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1-27 1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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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首先感謝學校和級部領導提供這次和大家交流學習的機會,和在座的各位班主任相比,我的班主任經歷時間尚短,在此僅對這段時間的班級管理工作向大家匯報,如有不當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目前二輪復習已經進行了近半的時間,距高考的時間越來越近,學生們的學習壓力也是越來越大,如何在這一段時間里為學生保駕護航、幫助學生提升成績,班主任的班級管理工作尤為重要。
我的工作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第一、班級常規管理緊抓不放:主要是安全和紀律兩個方面。
1、安全,雖然學生是來學校學習的,但是安全問題是家長首要關心的問題,也是班級管理中最應該注意的問題,如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等。雖然高三的學生已經十八九歲,但是本質上還是孩子,他們對于安全問題遠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重視,好奇心強、攀比性強,有的學生攻擊性強,容易和其他學生以及在老師管理時和老師發生矛盾沖突。尤其是現在學習壓力過大,部分學生的不良情緒得不到舒緩,更容易發生此類問題。所以,在平時,一是要加強安全教育,二是班主任要多留心,班干部要多匯報,及時發現學生的問題,并與家長加強溝通,預防此類事情的發生。
2、紀律,“無規矩不成方圓”,一個班級的正常運轉必須要有良好的紀律,這也是學生能夠在班級里正常學習和生活的重要保障。其實不管是成績好還是成績不好的學生,他們都有一顆想好、想向上的心,他們心里也很清楚,班級紀律好了,對每個人都是有好處的。當然只靠學生的自覺性是不夠的,對某些特殊的學生要單獨做工作,還要制定嚴格的班級管理制度和獎懲制度,在執行時對所有的學生一視同仁。從選科分班到現在已經接近兩年的時間,我班的紀律一直都不錯,這就得益于嚴格的班級管理制度和學生的普遍認可,在接下來的時間里還是要繼續保持這個常態。
第二、對于學生的學習加強管理和干預。
現在是關鍵的二輪復習階段,要讓學生明確二輪復習的形式和任務到底是什么,這個是通過我的生物課時間以生物復習為例多向學生滲透,因為各科的二輪復習是想通的,讓學生能夠在整體上對二輪復習有所把握,這樣才能夠提高學生的學習效率。
學生一天的在校學習包括晨讀、課堂、自習、晚讀、晚自習和課下幾個時間段,這幾個時間段的學習應該是相輔相成的,但是有些學生并不明白這個道理,對于每一個時間段的任務以及如何做,相當一部分的學生并不合格。有的學生晨讀、晚讀在那做題、看書;有的學生課堂上自己學或者刷題、不聽老師講課甚至學別的科目,自成一套;而這部分學生往往還是學習不錯的學生,但是通過他們這種方式的學習,成績不升反降。除此以外,還有個別學生意志力薄弱,上課時容易睡著等問題。所以要向學生明確每個時間段的任務和做法,并且監督執行,對于個別學生單獨做工作。在這幾個時間段中,晨讀前的時間、周末的晨讀時間和每天的晚讀時間爭取都能夠準時到班里,當然我們其他班主任也都是這樣做的。因為學生即使到了現在這個關頭,自覺性還是有限的,還是要有外界的管理和干預才行,這幾個時間段,班主任在與不在,學生的學習效果是不同的。
第三、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讓更多的學生主動去學習。
對于一個學生的學習來說,雖然外部的力量是不可缺少的,但最關鍵的還是學生的內驅力也就是學習動力。要想激發學生的學習動力,我主要采用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多談心幫助學生制定合理的目標和多進行鼓勵表揚。通過和學生談心,了解到對于不同程度的學生來說,雖然各自的具體目標不同,有的是985、211,有的是重點,有的是本科,有的是容易就業的專科,但是大方向是相同的,那就是盡自己的努力考一個更好的大學。程度好的那就對自己要求更高,可以在基礎上進行拔高;程度不好的那就多抓基礎知識和答題方法??傊械膶W生都有事干,所有的學生都能感覺到被老師關注,這樣就能形成一股合力,不管成績好壞,大家都努力向學。
第四、關注班級的氛圍變化和學生的心理健康。
一??荚囈呀涍^去接近一個月,在成績剛出來的時候可以明顯感覺到學生的情緒變化和班級的學習氛圍變得緊張。
有的學生進步明顯,開始要漂,有的學生考的不好甚至幾次考試成績不見進步,有點泄氣,這時候要多與這樣的學生交流,幫助他們分析問題,調整心態。而學習氛圍適度緊張是好事,但是過度緊張壓抑不是長久之計,要適當的幫助學生舒緩。
但是這段時間發現,可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部分學生開始變得浮躁,這時候就要適當的打壓,對于過分活躍的學生,一個是自己去挑他們的錯誤,還有就是與任課老師溝通,了解他們的上課和作業情況,找出他們的毛病以后進行批評教育,及時敲打。
第五、與任課老師加強溝通。
首先要健全班級的規章制度,依章“治”班。這三個月以來,我才知道真正這份工作有多麻煩,有多碎,從早到晚沒有一刻是清閑的,班主任真忙。這是我的第一個感覺。接著就是無盡的狀況,學生衛生、班級、宿舍扣分單子接踵而至,我才發現只靠我自己的力量是沒法管理好一個班級的,必須讓學生自制,因此我計劃制定嚴格的制度去約束或獎勵他們,于是我就和班長、紀律班干部還有衛生委員商量,六年級的學生積極性比較高,結果他們利用一節自習課,全班通過了一些制度,自己有模有樣的執行起來,效果還不錯,我一看,行,從此,我決定好好利用班干部制度,這樣既鍛煉了學生的能力,也解放了老師,當然,老師的監督作用也不可忽視。因此,我從下面兩個方面開展工作:1.充分發揮班干部及課代表的作用。在我班我設立的班干部比較多:班長、學習委員、早讀值日委員、午休值日委員、衛生委員、紀律班長,紀律委員、各就其位,各擔其職。紀律班長、紀律委員協助班長,監管全班紀律。當然,制度制定出來,關鍵看落實,怎樣執行是關鍵。這時班干部一定要率先垂范,起領導帶頭作用。班干部的工作在班干部正式任命之后要先召集班干部開會,一要讓他們明確各種規矩及獎懲辦法,二是教給他們管理班級的辦法,賦予他們管理班級的權力,明確自己應該負責的事情。我給每人派一個本子,要求他們認真記錄每天自己負責的事務當中同學們的表現,表現好的要記上,表現不好的也要記上。對于表現不好的同學,先指出他的錯誤,并告訴他錯在哪里,如果犯錯誤的同學愿意及時改正就不用登記。在班干部上任之初,我要幫樹立班干部的威信。每個班干部負責的那塊工作,如果學生出現了問題,由班干部來決定處罰措施。如果出現了學生不服的情況,班主任要求學生必須執行班干部合理的批評處罰。當然,班干部本身也還是小孩子,我必須在中間協調。所以,在賦予他們權力、允許他們對班級各項事務進行管理的同時,也要做好這一部分學生的引導與教育工作。2.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實行“班務”自治。這樣才能滿足學生的參與意識,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
要充分相信學生的能力,在教師的統一安排下,由學生自己組織一些活動。來鍛煉他們的組織領導能力和積極參與能力,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和潛在的創造性。抓習慣培養,促整體發展 :如在升旗和學校的各種大型活動中的表現,升旗時,我要求同學們站隊要快、靜、齊,人要站得挺直,要有飽滿的熱情和向上的精神;有了良好的行為習慣,學生受到老師的表揚就多了,集體的自信心也強了,因此,在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中,我們都力爭做到最好,不管參加什么活動、比賽,同學們心里都有一個信念:我要為集體爭光。誰為班級減分了,誰必須想辦法補回來,怎么補,全級進步6個名次算一分,2分要12個名次。我們班同學集體榮譽感強,都想著為班級添光彩。被扣分在他們看來是很丟人的事。所有同學都是對此時氣憤的。
其次,關愛關心學生,培養學生自覺意識,使班級具有一定感染力。教師的贊美是陽光是學生成長不可缺少的養料。身為一名教師,首先應該是愛孩子。剛上初中的學生臉皮很薄,很享受被表揚。對進步學生一定要花血本去表揚,使勁夸,我們班王豪同學,懶,滿身的肥肉,懶得連眼都不愿意睜,懶的路都不想走,問什么也不說,更別說寫作業了,怎么辦呢,剛開始,我天天罰他,惡性循環了,學生更多作業完不成,天天進辦公室,天天被披頭蓋臉的訓,漸漸地,孩子真的就整天垂頭喪氣的,我就和魯娜娜老師商量,要不我們實行懷柔政策吧,我們找他完成的作業來表揚他,找孩子表現出來的積極性贊美他,漸漸地,現在孩子作業完成的多了,而且遇到不會的問題還會主動問老師。問他話也會回答了。雖說他還是班里的后進生,單比剛來強多了。由此,我想起來年初學習的周宏老師的賞識教育,有時候,我們確實可以轉換一下方法,有可能會收到意想不到的結果。
再次、堅持班主任與各科任教師相結合,科學完美地管理班級。我班之所以能取得好成績,與全體任科教師的合作是密不可分的,這一點我要檢討一下,每次考完試,都是老師去找我告訴我學生考的怎樣,誰誰沒考出來,誰誰進步了,都是任課老師去找我,的虧我們的老師都比較大度,這一點我要改,要向他們學習。在此我也要向我們的任課老師說聲“謝謝”。
1.全局實行統一考勤,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員進行考勤登記和統計??记谇闆r將作為審定發放工資、津貼、轉正、晉級、年度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2.執行請銷假制度。職工請假半天內需經科室直接領導批準,請假一天及以上需經主要領導批準。工作日中途無故離崗每一次(1小時內)扣10元,1-2小時扣20元,2小時以上按曠工計,無故曠工每半天扣50元。本局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無故缺席一次扣20元。
3.執行在崗考核制度。不得以外出辦公事為由辦私事,須在一線工作的人員若經查不在崗,每次扣50元。
4.執行崗位工作紀律。工作日酒后上班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50元。上班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或《五條禁令》明文規定禁止事項,如打撲克、下棋、打麻將、上網玩游戲、聊天等,發現一次處當事人5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處理。
5.局值班人員(含夜間值班人員)造成工作失誤的,按以下標準處罰:
(1)值班遲到、早退、中途溜崗每次扣10元,曠值的每次扣20元;
(2)值班期間,對突發事件未能及時報告,處理不到位的,每次扣100元;造成重大影響或重大損失的按黨紀、政紀進行處理。
6.因公出差人員按規定的工作任務和時限進行考勤。
二、工作能力考核
1.政策業務水平考核。認真學習和鉆研相關政策法規,熟練掌握分工崗位的相關政策規定,正確運用政策法規指導工作,善于探討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妥善解決矛盾,每發現一例因不懂政策導致工作失誤的扣20元。
2.辦事能力考核。應能獨立、規范地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任務,發現因人為造成工作失誤、考核扣分的,視其嚴重程度,對相應個人每次扣20-50元。
3.服務態度考核。在與服務對象接觸時態度熱情,認真進行政策解釋,如有與服務對象發生口角情況,每發現一例扣50元。
4.作風廉潔考核。廉潔自律,辦事公道正派,不,不看人辦事,如發生“吃、拿、卡、要”情況,由局領導集體研究處理意見。
三、工作實績考核
1.未執行局(科)工作計劃,影響工作進度,有一次扣20元。
2.各類工作臺帳、工作手冊等相關工作資料不符合要求,抽查或檢查每發現一次扣10元。
3.無正當理由,因個人原因未能按時按要求完成局要求事項、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交辦事項的,有一次未完成者罰20元。
4.因失職造成重大失誤由局領導集體研究處理意見。
5.凡被局以上領導在檢查、督查、抽查中,檢查出上述情況且影響局聲譽將處以加倍罰款。
四、配套單位考核
1.配套服務單位工作人員造成工作失誤的,按相關配套單位工作考核標準予以處罰。
2.會務、保潔、設備維護工作人員造成工作失誤的,按物管工作考核有關標準予以處罰。
3.安保人員造成工作失誤的,按安保工作考核有關標準予以處罰。
4.食堂工作人員、管理人員、食品采購人員造成工作失誤的,按餐廳管理有關標準處罰。
五、其他
1、計劃財務部(20分)負責考核相關單位的業務收入,業務支出、業務發展、通信質量指標。
2、綜合辦公室(30分)負責考核方針目標、經濟責任制執行情況、計劃生育、普法教育、經濟合同、信息反饋、文明單位建設、黨風、行風、企業文化建設及宣傳、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生產、職工遵章守紀、職工教育和培訓、考核物資消耗、環境衛生、公用設施管理、煤、水、電等。
3、經營服務部(40分)負責考核通信生產管理、通信質量、服務質量、用戶滿意率、設備維護、安全生產。
4、保衛股(10分)負責安全保衛、內部治安、四防安全等。
第三條以年度方針目標和通信質量、服務質量、企業經營管理等為主要考核內容,實行百分制考核。
第四條全年經濟責任制實行兩級考核,即局級考核,班組支局兩種。班組支局考核本部門干部職工。
第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扣發責任人6個月獎金,責任人單位扣2個月獎金,主管部門領導1個月獎金。
1、發生死亡重傷及重大事故;
2、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火災、爆炸事故;
3、計劃生育達不到“三無”;
4、機要出現失密、丟失、積壓、延誤差錯;
5、發生重大質量差錯或通信事故;
6、貪污、挪用業務用款。
第六條局級考核扣發的獎金由計劃財務部統一扣發,班組、支局扣發的獎金由班組、支局自行保管使用(用做鼓勵表彰先進)。
第七條考核標準
一、效益質量指標(20分)由計劃財務部考核
1、月生產獎金同局所下達的收入計劃掛鉤,凡有收入的股、班組、支局,按照局所下達的收入計算,每月必須完成月計劃數,方能得到全部月生產獎金,否則,按未完成計劃比重進行扣發。同時,還同局下達個人任務掛鉤,如沒有完成任務,按專業業務發展獎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2、沒有收入的股辦,如綜合辦、保衛股、計財部、郵運班按全局當月收入綜合考核,取平均數。
3、如果到年底各支局、班組完成局所下達的全年收入計劃,可將未完成月計劃被扣發的獎金補發,如果沒有完成全年收入任務則不補發。
4、出現數據質量差錯每筆扣1分;
5、沒完成通信質量指標計劃每筆扣10分;
6、發現弄虛作假、瞞報、偽造、遲報通信質量指標每項扣5分;
二、方針目標和企業管理(8分)由綜合辦公室考核
1、方針目標沒分解,出現漏項、斷檔每處扣1分;
2、月方針目標不按時完成,每項扣5分;
3、無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扣5分;
4、經濟責任制執行不認真、隨意動用獎金扣5分;
5、月、半年、年度工作計劃、總結材料每漏報一次扣1分;
三、安全生產、遵章守紀、職工教育和培訓(8分)由勞資教育考核
1、作業人員不堅守崗位發現一次扣2分;
2、作業現場無安全措施、防范不嚴一次扣1分;
3、易燃易爆品存放不當扣1分;
4、生產人員不執行操作規程扣1分;
5、當班脫崗一次扣1分;
6、當班飲酒發現一次扣5分;
7、當班干私活一次扣0.5分;
8、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
9、安全組織不健全扣1分;
10、沒有考勤簿、記錄不全扣1分;
11、違章違紀一次扣2分。
四、物資消耗、公用設施、環境衛生、煤水電管理(8分)綜合辦
1、辦公場所門窗不清潔、地面有碎紙、煙頭等經檢查不合格一次扣1分;
2、公用設施無登記帳、無帳卡、無專人管理扣1.5分;
3、辦公室有長明燈一次扣1分;
4、材料用品無帳卡或帳物不符合扣2分;
5、庫房材料擺放不整齊,達不到“五無”扣2分;
6、私接電源、私用電器設備一次扣5分,造成后果責任自負;
7、人為造成公用物品設施損壞扣2分,并按價賠償;
8、發現長流水一次扣2分;
9、分擔區不清掃一次扣5分,清掃不徹底扣2分。
五、精神文明建設、黨風、行風、企業文化建設、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等(6分)由綜合辦公室考核
1、詢問職工服務規范、職業道德、文明單位創建等有關知識時回答不上的每人次扣1分;
2、服務工作被新聞單位批評曝光的扣5分;
3、上級有關部門對文明單位創建、黨風、行風等項工作檢查中被提出批評的扣3分。
六、安全保衛(10分)由保衛股負責考核
1、發生政治案件扣10分;
2、發生職工犯罪和違法案件(判刑、教養、拘留)扣5分;
3、發生治安案件(打架、損壞公物)扣5分;
4、科室發生被盜案件扣5分;
5、四防工作不落實(無檢查記錄、值班脫崗、滅火器材無人管理、報警設備不會用、防范措施不到位)扣3分。
七、基礎工作、通信質量、通信服務(35分)由經營服務部考核
㈠基本工作:
1、各類統計報表每月30日前上報,工作總結、經營活動分析下月10日前上報,不按時限上報扣1分;
2、經濟責任制不健全、無考核標準扣5分,執行不認真扣3分;
3、不按時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通信質量分析會一次扣2分;
4、各種管理表簿(包括統計資料、個人工作量統計)齊全,不齊全一項扣3分,記錄不認真一項扣1分,記錄后不處理一項扣2分;
5、二十八個監控崗運行正常,未運行一項扣5分,記錄不認真扣2分;
6、執行上級文件、通知、規定、郵政調度通知、綜合作業計劃,按通知及時修改資料,不執行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上級檢查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扣3分。
㈡通信質量:
1、積壓、延誤郵件每袋(捆)扣2分,給據郵件每件扣1分,平常郵件每件扣0.5分;
2、丟失、損毀郵件每袋(捆)扣5分,給據郵件每件扣2分,平常郵件每件扣1分;
3、報刊損失一份雜志扣2分,一份報紙扣1分;
4、訂銷報刊延誤一份雜志扣1分,一份報紙扣0.5分;
6、認真執行規章制度,不執行每項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
㈣通信生產管理:
1、各工種嚴格執行本崗位操作標準,不執行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
2、各項資費收費準確,漏收一件扣2分,錯收一件扣1分;
3、帳目日清月結,帳實相符,不結帳扣3分,帳不平扣2分;
4、事后監督、匯檢、檔案檢查發現的差錯,一般差錯扣1分,主要差錯扣3分;
5、執行票款、空白憑證、空白收據管理規定,不執行規定一項扣2分,執行不認真扣1分;
6、檔案理訂整齊,按時上繳,管理表簿齊全,查驗及時,檔案不整齊扣1分,不按時上繳扣2分,查驗不及時扣5分;
7、郵票的請領及出入庫手續,入庫無兩人簽章扣1分,未入庫出售扣2分,借條或白條扣3分,不復核出庫扣1分;
8、按規定的路線、時限投遞,不執行規定一項扣2分;
9、執行通郵規定,不執行扣2分,未辦通郵手續但位置明顯、標識醒目,必須投遞郵件報刊,不投遞每戶扣2分;
10、加強資金和票品管理,執行各項資金管理制度,不執行一次扣3分,按規定繳協款,補退款,不符合規定一項扣2分;
㈤文明生產
1、擅自離開崗位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離崗一人次扣2分,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一人次扣1分;
2、遵守營業時間,按時到崗,一次不遵守扣2分,不按時到崗一人次扣1分,不到崗扣4分;
3、發生用戶有理由申告一次扣5分;
4、嚴重違紀,一人次扣10分;
5、穿標志服,戴工號牌,不著標志服一人次扣1分,不戴工號牌一人次扣1分;
6、不使用服務用語一人次扣1分,有生、冷、硬、頂現象扣5分;
7、時鐘、日歷準確,業務標識齊全準確,一項不合格扣1分;
8、營業廳及庫房不準堆放私人物品,違者扣2分;
9、封閉作業,非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現場,一人次扣1分;
10、工作時間不認真,發牢騷,講怪話鬧不團結,一人扣2分;
11、生產場地嚴禁吸煙,發現一人次扣5分;
12、不準酒后上班,發現一人次扣5分;
13、認真對待用戶查詢,不受理查詢扣3分,不認真扣1分。
八、通信管理,生產過程管理(15分)由經營服務部考核
1、設備完好率達不到95%扣2分;
2、操作標準執行率不到95%扣2分;
3、不按時召開質量安全分析會一次扣1分;
4、發生通信案件(事故)一次扣10分;
5、檢查記錄不健全,不認真扣1分;
6、生產場地發現吸煙一次扣5分;
7、不認真執行綜合作業時間一次扣2分;
8、規章制度執行率達不到95%扣2分;
9、職工遵章守記率達不到95%扣2分;
10、各類報表、工作總結不按時限上報扣1分;
11、不認真執行上級文件、規定、通知、郵政調度通知一次扣2分;
12、上級檢查發現問題,不及時整改扣3分;
13、積壓、延誤郵件每袋(捆)扣2分,給據郵件每件扣1分;
14、丟失、損毀郵件每袋(捆)扣5分,給據郵件每件扣2分;
15、不認真執行三項基本制度(機要四項)一次扣1分;
16、無日戳打印簿扣2分,打倒不合格每處扣0。5分;
17、郵政用品用具管理不善扣1分;
18、不執行郵件安全防護制度每次扣1分;
19、違反郵運紀律每次扣1-5分;
20、發現當班飲酒者一次扣5分;
21、發生用戶申告一次扣5分;
22、出現事故、差錯不及時上報(一小時內)每人扣5分;
23、值班人員不按時到崗,不遵守作息時間每人一次扣2分,脫崗免獎;
24、當班人員不服從指揮調度一人次扣5分;嚴重者調離本崗位或給予行政處分;
25、違反局規者視情節扣發生產獎或給予行政處分。
26、作業現場、郵件倉庫、接班、轉趟汽車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發現一次扣5分;
27、用袋單位每超儲郵袋1條扣0。5分,挪用、散失每條扣1條,郵袋統計臺帳、月報表、請、退清單填寫數字每錯一筆扣3分,每漏加蓋名單,公章一處扣0。5分。
28、亂接電源、亂用電器設施,每發現一次扣5分,在計算機設備上使用其他用電設施,發現一次扣5分;
二、兼營證券業務的信托投資公司主管證券業務的負責人,以及證券總部、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管理比照《辦法》執行。
三、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由所在地證券監管辦公室或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證券監管機構)參照《辦法》進行審查,并進行日常監管。
各地證券監管機構應于每季度前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上一季度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任職資格審查及變更等情況。
四、《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由各地證券監管機構按照附件的內容、格式、尺寸自行印制。
附件: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專指證券經營機構的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第四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依照本辦法,負責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包括資格的審查與確認、任職期間的考核、資格暫停與撤銷以及其他相關事宜。
各地證券監管辦公室或證券監管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授權,依照本辦法對轄區內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初審。
第二章、任職資格
第五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須具備以下條件,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特殊情況除外: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按照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取得兩種《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從事證券工作3年以上;
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應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證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證券工作6年或金融工作10年以上;其他學歷人員,須從事證券工作10年,或金融工作15年,或經濟工作20年以上;
3、身體狀況良好;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5、具有履行高級管理人員職責所必備的經濟、金融、證券知識和組織協調能力;
6、中國證監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在各級黨政機關任職,不得兼任其他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第七條、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證券經營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
1、因擾亂社會治安或其他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執行期滿不足3年的;
2、因內控制度不健全或執行監督不力,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導致發生重大案件的直接責任人或負直接領導責任者,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3年的;
3、因從事非法經營活動或超范圍開辦證券業務等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執行期滿不足5年的;
4、對因嚴重違法、違規導致金融機構被接管、關閉或破產清算負有個人責任或直接領導責任,離任不足5年的;
5、因帳外經營、制做假帳、隱瞞負債和資產、擅自設立證券經營機構(包括分支機構)等行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處罰的;
6、受過有期徒刑刑事處罰的;
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證券市場禁入者;
8、中國證監會認定的不宜擔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人員。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擬聘任高級管理人員時,應事先報中國證監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
第九條、未經中國證監會進行任職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為其辦理任職手續。
第十條、中國證監會通過審核材料、考察談話、定期考核等方式,對證券經營機構推薦擬任或在職高級管理人員的能力、品行和資歷進行審查。
第十一條、證券經營機構推薦擬任高級管理人員,需向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1、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
2、身份證;
3、《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明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
4、擬任人員所在機構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擬任人員的綜合鑒定及推薦意見;
5、中國證監會要求報送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1項任職資格申請表由中國證監會統一制定。
第一款第2項、第3項可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第十二條、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對前條所列材料進行初審,出具初審意見后連同證券經營機構提交的材料報中國證監會。
第十三條、中國證監會可授權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對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考察談話。
考察談話必須有書面記錄,并經考察人和被考察人雙方簽字。
第十四條、中國證監會對審查通過的擬任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發放任職資格批復文件。
前款所述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資格批復文件下發后6個月內未辦理任職手續,該批復文件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證券經營機構申請更換董事長或總經理,須在取得任職資格批復文件后一個月內辦理《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從事除本職工作以外的其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屬公司董事會應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并抄送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
1、擬因私離境一個月以上;
2、直系家庭成員擬移居境外或已在境外居住兩年以上;
3、因涉嫌違規、違法行為而被調查、處理;
4、擬離開所在證券經營機構。
第十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應當在公司章程中或以其他書面形式載明,當董事長因特殊原因暫時中斷履行職務時,需由董事會指派符合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代其履行職責,并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備案。
第十九條、證券經營機構董事會對其高級管理人員給予處分或免職的,須在決定公布前以書面形式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于每年3月底前,將上年度述職報告和公司董事會評價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二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經營機構的年檢包括對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考核。
第二十二條、中國證監會對舉報或反映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違法違規的情況可以進行調查,并可根據調查結果對其任職資格重新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證券經營機構董事長或總經理擬離任時,所在機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應當委托具有從事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離任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第二十四條、中國證監會負責建立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檔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違反第六條、第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1至2年的任職資格,并給予推薦其任職的機構通報批評。
第二十六條、證券經營機構高級管理人員有第七條所列情形,且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將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有第七條第1項、第2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取消其3-5年的任職資格,并給予推薦其任職的機構通報批評;
2、有第七條第3項、第4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取消其5年內的任職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其任職的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3、有第七條第5項、第6項、第7項、第8項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不再受理其任職資格申請,并視情節輕重對推薦其任職的機構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第二十七條、證券經營機構未按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暫停部分業務資格的處罰,并責令其按本辦法申報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第二十八條、證券經營機構未對擬聘高級管理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出具虛假鑒定或推薦意見,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認定該法定代表人為市場禁入者。
第二十九條、證券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知情不報或故意拖延應報告的事項,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通報批評或警告處罰。
第三十條、證券經營機構不按時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述職報告和董事會評價意見,中國證監會將給予其通報批評,并責令其限期上報。
第三十一條、證券經營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不及時進行離任審計并報告審計結果,中國證監會將視情節輕重單處或并處警告、暫停部分業務資格的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由所在地證券監管機構參照本辦法審查、確認,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第三十三條、證券經營機構分公司、證券營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任職,應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取得一種《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并從事證券工作2年以上。
未取得《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的條件和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外,其學歷和經歷條件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從事證券工作3年或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證券工作5年或金融工作8年以上;其他學歷人員,須從事證券工作10年或經濟、金融工作20年以上。
第三十四條、外資證券經營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和中外合資證券經營機構及其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審查與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人力資源管理和開發主要是一個企業或者一個組織團體在當前的人力資源基礎之上,根據企業的發展戰略目標,按照組織結構的變化對人力資源進行分析、調查以及規劃和調整,提升組織和團體的現有人力資源管理水平,讓人力資源管理效率更快,給組織創造更大的激勵。那么高校的人力資源開發管理主要是發掘、培養以及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其中包含高校的教師,行政管理人員以及教輔人員和崗位技能人員,按照高校現階段發展的目標對人力資源進行調整、管理的一些活動總稱。高校是擁有特殊人力資源載體的組織,要開發出具有戰略性人力資源發展的模式,以此形成人力資源自身發展方面的凝聚力,讓整個教師隊伍的素質有所提升,促進管理的有效實現,促進高校的快速運轉。
二、民辦高校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問題
1.缺乏現代化的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理念
人力資源和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觀念已經在很多高校樹立起來,主要為人才的引進以及干部的任免和績效考核以及職稱評審為主要工作。但是很多民辦高校還處于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之下,缺少對人力資源管理現代化的理解和認識,在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對于高校發展的促進作用認識也不夠深刻。
2.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方法落后
民辦高校在人力開發和管理方面的方法比較落后,并且沒有融入創新和主動機制,很多對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考核和評價都沒有完善的機制予以支持,薪酬體系不夠合理,教師隊伍也不夠穩定,特別是兼職教師的數量與日俱增,專職教師比較少,缺少師資培訓制度,尤其是雙師型骨干教師的數量明顯不足。這樣,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的效果就很難在民辦高校中體現出來。
3.人力資源開發和管理缺少相應的規劃
民辦高校因為存在地區間發展的不平衡性,以及政策傾向性也不一致,這樣就會讓民辦高等教育出現發展失衡的問題。很多民辦高校的人力資源可能出現相對匱乏或者發展過剩的情況,這樣師資的引進以及教師的培養規劃就會出現漏洞,民辦高校在自身運營方面的機制也造成經費投入不足,教師教學任務繁重的現象也比較普遍。
三、構建民辦高等院校人力資源管理開發的創新機制
創新能力決定著一個高校發展的速度和位置,也是民辦高校人力資源在傳統經驗基礎上進行開發和管理的戰略性舉措以及管理性轉變,只有創新才能更好的推動民辦高校的發展。人力資源智能轉化的模式可以設定為職能導向型向著戰略導向型轉變;被動反應向著主動接受轉變;強制性向著主動性轉變等等,還有傳統落后的管理方式向著創新的方式轉變,這樣才能創建民辦高校人力資源開發管理的最新機制。
1.樹立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開發理念
民辦高校的發展一直秉承以人為本的信念,人力資源管理是以教師為本的方式,與此同時還需要用發展的眼光來衡量學校的發展,對人力資源管理進行評價。現代化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需要落實到高校管理的各個層面之上,樹立起人才強國的發展信心,讓教師在學校中具有一定的歸屬感,責任感以及使命感,這樣高校的文化氛圍也能極大的促進教師向著更加健康,長遠的方向發展。
2.推行人性化的能力考核標準
民辦高校教師的日??己藨摫M量的體現出人性化的特點,例如,教師每天都需要進行簽到考勤,這樣可以采用一周一次的本人親自到部門簽到考勤,其余時間利用電子考勤代替。這樣的方式為距離比較遠的教師提供了上課的便利,并且也可以讓教師上線班路線更加優化,另外高校還需要增強校車的數量,為教師們提供接送服務,進而更好的保障多數教師都可以按時上班下班,以此減少因為各種特殊情況、堵車等等出現的誤課現象。另外,利用物質獎勵以及榮譽贊揚的方式對優秀的教師進行鼓勵,讓廣大教師在心中認同高校的文化,讓自己的心理得到滿足,擁有一定的成就感,以此更加團結。同時讓教學活動也更加精彩,提升高校的整體教學水平,提升高校的競爭能力。
3.推行人才儲備計劃
在高校中開展知識分子的儲備計劃工作就需要鼓勵多數能力比較強的教師,參與到學校的培訓活動以及進修和深造過程中,尤其是一些年輕的教師,更應該積極進取,不斷夯實自己的學習基礎,爭取考取更高的學歷,增加學校教師的博士、碩士數量,在攻讀學位期間也能有更多學習、考試以及外出交流的機會。在民辦高等院校中,因為缺少國家的資金扶持,所以還要有強化成本的意識,爭取將內部的每一筆開支都能夠起到預定性的作用,學校的財務管理也需要嚴格審核報銷要求,樹立開源節流的思想。
另外還可以通過反激勵的方式,促進教師的繼續學習。在傳統的高等學校中,人力資源管理的結構主要是校園內部項目負責人員對改革負責,然后針對具體的體制特點進行創新。戰略人才管理需要從高校以及人才的實際特點出發,對于員工進行實時的關注和理解,通過精簡以往臃腫教學機構的方式,對于后勤部門的閑雜人員進行裁剪,并且在教師的能力考核上也需要從教學水平出發,能力不達標的教師進行深造學習,若是連續考核不合格予以辭退處理。教師考評委員會的成員需要優秀的教師組成,保障教師的學習能力和進步性,通過激勵的方式提升教師學習的積極性。
三、外匯擔保的管理機關為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簡稱“外匯管理部門”)。
四、可以提供外匯擔保的機構僅限于:
(一)法定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
(二)有外匯收入來源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
金融機構提供的外匯擔??傤~和其對外債務總額累計不超過自有外匯資金的二十倍。
非金融機構提供的外匯擔保總額不得超過其自有的外匯資金。
五、外匯擔保的范圍是:
(一)可為中國境內的按中國法律登記注冊的企業提供擔保,但不得對企業注冊資本提供擔保;
(二)未經國家外匯管理部門批準,不得為中國駐外企業提供外匯擔保;
(三)除外國機構或外資企業有等值的外匯資產作抵押外,不得為外國機構或外資企業提供外匯擔保。
六、擔保人提供擔保前,應作好以下工作:
(一)對擔保項目的可行性分析研究;
(二)掌握債務人的資信情況;
(三)落實必要的反擔保措施。
七、擔保人提供外匯擔保,應分別與債權人、債務人訂立書面合同,訂明擔保人、債權人、債務人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八、根據需要,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提供其財務報告和外匯收支情況等有關資料。
九、擔保人提供擔保后,債權人與債務人如需修改所擔保的合同,還須取得擔保人的同意。如未經擔保人同意修改原合同,擔保人的擔保義務將自行解除。
十、擔保人提供擔保后,在其所擔保的合同有效期內,一旦債務人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擔保人應履行擔保義務。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后,有權向債務人進行追償。
十一、擔保人提供擔保后,在擔保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債權人未按合同履行其義務,擔保人的擔保義務自行解除。擔保人有權要求債權人賠償相應的損失。
十二、擔保人出具擔保后,有權對債務人的資金和財務情況進行監督。具體監督方式可由擔保人和債務人協商訂明。
十三、根據擔保的實際風險,擔保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供相應的抵押物并收取一定的擔保費。
十四、境內機構出具擔保后,必須在十天內將擔保合同等有關資料報當地外匯管理部門備案。
十五、對違反本辦法的機構和單位,外匯管理部門將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警告、罰款、取消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處分。
本區、縣沒有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的,原則上可從與本區、縣對口支援的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中確定。
第三條 定點中醫和定點??漆t療機構,為全市參保人員的定點醫療機構,參保人員可直接到上述醫療機構就醫。
第四條 對內服務的定點醫療機構,僅限于本單位參保人員和居住區內的參保人員選擇。
第五條 易地安置或長期派住外地工作的參保人員,選擇個人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時,應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易地安置(外轉醫院)申報審批單》,異地安置人員可選擇當地一家鄉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長期派住外地人員可選擇當地一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上述人員還可同時選擇本市一家定點醫療機構。
第六條 參保人員選擇個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滿1年后要求變更的,可在每年5月提交書面申請,由用人單位匯總并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登記表》,到所在區、縣醫療保險事務經辦機構辦理有關手續。
第七條 參保人員就醫后,可在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取藥,也可持加蓋定點醫療機構專用章的處方到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第八條 參保人員因患急癥不能到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可在就近的定點醫療機構急診就醫或住院治療,但病情穩定后應及時轉回本人的定點醫療機構。
第九條 參保人員住院治療,如使用個人應自費的藥品、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的,需經本人或家屬同意。
第十條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市內轉診轉院時,須經本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轉診單》,由醫療機構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核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向與本單位建立雙向轉診關系的上級醫院轉診。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轉往外地就醫時,持個人填寫的《北京市醫療保險易地安置(外轉醫院)申報審批單》、單位證明、轉外醫院的接收證明、定點醫療機構轉診證明,到所在區、縣醫療保險事務經辦機構審批。
第十一條 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本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開據“疾病診斷證明”,并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單》,到所在區、縣醫療保險事務經辦機構辦理有關手續。其就醫后取藥僅限在就診的定點醫療機構。
第十二條 參保人員因公外出和探親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突發疾病不能回京治療的,可在當地一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審核支付。
第十三條 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可為需住院治療的或經住院治療病情穩定需繼續連續治療的參保人員,開設治療性家庭病床。
關于加快辦理房改售房登記發證手續的通知
(1999年4月15日京房地權字〔1999〕第324號)
通知
各區(縣)房地局、市房屋土地登記事務所:
我市房改售房以來,為加快房改售房發證速度,市房地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全市已為53套房改售房發放了房產證書,房改發證效率有了明顯提高但仍然跟不上房改售房的進度。房產證書是房改房進入市場的重要憑證,房改售房發證工作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級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必須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為進一步簡化房改售房發證的程序,加大管理力度,提高辦事效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房改售房登記發證工作責任制
(一)各區縣房地局要切實加強對房改售房登記發證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落實。要從維護首都穩定、促進首都經濟發展的高度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認真做好房改售房登記發證工作。
(二)各區縣房地局必須設立專門的房改售房發證窗口。凡房改售房產權登記的業務,由同一個窗口收件并發證。
(三)向各區縣房地局申辦房改售房產權登記,應提供如下文件:1.所售公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明;2.房改售房的批復、備案文件;3.交易管理部門鑒證的房改售房買賣合同。房改售房發證工作部門收到申請后,應向申請人開具《北京市××區縣房地局房改售房登記收存證件收據》(附件),自接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必須完成房改售房登記發證工作,向申請人頒發房產證。
二、規范管理,加強服務
各區縣房地局要加強管理,加強服務意識。各級房改售房登記發證部門要加強對承辦事項的管理,落實辦文責任,要在市局總的要求下,在承辦人與負責領導、下級與上級之間,規定時限,明確分工,形成各負其責、相互督促的責任機制。各級房改售房登記發證部門,必須將辦理房必售房登記發證手續的有關內容和程序公示于眾,有條件的可印制辦事手冊,向辦理房改售房登記發證手續的當事人公開辦事內容和有關程序。
三、加強監督
市局把房改售房產權登記發證工作作為為老百姓辦的重要實事來抓,對房改售房產權登記發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區縣房地局必須保證房改售房登記發證工作時限。同時每一個月向市局權屬處報送《房改售房登記發證統計表》(略)。
四、各區縣房地局辦理房改售房發證窗口的地址及聯系電話:
東城區:東城區育群胡同21號64047711-3092
西城區:西安門大街115號66170297
崇文區:東花市大街2號67143704
宣武區:里仁街乙8號63517254
朝陽區:三里屯南56號64167877
海淀區:榆樹林18號82612431
豐臺區:豐臺鎮文體路13號63814350
石景山區:八角西街66號68838208
門頭溝區:新橋大街48號69842013
通州區:通惠南路10號69542664
昌平縣:城區鎮西環路8號69746558
順義區:光明北街路東房地產交易中心6944539369425703
平谷縣:平谷鎮府前大街32號69964897
大興縣:黃村衛星城三中巷18號69246317
房山區:房山區良鄉西路3號89356024
懷柔縣:興懷大街20號69646541
延慶縣:香苑街6號69104556
密云縣:密云鎮新中街40號69949959
市房屋土地登記事務所:朝陽區芍藥居甲2號內一樓三層84613814
市房地局:東城區南灣子胡同1號65236230
附件
北京市區(縣)房地局房改售房登記收存證件收據
收件號___字第___號
住房單位:________
所售房座落___區(縣)____街道(小區)____號
共有住宅___套,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收件日期:領證日期:
-----------------------------------------
| 證 件 名 稱 | 證號或件數 | 年、月、日 | 備 注 |
|----------------|-------|-------|------|
|房屋所有權證或確權證 | | | |
|----------------|-------|-------|------|
|市(區)房改辦批復或備案文件 | | | |
|----------------|-------|-------|------|
|房改售房 交易合同 | | | |
|----------------|-------|-------|------|
|房屋產權登記書 | | | |
-----------------------------------------
(一)上列證件已經收訖,特發此據。
(二)本收據一式三聯,第一聯交原售房單位,憑收據領取新證;第二聯由收件單位存查,第三聯轉發證單位收存。
第三條 農藥批發和農藥零售經營網點實行總量控制。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農業生產需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銷售網絡。農藥批發企業名錄和銷售網點規劃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四條 農藥批發企業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農業生產及市場供求實際需要采用公開招投標方式確定。擬招投標的農藥批發企業數量在招投標前須報省政府批準。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全省農藥銷售網絡布局規劃,采用招投標方式確定農藥零售經營者。擬招投標的農藥零售經營者數量在招投標前須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條 農藥零售經營應當從本經濟特區的批發企業購進農藥。除運輸農藥批發企業采購的農藥,以及經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用于科研與推廣示范的農藥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購買、運輸、攜帶農藥進入本經濟特區。
購買農藥應當到取得經營許可的農藥商店購買。
嚴禁農藥零售企業及農藥使用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從本經濟特區以外購買農藥。
第六條 農藥批發企業應當建立滿足就近服務需要的區域配送中心,區域配送中心不具有法人資格,僅從事農藥批發企業配送業務,不得從事批發及零售經營。
第七條 申請農藥批發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有與經營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具有植保、農學、化工等相關專業的技術隊伍。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和配送能力。倉庫應當配備衛生、消防、環保等設施設備,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要求。
(四)營業場所和倉儲設施應當設立隔離措施,并與周邊和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區域、飲用水源地、醫療教育機構等保持安全距離。
(五)有嚴格的質量控制、安全防范、責任追溯等經營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機制。
(六)應當建立農藥采購招投標信息系統、農藥經營電子臺賬管理系統。
第八條 申請農藥零售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相適應的倉儲設施和配送能力。倉庫應當配備衛生、消防、環保等設施設備。
(二)營業場所和倉儲設施應當設立隔離措施,并與周邊和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區域、飲用水源地、醫療教育機構等保持安全距離。
第九條 申請農藥批發和零售經營許可程序:
(一)申請受理。申請農藥批發和零售經營許可應當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負責農藥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申請材料的受理。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
(二)資格審核。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對農藥批發企業和零售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方可參加農藥批發或零售經營許可的招投標。
(三)公開招標。農藥批發及零售經營許可招投標分別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招投標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四)公示。農藥批發和零售經營許可的招標結果,分別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海南省農業信息網、海南日報等相關媒體或網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農業行政主管部T對中標企業依據招投標條件查驗合格后核發農藥經營許可證。
第十條 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環境保護、工業等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農藥市場監管網絡系統,并與農藥經營企業設立的農藥采購招投標信息系統及農藥經營電子臺賬管理系統聯網。
第十一條 農藥批發、零售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3年。有效期滿后,按規定重新核發。
農業、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藥批發、零售企業的日常監管,每年進行1次全面檢查,不符合經營條件的限期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依據《海南經濟特區農藥管理若干規定》第四十二條規定,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第十二條 農藥經營者應當建立農藥購銷臺賬,記載所銷售農藥的生產單位、進貨渠道、產品名稱、銷售情況等信息。農藥購銷臺賬應當保存3年。
第十三條 農藥批發企業應當制作本企業經營農藥產品的專營標識。專營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具備防水、防潮、防偽、易識別等特點,不得影響農藥品種原有包裝標識。
專營標識應當報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