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額,此時需要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而貸記“工程施工”科目。從這里來看,《辦法》中的“工程施工”科目余額能夠為工程提供開工以來累計的工程成本,從而確保核算的準確性。
此外,在《辦法》中還規定了“工程結算”科目實際上作為了資產負債表中的“工程施工”科目抵銷項目。一般而言,當“工程結算”科目余額小于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額,就將當作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資產;反之,則將其當作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負債。如此一來,便能有效直觀反映工程項目的實際施工占用資金的情況。
3 分包工程成本的會計處理
大量工程建設告訴我們,在實際的工程建設中,工程建設的中標者即總承包商通常都會將工程項目的子工程項目或分部工程項目分包給其他的單位或承包商。這樣的話,總承包商便成為了一個總的負責人,工程項目中出現的問題,他便要負擔主要責任。由此可見,分包商承包的子工程項目或分部工程項目實際上屬于總工程項目的一部分,并且也是十分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項目的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成本包括簽訂合同之后發生的以及在執行合同過程中或與之有關的活動時所產生的直接與間接費用,因此分包工程項目的成本也理所當然成為了合同成本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制度》中,提到了一點:施工單位完成工作量的應記入“工程施工”科目中,而不是作為該單位完成的工作量記入“工程結算成本”科目中,從這里也看出了“工程施工”科目與“工程結算成本”科目的不同。此外,在《辦法》中,在分包工程成本的會計處理方法上依然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規定了工程的價款結算與收入的確認需要分開處理,然后按照單位在年度所完成的項目合同收入與費用百分比來確定。在這種方式下,對于工程項目的完工進度就有了三種確定方法:1)根據累計的實際合同成本在預計合同總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來確定;2)根據項目工程實際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在預計總工作量中所占的比例來確定;3)根據已完成的實際合同工作量進行測量來確定。從理論上看,這三種確定方法皆可,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比較實用的方法是第一種。原因在于,第一種方法中的數據能夠輕易獲取,并且實際累計的合同成本的確定也可以直接根據“工程施工”科目就能得到。
4 結語
施工企業“工程施工”會計處理是一項細致入微的工作,對于每個環節都應認真把握,因為一個企業的會計工作在一個企業工作中所占的比重是非常高的。企業會計工作與財務有關,而企業財務相當于企業的命脈,施工企業中“工程施工”的會計處理應有章可循、有據可依,而《制度》與《辦法》便為此提供了很好的參考。
參考文獻:
從發生并購的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看,部分公司未在合并當年披露相關的業績承諾條款,部分公司雖然披露業績承諾條款,但并未在購買日及后續期間對業績承諾進行正確核算并披露與核算相關的重要信息。筆者以下將聯系準則,就業績補償的會計處理方法予以闡述。
一、業績補償的初始計量
研究業績補償的會計處理,就要分析業績補償款的實質。一般的資產銷售,買賣雙方簽署協議,支付價款,標的資產產權過戶,風險報酬就全部轉移。而附帶業績承諾條款的并購,上市公司在并購時,對標的資產風險做了劃分,并購協議中約定的轉讓價格是上市公司在當時就已知信息所能達成的最合理的交易價格,覆蓋了基本風險,而業績承諾是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對剩余風險的一種管理工具。對照企業會計準則講解中對或有對價的描述,“某些情況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協議中約定,根據未來一項或者多項或有事項的發生,購買方通過發行額外證券、支付額外現金或者其他資產等方式追加合并對價,或者要求返還之前已經支付的對價。”業績承諾符合或有對價的特點,因此應按照或有對價進行核算。
(一)向控股股東購入其控制的標的資產
由于標的資產與上市公司均為控股股東控制,應理解為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由于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在會計上采用“權益結合法”,將上市公司和標的資產看做是兩個企業權益的重新整合,從控股股東的角度看,該事項并沒有形成經濟利益的流入和流出,并購前后,控股股東控制的經濟資源沒有發生變化,因此標的資產的入賬價值以及合并對價均按照原賬面價值計量,兩者差額計入權益(資本公積)。如果存在業績補償承諾,應考慮其公允價值并調整資本公積。
(二)向控股股東以外的其他方購入標的資產
如果上市公司與標的資產不受同一方控制,應判斷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和重組。針對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或有對價,初始計量時購買方應當將合并協議約定的或有對價作為企業合并轉移對價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購買日的公允價值計入企業合并成本。
二、業績補償的后續計量
針對向控股股東購入其控制的標的資產,在購買日后、或有對價實際發生結算前的會計期間,應考慮承諾業績實現的可能性、貨幣時間價值,如果是股份補償,還要考慮可能需支付或返回股權的公允價值變動等因素,合理估計或有對價的公允價值,變動部分應調整資本公積。
針對向控股股東以外的其他方購入標的資產,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或有對價從購買日算起,12月內出現對購買日已存在情況的新的或有進一步證據而需要調整或有對價的,應予以確認并對原計入合并商譽的金額進行調整;其他情況下發生的或有對價變化或調整,應區分以下情況進行會計處理:或有對價為權益性質將不進行會計處理;或有對價為資產或負債性質屬于金融工具的,將依照金融工具采用公允價值計量。
或有對價在購買日后12個月內允許進行調整,但該調整類似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調整,是對購買日已存在的情況,后續有了新的或有進一步證據而需要調整,可以在調整原企業合并成本的同時調整合并中原已確認的商譽。但上市公司并購中,依據標的公司于購買日后的實際盈利情況進行的后續計量并不屬于購買日已經存在的情況,因此,該業績補償后續計量即使發生在購買日后12個月內,也不屬于計量期間的調整事項,不應對購買日初始計量即合并成本進行調整。
并購重組業績承諾中以金融工具結算的或有對價安排最為普遍,對劃分為以金融資產、金融負債結算的或有對價,按照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可以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的變動在后續期間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三、收到業績補償的處理
業績承諾期滿,如果標的企業業績未能達標,根據業績承諾條款約定的計算方法,上市公司可能收到業績補償。常見的補償形式有兩種,一種是現金補償,一種是等值的股份補償。但無論約定補償的形式是什么,只要在業績承諾期滿前,作為補償的現金和股份數量不確定,均屬于或有對價,或有對價屬于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按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計算公允價值變動收益;而當承諾期滿,補償金額確定,則浮動收益轉變為投資收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前損益的金融資產轉變為現金、應收款或者回購的庫存股。
四、與業績補償相關的兩個其他問題
(一)業績補償公允價值變動和商譽減值之間的邏輯關系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核算、監督管理工作等基礎性工作的統稱,主要包括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使用會計科目、登記會計賬簿、填制會計憑證、編制會計報表、辦理會計交接、管理會計檔案等方面的工作。會計基礎性工作能夠及時、準確地反饋企業生產運營中的各項資金使用情況,集中體現會計部門的各項信息以及財政管理內容,為企業的管理策略提供可靠的依據。
一、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企業對會計基礎工作不夠重視
部分企業負責人錯誤的認為會計基礎工作只是簡單、基礎的財務工作,對會計基礎工作在企業運行發展中起到的作用并沒有較深的認識,導致會計基礎工作不能有效的在企業中開展。在此情況下,企業會計人員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企I負責人觀念的影響,不能規范的開展工作,在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易出現做假賬、辦理違法會計事項、偽造會計憑證等現象,降低了整體會計工作的真實性、有效性與規范性。
(二)會計工作管理制度不夠規范
一方面,部分企業的會計工作崗位設置不夠規范,在部分企業中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內部稽核制度、會計財務管理制度等設置不合理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依然存在。如在會計人員崗位責任方面,由一人身兼數職的情況并不少見,導致會計工作權責不清,財務管理局面混亂,直接影響到企業會計工作的質量,甚至影響到企業長期的健康運行與發展。
(三)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會計人員的整體能力與素質卻參差不齊,難以適應當前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一方面,部分會計人員在處理工作時,只是憑借自己以往掌握的專業知識以及在工作中積累的經驗辦事,忽視學習國內外較為先進的工作理念與方法。另一方面,部分會計人員的法制觀念淡薄,對會計相關法律法規不重視學習,不能嚴格的按照制度規定嚴格執行工作,不具備較高的職業道德素養。
二、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的建議措施
不斷的提升會計工作的水平,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性,是保證企業財務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的關鍵,也是促使企業健康持久發展的實際要求。
(一)加強對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視程度
首先,企業領導要重視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開展的重要性,充分了解會計基礎工作的主要職責內容,推進會計基礎工作從上至下規范開展。另外,企業管理人員要在會計基礎工作的人員招聘、崗位設置、職業綜合素質培訓以及工作考核等方面加強管理,從各個環節強化會計工作的規范性,提升會計管理工作的質量,確保企業會計基礎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完善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制度
企業財務部門、會計管理部門要在認真履行《會計法》《會計基本工作規范》的基礎上,按照實際企業實際的經營管理需要完善會計基礎工作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建立權責分明的崗位工作制度,將每個崗位的相關工作與具體職責納入到會計崗位責任制度中,并將責任實際落實到個人,以加強每一位會計人員的自我約束意識,也便于在后期出現問題時實施追責。
另外,企業也要完善會計工作的獎懲制度,除了要嚴格按照管理制度、責任制度執行工作以外,也要對工作成績突出、職業道德較強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獎勵,激發企業全體財務人員的工作熱情;對工作不認真負責的人員實施相應的懲罰措施,督促其及時改進,以促進企業會計人員自覺按照規章制度執行工作。
(三)加強會計基礎工作隊伍的建設
首先,企業單位還應該加強法制教育,使每一位會計人員都能夠深刻認識依法依規執行工作的重要性,促進其在工作中認真履行自身職責,樹立較強的職業道德觀念與法律意識,自覺做到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堅持原則、不做假賬的要求。
其次,當前會計基礎工作需要的人才不僅要具備較高的業務能力、職業道德,還需要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技能與管理決策支持能力。因此,企業不僅要重視會計隊伍的專業能力、職業道德的提升,還要定期開展培訓學習活動提升會計人員的計算機技能與管理決策相關的知識,時常引進國內外較為先進的會計工作理念與方法,提升會計人員的綜合能力,以適應新時期會計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結語
會計基礎工作是整個會計工作的基礎性環節,是會計管理的基礎,企業只有不斷的強化會計基礎工作的規范開展,才能為企業管理決策提供真實性、準確性較高的會計信息,進而為企業進一步的發展提供可靠的依據。
參考文獻:
[1] 郭小峰. 淺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現狀及對策[J]. 會計之友, 2012(11):119-120.
21世紀以來,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特別是信心技術的騰飛,對人類的生活、工作產生了巨大影響。會計基礎工作,作為會計工作中的一項重點環節必然受到較大沖擊。為了順應時代的要求,尤其是在會計電算化的不斷推廣下,會計基礎工作也需進一步規范及改革。
一、我國會計基礎工作的概述
會計基礎工作涉及的內容廣,幾乎含蓋了整個會計過程,指的是企業根據會計核算和監督的要求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的一系列最基本、最基礎的工作。其中包括: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人員的配置、憑證管理等。新形勢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實施了會計電算化。電算化會計是一個實現了數據處理的自動化,使傳統的手工會計信息系統發展演變為電算化的會計信息系統。它不僅是會計發展的需要,而且是經濟和科技對會計工作提出的要求。本文主要探討的是電算化環境下會計基礎工作中的會計人員崗位設置及憑證管理工作。
二、我國現行會計崗位設置與憑證管理中存在的不規范現狀
雖然隨著社會的發展及科技進步,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水平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還是存在不少不規范的現象,有的單位甚至還沒有實行會計電算化,這都成為會計基礎工作的進一步發展的阻礙。下面我們來分析下現行會計基礎工作中關于崗位設置于憑證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會計崗位設置不合理
目前很多單位未按規定設置會計工作崗位,部分崗位職責劃分不清。企業未按內部控制制度“互不相容職務”的的要求設置會計崗位,會計人員的設置不夠合理,出現了職責不分的情況。比如,填制憑證者兼任憑證審核的工作,使得審核意義蕩然無存。單位的印章統一歸一個人管理等等。同時部分會計崗位的人員安排并沒有根據崗位所需的技能來挑選合適的人員,而是由單位的領導者或者會計主管人員挑選或推薦其親信來擔任。這樣會計崗位的獨立性性就受到挑戰,而且人員的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也無法得到有效保證。
2.原始憑證不規范
當前,不少單位還存在的原始憑證包含的內容不完整,取得的原始憑證未按要求填寫。比如,原始憑證上缺少相關單位或經手人員的簽章;金額書寫不不規范,內容摘要模糊不清;缺少填制日期;原始憑證格式不正確;原始憑證粘貼不整齊、不牢靠;未按規定使用原始憑證匯總表等等。這些都導致無法從原始憑證中全面了解經濟業務的全過程。
3.隨意填制會計記賬憑證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單位會計并未認真審核和填制會計記賬憑證,隨意性很大。甚至在沒有任何原始憑證的情況下,直接做賬,性質極其惡劣。隨意填制記賬憑證還表現在,未對將要填制記賬憑證的原始憑證進行合法性、有效性審查,在原始憑證缺失或內容不完整的情況下,直接做賬;填制的記賬憑證內容不完整、不準確;或者未加蓋出納人員的簽章,這些行為嚴重違了會計核算的工作原則。此外在記賬憑證需要附原始憑證的要求的規范方面,也存在很多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比如,直接不附原始憑證,造成記賬無依據;或所附原始憑證記載的事項與記賬憑證的內容不符、金額不對;或所附原始憑證不齊全等等。
三、新形勢下規范我國會計基礎工作的必要性與意義
(一)現階段,我國會計基礎工作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國會計基礎工作還無法做到與時俱進,主要是由于以下幾點原因:
1相關會計制度尚不規范。部分企業尚未建立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憑證管理制度等,法人名章和財務專用章由一人保管,使用財務專用章時沒有嚴格的審批程序,存在較大的漏洞,忽視了會計基礎工作。
2會計人員素質不高,無法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電算化會計的推廣,及會計業務知識的不斷地變化,對會計人員的素質及業務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部分會計人員往往忽視了對新的會計知識及計算機知識的學習,也沒有定期地參加職業再教育及各種業務技能培訓,直接導致了其知識更新速度慢,原有業務水平已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而這很容易造成會計基礎工作的不規范。
(二)加快我國會計基礎工作建設的必要性及意義
在企業會計實務中,會計基礎工作決定了會計信息的質量,對企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分配和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有著重要的影響。規范的會計基礎工作保證了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為企業管理者及投資者做出正確的經濟決策提供了重要依據。
會計基礎工作是會計工作的基礎環節,做好會計基礎工作有利于提高我國會計工作的整體水平,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單位的經營決策服務。尤其是在信息技術不斷更新發展的形勢下,會計基礎工作環境發生著重大變化,為了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會計基礎工作需要應時代變化而進行改進,尤其是電算化會計的應用與推廣下,對會計人員的計算機知識及專業技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形勢下,要求會計人員接受新的工作方式及工作理念,以計算機信息系統為依托,更好地完成會計基礎工作。
四、新形勢下我國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舉措
為了做到會計基礎工作的與時俱進,適應現代會計的的電算化工作模式,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規范會計基礎工作:
(一)優化會計工作崗位設置
單位應當按照我國法律及會計相關法規的規定,對會計工作崗位進行優化設置,避免出現一人多崗或者多人一崗的情況。在設置工作崗位時,應根據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考慮工作崗位之間的相互控制、相互制衡機制。同時,單位還應該就崗位的分工建立相應的的崗位操作規范,規定會計實務操作的程序和處理方法,明確各崗位的責任范圍和相應的權限等。尤其是在電算化會計時代,企業應該對會計人員的工作權限及財務系統的進入權限進行科學合理的劃分與設置,避免員工隨意進入系統篡改財務信息,或者造成信息泄密。總的來說,企業要建立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明確各個工作崗位的職責范圍。會計電算化后的工作崗位可分為基本會計崗位和電算化會計崗位。其中,基本會計崗位包括:會計主管、出納、會計核算各崗、稽核、會計檔案管理等;而電算化會計崗位包括直接管理、操作、維護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工作崗位。具體的說,單位可設置電算主管,主要負責協調計算機及會計軟件系統的運行工作;設置軟件實務操作崗,負責輸入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會計數據,輸出記賬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和進行部分會計數據處理工作;還應設置審核記賬的崗位,負責對輸入計算機的會計數據(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審核。
此外,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企業應該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輪換制度。這樣做,既讓會計人員更好地熟悉掌握不同會計崗位的工作內容及其要求,也可以讓會計人員進行相互監督。輪崗制度,有利于發現之前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及時提出來,加以解決,確實提高會計基礎工作水平。
(二)規范會計憑證的管理工作
為了保證電算化會計環境下,會計信息的正確性和可靠性,所有憑證不論是手工編制的還是機制的都要由電算化主管簽章后才能進入有關帳戶。同時,要求錄入的會計憑證信息必須要素齊全。具體的說,包括摘要、會計科目、科目代碼、金額、經手人等。特別是要建立計算機對科目代碼識別機制。此外,電算化會計下憑證的管理還要求計算機對輸入過程的控制。比如,在錄入過程中對會計科目及會計記賬憑證中的要素進行逐一檢查,在保證會計科目及憑證要素完整及準確的情況下,才能錄入成功。在憑證輸入完成之后,自動對金額進行檢查,只有當憑證檢查正確無誤的情況下,憑證才能保存在憑證文件中,等待審核,否則拒絕保存,等待財會人員修改憑證。從憑證填制環節上,保證了記賬憑證錄入信息的正確及完整性。接著要對記賬憑證的平衡情況進行檢查,當記賬憑證出現借貸不平時,系統將憑證的憑證類型及憑證號顯示給操作者,同時顯示不平的金額,只有當所有選擇范圍內的憑證檢驗通過后,才可進行下一步的工作。
(三)加強對會計基礎工作的審計
企業應積極發揮企業內部監控功能,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企業應該建立完整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及內部審計部門。先由企業內部的審計人員對會計基礎工作進行合規性、有效性的審計。比如,內審部門制定相應的審計方案,抽調熟悉會計基礎工作的專業人員,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等方面開始進行定期審計,,檢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及其執行情況,會計崗位不相容職務的分離情況,并出據內部審計報告。此外,有的單位還接受政府審計或者聘請了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外部審計,甚至有的單位為了有效規范會計基礎工作,聘請外部咨詢機構進行了會計基礎工作工作流程等內容的梳理,從而有效保證了企業會計工作的合規性、有效性。
(四)強化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會計電算化環境下,提高會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及業務水平刻不容緩。由于電算化會計應用的時間還不是很長,部分會計人員的長期未進行知識更新,接受職業再教育,短時間內還難以掌握電算化會計的要領,在操作中時經常出錯,給會計工作帶來了極大的損失。為此,企業應該加強對會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可以采取企業統一組織會計人員集體參加內部培訓或者聘請外部教育機構或相關領域的專家的形式來進行再教育;也可以是為會計人員提供回爐再造的學習機會,比如在職讀研讀博等。確保每位會計人員都能定期接受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教育、了解會計領域的新發展、工作所需的新技能,做到真正的與時俱進。
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及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電算化會計日益普及,在此情況下,會計基礎工作越來越顯得重要。本文以會計基礎工作為討論的核心,通過分析當前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剖析原因,并面對新形勢,提出一些有針對性的改進性建議措施,以期幫助企業進一步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效率與效益。
參考文獻:
[1]張秀林,顧克榮.ERP環境下企業會計基礎工作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2.監督不全面。高職院校的會計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會計監督的外部主要來源于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社會中介機構。教育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高校的會計工作缺乏全面的檢查、監督和有效的指導。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社會中介機構,因不規范的執業環境和不正當的業務競爭對高校的審計避重就輕,浮于表面,不能實現有效的社會監督。由于外部監督的缺失從而使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會計核算基礎不規范,還可能導致各類經濟貪污、腐敗行為的發生。會計監督的內部主要包括單位內部的會計、審計人員。而單位內部的會計、審計人員的編制在單位內部,很難獨立行使會計監督職能,對經濟業務的監督只是體現在審查票據要素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領導審批手續及原始附件齊全,對經濟業務的真實性的審計無從談起。
3.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力。高職院校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應包括學院的財務制度、內部會計管理體系、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各類報銷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內部牽制制度、創收的內部分配制度。各高職院校都存在著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制定不齊全,有的會計管理制度是很多年以前制定的,已不能適應現有的經濟業務和管理需要等一系列問題。
二、會計基礎工作完善的措施
1.學校領導重視學校的財務工作,按照會計業務需求合理配制財務工作人員,建立會計人員激勵機制。2013年1月1日施實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明確規定高等學校應當設置總會計師崗位,總會計師為學校副校級行政領導成員,協助校(院)長管理學校財務工作,承擔相應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各院校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的規定設置總會計師崗位,處于學院決策層,讓學院領導能了解財務、熟悉財務、重視財務工作,切實負擔起領導責任。另一方面按照會計業務需求合理配制財務工作人員。很多高職院校臨近退休年齡的財務人員較多,急需新進財務人員,為財務工作儲備后續力量。但是在引進財務人員時存在下面的問題,對財務人員學歷要求高,至少要求本科學歷,相當一部份學院要求碩士學歷,很大一部份高學歷財務專業畢業學生并不愿意從事高校財務工作,選擇高校工作的更愿意從事教學工作。事實上高校的財務工作并不很復雜,并不需要具備很高的專業理論知識,更需要職業道德良好,熱愛會計工作,踏實努力、盡心盡責的會計工作人員。學院還應建立會計人員激勵機制,會計人員所承擔的工作量、責任與報酬明顯不成比例,從一定程度上挫傷財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應多給會計工作人員一些關心和理解。學校任何一個部門的創收收入都離不開財務人員的辛勤工作,所以學校的創收除了分配給組織部門、承辦部門外,財務部門也應得到按一定比例的創收分成款,用于部門人員的培訓支出、改善辦公條件及工作業績好的會計人員的獎勵等。
2.健全財務部門組織結構,明確各崗位責任制。隨著高職院校的快速發展,會計工作不斷出現新的問題、提出新的要求、要應對新的業務,一個健全的財務組織結構是會計基礎工作的保障。各院校可以依據業務性質和業務量的大小設置二級科室,確定各科室的職能及科內各崗位的分工,具體明確細化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在確定崗位分工時要特別注意不相容崗位相分離的原則。現擬定一份科室職責與崗位結合的分工表供參考。
3.按照《會計法》、《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高職院校要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單位法人對會計工作的領導職責及會計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制定學院的財務制度,應具體包括預決算管理、會計事項授權批準、內部牽制制度、會計人員崗位責任、會計工作崗位輪換、會計電算化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現金管理、票據管理、會計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內容。還應依據各學院實際情況制定部門經費及專項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部門創收的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差旅費報銷的范圍和標準等方面的規章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是實現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保障,各部門需嚴格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斷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一、會計基礎工作概述
會計基礎工作是指為會計核算和會計管理服務的基礎性工作的統稱。它主要包括1、會計憑證的格式設計、取得、填制、審核、傳遞、保管;2、會計賬簿的設置、格式、登記、核對、結賬;3、會計報表的種類設置,格式設計、編制和審核要求、報送期限;4、會計檔案的歸檔要求、保管期限、移交手續、銷程序;5、會計監督的基本程序和要求;6、會計人員的配備和管理、崗位責任制的建立和職責分工;7、會計人員職業道德的建立和執行、會計工作交接程序、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等第。會計基礎工作的概念及其范圍不是固定的,它隨著會計職能的擴展而不斷發展變化。
二、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所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 崗位設置與人員配備不符合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不相容職務時常出現一人兼任的現象,不能實現有效的相互制約與監督。有的事業單位不按規定設立單獨的會計人員,或者使用無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缺乏相應的會計專業技術知識。還有的單位業務交叉過雜,人員兼職過多,職責不明確,會計出納由一人兼任,既管錢又管賬。個別單位為了方便,全部銀行存款印鑒由會計或出納一人保管。
2 票據管理松散,記賬憑證填制不規范。部分有收費項目單位對收費票據沒有建立健全票據管理辦法,票據發放后沒有跟蹤監督檢查,票據使用不合理,應使用收費票據而使用收款收據,有的甚至使用白條。字跡書寫潦草,附件張數不填,錯誤更正方法不正確,會計科目使用不規范,比如將差旅費、郵電費、職工福利費計入辦公費用,將公務費計入職工福利等等。將財政補助收入(撥入經費)計入“其他應付款”(暫存款)、“上級補助收入”和“撥入專項”等科目,記賬憑證中記賬、出納、稽核未加蓋個人簽章、編號不連續、記賬憑證封皮未加蓋單位公章。
3 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有待提高。有的單位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隨意編制財務報告,造成賬表不符,成為名副其實的“編表”;財務會計報告中雖然有報表但沒有文字說明和財務分析,只有對預算執行和完成情況的簡單比較,或徒有形式的數字比較,或應付了事的幾行字,從而極大地影響會計報表閱讀者的正確理解。甚至有一些單位為了掩蓋真實的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任意偽造、變造虛假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這種情況下提供的財務信息是不可能真實反映單位的財務狀況的。
4 會計檔案的管理不規范不健全。會計檔案歸檔不及時、不規范。有的會計檔案誰用誰拿,沒有借閱手續;會計資料未定期立卷、歸檔,或歸檔資料不全,使一些會計信息資源不能共享,從而影響有關部門的工作效率;特別是一些重要業務的政策性文件沒有納入會計檔案,一旦和執法部門發生政策性爭議,無法查找政策依據。
三、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弱化的成因分析
1 相關領導對于會計工作重視程度不夠。由于歷史和體制原因,會計工作一直得不到應有的重視,有些領導認為會計就是替他管錢,必須聽話,于是會計工作就成為其親屬或心腹的專利,即使真有能力的會計人員也被這種慣性思維左右。往往是領導說了算,會計人員失去了有效監督的能力。而許多分管財務的領導往往對財務知識掌握的不夠,對新的財經法律法規也未能及時學習了解,造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這是目前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的主要原因。
2 事業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存在不足和缺陷。內控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制度約束,不能有效地發揮監督職能,也是導致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計行為不規范的內在原因。大部分單位沒有建立一套有效的控制、牽制、賬務處理、資金審批、監督等內部制度,即使有也沒有認真貫徹落實,變成了一紙空文,不能真正發揮作用,沒有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態勢,致使會計工作無章可循,缺乏約束機制。
3 事業單位相關會計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事業單位會計人員大多數并不是學習會計專業出身,有些會計人員文化水平、學歷層次較低,又不注意繼續深造,理不清科目、賬簿、報表之間的對應關系;也有一些會計人員雖有一定的業務水平,但長期忽視學習新的業務知識,總按自己的習慣進行賬務處理,因此,對于一些新的會計制度及核算要求不了解。此外還有一些會計人員盡管對一些基本的會計核算規定了解,但是因缺乏應有的職業道德素質,不認真執行制度,不按規定去做,工作貪圖簡單,降低自己的工作標準,從而造成會計核算工作的不規范。
4 對于財務工作的監督與檢查完全流于形式,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上級財務主管部門沒有切實負起監督、檢查的責任,對財務管理往往限于對會計工作的結果,即會計報表的管理,缺乏對下級財務部門必要的干預和控制。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財務會計制度是否健全,無人過問,或者雖然有一些檢查,但多是專項檢查,走過場,應付了事。
四、強化事業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的幾點思考
1 提高對會計基礎工作的重要性認識。會計工作是一項重要的經濟管理活動,它通過收集、處理、利用和提供會計信息,對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從而為改進和加強財務管理服務。如果沒有健全的會計基礎工作,收集、處理、利用和提供會計信息就失去了可靠的保證,會計工作水平也就無法提高。應當說,正常、有序的會計工作,足以規范的會計基礎工作做保證的,會計工作秩序混亂,往往是從會計基礎工作薄弱開始的。各級領導和廣大會計人員必須充分提高思想認識,把會計基礎工作抓緊抓好。
2 合理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杜絕不相容職務由一人兼任。凡實行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都要單獨設置財務會計機構,并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配備的會計人員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機構內部應建立稽核制度,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涉及貨幣資金和財務的收付、結算、審核、登記等工作,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工辦理。會計人員應該認真履行會計核算、監督職責。
一、送股行為會計處理的中美比較
(一) 送股性質的認定
美國將上市公司派送紅股的行為認定為股利分配,從而派發的股票也就稱為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ds)。對于這一認定,其理由主要有:
1.小額股票股利會在除權日產生重大的額外價值(如未預期收益),而大額股票股利則不會產生這樣的除權日價值。
2.許多股票股利的接受者把這些股票股利看作上市公司收益的分配,并常常認為他們所得等于所收到的增加股份的公允市價。
3.紐約證券交易所和會計程序委員會(CAP)的大部分成員都認為定期的股票股利是“惡意的”。因而CAP根據“適當的會計和公司政策”,要求以顯著高于賬面價值的公允市價記錄派發的股票股利。
我國對于送股行為性質的認定基本同美國的認定相同。
(二) 確認方面
美國的做法是在送股宣告日就借記“留存收益”,貸記“應派發的普通股股利”及“資本公積”(在小額股票股利情況下),在派發紅股時則借記“應派發的普通股股利”,貸記“普通股”。
我國則是在股東大會批準分配方案并實際發生時,直接進行賬務處理。
(三) 計量方面
美國根據送股的比例大小,將20%-25%以下的送股稱為小額股票股利,以送股宣告日的市場價格進行計量;20%-25%以上的送股則稱為大額股票股利,或稱為“以股利形式實施的分割”,按照股票面值進行結轉。
我國的會計理論及會計準則,基本與美國類同。但在送股的會計處理上,由于證券市場與國際慣例的差異,卻無法照搬美國的做法。主要原因是:
1.我國的股票根據交易貨幣的不同,劃分為A股和B股。這樣,同一家公司的同種權利的股票,只是由于進行交易的貨幣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價格。如此便產生了選擇何種價格的矛盾,而無論如何取舍,都無法找到具有說服力的理由。另外,根據投資主體的不同,A股又劃分為國家股、法人股、職工股和社會公眾股。其中,國家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職工股持滿法定期限后方可上市流通。若按照美國的做法,對“小額股票股利”按市價結轉,則因國家股、法人股未上市流通,沒有市價;而如果以社會公眾股上市流通所形成的市價進行計量,顯然缺乏充足的理由。因此,按市價進行結轉是不可行的。
2.由于我國證券市場仍處于初創階段,具有證券市場發展初始階段的共同特點,就是市盈率水平相當高。在不得不允許上市公司送股的情況下,如按市價結轉,可能造成大面積的“利潤超分配”現象,從而出現“未分配利潤”賬戶的大額借方余額,這顯然既與相關相沖突,也不符合會計的基本原則與假設。如果禁止上市公司送股,或者只能以極小的比例送股,則可能受到廣大股東和上市公司管理當局以及其他利害方的強烈質疑與反對。不利經濟后果的產生也是有關規則制定機構必須加以考慮的。
3.若按宣告日市價進行計量,則會造成如下的后果:無法在宣告日前合理地決定可派送股票的數量,尤其是當派送比例偏高(在法定范圍內)而股價波動較大時;當只能在宣告日當天決定派送股份數量時,可能會發生管理當局及其他利害相關方利用各種手段股價的情況,從而人為地增大股價的波動,甚至發生嚴重的投機行為。
因此,我國對送股的計價,在沿用美國的認定下(即認為送股屬于股利),只能按照股票面值進行結轉。這樣,我國對送股就因條件的限制而未能劃分為小額股票股利和大額股票股利。
(四) 報告方面
在美國,如果送股宣告日與實際派發日不在同一會計期間,則宣告日報表中將“應派發的普通股股利”在資產負債表的股東權益部分作為增加的普通股進行列示。
我國則在實際派發和辦理增資手續時,再進行報告。這樣,既可以回避對“應派發的股票股利”在賬戶性質的認定及其會計報表中進行列示方面的矛盾,又可以避免虛增負債的情況。
二、幾點分析
(一) 對CAP的有關質疑
對于送股是否屬于股利的不同認定,是對其進行會計處理的起點和關鍵。CAP認為送股屬于股利,并稱之為“股票股利”,但這一認定不僅在CAP內部遭到批評,大量的對此也提出了質疑與反駁。
Cohen和Zinbarg(1967)曾根據調查認為,公眾比較喜歡股票股利。這很可能是因為當宣告股票股利時,股價反應積極而得出的結論。但是,也有大量統計證據表明,積極的股價反應不是由于股票股利的本身,而是由于每股現金股利在股票總額增加的情況下維護不變造成的。因此,股票股利實質上意味著現金股利的有效增加。
同樣,Smith和Eitemen(1974)認為,由于市場不總是進行這樣的同步調整,當宣告股票股利時,有時候股價會發生短期變動。通常,變動可以歸因于股票股利這一消息能引起的對現金股利預期的變動或公司整體形象改善。
Van Horne(1968)也在其文章中說,如果公司在派發股票股利后,保持與以前相同的每股現金股利,那么股票股利對投資者還是有價值的。
股票股利本身對收受者并無任何價值,只有當派發股票股利后每股現金股利仍然維護不變,股東才會得到真正的好處。股票股利宣告所傳遞的能夠讓股東對未來現金股利金額產生積極預期的信息,才是股價反應積極的原因。如果股票股利的宣告,并不能使股東對未來現金股利產生積極的預期,則股價可能做出消極的反應。根據理性預期理論,如果股票股利宣告所傳遞的消息低于股東的預期,也會產生消極的股價反應。Banker等人(1993)的研究結果表明,有好股利記錄的公司宣告分配股票股利會產生正的非正常報酬率,而有壞股利記錄的公司的相同宣告會產生負的異常報酬率。
此外,CAP關于送股屬于股利的論述,從邏輯上講,難以站住腳。首先,因大多數紅股的收受者認為自己所得到的是同等價值的股利就認定紅股的股利性質,是一種“三人成虎”式的思維方式。其次,既然認定送股屬于股利,然后將其定為小額股票股利和大額股票股利。又說大額股票股利于股票分割沒有什么區別,可以稱為“以股利形式實施的分割”,并建議按照股票分割進行會計處理,實質上是自相矛盾的。此外,以20%-25%作為劃分小額股票股利和大額股票股利的界線,缺乏理論上的說服力。最后,認為在小額股票股利情況下,股價很少變動,從而股東會獲得所派發股票市價總匯的額外價值的說法,也沒有根據。事實上Foster和Vickrey(1978)的研究表明,在股票股利宣告日有顯著的非正常報酬,而在除權日卻沒有,同時不論是大額股票股利還是小額股票股利,都不會產生正的非正常報酬率。
(二) CAP遭受批評的深層原因
那么,邏輯上漏洞百出的CAP關于送股的處理準則,何以產生并沿用至今呢?其實在1973年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成立以前,盡管CAP和會計原則委員會(APB)也都曾試圖在有效的會計的指導下制定會計準則,但整體來看,其所制定準則基本上都是在經驗主義原則指導下進行的。會計程序委員會工作之初,就暴露出其根本的缺陷,其制定的準則缺乏前后一貫的理論依據。
會計原則委員會(APB)也受到了與會計程序委員會相似的批評:1.不重視理論,在制定準則時采納了先入為主的觀念(Preconceived Ideas),使得所形成的準則前后矛盾;2.工作方式仍然是“救火式”的,缺乏系統的考慮和安排;3.不能迅速處理因為環境變化所產生的新;4.準則制定過程中,屈從于外部利益集團的壓力。
此外,由于美國會計準則是由民間機構制定的,常受其授權機構SEC的頻繁干涉,加上其他力量的壓力,所以導致有關準則缺乏理論依據。
事實上,美國關于送股的會計處理不是在會計理論的指導下形成的,而在很大程度上是政治博弈的產物。其結果將導致會計準則體系內在的邏輯矛盾,了會計信息的可理解性。更重要的是,這種認定歪曲了事實,從而影響了會計信息的真實與公允,也增加了會計數字的風險。
(三) 對送股性質的認定
筆者認為,只有從會計的角度出發,在現有會計體系的邏輯基礎上,對股利的性質和特征進行界定和,才可能有一個正確的認識。
由于不同學科的研究目標不同,某些字面相同的術語,在各學科中具有不同內涵。“股利”一詞就是如此。財務學中的“清算股利”,在會計學中顯然不能稱為股利。而財務學中的股票股利,稅法中并不認定為股利。而公司法中所謂股利以及稅法中的“推定股利”也顯然不是會計意義上的股利。在實際中,由于缺乏對有關術語在各自學科中的明確界定,常會產生望文生義的情況。即以其他學科或領域對某一現象或行為的認定,套用到本不具有相同內涵的學科或領域中。筆者以為,美國CAP就是利用了人們的這種認識,達到了“弄假成真”的目的。而我國的相關認定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拿來主義”的產物。
從會計的邏輯來看,股利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經濟權利的根本實現形式,屬于利潤分配的范疇。而在會計中,利潤又是一個為保證股份公司的持續經營和保障債權人經濟利益而出來的概念,是在資本維持條件下的經營成果。這一經營成果在其經濟形態上表現為增值了的資產。就利潤的分配而言股利應當是一個資產分配的概念。因此,概括的說,股利應當這樣定義:股利是股份公司股東經濟權利的根本實現形式,是對公司已經實現了的、主要由經營活動帶來并以資產為表現形態的經營成果的分配。它具有以下特征:①支付主體為股份公司;②收受主體為股東;③實現方式為資產的讓渡;④來源為股份公司過去經營活動實現的利潤。
因此,資產為利潤的經濟存在形式,對利潤的分配當然是對資產的分配。換句話說,股利也就是對表現為利潤的資產的分配,是通過分割資產來實現的。而送股則是在股東無須任何支付的條件下,由上市公司按原持股比例派發給原有股東的與原有股票具有相同面值(與股票分割不同)的股票。這種行為的發生并未引起資產的減少。所以說,送股并非利潤分配,從而也非股利。
根據財務理論,從長期來看,股票價格是股份公司未來利潤的貼現值。如果說送股是股利的話,就意味著公司可以用過去的利潤來分配未來的利潤,有些“寅吃卯糧”的味道。這既不符合邏輯,也違反了會計準則和《公司法》等有關的立法精神。
此外,從股份公司的角度來看,股票是由于股份公司擁有并使用股東提供的經濟資源而對股東承擔或有義務的承諾證明文書。它是由股東提供經濟資源而衍生出來的,對本公司而言,并不具有資產的性質。作為與原有股票沒有什么差異的紅股,也當然不具有資產的性質,因此也不可能是利潤,從而也不可能是利潤分配。結合我們對股利的定義,可以知道,送股并不屬于股利。
三、對我國送股會計處理的建議
明確了送股不屬于股利后,會計處理就比較容易了。針對我國的相關會計處理,建議作如下調整:
1.對被投資公司。在董事會宣布送股預案及股東大會通過時,均不進行會計處理,只作輔助登記。當實際派發時,則可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 用利潤送股
借:利潤分配-利潤轉增股本 (送股面值總額)
貸:股本 (送股面值總額)
② 用盈余公積送股
借:盈余公積-盈余公積轉增股本 (送股面值總額)
貸:股本 (送股面值總額)
在宣告日后、派發日前編制會計報表時,可在報表附注中批露送股事項及其對未分配利潤和股本的影響金額。
會計基礎工作是財務工作的基礎,體現一個企業財務工作的整體水平。如何通過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升財務工作質量,讓財務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發揮其應有的效用,應該成為每一個企業財會人員最值得思考研究的問題。
一、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必要性
(一)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需要
會計工作是通過收集、處理、利用和提供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和監督,從而為改進和加強經營管理服務的工作。如果沒有健全的會計基礎工作,就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會計工作秩序混亂,財務管理水平低下,財務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難以發揮。
(二)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是規范企業內部控制的需要
內部會計控制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資金活動控制、采購業務控制,還是資產管理控制等各種業務控制都離不開會計基礎工作。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可以夯實內部控制的基礎,監督各環節的控制,反映內部控制效果,提高內部控制的水平。
(三)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是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的需要
會計人員是執行會計基礎工作的主體,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可以督促會計人員從基礎抓起,消除一些會計人員好高騖遠、眼高手低的工作作風,扎扎實實地把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搞好,提高會計工作的整體水平。
(四)加強會計基礎工作是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的需要
會計工作通過生成和提供會計信息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服務,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企業財產狀況不明,家底不清,會嚴重影響企業經營管理及決策。所以只有在搞好會計基礎工作的基礎上,才能談及財務管理為企業經營管理發揮作用。
二、施工企業會計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施工企業,特別是集團型施工企業,下屬公司多、項目多、地域分散、工期長、各項目情況多變,因此造成會計管理工作粗放,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會計核算隨意性大,會計信息不實等問題。
(一)企業領導對財務的重視問題
大多數施工企業的領導是從專業施工領域選撥出來的,很多企業領導對財務知識的了解相對較少,財務謹慎性不高,對會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充分到位。在財務管理上只重資金管理忽視會計工作,把會計部門當作是收收付付的資金管理部門,有的領導有時也會對財務要求有抵觸和排斥情緒,對會計人員提出的合理的核算要求人為地設置一些障礙或干脆加以阻撓,這就造成企業會計工作被動,會計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自然就很薄弱。
(二)人員配置及管理的問題
對于集團型施工企業來說,如何管理會計人員一直是施工企業特別是集團型施工企業不斷探索的問題。目前,對于會計人員的管理大體存在三種形式:第一,會計人員全員委派制,薪酬由集團公司發放。這種模式的弊端是會造成會計人員被獨立于公司經營管理的中心之外,同時也造成會計人員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狀況無法洞悉,導致關心不足,在會計工作過程中不以全心全意為企業服務為工作中心;第二,會計人員任免權歸集團公司,工資關系歸下屬公司。由于對會計人員實行雙重領導,一方面會造成會計人員難以準確定位,工作中左右為難。尤其是當上、下級溝通出現問題時,矛盾的焦點在財務部門突顯。另一方面會對會計人員的管理造成交叉管控,安排工作時誰都管、出現問題誰都不管,使會計人員正當利益得不到保護。同時由于各下屬公司效益不同,造成會計人員流動難;第三,下屬公司獨立聘用并管理會計人員,這種模式在集團施工企業基本上不存在。
(三)會計核算中問題
由于施工企業項目分散,管理松散,因而在會計核算中存在會計政策各自為政、財務管理上緊下松、外緊內松、業務審批處理程序不嚴謹、原始單據不規范、原始資料歸集入賬不及時、產值報量、施工進度、成本核算不同步、人為調整企業成本利潤等現象。
(四)內部監督的問題
施工企業存在內部監督的定位不準、力度不夠的問題。一些上級主管部門對下屬單位會計基礎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工作重視程度不足,對下屬單位的檢查工作只重視利潤完成、資金上繳情況。一白遮百丑,只要資金上繳夠,其他工作不足忽略不計。對會計基礎工作的指導流于形式,因而下屬單位會計工基礎工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
(五)財會人員的素質問題
施工企業所處的環境比較復雜,要面對各種社會關系,處理問題時既要把握原則又要有一定靈活性,因此要求財會人員有較高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但是目前施工企業會計人員的配備上存在高學歷、高職稱人才少,競崗競職流于形式,人情任命多于能力任命的普遍現象,財務主管忙于具體事務而放松鉆研業務,在指導財務人員日常業務時顯得專業素質能力欠缺,變通性有余,原則性不足。同時一部分年輕的財務人員缺乏吃苦耐勞的精神,會計人員不愿意深入施工一線,也就不能及時準確地掌握施工進度、成本等第一手資料,對財務分析只能是紙上談兵。
三、規范會計基礎工作、提高財務工作質量
搞好會計基礎工作,不僅能提高財務工作質量,實實在在地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水平,也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出整個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樹造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一)宣傳政策、明確責任,增強領導的財務意識
領導的支持對財務工作是至關重要的,有領導的支持能使財務工作事半功倍,因此,財務部門首先要加強對單位領導及項目經理等相關人員財務政策宣傳,使相關領導了解財務政策,明確單位領導對會計基礎工作的領導責任,增加企業決策的財務謹慎性。
(二)定崗定編、擇優上崗、建立學習型財務部門
企業首先要定崗定編,擇優上崗,選聘政策性強,責任心強,溝通能力強的有能力,有學歷的專業人員擔任適合的崗位,從人事上盡量避免因人設崗,人浮于事的現象,增加會計人員的危機感,責任感和競爭意識,督促會計人員主動提高自身素質。其次鼓勵會計人員積極參加學習培訓,企業以制度的形式明確對會計崗位的學歷、職稱要求,鼓勵會計人員在一定的期限內取得相應的學歷、職稱,在限期內考取學歷、職稱的員工給予一定的獎勵或報銷學費,反之如果由于專業素養不足影響到日常工作的,則調離現任職務、降職,能力嚴重不足的,甚至可以令其下崗。再次,企業要解決好財務人員的職能定位問題,保障財務人員依法行使權利,提高財務人員工作積極性。
(三)修訂會計政策、規范工作程序、推行會計基礎達標工作
施工企業會計核算有一定特殊性,企業要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政策,結合行業特點、地域特點、企業特點,制定統一的集團內部會計核算制度。例如國家頒布了《建造合同準則》,但在執行過程中,各城市、各企業執行情況千差萬別,因此,企業要有的放矢地制定既符合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又適應本單位具體情況的會計制度,并定期組織專人對企業財務制度進行修訂,使財務制度做到與時俱進,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
推行會計基礎達標工作是提升會計基礎工作水平、提高會計人員素質的有效手段。近來,施工企業對會計基礎工作重視降低,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填制不規范,內容不完備;會計賬簿設置不規范,管理不到位;報表編制不規范,審核不嚴格等問題普遍存在。因此推行會計基礎工作達標應該常態化、制度化、全員化,將其納入企業日常監督檢查的范圍。
(四)加強內部審計、建立信息共享平臺、發揮內部監督作用
施工企業管理相對松散,下屬單位管理水平參差不齊,因此企業內部審計部門應將會計基礎工作審計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將審計中發現的共性的問題整理歸納,在相關部門及下屬公司間傳達。利用內部審計的便利,建立起內部信息溝通與共享的平臺,使先進的工作方法在集團內部得到推廣,進而提高全公司會計基礎工作質量,促進財務人員素質的提高。
四、結束語
總之,會計基礎工作既需要持之以恒,又需要與時俱進,既不能固步自封,也不能脫離實際,企業需要按自身的行業特點、發展階段、管理要求,以《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為基礎,制定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要求,使本單位財務工作不流于形式,實實在在地為企業經營發展服務,成為企業經營決策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