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7 17: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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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208.3] 文獻標識碼:A
1 我國的高層建筑發展歷程
上世紀80年代,我國高層建筑在設計計算機施工技術等領域快速發展,100m左右及以上的將建筑快速發展,多以鋼筋為主要材料,在層數與高度增加的同時,功能與類型也日益增多。各大城市幾乎都建立了具有各自特色的建筑,以上海錦江飯店為代表:高度達到153.52m,全部采用的鋼結構體系;而深圳的發展中心大廈有43層,高度達到165.3m,算上天線高度達到185.3m,是我國第一幢大型的高層鋼結構建筑。到了90年代,我國的高層建筑結構從設計到施工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除了體系與材料的多樣化,高度上也有了質的飛躍。在1995年完工的深圳地王大廈,共有81層,高度達到385.95m,居世界第四高。
2 建筑抗震的理論
2.1 建筑結構的抗震規范
一般的抗震規范都是各國結合具體的情況進行的經驗總結,是指導抗震設計的法定文件,及反應國家經濟與建設的發展水平,也反映了各個國家的抗震經驗。盡管抗震理論不斷完善,技術水平也在不斷地提高,但是必須要有實踐的指導,要將建筑工程的安全性放在首要位置,容不得任何的大意與疏忽。基于這一認識,現代建筑部分條文被列為強制條文,使用了“嚴禁、不得”等絕對性的字眼,同時也有不同條文有較大的自由空間。
2.2 建筑抗震設計的理論
當前建筑抗震設計的理論主要分為擬靜力理論、反應譜理論及動力理論。擬靜力理論起源于20世紀10~40年代出現的理論,在估測地震對結構的影響時,假設結構為剛性,地震水平作用在結構或構件的質量中心,地震力的大小當于結構的重量乘以一個比例常數(地震系數)。
反應譜理論是在上世紀40-60年展起來的,以強地震動加速度觀測記錄的增多與對地震地面運動特性的進一步了解,及結構動力反應特性的研究為基礎,是加理工學院的學者對地震加速度記錄的特性進行分析后獲得的成果。
動力理論是上世紀70-80年代的應用較為廣泛的地震動力理論,是在60年代以來電子計算機技術與試驗技術的發展為基礎,人們對各類結構在地震作用下的線性與非線性的反應過程也有了較多的了解,隨著強震觀測臺的增加,各種受損結構的地震反應記錄也在不斷地增加。進一步動力理論也稱地震時程分析理論,它將地震作為一個時間過程,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震加速度時過程作為地震動輸入,建筑物簡化為多自由度體系,計算得到每一時刻建筑物的地震反應,完成設計工作。
3 高層建筑的抗震結構設計
3.1 必要的抗震對策
在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中國,出了要考慮到概念的設計,還要進行驗算,結合地震的情況,要在高度允許的范圍內建造,增加結構的延性。在當前的抗震設計中,抗震驗算及構造與措施等角度入手進行分析,提高結構的抗震性與消震性能。建立地震力與結構延性互相影響的雙重設計指標,直到達到預期的抗震效果。當前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和強節點弱構件在提高結構延性方面的作用已得到普遍的認可。
3.2 高層建筑的抗震設計思想
在《建筑抗震規范》中有明文規定,建筑的抗震設防要符合“三水準、兩階段”的要求。所謂的“三水準”就是指“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當遇到第一設防烈度地震即低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震時,結構處于彈性變形階段,建筑物可以正常使用。一般情況下,建筑物不會被損害,也不需要修理即可使用。所以,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要滿足地震頻發下的承載力極限,要求建筑的彈性變形不超過規定的彈性變形限值。當遇到第二設防烈度地震即相當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基本烈度地震時,結構屈服進入非彈性變形階段,建筑物結構會發生損害,但是不經修理或者簡單修理就可以繼續使用。所以,建筑結構必須要有足夠的延性能力,不會出現脆性破壞。當發生第三設防烈度地震的情況下,就是遇到本地區地震極限外的情況,結構會受到非常嚴重的損害,但是結構的非彈性變形距離倒塌仍有一段距離,不致產生危及生命的損害,保障了居住人員的安全。所以在進行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的過程中,要保證建筑的足夠變形能力,其彈塑變形要在規范的數值之內,保證結構良好的抗震性能。三個水準烈度的地震作用水平是根據不同超越概率進行區分的,一般情況下是:
多遇地震:50年超越概率63.2%,重現期50年;設防烈度地震(基本地震):50年超越概率10%,重現期475年;罕遇地震:50年超越概率2%-3%,重現期1641-2475年,平均約為2000年。
從高層建筑的抗震水準來看,設防的要求是通過“兩個階段”設計來實現的,具體方法如下:第一環節,第一步采用與第一水準烈度相應的地震動參數,提前計算出高層建筑結構在彈性狀態下的地震作用效應,與風力、重力荷載進行高效組合。同時引入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進行構件截面的準確射擊,進而達到第一水準的強度要求;然后是運用同一地震參數計算出結構的層間位移角,使其可以在抗震規范設定的限值之內;同時采用相應的抗震構造對策,確保結構可以有足夠的延性、變形能力與塑形耗能,進而達到第二水準的變形目的。而第二階段則是運用與第三水準對應的地震動參數,算出結構的彈塑性層間位移角,使其在抗震規范的限值之內,然后進行必要的抗震構造對策,進而實現第三水準的防倒塌目的。
3.3 現代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方法
在《建筑抗震設計規范》中對各類的建筑結構的抗震計算應該采用的方法都有明確的規定:高度要在40m之內,以剪切變形為主且質量和剛度沿高度分布比較均勻的結構,以及近似于單質點體系的結構,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簡化方法;除1款外的建筑結構,宜采用振型分解反應譜方法;特別不規則的建筑、甲類建筑和限制高度范圍的高層建筑,應采用時程分析法進行多遇地震下的補充計算,可取多條時程曲線計算結果的平均值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計算結果的較大值。
結語
地震是威脅較大的天災之一,必須要加強防御,從上文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到,高層建筑的抗震結構設計必須要在要求的限值之內,保證結構的良好性能,提高建筑的使用性能。
參考文獻
[1]朱鏡清.結構抗震分析原理[M].地震出版社,2002.
1 梁式轉換層結構形式
高層建筑結構下部受力比上部大,按常理來說,在高層建筑結構的設計中就要考慮下部的剛度要大于上部結構;采用的措施就是下部增加墻體、增加柱網,而上部逐漸減少墻柱的密度。顯然,這在高層建筑設計中是不現實的,因為高層建筑的使用功能對空間要求卻是下部大空間,往上部逐漸減小,因此對高層建筑結構的設計就要考慮反常規設計方法。在《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中,規范對轉換梁的最小高度和寬度作如下規定:框支梁截面的寬度不宜大于框支柱相應方向的截面寬度,不宜小于其上墻體截面厚度的 2 倍,且不易小于400mm;當梁上托柱時,尚不應小于梁寬方向的柱截面寬度。進行抗震設計時,轉換梁高不小于其跨度的1/6;非抗震設計時,轉換梁高不小于跨度的1/8。從該設計規程中可知,采取這些限制主要是保證轉換梁結構的整體剛度,增強結構的可靠性。
1.1 梁式轉換層結構形式
實際工程中應用的梁式轉換層結構有多種形式,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下部的轉換大梁來支托上部結構。
1.2 梁式轉換結構受力機理分析
梁式轉換層結構的傳力途徑為墻—梁—柱(墻)的形式,傳力直接,便于分析計算。轉換大梁的受力主要受上部剪力墻剛度、剪力墻與轉換大梁的相對剛度和轉換大梁與下部支撐結構的相對剛度影響。為弄清轉換梁結構與上部墻體共同工作的性能,對轉換梁承托層數對其內力的影響用有限元程序進行了分析,從分析結果中我們知道,對一般結構轉換大梁,上部墻體考慮三層與考慮 4 層、5 層內力的設計控制內力差異不大于 5%,故在分析計算時可只考慮計算 3 層。從計算分析不論轉換大梁上部墻體的形式如何,只要墻體有一定長度,轉換大梁中的彎矩就會比不考慮上部墻體作用要小,同時轉換大梁也會有一段范圍出現受拉區。
2 梁式轉換層的結構設計
2.1 結構豎向布置
高層建筑的側向剛度宜下大上小,且應避免剛度突變。然而帶轉換層的高層建筑結構顯然有悖于此,因此對轉換層結構的側向剛度作了專門規定。對該工程而言,屬于“高位轉換”。轉換層上下等效側向剛度比宜接近于 1,不應大于 1.3。在設計過程中,應把握的原則歸納起來,就是要強化下部,弱化上部。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1)與建筑專業協商,使盡可能多的剪力墻落地,必要時甚至可在底部增設部分剪力墻(不伸上去)。除核心筒部分剪力墻在底部必須設置外,還與建筑專業協商后,讓兩側各有一片剪力墻落地。這些無疑都大大增強了底部剛度。
2)加大底部剪力墻厚度。轉換層以下剪力墻中,核心筒部分的厚度取為 600mm,其余部分的厚度取為 400mm。
3)底部剪力墻盡量不開洞或開小洞,以免剛度削弱太大。
4)提高底部柱、墻混凝土強度等級,采用 C50 混凝土。
5)適當減少轉換層上部剪力墻數目,控制剪力墻厚度,并可在某些較長剪力墻中部開結構洞,以弱化上部剛度。弱化上部剛度不僅對控制剛度比有利,還可減輕建筑物重量,減小框支梁承受的荷載;增大結構自振周期,減小地震作用力。工程綜合采用上述幾種方法后,轉換層上下剛度比在 X 方向為 0.725,在 Y 方向為 0.813,滿足規范要求,效果良好。雖然上下部剛度比滿足要求,但畢竟工程仍屬于豎向不規則結構,轉換層及其下各層為結構薄弱層,因而應將該兩層的地震剪力乘以 1.15 的增大系數。
2.2 結構平面布局
工程底部為框架—剪力墻結構,體型簡單、規則;上部為純剪力墻結構。在剪力墻平面布置上,東西向完全對稱,南北向質量中心與剛度中心偏差不超過 2m,結構偏心率較小。除核心筒外,其余剪力墻布置分散、均勻;且盡量沿周邊布置,以增強抗扭效果。查閱計算結果,扭轉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與平動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之比為0.85,各層最大水平位移與層間位移比值不大于 1.3,均滿足平面布置及控制扭轉的要求。可見工程平面布局規則合理,抗扭效果良好。
3 梁式轉換層結構的設計與構造
由框支主梁承托轉換次梁及次梁上的剪刀墻,其傳力途徑多次轉換,受力復雜。框支主梁除承受其上部剪力墻的作用外,還需要承受梁傳給的剪力,扭矩和彎矩,框支主梁易受剪破壞。對于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為了改善結構的受力性能,提高其抗震能力,在進行結構平面布置時,可以將一部分剪力墻落地,并貫通至基礎,做成落地剪力墻與框支墻協同工作的受力體系。
3.1 轉換梁的設計與構造要求
轉換梁的截面尺寸一般宜由剪壓比計算確定,以避免脆性破壞和具有合適的含箍率。轉換梁不宜開洞,若需要開洞,洞口宜位于梁中和軸附近。洞口上、下弦桿必須采取加強措施,箍筋要加密,以增強其抗剪能力。上、下弦桿箍筋計算時宜將剪力設計值乘放大系數1.2。當洞口內力較大時,可采用型鋼構件來加強。
轉換梁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30。轉換梁上、下主筋的最小配筋率非抗震設計時為0.3%,轉換梁中主筋不宜有接頭,轉換梁上部主筋至少應有50%沿梁全長貫通,下部主筋應全部貫通伸入柱內。
3.2 框支柱的設計與構造要求
框支柱截面尺寸一般系由其軸壓比計算確定。地震作用下框支柱內力需調整。抗震設計時,框支柱的柱頂彎矩應乘以放大系數,并按放大后的彎矩設計值進行配筋;剪力調整——框支柱承受的地震剪力標準值應按下列規定采用:框支柱的數目不多于10根時,當框支層為1~2層時,每層每根柱承受的剪力應至少取基底剪力的2%;當框支層。為3層及3層以上時,各層每根柱所受的剪力應至少取基底剪力的3%;框支柱的數目多于10根時,當框支層為1~2層時,每層每根柱承受的剪力之和應取基底剪力的20%;當框支層為3層及3層以上時,每層框支柱承受剪力之和應取基底剪力的30%;框支柱剪力調整后,應相應調整框支柱的彎矩及柱端梁的剪力、彎矩,框支柱軸力可不調整。
框支柱全部縱向鋼筋配筋率,抗震等級一級時不小于1.2%,二級時不小于1.0%,三級時不小于0.9%,四級及非抗震設計時不小于0.8%。縱向鋼筋間距抗震設計時不大于200mm,且不小于80mm,全部縱向鋼筋配筋率不宜大于4%。
3.3 轉換梁的截面設計方法
目前國內結構設計工作普遍采用的轉換梁截面設計方法。主要有:應力截面設計方法。對轉換梁進行有限元分析得到的結果是應力及其分布規律,為能直接應用轉換梁有限元法分析后的應力大小及其分布規律進行截面的配筋計算,假定不考慮混凝土的抗拉作用,所有拉力由鋼筋承擔鋼筋達到其屈服強度設計值。受壓區混凝土的強度達到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
4 結語
通過高層建筑轉換層結構設計的工程實踐,體會如下:根據建筑平面及功能要求合理選擇轉換層形式,正確選擇建筑抗震類別是轉換層設計的關鍵點,結合結構布置,正確選擇各分部的抗震等級,構件設計應注重抗震延性設計的概念,對主要構件進行加強是設計的重點。
參考文獻:
現階段,土與結構物共同工作理論的研究與發展使建筑抗震分析在概念上進一步走向完善,如果可以在結構與地基的材料特性,動力響應,計算理論,穩定標準諸方面得到符合實際的發展,自然會在建筑結構抗震領域內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高層建筑發展概況
80年代,是我國高層建筑在設計計算及施工技術各方面迅速發展的階段。各大中城市普遍興建高度在100m左右或100m以上的以鋼筋為主的建筑,建筑層數和高度不斷增加,功能和類型越來越復雜,結構體系日趨多樣化。比較有代表性的高層建筑有上海錦江飯店,它是一座現代化的高級賓館,總高153.52m,全部采用框架一芯墻全鋼結構體系,深圳發展中心大廈43層高165.3m,加上天線的高度共185.3m,這是我國第一幢大型高層鋼結構建筑。進入90年代我國高層建筑結構的設計與施工技術進入了新的階段。不僅結構體系及建筑材料出現多樣化而且在高度上長幅很大有一個飛躍。深圳于1995年6月封頂的地王大廈,81層高,385.95m為鋼結構,它居目前世界建筑的第四位。
二、建筑抗震的理論分析
(一)建筑結構抗震規范
建筑結構抗震規范實際上是各國建筑抗震經驗帶有權威性的總結,是指導建筑抗震設計(包括結構動力計算,結構抗震措施以及地基抗震分析等主要內容)的法定性文件它既反映了各個國家經濟與建設的時代水平,又反映了各個國家的具體抗震實踐經驗。它雖然受抗震有關科學理論的引導,向技術經濟合理性的方向發展,但它更要有堅定的工程實踐基礎,把建筑工程的安全性放在首位,容不得半點冒險和不實。正是基于這種認識,現代規范中的條文有的被列為強制性條文,有的條文中用了“嚴禁,不得,不許,不宜”等體現不同程度限制性和“必須,應該,宜于,可以”等體現不同程度靈活性的用詞。
(二)抗震設計的理論
1、擬靜力理論。擬靜力理論是20世紀10~40年展起來的一種理論,它在估計地震對結構的作用時,僅假定結構為剛性,地震力水平作用在結構或構件的質量中心上。地震力的大小當于結構的重量乘以一個比例常數(地震系數)。
2、反應譜理論。反應譜理論是在加世紀40~60年展起來的,它以強地震動加速度觀測記錄的增多和對地震地面運動特性的進一步了解,以及結構動力反應特性的研究為基礎,是加理工學院的一些研究學者對地震動加速度記錄的特性進行分析后取得的一個重要成果。
3、動力理論。動力理論是20世紀70-80年廣為應用的地震動力理論。它的發展除了基于60年代以來電子計算機技術和試驗技術的發展外,人們對各類結構在地震作用下的線性與非線性反應過程有了較多的了解,同時隨著強震觀測臺站的不斷增多,各種受損結構的地震反應記錄也不斷增多。進一步動力理論也稱地震時程分析理論,它把地震作為一個時間過程,選擇有代表性的地震動加速度時程作為地震動輸入,建筑物簡化為多自由度體系,計算得到每一時刻建筑物的地震反應,從而完成抗震設計工作。
三、高層建筑結構抗震設計
(一)抗震措施
在對結構的抗震設計中,除要考慮概念設計、結構抗震驗算外,歷次地震后人們在限制建筑高度,提高結構延性(限制結構類型和結構材料使用)等方面總結的抗震經驗一直是各國規范重視的問題。當前,在抗震設計中,從概念設計,抗震驗算及構造措施等三方面入手,在將抗震與消震(結構延性)結合的基礎上,建立設計地震力與結構延性要求相互影響的雙重設計指標和方法,直至進一步通過一些結構措施(隔震措施,消能減震措施)來減震,即減小結構上的地震作用使得建筑在地震中有良好而經濟的抗震性能是當代抗震設計規范發展的方向。而且,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和強節點弱構件在提高結構延性方面的作用已得到普遍的認可。
(二)高層建筑的抗震設計理念
我國《建筑抗震規范》(GB50011-2001)對建筑的抗震設防提出“三水準、兩階段”的要求,“三水準”即“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當遭遇第一設防烈度地震即低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多遇地震時,結構處于彈性變形階段,建筑物處于正常使用狀態。建筑物一般不受損壞或不需修理仍可繼續使用。因此,要求建筑結構滿足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承載力極限狀態驗算,要求建筑的彈性變形不超過規定的彈性變形限值。當遭遇第二設防烈度地震即相當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基本烈度地震時,結構屈服進入非彈性變形階段,建筑物可能出現一定程度的破壞。但經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繼續使用。因此,要求結構具有相當的延性能力(變形能力)不發生不可修復的脆性破壞。當遭遇第三設防烈度地震即高于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罕遇地震時,結構雖然破壞較重,但結構的非彈性變形離結構的倒塌尚有一段距離。不致倒塌或者發生危及生命的嚴重破壞,從而保障了人員的安全。因此,要求建筑具有足夠的變形能力,其彈塑性變形不超過規定的彈塑性變形限值。
三個水準烈度的地震作用水平,按三個不同超越概率(或重現期)來區分的:多遇地震:50年超越概率63.2%,重現期50年;設防烈度地震(基本地震):50年超越概率 10%,重現期475年;罕遇地震:50年超越概率 2%-3%,重現期 1641-2475年,平均約為2000年。
對建筑抗震的三個水準設防要求,是通過“兩階段”設計來實現的,其方法步驟如下:第一階段:第一步采用與第一水準烈度相應的地震動參數,先計算出結構在彈性狀態下的地震作用效應,與風、重力荷載效應組合,并引入承載力抗震調整系數,進行構件截面設計,從而滿足第一水準的強度要求;第二步是采用同一地震動參數計算出結構的層間位移角,使其不超過抗震規范所規定的限值;同時采用相應的抗震構造措施,保證結構具有足夠的延性、變形能力和塑性耗能,從而自動滿足第二水準的變形要求。第二階段:采用與第三水準相對應的地震動參數,計算出結構(特別是柔弱樓層和抗震薄弱環節)的彈塑性層間位移角,使之小于抗震規范的限值。并采用必要的抗震構造措施,從而滿足第三水準的防倒塌要求。
(三)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方法
我國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01)對各類建筑結構的抗震計算應采用的方法作了以下規定:1、高度不超過 40m,以剪切變形為主且質量和剛度沿高度分布比較均勻的結構,以及近似于單質點體系的結構,可采用底部剪力法等簡化方法。2、除1 款外的建筑結構,宜采用振型分解反應譜方法。3、特別不規則的建筑、甲類建筑和限制高度范圍的高層建筑,應采用時程分析法進行多遇地震下的補充計算,可取多條時程曲線計算結果的平均值與振型分解反應譜法計算結果的較大值。
參考文獻
一、結構抗震設計的重要性
地震是一種隨機振動,有難于把握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要準確預測建筑物所遭遇地震的特性和參數,目前尚難做到。在結構分析方面,由于未能充分考慮結構的空間作用、結構材料的非彈性性質、材料時效、阻尼變化等多種因素,同時也存在著不準確性。因此,工程抗震問題不能完全依賴“計算設計”解決,而必須立足于“概念設計”。概念設計是指設計人員從結構的宏觀整體出發,用結構系統的觀點,著眼于結構整體反應,正確地解決總體方案、材料使用、分析計算、截面設計和細部構造等問題,力求得到最為經濟、合理的結構設計方案以達到合理抗震設計的目的。結構抗震概念設計的目標是使整體結構能發揮耗散地震能量的作用,避免結構出現敏感的薄弱部位。地震能量的聚散,如果僅集中在少數薄弱部位,必會導致結構過早破壞,目前各種抗震設計方法的前提之一就是假定整個結構能發揮耗散地震能量的作用,在此前提下才能以多遇地震作用進行結構計算、構件截面設計并輔以相應的構造措施,必要時采用彈性時程分析法進行補充計算,試圖達到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不倒塌的目標。
二、高層混凝土建筑結構抗震設計策略
1、從建筑的全局出發
高層混凝土建筑結構設計要從建筑的全局出發,全面考慮各種建筑部位的功能,在此基礎上,科學設計每個部分的構件,保證每個部件之間的契合,促使每個部件或者是若干部件組合起來可以完成某一特定的設計要求,滿足一定的現實需求,同時,通過抗震設計,使得每個構件都可以具有相應的承載力,當地震來襲,每個構件都可以有著一定的次序先后破會,整體組合構件將會有著更強大的承載力和柔性,從而延緩地震破壞的速度,消耗爆發的能量。增強建筑的整體抗震能力。
2、地基選址
地基選址是進行建筑結構設計的基礎,因此,在房間結構抗震設計中,要科學避開山嘴,山包,陡坡,河流等不利因素,要本著堅硬,牢固,平坦,開闊的選址原則。親身實地,利用先進技術設備,進行地質勘探,山石水土監測,并取樣論證,科學嚴謹分析。力求使得整個地基牢固可靠,地質穩定無滲漏,無坍塌,無暗河,無熔巖,無火山……從而保證整個地基不會因為承載而發生小范圍的坍塌。影響到整體承載能力和抗震能力設計。
3、高度的確定
按我國現行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規定,在一定設防烈度和一定結構型式下,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都有一個適宜的高度。這個高度是我國目前建筑科研水平、經濟發展水平和施工技術水平下,較為穩妥的,也是與目前整個土建規范體系相協調的。可實際上,已有許多混凝土結構高層建筑的高度超過了這個限制。對于超高限建筑物,應當采取科學謹慎的態度:一要有專家論證,二要有模型振動臺試驗。在地震力作用下,超高限建筑物的變形破壞性態會發生很大的變化。因為隨著建筑物高度的增加,許多影響因素將發生質變,即有些參數本身超出了現有規范的適宜范圍,如安全指標、延性要求、材料性能、荷載取值、力學模型選取等。
4、材料的選用和結構體系
在地震多發區,采用何種建筑材料或結構體系較為合理應該得到人們的重視。我國150m以上的建筑,采用的三種主要結構體系(框—筒、筒中筒和框架—支撐體系),都是其他國家高層建筑采用的主要體系。但國外,特別在地震區,是以鋼結構為主,而在我國鋼筋混凝土結構及混合結構占了90%。如此高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及混合結構,國內外都還沒有經受較大地震作用的考驗。在高層建筑中采用框架———核心筒體系,因其比鋼結構的用鋼量少,又可減少柱子斷面,故常被業主所看中。混合結構的鋼筋混凝土內簡往往要承受80%以上的震層剪力,有的高達90%以上。由于結構以鋼筋混凝土核心筒為主,變形控制要以鋼筋混凝土結構的位移限值為基準。但因其彎曲變形的側移較大,靠剛度很小的鋼框架協同工作減小側移,不僅增大了鋼結構的負擔,且效果不大,有時不得不加大混凝土筒的剛度或設置伸臂結構,形成加強層才能滿足規范側移限值;此外,在結構體系或柱距變化時,需要設置結構轉換層。加強層和轉換層都在本層形成大剛度而導致結構剛度突變,常常會使與加強層或轉換層相鄰的柱構件剪力突然加大,加強層伸臂構件或轉換層構件與外框架柱連接處很難實現強柱弱梁。因此在需要設置加強層及轉換層時,要慎重選擇其結構模式,盡量減小其本身剛度,減小其不利影響。
在高層建筑中,應注意結構體系及材料的優選。現在我國鋼材生產數量已較大,建筑鋼材的類型及品種也在逐步增多,鋼結構的加工制造能力已有了很大提高,因此在有條件的地方,建議盡可能采用鋼骨混凝土結構、鋼管混凝土(柱)結構或鋼結構,以減小柱斷面尺寸,并改善結構的抗震性能。在超過一定高度后,由于鋼結構質量較小而且較柔,為減小風振而需要采用混凝土材料,鋼骨(鋼管)混凝土,通常作為首選。
另外,許多高層建筑底部幾層柱雖然長細比小于4,但并不一定是短柱。因為確定是不是短柱的參數是柱的剪跨比,只有剪跨比≤2的柱才是短柱。有專家學者提出現行抗震規范應采用較高軸壓比。但是即使能調整軸壓比限值,柱斷面并不能由于略微增大軸壓比限值而顯著減小。因此在抗震的超高層建筑中采用鋼筋混凝土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總之,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是我國大量存在的建筑結構形式之一,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的柱端與節點的破壞較為嚴重,其抗震設計中應該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抗震關鍵設計,另外,必須滿足“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強節點”“、強底層柱底”等延性設計原則和有關規定。
5、運用延性設計
結構良好的延性有助于減小地震作用,吸收與耗散地震能量,避免結構倒塌。因此,結構設計應力求避免構件的剪切破壞,爭取更多的構件實現彎曲破壞。始終遵循“強柱弱梁,強煎弱彎、強節點、弱錨固”原則。構件的破壞和退出工作,使整個結構從一種穩定體系過渡到另外一種穩定體系,致使結構的周期發生變化,以避免地震卓越周期長時間持續作用引起的共振效應。
三、結語
總之,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方法和技術是不斷變化和進步的,需要在具體的實踐中對高層建筑所處的地質和環境進行詳細的分析和研究,選用適合的抗震結構,注重建筑結構材料的選擇,減小地震的作用力,增強地震的抵抗力,從而達到高層建筑抗震的目的。
參考文獻:
[1]計靜.套建增層預應力鋼骨混凝土框架抗震性能與設計方法研究.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8.
2008年的汶川地震和2010年的玉樹地震對中國來說無不是沉重的打擊,不但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更心痛的是有那么的生命離開了我們,這不得不讓人們反思我們建筑的抗震設防能力。在地震中,幾乎所有的建筑都倒塌了,相對于低層建筑而言,高層建筑破壞和倒塌的后果就更加嚴重。近年來國內國外高層、超高層建筑的高度不斷攀升,就在2010年正式開放的哈利法塔的高度達到了驚人的828米,而且建筑的體型越來越復雜,不規則結構越來越多,這對于結構的抗震都是十分不利的。為保證高層結構的抗震安全,達到安全和經濟的統一,有必要對高層結構的抗震設計、抗震結構和抗震技術進行探討。
1.地震導致建筑破壞的原因
根據地震經驗,地震期間導致高層建筑破壞的直接原因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地震引起的山崩、滑坡、地陷、地面裂縫或錯位等地面變形,對其上部建筑的直接危害;
(2)地震引起的砂土液化、軟土震陷等地基失效,對上面建筑物所造成的破壞;
(3)建筑物在地面運動激發下產生劇烈震動過程中,因結構強度不足、過大變形、連接破壞、構件失穩或整體傾覆而破壞;
2.建筑的抗震概念設計
所謂“建筑抗震概念設計”是指根據地震災害和工程經驗等所形成的基本設計原則和設計思想,依此進行建筑和結構總體布置并確定細部構造的過程。科技論文。
3.建筑抗震設計方法的發展過程
3.1、靜力理論階段
水平靜力抗震理論始創于意大利,發展于日本,1900年日本學者大森房吉提出“震度法”的概念。該理論認為:結構物所收到的地震作用,可以簡化為作用于結構的等效水平靜力,其大小等于結構重力荷載乘以一個系數。
3.2、反應譜理論階段
我國及國際上多數國家抗震設計規范本質上都采用了反應譜理論及結構能力設計原則。其主要特點如下:
(1) 用規范規定的設計反應譜進行結構線彈性分析。
(2) 結構構件的承載力是根據設計反應譜所作的結構線彈性計算通過荷載和地震作用效應組合后內力進行設計。
(3) 在早期方案設計階段,結構體系、結構體型的規則性及結構的整體性滿足規范的規定,以使結構能可靠地發揮非彈性延性變形能力。
3.3、動力理論階段
1971年美國圣費南多地震的震害,使人們清楚地認識到“反應譜理論只說出了問題的一大半,而地震持時對結構破壞程度的重要影響沒有得到考慮”,從而推動了采用地震加速度過程a(t)來計算結構反應過程的動力法的研究。此一新理論不但考慮了地震的持時,還更近一步地考慮了地震過程中反應譜所不能概括的其他特性。
4.高層建筑結構體系
設計地震區的高層建筑,在確定結構體系時,除了要考慮前面所提到的材料用量、建筑內部空間和使用的房屋高度等因素外,還需進一步考慮下列抗震設計準則:
(1)具有明確的計算簡圖和合理的地震力傳遞路線;
(2)具備多道抗震防線,不會因部分結構或構件失效而導致整個體系喪失抵抗側力或承受重力荷載的能力
(3)具有必要的承載力、良好的延性和較多的耗能潛力,從而使結構體系遭遇地震時有足夠的防倒塌潛力;
(4)沿水平和豎向,結構的剛度和強度分布均勻,或按需要合理分布,避免出現局部削弱或突變形成薄弱環節,從而防止地震時出現過大的應力集中或塑性變形集中。
在確定建筑方案的同時,應綜合考慮房屋的重要性、設防烈度、場地條件、房屋高度、地基基礎以及材料供應和施工條件,并結合體系的經濟、技術指標,選擇最合適的結構體系。
5.建筑抗震措施或設計
5.1、錯開地震動卓越周期
一個場地的地面運動,一般均存在著一個破壞性最強的主振周期,如果建筑物的自振周期與這個卓越周期相等或相近,建筑物的破壞程度就會因共振而加重。地震動卓越周期又稱地震動主導周期。
從眾多的地震倒塌建筑物中可以看出,建筑周期與地震動卓越周期相接近,是引起建筑共振破壞的主要因素和直接原因。因此,在進行高層建筑設計時,首先要估計地震引起該建筑所在場地的地震動卓越周期;然后,在進行建筑方案設計時,通過改變房屋層數和結構類型,盡量加大建筑物基本周期與地震動卓越周期的差距。
5.2、采取基礎隔震措施
傳統的抗震方法是依靠結構的承載力和變形能力,來耗散地震能量,使結構免于倒塌,但由于是一種“被動防震”,就不免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地震對建筑的破壞作用,是由于地面運動激發起建筑的強烈振動所造成的,也就是說,破壞能量來自地面,通過基礎向上部結構傳遞。人們總結地震經驗后發現,地震時結構底部的有限滑動,能大幅度地減輕上部結構的破壞程度。科技論文。
基于可動概念的基礎隔震方案很多,主要有:(1)軟墊式隔震。在房屋底部設置若干個帶鉛芯的鋼板橡膠隔振裝置,使整個房屋坐落在軟墊層上,遭遇地震時,樓房底面與地面之間產生相對水平位移,房屋自振周期加長,主要變形都發生在軟墊塊處,上部結構層間側移變得很小,從而保護結構免遭破壞。(2)滑移式隔震。在房屋基礎底面處設置鋼珠、鋼球、石墨、砂粒等材料形成的滑移層或滾動層,使建筑物遇地震時在該處發生較大位移的滑動,達到隔震目的。(3)擺動式隔震。科技論文。擺動式隔震方式實質上是柔性底層概念的改進和引伸。(4)懸吊式隔震。這一隔震方式的構思是,將整個建筑懸吊在支架下面,避免地震的直接沖擊,從而大幅度較小建筑物所受到的地震慣力。
5.3、削減地震反應——提高結構阻尼
為了提高結構阻尼,可以在結構上設置阻尼器,以吸收地震輸入的能量,減小結構變形。臺北101大樓在87~92樓安裝了一個巨大的鋼球風阻尼器,是世界上目前最大的大樓風阻尼器,它的球體直徑5.5米,由四十一層12.5厘米厚鋼板結合為球形,重量660噸,可以有效減輕由于颶風和地震所引起的震動和側移。
為高層建筑提供附加阻尼的另一新途徑,是利用主體結構與剛性掛板之間特殊裝置的非彈性性能和摩擦。采取這一措施后,可以使阻尼比僅為2%的抗彎鋼框架,有效粘滯阻尼比增加到8%或更多,從而使底部地震剪力和頂點側移降低50%。
此外,通過采用高延性構件和附設耗能裝置也能有效削減地震反應。
6.高層建筑抗震技術發展展望
未來高層建筑的發展趨勢,體型將更趨復雜,結構體系將更趨多樣化。出于對建筑藝術上的要求,高層建筑的體型將會更為復雜和多樣,許多高層建筑都是綜合性的和多用途的,因此對建筑和結構必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從結構體系上看,也決不會停留在原有的幾種形式上,而會更好地滿足功能和藝術上的需求,創造出新的結構體系。
參考文獻
[1]劉大海,楊翠如,鐘錫根.高層建筑抗震設計.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2]谷連營,肖國梁.高層建筑抗震技術的發展概況.山西建筑,2006.8(15):50—51.
中圖分類號: TU2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在建筑方案設計中,建筑物的抗震設計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它和人們的生產生活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現有的研究和經驗表明,在建筑方案設計中全面貫徹抗震設計的主要內容,將二者結合到一起,能夠有力的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1、建筑方案設計在建筑抗震設計中的幾個主要設計問題分析
1.1建筑體型設計問題
建筑體型包括建筑的平面形狀和立體的空間形狀的設計。震害表明,許多平面形狀復雜,例如平面上的外凸和凹進、側翼的過多伸懸、不對稱的側翼布置等在地震中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海城地震和唐山地震中有不少這樣的震例。而平面形狀簡單規則的建筑(包括單
層和多層建筑)在地震中都未出現較重的破壞;有的甚至保持完好無損。沿高度立體空間形狀上的復雜ss和不規則,例如相鄰單元的高差過大、出屋面建筑部分的高度過高、有的建筑裝飾懸伸過大過高,這些沿高度形狀上的變化,在地震時都會造成震害,特別是在建筑結構剛度發生突變的部位更易產生破壞。在歷次地震中工業與民用建筑都有此類震例。
所以,在建筑體型的設計中,應盡可能的使平面和空間的形狀簡潔、規則;在平面形狀上,矩形、圓形、扇形、方形等對抗震來說,都是較好的體型。盡可能少做外凸和內凹的體形,盡可能少做不對稱的側翼和過長的伸翼,在體型布置上盡可能使建筑結構的質量和剛度
比較均勻地分布,避免產生因體形不對稱導致質量與剛度不對稱而引起建筑物在地震時發生對抗震極不利的扭轉反應。在建筑方案設計中,特別是高層建筑的建筑方案設計中,為了建筑立面美觀和藝術上創意,復雜的建筑體型是難以避免的,但是,在設計時一定要把建筑藝術、建筑使用功能同結構抗震安全很好的地結合起來。
1.2 建筑平面布置設計問題
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在建筑方案設計中是十分重要的部分,它直接反映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要求。柱子的距離,內墻的布置,空間活動面積的大小,通道和樓梯的位置,電梯井的布置,房間的數量和布置等等,都要在建筑的平面布置圖上明確下來;而且,由于建筑使用功能的不同,每個樓層的布置有可能差異很大。因此,這就帶來一個建筑平面布置的多樣化如何同時考慮結構抗震要求的問題。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建筑平面上的墻體(包括填充墻、內隔墻、有相應強度和剛度的非承重內隔墻)布置不對稱;墻體與柱的分布不對稱,不協調;造成建筑結構質量與剛度在平面上分布的不對稱,不協調;使建筑物在地震時產生扭轉地震作用,對抗震很不利。根據抗震設計審查結果統計,有的城市在建筑平面布置上不合理的達17%,在墻體設置上不符合抗震要求的達24%。
1.3地展力問題
在高層建筑方案設計中,除了考慮垂直荷載和水平荷載外,還要考慮地展力。往往由水平地震力產生的內力,成為設計控制的主要因素。高層建筑的結構體系有多種,當地震烈度低于8度時,只要建筑物體型合理。垂直剛度均勻,九層以下的高層建筑,仍可采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然而,由于高層建筑結構體系自身的柔性較大。加上設計師在建筑方案設計時因商業要求,無法建筑結構上進行合理的設計,從而引起建筑結構設計不合理,造成這類建筑抗震性能先天不足,加上臨街一面底層抗震墻設簧減少,引起底層的側移剛度比縱橫墻較多的第二層要小,這種結構的建筑物其地震傾覆力矩主要由鋼筋砼框架柱承擔,使得底層鋼筋砼框架柱的承載能力大為降低,當地震時,因為下柔上剛,從而危及整座建筑的安全。如何才能克服這些閑難就是建筑方案設計者所面臨問題。
1.4 缺乏理論指導和經驗
建筑抗震設計中缺乏科學規范的理論指導,缺乏實際經驗的積累;我國對地質地震的認識尚不夠完善,對地震的成因,預測,防治研究不夠深入,地震防治規范不夠科學。因此,在進行建筑結構抗震設計時候,缺乏一定的科學依據,或依據的是不完善的理論。因此,難以在建筑結構設計中完美融合防震設計理念。設計中,沒有能夠深入研究地震對建筑結構破壞的層次和順序,難以做到重視主體的設計而兼顧細節問題。沒有能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變通的運用抗震設計準則。
2、建筑方案設計和抗震設計的關系分析
建筑方案設計對建筑抗震起重要的基礎作用。建筑的結構設計難以對建筑方案設計有很大的改動,建筑方案設計已經初步形成了,建筑結構就必須按照原則服從建筑方案設計的要求。設計師在建筑方案能夠全面的考慮到抗震設計的要求,那么結構設計人員按照建筑方案
對結構部件進行科學、合理的布置,保證建筑結構質量與結構剛度均勻分布,結構受力和結構變形共同協調,提高建筑結構抗震性能和抗震承載能力;如果建筑方案沒有考慮到抗震的要求,直接給結構抗震設計帶來更大的難題,建筑布局設計限制結構抗震布局設計。為了進
一步提高結構部件抗震承載能力,就必須增大結構構件的截面面積,這樣又會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費。所以,在建筑抗震設計的過程中建筑單位要對建筑體型設計、建筑平面布置設計、屋頂建筑抗震設計等問題加以關注。
3、在建筑方案設計中考慮抗震問題的作用
3.1體型設計中能夠避免質量和剛度分布不均
建筑體型包括建筑的平面形狀和主體的空間形狀的設計。震害表明,許多平面形狀復雜,如平面上的外凸和凹進、側翼的過多伸懸、不對稱的側翼布置等在地震中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唐山地震就有不少這樣的震例。平面形狀簡單規則的建筑在地震中未出現較重的破壞,有的甚至保持完好無損。沿高度立體空間形狀上的復雜和不規則在地震時都會造成震害。特別是在建筑結構剛度發生突變的部位更易產生破壞。因此在建筑體型的設計中,應盡可能地使平面和空間的形狀簡潔、規則:在平面形狀上,矩形、圓形、扇形、方形等對抗震來說都是較好的體型。盡可能少做外凸和內凹的體型,盡可能少做不對稱的側翼和過長的伸翼。在體型布置上盡可能使建筑結構的質量和剛度比較均勻地分布,避免產生因體型不對稱導致質量與剛度不對稱的扭轉反應。
3.2屋頂建筑的抗震設計作用
屋頂建筑的抗震設計人員常被人們忽視,這是因為屋頂并不是結構承重的重要部分。所以人們并不重視這一方面的設計。事實上恰恰相反。屋頂建筑是建筑方案設計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根據現在一些地震的破壞來看。屋頂建筑是地震破壞最嚴重的地方之一。在這一部
分的設計中應該盡量降低屋頂建筑的高度,在材質上選擇用高強輕質的建筑材料和輕型的建筑造型,保證屋頂建筑的結構質量和剛度的均勻分布,這樣就能保證地震作用沿結構方向的均勻傳遞。同時在設計的過程中,要注意屋頂建筑與整體建筑的重心應該保持一致,這樣能
夠顯著提高屋頂建筑的抗震穩定性。減少地震過程中扭轉、變形等情況對建筑物自身的破壞。
結語:
總之,建筑方案設計在建筑的抗震設計中非常重要,二者之間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因此,對于建筑方案的抗震設計,我們要有足夠的重視并且使其能夠發揮它的作用。從而保證建筑的抗震能力,保障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引言
地震是一種突發性和毀滅性的自然災害,它對人類社會的危害首先是引起建筑物的破壞或倒塌,導致嚴重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次是引起火災、水災等次生災害,破壞人類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產生巨大的社會影響。近十年來,地殼運動進入活躍期,世界各地都爆發了不同程度的地震,而我國更是世界上大陸地震最多的國家之一,20世紀以來,全球發生7級以上地震1200余次,其中十分之一在我國。例如,1976年7月28日的唐山7.8級地震,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8.0級地震,2010年4月14日的玉樹地震,都給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巨大的損失。同時,由于地震破壞的后果嚴重,我國抗震規范在2008年與2010年都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正,目的是加強建筑結構的安全性。因此,為保障地震作用下人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至最低,有必要對建筑物的抗震設計進行研究,本文就高層結構的一些常用抗震設計方法進行了討論。
2結構抗震設計方法的發展
結構抗震設計方法的發展歷史是人們對地震作用和結構抗震設計能力認識不斷深化的過程,對結構抗震設計方法發展歷史進行回顧,有助于對結構抗震設計原理的認識,
結構抗震設計方法經歷了靜力法、反應譜法、延性設計法、能力設計法、給予能量平衡的極限設計方法、基于損傷設計方法和近年來正在發疹的基于性能/位移設計法幾個階段[1]。這些抗震設計方法在發展階段相互交錯與滲透,對齊進行系統化整理,結構抗震設計方法可以分為以下幾類[2]:
基于承載力設計方法
基于承載力和構造保證延性設計方法
基于損傷和能量設計方法
能力設計法
基于性能/位移設計方法
根據清華大學葉列平教授的研究,第(5)種方法在結構抗震設計中較前幾種方法優點更為突出,并且在各國規范中應用最廣泛。
3高層抗震設計的設防目標
長期的地震觀測表明,在同一地區不同強度地震的重現期是不同的。強度小的地震重現期,一般10~50年左右發生一次,即所謂頻遇地震或“小震”;強度較大的地震,重現期較長,一般100~500年發生一次,即所謂偶遇地震或“中震”;而強度特別大的強烈地震,重現期一般為數千年,即所謂罕遇地震或“大震”。
高層建筑的使用壽命一般為50~100年,高層住宅的壽命更短,因此要求結構在“大震”作用下不破壞顯然四不合適和不經濟的。這就提出了對于不同強度地震的重現期,結構應具有不同的抗震性能,即所謂抗震設防目標。目前國際上公認的較為合理的抗震設防目標是:
(1)在頻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地震反應應處于彈性階段,結構無損壞或輕微破壞,且結構變形很小,不會導致非結構構件的破壞,震后可無條件繼續使用;
(2)在偶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和非結構構件損傷在一定限度內,震后經修復可繼續使用;
(3)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不產生倒塌,非結構構件無脫落或落下,保證人身安全,
上述抗震設防目標與我國抗震設計規范中的“三水準”即“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是一個含義。現在的問題是這種單一的抗震設防目標已不能適應現代工程結構對抗震性能的需求。許多重要建筑對大震作用下的性能要求也不再是不倒塌,而是應滿足一定性能指標要求,以保證其仍具有一定的建筑功能和使用功能,這即是基于性能抗震設計方法研究的目的。
高層抗震設計方法的幾點討論
4.1遵循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建筑結構抗震規范實際上是各國建筑抗震經驗帶有權威性的總結,是指導建筑抗震設計(包括結構動力計算,結構抗震措施以及地基抗震分析等主要內容)的法定性文件。它既反映了各個國家經濟與建設的時代水平,又反映了各個國家的具體抗震實踐經驗。它雖然收抗震有關科學理論的引導,向技術經驗合理性的方向發展,但它更是具有堅定的工程實踐基礎,把建筑工程的安全性放在首位。正是基于這種認識,現代規范的條文有的被列為強制性條文,有的條文中應用了“嚴禁、不得、不許、不宜”等體現不同程度限制性和“必須、應該、宜于、可以”等體現不同程度靈活性的用詞。任何結構的抗震設計都必須以抗震規范為基礎,按其規定條文執行。
4.2高層建筑抗震設計應注意的問題
高層建筑結構應根據房屋高度和高寬比、抗震設防類型、抗震設防烈度、場地類別、結構材料和施工技術條件等因素考慮其適宜的結構體系,高層建筑的高寬比是對結構剛度、整體穩定、承載能力和經濟合理性的宏觀控制,在設計過程中應注意以下幾點:
應當注意抗震縫的設計,必須留有足夠的防震縫寬度;
平面形狀和剛度不對稱,會是建筑物產生顯著的扭轉、震害嚴重,設計中應避免這種情況,不能避免時應對抗震薄弱處進行加強;
凸出屋面的塔樓受高振型的影響,產生顯著的鞭梢效應,破壞嚴重,設計中加以注意;
高層部分和底層部分之間的連接構造是否合理;
框架柱截面太小、箍筋不足、柱子的延性和抗震能力不夠等容易導致剪切破壞或柱頭壓碎;
沿豎向樓層質量與剛度變化太大容易導致樓層變形過分集中而產生破壞;
地基的穩定性尤為重要;
伸縮縫和沉降縫寬度過小(W昂王與防震縫一切三縫合一)使得碰撞破壞很多;
不應在建筑物端部設置樓梯間,樓板有大洞口會因剛度不均勻而產生扭轉;
中間部分樓層柱子截面和材料改變或取消部分剪力墻,都會產生剛度或承載力的突變,形成結構薄弱層。
4.3采用纖維增強混凝土
對于高層建筑,混凝土材料由于其自身缺陷,地震作用下易于發生脆性破壞,引起結構損傷,因此從建筑材料角度分析,可以在某些關鍵部位采用韌性材料代替混凝土提高整體結構的吸收能量能力與抗震能力。抗震建筑材料必須具備輕質、高強、高韌性特征,例如,木材、輕鋼、型鋼、鋼筋混凝土、復合材料等都可以從某些方面達到抗震目的。而在我國,森林覆蓋面積少,人居木材占有量少,而鋼材成本較高,這些材料的使用都有相當的局限性。而在鋼筋混凝土結構的關鍵部位采用一些韌性較高、延性較好、抗性強度高的纖維增強混凝土對提高結構的抗震性能具有非常明顯的作用[3]。目前,我國的纖維增強混凝土種類繁多,例如,鋼纖維混凝土、聚丙烯增強混凝土、聚合物增強砂漿、超高韌性水泥基復合材料等,這些材料的研究與發展對高層結構的抗震也起著重要作用。
結束語
本文在回顧結構抗震設計方法發展歷史的基礎上,探究了高層結構的抗震設防標準,并討論文高層抗震設計中應該注意的問題。高層抗震是個很復雜的課題,涉及的考慮因素眾多,由于筆者參加工作時間較短,相關工程經驗較少,本文僅提供一般性的參考,如有不到之處,敬請指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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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建筑業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近十幾年我國已建成高層建筑萬棟,建筑面積達到2億平方米,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如深圳地王大廈81層,高325米;廣州中天廣場80層,高322米;上海金茂大廈88層,高420.5米。另外在南寧市也建起第一高樓:地王國際商會中心即地王大廈共54層,高206.3米。隨著城市化進程加速發展,全國各地的高層建筑不斷涌現,作為土建工作設計人員,必須充分了解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特點及其結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使設計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的基本原則。
一、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的特點
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與低層、多層建筑結構相比較,結構專業在各專業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不同結構體系的選擇,直接關系到建筑平面的布置、立面體形、樓層高度、機電管道的設置、施工技術的要求、施工工期長短和投資造價的高低等。其主要特點有:
(一)水平力是設計主要因素
在低層和多層房屋結構中,往往是以重力為代表的豎向荷載控制著結構設計。而在高層建筑中,盡管豎向荷載仍對結構設計產生重要影響,但水平荷載卻起著決定性作用。因為建筑自重和樓面使用荷載在豎向構件中所引起的軸力和彎矩的數值,僅與建筑高度的一次方成正比;而水平荷載對結構產生的傾覆力矩、以及由此在豎向構件中所引起的軸力,是與建筑高度的兩次方成正比。另一方面,對一定高度建筑來說,豎向荷載大體上是定值,而作為水平荷載的風荷載和地震作用,其數值是隨著結構動力性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
(二)側移成為控指標
與低層或多層建筑不同,結構側移已成為高層結構設計中的關鍵因素。隨著建筑高度的增加,水平荷載下結構的側向變形迅速增大,與建筑高度H的4次方成正比(=qH4/8EI)。
另外,高層建筑隨著高度的增加、輕質高強材料的應用、新的建筑形式和結構體系的出現、側向位移的迅速增大,在設計中不僅要求結構具有足夠的強度,還要求具有足夠的抗推剛度,使結構在水平荷載下產生的側移被控制在某一限度之內,否則會產生以下情況:
1.因側移產生較大的附加內力,尤其是豎向構件,當側向位移增大時,偏心加劇,當產生的附加內力值超過一定數值時,將會導致房屋側塌。
2.使居住人員感到不適或驚慌。
3.使填充墻或建筑裝飾開裂或損壞,使機電設備管道損壞,使電梯軌道變型造成不能正常運行。
4.使主體結構構件出現大裂縫,甚至損壞。
(三)抗震設計要求更高
有抗震設防的高層建筑結構設計,除要考慮正常使用時的豎向荷載、風荷載外,還必須使結構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做到小震不壞、大震不倒。
(四)減輕高層建筑自重比多層建筑更為重要
高層建筑減輕自重比多層建筑更有意義。從地基承載力或樁基承載力考慮,如果在同樣地基或樁基的情況下,減輕房屋自重意昧著不增加基礎造價和處理措施,可以多建層數,這在軟弱土層有突出的經濟效益。
地震效應與建筑的重量成正比,減輕房屋自重是提高結構抗震能力的有效辦法。高層建筑重量大了,不僅作用于結構上的地震剪力大,還由于重心高地震作用傾覆力矩大,對豎向構件產生很大的附加軸力,從而造成附加彎矩更大。
(五)軸向變形不容忽視
采用框架體系和框架——剪力墻體系的高層建筑中,框架中柱的軸壓應力往往大于邊柱的軸壓應力,中柱的軸向壓縮變形大于邊柱的軸向壓縮變形。當房屋很高時,此種軸向變形的差異將會達到較大的數值,其后果相當于連續梁中間支座沉陷,從而使連續梁中間支座處的負彎矩值減小,跨中正彎矩值和端支座負彎矩值增大。
(六)概念設計與理論計算同樣重要
抗震設計可以分為計算設計和概念設計兩部分。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計算是在一定的假想條件下進行的,盡管分析手段不斷提高,分析的原則不斷完善,但由于地震作用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地基土影響的復雜性和結構體系本身的復雜性,可能導致理論分析計算和實際情況相差數倍之多,尤其是當結構進入彈塑性階段之后,會出現構件局部開裂甚至破壞,這時結構已很難用常規的計算原理去進行分析。實踐表明,在設計中把握好高層建筑的概念設計也是很重要的。
二、高層建筑的結構體系
(一)高層建筑結構設計原則
1.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應與建筑、設備和施工密切配合,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并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
2.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應重視結構選型和構造,擇優選擇抗震及抗風性能好而經濟合理的結構體系與平、立面布置方案,并注意加強構造連接。在抗震設計中,應保證結構整體抗震性能,使整個結構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延性。
(二)高層建筑結構體系及適用范圍
目前國內的高層建筑基本上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其結構體系有: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筒體結構等。
1.框架結構體系。框架結構體系是由樓板、梁、柱及基礎四種承重構件組成。由梁、柱、基礎構成平面框架,它是主要承重結構,各平面框架再由連系梁連系起來,即形成一個空間結構體系,它是高層建筑中常用的結構形式之一。
框架結構體系優點是:建筑平面布置靈活,能獲得大空間,建筑立面也容易處理,結構自重輕,計算理論也比較成熟,在一定高度范圍內造價較低。
框架結構的缺點是:框架結構本身柔性較大,抗側力能力較差,在風荷載作用下會產生較大的水平位移,在地震荷載作用下,非結構構件破壞比較嚴重。
框架結構的適用范圍:框架結構的合理層數一般是6到15層,最經濟的層數是10層左右。由于框架結構能提供較大的建筑空間,平面布置靈活,可適合多種工藝與使用的要求,已廣泛應用于辦公、住宅、商店、醫院、旅館、學校及多層工業廠房和倉庫中。
2.剪力墻結構體系。在高層建筑中為了提高房屋結構的抗側力剛度,在其中設置的鋼筋混凝土墻體稱為“剪力墻”,剪力墻的主要作用在于提高整個房屋的抗剪強度和剛度,墻體同時也作為維護及房間分格構件。
剪力墻結構中,由鋼筋混凝土墻體承受全部水平和豎向荷載,剪力墻沿橫向縱向正交布置或沿多軸線斜交布置,它剛度大,空間整體性好,用鋼量省。歷史地震中,剪力墻結構表現了良好的抗震性能,震害較少發生,而且程度也較輕微,在住宅和旅館客房中采用剪力墻結構可以較好地適應墻體較多、房間面積不太大的特點,而且可以使房間不露梁柱,整齊美觀。
剪力墻結構墻體較多,不容易布置面積較大的房間,為了滿足旅館布置門廳、餐廳、會議室等大面積公共用房的要求,以及在住宅樓底層布置商店和公共設施的要求,可以將部分底層或部分層取消剪力墻代之以框架,形成框支剪力墻結構。
在框支剪力墻中,底層柱的剛度小,形成上下剛度突變,在地震作用下底層柱會產生很大內力及塑性變形,因此,在地震區不允許采用這種框支剪力墻結構。
3.框架—剪力墻結構體系。在框架結構中布置一定數量的剪力墻,可以組成框架—剪力墻結構,這種結構既有框架結構布置靈活、使用方便的特點,又有較大的剛度和較強的抗震能力,因而廣泛地應用于高層建筑中的辦公樓和旅館。
4.筒體結構體系。隨著建筑層數、高度的增長和抗震設防要求的提高,以平面工作狀態的框架、剪力墻來組成高層建筑結構體系,往往不能滿足要求。這時可以由剪力墻構成空間薄壁筒體,成為豎向懸臂箱形梁,加密柱子,以增強梁的剛度,也可以形成空間整體受力的框筒,由一個或多個筒體為主抵抗水平力的結構稱為筒體結構。通常筒體結構有:
(1)框架—筒體結構。中央布置剪力墻薄壁筒,由它受大部分水平力,周邊布置大柱距的普通框架,這種結構受力特點類似框架—剪力墻結構,目前南寧市的地王大廈也用這種結構。
(2)筒中筒結構。筒中筒結構由內、外兩個筒體組合而成,內筒為剪力墻薄壁筒,外筒為密柱(通常柱距不大于3米)組成的框筒。由于外柱很密,梁剛度很大,門密洞口面積小(一般不大于墻體面積50%),因而框筒工作不同于普通平面框架,而有很好的空間整體作用,類似一個多孔的豎向箱形梁,有很好的抗風和抗震性能。目前國內最高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如上海金茂大廈(88層、420.5米)、廣州中天廣場大廈(80層、320米)都是采用筒中筒結構。
(3)成束筒結構。在平面內設置多個剪力墻薄壁筒體,每個筒體都比較小,這種結構多用于平面形狀復雜的建筑中。
(4)巨型結構體系。巨型結構是由若干個巨柱(通常由電梯井或大面積實體柱組成)以及巨梁(每隔幾層或十幾個樓層設一道,梁截面一般占一至二層樓高度)組成一級巨型框架,承受主要水平力和豎向荷載,其余的樓面梁、柱組成二級結構,它只是將樓面荷載傳遞到第一級框架結構上去。這種結構的二級結構梁柱截面較小,使建筑布置有更大的靈活性和平面空間。
除以上介紹的幾種結構體系外,還有其他一些結構形式,也可應用,如薄殼、懸索、膜結構、網架等,不過目前應用最廣泛的還是框架、剪力墻、框架—剪力墻和筒體等四種結構。
[參考文獻]
[1]GB50011-200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建筑業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近十幾年我國已建成高層建筑萬棟,建筑面積達到2億平方米,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如深圳地王大廈81層,高325米;廣州中天廣場80層,高322米;上海金茂大廈88層,高420.5米。另外在南寧市也建起第一高樓:地王國際商會中心即地王大廈共54層,高206.3米。隨著城市化進程加速發展,全國各地的高層建筑不斷涌現,作為土建工作設計人員,必須充分了解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特點及其結構體系,只有這樣才能使設計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的基本原則。
一、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的特點
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與低層、多層建筑結構相比較,結構專業在各專業中占有更重要的位置,不同結構體系的選擇,直接關系到建筑平面的布置、立面體形、樓層高度、機電管道的設置、施工技術的要求、施工工期長短和投資造價的高低等。其主要特點有:
(一)水平力是設計主要因素
在低層和多層房屋結構中,往往是以重力為代表的豎向荷載控制著結構設計。而在高層建筑中,盡管豎向荷載仍對結構設計產生重要影響,但水平荷載卻起著決定性作用。因為建筑自重和樓面使用荷載在豎向構件中所引起的軸力和彎矩的數值,僅與建筑高度的一次方成正比;而水平荷載對結構產生的傾覆力矩、以及由此在豎向構件中所引起的軸力,是與建筑高度的兩次方成正比。另一方面,對一定高度建筑來說,豎向荷載大體上是定值,而作為水平荷載的風荷載和地震作用,其數值是隨著結構動力性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
(二)側移成為控指標
與低層或多層建筑不同,結構側移已成為高層結構設計中的關鍵因素。隨著建筑高度的增加,水平荷載下結構的側向變形迅速增大,與建筑高度H的4次方成正比(=qH4/8EI)。
另外,高層建筑隨著高度的增加、輕質高強材料的應用、新的建筑形式和結構體系的出現、側向位移的迅速增大,在設計中不僅要求結構具有足夠的強度,還要求具有足夠的抗推剛度,使結構在水平荷載下產生的側移被控制在某一限度之內,否則會產生以下情況:
1.因側移產生較大的附加內力,尤其是豎向構件,當側向位移增大時,偏心加劇,當產生的附加內力值超過一定數值時,將會導致房屋側塌。
2.使居住人員感到不適或驚慌。
3.使填充墻或建筑裝飾開裂或損壞,使機電設備管道損壞,使電梯軌道變型造成不能正常運行。
4.使主體結構構件出現大裂縫,甚至損壞。
(三)抗震設計要求更高
有抗震設防的高層建筑結構設計,除要考慮正常使用時的豎向荷載、風荷載外,還必須使結構具有良好的抗震性能,做到小震不壞、大震不倒。
(四)減輕高層建筑自重比多層建筑更為重要
高層建筑減輕自重比多層建筑更有意義。從地基承載力或樁基承載力考慮,如果在同樣地基或樁基的情況下,減輕房屋自重意昧著不增加基礎造價和處理措施,可以多建層數,這在軟弱土層有突出的經濟效益。
地震效應與建筑的重量成正比,減輕房屋自重是提高結構抗震能力的有效辦法。高層建筑重量大了,不僅作用于結構上的地震剪力大,還由于重心高地震作用傾覆力矩大,對豎向構件產生很大的附加軸力,從而造成附加彎矩更大。
(五)軸向變形不容忽視
采用框架體系和框架——剪力墻體系的高層建筑中,框架中柱的軸壓應力往往大于邊柱的軸壓應力,中柱的軸向壓縮變形大于邊柱的軸向壓縮變形。當房屋很高時,此種軸向變形的差異將會達到較大的數值,其后果相當于連續梁中間支座沉陷,從而使連續梁中間支座處的負彎矩值減小,跨中正彎矩值和端支座負彎矩值增大。
(六)概念設計與理論計算同樣重要
抗震設計可以分為計算設計和概念設計兩部分。高層建筑結構的抗震設計計算是在一定的假想條件下進行的,盡管分析手段不斷提高,分析的原則不斷完善,但由于地震作用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地基土影響的復雜性和結構體系本身的復雜性,可能導致理論分析計算和實際情況相差數倍之多,尤其是當結構進入彈塑性階段之后,會出現構件局部開裂甚至破壞,這時結構已很難用常規的計算原理去進行分析。實踐表明,在設計中把握好高層建筑的概念設計也是很重要的。
二、高層建筑的結構體系
(一)高層建筑結構設計原則
1.鋼筋混凝土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應與建筑、設備和施工密切配合,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并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
2.高層建筑結構設計應重視結構選型和構造,擇優選擇抗震及抗風性能好而經濟合理的結構體系與平、立面布置方案,并注意加強構造連接。在抗震設計中,應保證結構整體抗震性能,使整個結構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延性。
(二)高層建筑結構體系及適用范圍
目前國內的高層建筑基本上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其結構體系有: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框架—剪力墻結構、筒體結構等。
1.框架結構體系。框架結構體系是由樓板、梁、柱及基礎四種承重構件組成。由梁、柱、基礎構成平面框架,它是主要承重結構,各平面框架再由連系梁連系起來,即形成一個空間結構體系,它是高層建筑中常用的結構形式之一。
框架結構體系優點是:建筑平面布置靈活,能獲得大空間,建筑立面也容易處理,結構自重輕,計算理論也比較成熟,在一定高度范圍內造價較低。
框架結構的缺點是:框架結構本身柔性較大,抗側力能力較差,在風荷載作用下會產生較大的水平位移,在地震荷載作用下,非結構構件破壞比較嚴重。
框架結構的適用范圍:框架結構的合理層數一般是6到15層,最經濟的層數是10層左右。由于框架結構能提供較大的建筑空間,平面布置靈活,可適合多種工藝與使用的要求,已廣泛應用于辦公、住宅、商店、醫院、旅館、學校及多層工業廠房和倉庫中。
2.剪力墻結構體系。在高層建筑中為了提高房屋結構的抗側力剛度,在其中設置的鋼筋混凝土墻體稱為“剪力墻”,剪力墻的主要作用在于提高整個房屋的抗剪強度和剛度,墻體同時也作為維護及房間分格構件。 轉貼于
剪力墻結構中,由鋼筋混凝土墻體承受全部水平和豎向荷載,剪力墻沿橫向縱向正交布置或沿多軸線斜交布置,它剛度大,空間整體性好,用鋼量省。歷史地震中,剪力墻結構表現了良好的抗震性能,震害較少發生,而且程度也較輕微,在住宅和旅館客房中采用剪力墻結構可以較好地適應墻體較多、房間面積不太大的特點,而且可以使房間不露梁柱,整齊美觀。
剪力墻結構墻體較多,不容易布置面積較大的房間,為了滿足旅館布置門廳、餐廳、會議室等大面積公共用房的要求,以及在住宅樓底層布置商店和公共設施的要求,可以將部分底層或部分層取消剪力墻代之以框架,形成框支剪力墻結構。
在框支剪力墻中,底層柱的剛度小,形成上下剛度突變,在地震作用下底層柱會產生很大內力及塑性變形,因此,在地震區不允許采用這種框支剪力墻結構。
3.框架—剪力墻結構體系。在框架結構中布置一定數量的剪力墻,可以組成框架—剪力墻結構,這種結構既有框架結構布置靈活、使用方便的特點,又有較大的剛度和較強的抗震能力,因而廣泛地應用于高層建筑中的辦公樓和旅館。
4.筒體結構體系。隨著建筑層數、高度的增長和抗震設防要求的提高,以平面工作狀態的框架、剪力墻來組成高層建筑結構體系,往往不能滿足要求。這時可以由剪力墻構成空間薄壁筒體,成為豎向懸臂箱形梁,加密柱子,以增強梁的剛度,也可以形成空間整體受力的框筒,由一個或多個筒體為主抵抗水平力的結構稱為筒體結構。通常筒體結構有:
(1)框架—筒體結構。中央布置剪力墻薄壁筒,由它受大部分水平力,周邊布置大柱距的普通框架,這種結構受力特點類似框架—剪力墻結構,目前南寧市的地王大廈也用這種結構。
(2)筒中筒結構。筒中筒結構由內、外兩個筒體組合而成,內筒為剪力墻薄壁筒,外筒為密柱(通常柱距不大于3米)組成的框筒。由于外柱很密,梁剛度很大,門密洞口面積小(一般不大于墻體面積50%),因而框筒工作不同于普通平面框架,而有很好的空間整體作用,類似一個多孔的豎向箱形梁,有很好的抗風和抗震性能。目前國內最高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如上海金茂大廈(88層、420.5米)、廣州中天廣場大廈(80層、320米)都是采用筒中筒結構。
(3)成束筒結構。在平面內設置多個剪力墻薄壁筒體,每個筒體都比較小,這種結構多用于平面形狀復雜的建筑中。
(4)巨型結構體系。巨型結構是由若干個巨柱(通常由電梯井或大面積實體柱組成)以及巨梁(每隔幾層或十幾個樓層設一道,梁截面一般占一至二層樓高度)組成一級巨型框架,承受主要水平力和豎向荷載,其余的樓面梁、柱組成二級結構,它只是將樓面荷載傳遞到第一級框架結構上去。這種結構的二級結構梁柱截面較小,使建筑布置有更大的靈活性和平面空間。
除以上介紹的幾種結構體系外,還有其他一些結構形式,也可應用,如薄殼、懸索、膜結構、網架等,不過目前應用最廣泛的還是框架、剪力墻、框架—剪力墻和筒體等四種結構。
[參考文獻]
[1]GB50011-200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高層建筑一般上部需要較多的墻體來分隔空間以滿足住宅戶型的需要;而下部則希望有較大的自由靈活空間,大柱網、少墻體,以滿足公共使用要求。這樣的建筑上部樓層部分豎向構件(剪力墻、框架柱)不能直接連續貫通落地時,為了滿足建筑要求就必須在上下不同結構體系轉換的樓層設置轉換層,在結構轉換層布置轉換結構構件。
1 梁式轉換層結構形式
高層建筑結構下部受力比上部大,按常理來說,在高層建筑結構的設計中就要考慮下部的剛度要大于上部結構;采用的措施就是下部增加墻體、增加柱網,而上部逐漸減少墻柱的密度。顯然,這在高層建筑設計中是不現實的,因為高層建筑的使用功能對空間要求卻是下部大空間,往上部逐漸減小,因此對高層建筑結構的設計就要考慮反常規設計方法。在《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中,規范對轉換梁的最小高度和寬度作如下規定:框支梁截面的寬度不宜大于框支柱相應方向的截面寬度,不宜小于其上墻體截面厚度的 2 倍,且不易小于400mm;當梁上托柱時,尚不應小于梁寬方向的柱截面寬度。進行抗震設計時,轉換梁高不小于其跨度的1/6;非抗震設計時,轉換梁高不小于跨度的1/8。從該設計規程中可知,采取這些限制主要是保證轉換梁結構的整體剛度,增強結構的可靠性。
2 梁式轉換層的結構設計
2.1 結構豎向布置
高層建筑的側向剛度宜下大上小,且應避免剛度突變。然而帶轉換層的高層建筑結構顯然有悖于此,因此對轉換層結構的側向剛度作了專門規定。對該工程而言,屬于“高位轉換”。轉換層上下等效側向剛度比宜接近于 1,不應大于 1.3。在設計過程中,應把握的原則歸納起來,就是要強化下部,弱化上部。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以下幾種:
1)與建筑專業協商,使盡可能多的剪力墻落地,必要時甚至可在底部增設部分剪力墻(不伸上去)。除核心筒部分剪力墻在底部必須設置外,還與建筑專業協商后,讓兩側各有一片剪力墻落地。這些無疑都大大增強了底部剛度。
2)加大底部剪力墻厚度。轉換層以下剪力墻中,核心筒部分的厚度取為 600mm,其余部分的厚度取為 400mm。
3)底部剪力墻盡量不開洞或開小洞,以免剛度削弱太大。
4)提高底部柱、墻混凝土強度等級,采用 C50 混凝土。
2.2 結構平面布局
工程底部為框架―剪力墻結構,體型簡單、規則;上部為純剪力墻結構。在剪力墻平面布置上,東西向完全對稱,南北向質量中心與剛度中心偏差不超過 2m,結構偏心率較小。除核心筒外,其余剪力墻布置分散、均勻;且盡量沿周邊布置,以增強抗扭效果。查閱計算結果,扭轉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與平動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之比為0.85,各層最大水平位移與層間位移比值不大于 1.3,均滿足平面布置及控制扭轉的要求。可見工程平面布局規則合理,抗扭效果良好。
3 梁式轉換層結構的設計與構造
由框支主梁承托轉換次梁及次梁上的剪刀墻,其傳力途徑多次轉換,受力復雜。框支主梁除承受其上部剪力墻的作用外,還需要承受梁傳給的剪力,扭矩和彎矩,框支主梁易受剪破壞。對于有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為了改善結構的受力性能,提高其抗震能力,在進行結構平面布置時,可以將一部分剪力墻落地,并貫通至基礎,做成落地剪力墻與框支墻協同工作的受力體系。
3.1 轉換梁的設計與構造要求
轉換梁的截面尺寸一般宜由剪壓比計算確定,以避免脆性破壞和具有合適的含箍率。轉換梁不宜開洞,若需要開洞,洞口宜位于梁中和軸附近。洞口上、下弦桿必須采取加強措施,箍筋要加密,以增強其抗剪能力。上、下弦桿箍筋計算時宜將剪力設計值乘放大系數 1.2。當洞口內力較大時,可采用型鋼構件來加強。
3.2 框支柱的設計與構造要求
框支柱截面尺寸一般系由其軸壓比計算確定。地震作用下框支柱內力需調整。抗震設計時,框支柱的柱頂彎矩應乘以放大系數,并按放大后的彎矩設計值進行配筋;剪力調整――框支柱承受的地震剪力標準值應按下列規定采用:框支柱的數目不多于 10 根時,當框支層為 1~2 層時,每層每根柱承受的剪力應至少取基底剪力的 2%;當框支層。為 3 層及 3 層以上時,各層每根柱所受的剪力應至少取基底剪力的 3%;框支柱的數目多于 10 根時,當框支層為 1~2 層時,每層每根柱承受的剪力之和應取基底剪力的 20%;當框支層為 3 層及 3 層以上時,每層框支柱承受剪力之和應取基底剪力的 30%;框支柱剪力調整后,應相應調整框支柱的彎矩及柱端梁的剪力、彎矩,框支柱軸力可不調整。
3.3 轉換梁的截面設計方法
目前國內結構設計工作普遍采用的轉換梁截面設計方法。主要有:應力截面設計方法。對轉換梁進行有限元分析得到的結果是應力及其分布規律,為能直接應用轉換梁有限元法分析后的應力大小及其分布規律進行截面的配筋計算,假定不考慮混凝土的抗拉作用,所有拉力由鋼筋承擔鋼筋達到其屈服強度設計值。受壓區混凝土的強度達到軸心抗壓強度設計值。
3.4 轉換梁截面設計方法的選擇
托柱形式轉換梁截面設計。當轉換梁承托上部普通框架時,在轉換梁常用截面尺寸范圍內,轉換梁的受力基本和普通梁相同,可按普通梁截面設計方法進行配筋計算。當轉換梁承托上部斜桿框架時,轉換梁將承受軸向拉力,此時應按偏心受拉構件進行截面設計。
4 結語
通過高層建筑轉換層結構設計的工程實踐,體會如下:根據建筑平面及功能要求合理選擇轉換層形式,正確選擇建筑抗震類別是轉換層設計的關鍵點,結合結構布置,正確選擇各分部的抗震等級,構件設計應注重抗震延性設計的概念,對主要構件進行加強是設計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