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30 15:07:1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街道社區殘聯工作計劃,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本月,街道黨工委召開了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會。會上街道黨工委對20__年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并討論確定了20__年街道黨工委大型活動計劃。街道社區黨建協調會的12個成員單位參加了本次會議,轄區中、小學及幼兒園的代表列席會議。
辦事處各部門、各社區居委會繼續完善了20__年工作思路和工作計劃,辦事處各部門制定、完善了20__年辦事處目標任務管理責任書、各社區居委會目標任務管理責任書、屬地化管理單位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書、屬地化管理單位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房屋租賃綜合管理責任書、經營網點“三位一體”綜合管理責任書、新入駐企業綜合管理責任書,為啟動辦事處20__年各項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做好節日期間流動人員清查摸底工作,本月,辦事處認真安排部署,要求各社區居委會對轄區內、及流動人口聚集地進行了徹底的清查摸底,共清查452戶1354人次,及時掌握了流動人口流動動態,確保了三平鎮地區的社會政治穩定。
妥善做好未就業大專畢業生家長,關于孩子就業問題進行上訪的勸返工作。
宗教事務辦組織清真寺人員學習主義內容,并利用周五做來馬子人員組織學習相關政策,宣傳禁止到克市上訪的相關事項,共150人參加了學習。
加強春節期間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杜絕各類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綜治辦統一安排,要求各社區居委會對社區辦公樓、滅火器、車棚子、居民區樓道、經營網點、市場、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隱患,所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了整改,同時認真做好社區居民宣傳教育工作。此外,做好各社區居委會、清真寺每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的上報工作。
三、社區環境衛生工作
在做好日常保潔工作的同時,修訂并完善城市管理工作總結和工作計劃,與三平鎮地區的43戶經營網點簽訂綜合目標責任書,完成了市場展銷的管理和收費工作,兩天共收攤費1166元。清理各類廣告12處。此外,各社區居委會還組織社區志愿者、低保戶等人員,對轄區進行了衛生大掃除。
四、社會事務工作
審核低保領取證70本和減免證67本,上報購藥證發放統計表1份,上報2月份新增低保家庭申請審核表1份,變更表14份,統計上報低保戶中1戶1人的家庭21戶、1戶3人的家庭19戶,統計上報享受分類救助的50人,上報城市低收入群體調查統計表1份,發放20__年四季度低保無房戶房租金補貼12960元8人,為兩戶低保人員發放低保金1428.5元,發放大病醫療救助金3359.4元2人,基本醫療救助金1292.88元5人,發放臨時救助金15000元12人。做好節前各類慰問工作,陪同區殘聯領導慰問殘疾人2人送慰問金1600元,陪同區
人大領導慰問轄區困難群體及優撫對象7戶送慰問金4430元;今年為低保家庭發放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金34000元68人,為低收入家庭發放春節一次性生活補貼金4000元10人。上報慈善工作季度報表,上報20__年全市經常性捐助站建設情況匯總表1份,上報區慈善慰問貧困優秀大中專學生名單1份,到區慈善分會拉棉被20床并下發到各社區,組織5名優秀貧困大中專學生、參加市慈善舉辦的獎學金發放儀式,并全部榮獲獎學金。此外,為烈軍屬發放20__年提高標準金225元。
組織3名智力殘疾人及親屬參加市殘聯舉辦的迎新年聯誼會,發放四季度無業殘疾人基本生活費40人26400元,為重度殘疾人發放慰問金8400元14人。
上報不同年齡段的老年人人數,辦理老年優待證12個,優惠證2個,開展白堿灘區20__年養老服務需求問卷入戶調查工作并發放調查表1000份,向老人們解釋辦理助老卡的具體地點,收集上交20__年養老服務需求調查問卷146份,并統計上報匯總表1份。
五、計劃生育工作
領導重視
是辦好社區科普大學的前提
為保證社區科普大學工作穩步推進,我們街道專門成立了祿口街道社區科普工作領導小組,由街道分管主任任組長,科協主席任常務副組長。設立了辦公室,科協主任和社區科普大學校長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科普大學校長除具體負責科普大學的日常工作,還要負責指導社區居民學校的科普工作。街道還從政府預算中設立專項資金,作為社區科普大學的辦學經費,做到實報實銷,從而確保了科普大學的正常運轉。
強化管理
是辦好社區科普大學的基礎
我們在辦好街道科普大學的基礎上,我們將各社區的居民學校作為街道科普大學的分校,以社區居民學校為平臺,推動社區的科普教育工作的開展。為此,我們依據市區科協對科普大學的要求,依據科協的課程計劃,制定了祿口街道科普大學工作方案和考評細則,實行材、學計劃、學管理、統一組建師資和志愿者隊伍、統一考核措施的“五統一”管理制度。平時,我們組織相關的管理人員深入到各社區居民巡查執行街道科普大學工作計劃的情況,聽取老師和學員們的反映,征求各分校對辦好科普大學的意見,收集好的獨到的做法。街道科普大學上課時,我們還組織各分校的領導和講師團的老師聽課,取人之長。每年年底,我們都要組織科普大學專項檢查、評比和總結表彰會。扎實有效的管理措施,確保了科普大學活動的正常開展。
隊伍建設
是辦好社區科普大學的關鍵
沒有一支穩定的、優秀的科普師資隊伍,就談不上科普大學的質量。將社區科普大學辦成居民向往的、百姓熱愛的大學,就必須培養和建設一支優秀的講師團隊伍。為此,我們除了聘請有科技特長的在職干部和職工擔任街道科普大學的講師團成員外,還將區、街道退休的曾從事過科技工作的老干部、老職工聘請為科普講師團的教師。實行街道科普大學統一管理、統一分工,各自準備,充分發揮他們的特長,從根本上保證了科普大學的正常的教學活動的開展。為了使科普活動可持續開展,我們還建立了由中小學教師、金城學院和金肯學院教授、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組成的科普教育志愿者隊伍。為了提升志愿者隊伍的工作水平,2013年7月,我們舉辦了社區教育志愿者隊伍培訓學校,培訓學校在三個月的時間里分別舉辦了由市區專家主講的講座三次、社區教育志愿者經驗交流會一次、“我開心,我快樂----我做社區教育志愿者”的征文活動一次,征文活動我們收到了來自全街道的志愿者征文近60篇,分別評出一二三等獎28個。在培訓學校首屆班結業典禮上,我們為獲獎的學員頒發了榮譽證書和獎品。歷時三個月的有計劃的培訓,使社區教育志愿者們明確了社區教育的職責和自己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知道了自己在普及科普知識、倡導科學生活、推動文明建設方面將如何去做。由于我們對師資隊伍的組織和管理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科學,所以,無論是講師團的教師上課,還是社區教育志愿者的活動組織,每次活動都能得到居民的好評,全街道形成了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的學習氛圍。
整合資源
是辦好社區科普大學的保證
社區科普大學是個綜合的系統工程,是提高社區居民科學素養的有效載體,辦好社區科普大學,需要全社會的大力支持和全體居民的積極參與。為辦好社區科普大學,工作中,我們充分發掘社區資源,開展科學普及活動。每年我們都能開辦長期班六個,短期班八到十個。為了提高辦班質量,我們分別和南京同仁醫院、祿口轄區內兩個衛生服務中心聯合組織開展中老年科學養身保健講座,發放相關的衛生保健資料,讓居民懂得科學生活、科學養身、科學飲食的基本常識;我們主動和同仁醫院康復科聯系,組織開展健康知識咨詢和免費為居民檢查身體的活動;我們和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聯合,每年都要請南京市農科教講師團的專家來祿口舉辦農業實用技術培訓班。2011年以來,我們分別在張橋社區舉辦“大棚蔬菜科學種植”培訓班、在彭福社區舉辦“高產西瓜栽培技術”培訓班、在桑園社區舉辦“養蠶專業知識”培訓班、在小彭社區舉辦“水產養殖”專業知識培訓班、在成功社區舉辦“高產草莓的科學種植”培訓班,在曹村社區舉辦“高產小麥種植與科學管理”培訓班,在尚洪社區舉辦“花卉與苗木”栽培技術培訓班等13場,參加學習的種養殖專業戶和居民達2000人次。一系列的科學種養殖培訓班,為農民們致富創收提供了技術支持;此外我們和殘聯、社區教育中心聯合舉辦殘疾人電腦培訓班三期,老年居民電腦學習班四期,居民電腦培訓班十二期,參加培訓人員一千多人。2013年下半年,我們又在街道老年大學的學員中選拔了30位經過電腦培訓的老年學員,參加“夕陽紅-扶老上網”參加“江蘇學習在線”的學習活動。在集鎮老年學校開設“健康課堂”,健康課堂每周上課一次,教學內容有老年大學安排。
為充分利用社區教育資源,發揮轄區內高校的作用,我們主動和金肯學院人文系聯系,請考古專家為居民舉辦文物知識和文物鑒賞的培訓班6期,在提高居民文物鑒賞能力的同時,懂得文物保護是每個公民的應盡義務;為使廣大的居民了解疾病的預防常識,我們和街道疾控、衛生防御部門充分利用各社區的宣傳欄,聯合進行“禽流感”、“豬流感”的預防知識的宣傳。由于,我們的科普工作做到了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課堂教學和材料自學相結合,現場指導和個人咨詢相結合,所以,我們的科普大學工作得到了老百姓的認可和支持。我們的社區科普大學已成為居民們向往的殿堂。
辦好居民學校,服務社區居民,是我們科普大學近年來努力的方向。為了辦好居民學校,利用居民學校這個平臺做好科普的宣傳教育工作,我們深入街道30個社區,幫助社區居民學校建立科普工作的組織機構,挑選和推薦有一定科學知識和科技技能的人擔任科普工作者,負責組織社區的科普工作。為了豐富居民學校的科普活動內容,拓展居民科技教育的空間,構建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科學理念,我們除了從網上收集大量的科普教育講座材料和科學與探索的資料片用于居民學校的學習外,我們還聘請在輔導小學生發明創造工作中成績突出的,江寧區十大科技標兵、江蘇省科技教育先進個人、銅山中心小學科技總輔導員郭榮幸老師,為祿口集鎮和銅山集鎮居民學校,舉辦了兩次科學研究和發明的講座,郭老師的精彩講座贏得了居民們的陣陣掌聲。
(一)編制實施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殘疾人康復及托養服務和物業管理建設規劃,推動家庭服務行業全面發展。[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局、區財政局、區殘聯參加]
(二)調研我區家庭服務業發展現狀,研究制定我區家庭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牽頭,區工商局、區殘聯、區婦聯參加]
(三)加強家庭服務業的組織領導,由區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該項工作,形成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推進機制。適時組織召開一至兩次聯席會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成員單位參加)
二、完善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
(四)制定出臺鼓勵家庭服務機構吸納就業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穩定就業崗位獎勵等具體操作辦法,并抓好落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
(五)抓好對家庭服務機構的自謀職業扶持金、創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個人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暫行辦法等一系列創業政策的落實,規范申領程序和要求,嚴格資金發放和管理,不斷加大對創辦家庭服務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
(六)落實扶持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和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按有關稅收政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區財政局牽頭,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加)
(七)推進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建設,將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和城市社區綜合服務用房面積達標建設納入區政府工作計劃目標。[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發展改革局負責]
三、開展家庭服務業就業服務
(八)加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就業服務,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培育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務勞務品牌,促進有組織的勞務對接。(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九)增設“家庭服務”窗口,定期舉辦家庭服務業企業招聘專場洽談會,為家庭服務業企業免費提供服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貫徹落實積極的就業政策,在稅收減免、社保補貼、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小額擔保貸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勵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勞動者到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總工會、共青團區委、區婦聯參加)
四、支持家庭服務企業做大做強
(十一)積極引導家庭服務企業通過資源整合和連鎖經營、加盟經營等方式擴大服務規模、增加服務網點,實現經營上規模、服務上質量、管理上水平,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加)
(十二)扶持和培育家庭服務業企業發展,樹立一批知名家庭服務品牌,培育市場開拓能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管理服務水平高的企業。(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成員單位參加)
五、探索推動家庭服務重點業態發展
(十三)進一步完善社會養老服務發展政策,加大財政扶持力度,積極發展社區日間照料中心和專業化養老服務機構。把市場化養老服務產業發展作為家庭服務業重點發展任務,鼓勵和支持社會民營資本和國際資本進入養老服務市場,培育發展專業化的養老服務機構,鼓勵家庭服務企業發揮自身優勢,開發居家養老服務項目,創新服務模式,開展多層次養老服務,滿足不同層次的家庭服務需求。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政策,規范殘疾人社區、居家托養服務,鼓勵發展殘疾人居家服務,擴大殘疾人社區、居家托養數量。[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殘聯牽頭,區財政局參加]
(十四)扶持建立員工制家政服務機構,力爭使 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業態的家庭服務機構數量和規模都有一個明顯的增長。(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服務業發展局、區財政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參加)
(十五)探索研究病患陪護服務的有效途徑和辦法,鼓勵各類家庭服務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加強合作,發展和規范病患陪護服務。(區衛生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六、建立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孵化基地
(十六)建立家庭服務業就業創業孵化基地,依托孵化平臺促進家庭服務業快速發展。集中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所、辦公設施及物業管理,初步形成開發區家庭服務機構群,通過政府引導和規范,逐步形成產業聯盟,成立行業協會,從而達到規范、發展家庭服務業的目的。(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七)鼓勵支持有創業意愿、有志于家庭服務業的人員參加創業培訓,培養從事家庭服務的經營管理人才,為行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和儲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十八)對家庭服務業所涉及的創業孵化和行業發展扶持政策“打包”,形成扶持政策“一站式”咨詢、辦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凸顯政策實效,增強對創業者的吸引力。(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七、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
(十九)實施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定向培訓工程,以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病患陪護員以及向家庭提供服務的衛生保潔員、室內水電暖及管道維修人員、入戶理發員、家庭營養與保健員、育嬰員等為重點,依托區技工學校和定點職業培訓機構等,探索供需合作的培訓模式,使有培訓需求的家庭服務從業人員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訓。[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參加]
(二十)組織開展家庭服務機構專職教師和具有一定規模的家庭服務機構管理人員培訓,圍繞新知識、新技能和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經營模式等進行授課輔導。(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
(二十一)在區服務業培訓基地現有資源的基礎上,通過增加實訓設備,建設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實訓基地,提高實訓能力。(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
(二十二)積極參加市第十二屆職業技能大賽,選撥培育一批家庭服務明星,擴大家庭服務業企業的影響力和知名度。(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財政、區總工會、共青團區局、區婦聯參加)
八、規范家庭服務業市場秩序
(二十三)加強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隊伍管理,開展職業道德、行為禮儀、法律、安全、衛生等知識培訓,實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掛牌服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財政、區服務業發展局、區總工會、共青團區委、區婦聯參加)
(二十四)加強家庭服務業市場監管和誠信建設,依法規范家庭服務機構經營行為,指導做好服務矛盾糾紛的處理工作。(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區民政局、區殘聯負責)
九、完善就業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功能
(二十五)實施家庭服務業信息服務資源整合,在就業信息公共服務網絡中加載家庭服務招聘信息等相關內容,逐步實現信息服務資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牽頭,區財政局、區服務業發展局參加]
十、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二十六)協調商業保險機構開辦針對家庭服務業、以從業人員和家庭服務消費者為主要對象的商業綜合保險業務,推行從業人員人身意外傷害等險種,防范和化解風險。(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負責)
(二十七)推動有條件的家庭服務企業建立工會組織和共青團組織,將家庭服務業中的團員青年納入社區和街道團組織。通過政策咨詢、法律援助、維權熱線等方式,發揮婦女之家等組織的作用,維護家庭服務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負責,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參加)
(二十八)開展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工資指導價位的調研并適時公布,將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水平與薪酬掛鉤,逐步提高家庭服務行業勞動者工資水平。依法處理家庭服務企業與從業人員之間的勞動爭議,查處家庭服務企業侵害從業人員勞動權益的行為。(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總工會、區婦聯參加)
十一、大力開展家庭服務業宣傳工作
(二)強化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促進就業工作機制。省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更名為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調整充實成員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會議,定期研究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動全省促進就業工作。省勞動保障廳具體負責全省促進就業工作。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
各市、縣(區)政府要根據工作需要,成立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本行政區域就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三)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把城鎮新增就業、失業人員再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因就業而退出低保人數和控制城鎮登記失業率等指標納入政府考核目標,繼續實行就業工作月通報、季調度工作制度,依法加強監督考核。省政府根據全省就業工作形勢的需要,對考核目標適時進行調整。
(四)縣級以上政府每年對在促進就業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五)充分發揮各派、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及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局面。
二、完善政策支持體系,進一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
(六)妥善處理法律規定與現行政策的銜接問題。按照法律要求,對政策進行完善和規范,明確政策支持對象和內容,調整完善操作辦法,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提高政策的實際效果。
(七)繼續執行《**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發〔**〕1號)規定的各項稅收政策。
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就業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800元。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對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從事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服務型企業中的廣告業、桑拿、按摩、氧吧,建筑業中從事工程總承包的除外),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零就業、低保戶和殘疾人家庭成員自主創業或被用人單位招用,憑有效證明可比照上述政策執行。
(八)嚴格執行新《企業所得稅法》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鼓勵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軍隊退役人員等各類勞動者創辦小型微利企業,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的倍增效應。
(九)對民政部門認定集中安置殘疾人的社會福利企業,實行由稅務機關按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定額減征增值稅、營業稅。對單位支付給殘疾人員的實際工資可在所得稅前據實扣除,并可按支付給殘疾人的實際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十)開展全民創業活動,激發全社會的創業熱情和創造活力。各市、縣(區)政府要建立創業服務專門機構、創業孵化基地和培訓基地,**、**、**市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規模要達到一次性接受創業戶數30戶和從業人員600人以上,其他市要達到15戶和300人以上,縣(區)要達到5戶和100人以上,各產業園區要達到10戶和200人以上。進一步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指導,營造支持創業、鼓勵創業、保護創業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業促進就業和創新型社會建設。對自主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培訓、開業指導、項目推介、小額貸款、經營咨詢、提供創業社保補貼等創業服務。開展創業服務所需資金從就業專項資金中列支。
(十一)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凡符合相關條件,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有關殘疾人就業優惠條件的,可以享受現行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十二)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具體政策由省財政廳和省發展改革委制定。
(十三)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創新小額擔保貸款管理模式。對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軍隊退役人員、軍人家屬、大中專畢業生和外出務工返鄉創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支持。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兩年。對微利項目在貸款期限內由財政全額貼息,展期不予貼息。對微利項目,各市可在省規定的25個微利項目基礎上,根據本地區實際做30%的調整,各市調整的項目,須報省勞動保障廳和省財政廳備案。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集中使用殘疾人或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的企業,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額度由不超過10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150萬元,并由小額擔保貸款基金提供擔保服務。
各級政府要積極幫助商業銀行回收小額擔保貸款,省政府將把各市小額擔保貸款回收率作為對各市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
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拓寬貼息資金的使用渠道,從貼息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完善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建立新增信用貸款補償機制。具體辦法由省政府金融辦會同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和人民銀行**分行等有關部門制定。
各級政府在當年財政存款行招投標書中將商業銀行當年發放支持就業、創業貸款增長幅度超過當年各項貸款平均增長幅度3至5個百分點,作為招投標條件之一。同時,對當年發放支持就業、創業貸款增長率達不到其貸款平均增長率的商業銀行,將降低其財政存款比例。
各銀行金融機構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就業和創業工作,地方銀行金融機構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余額要達到當年貸款余額的20%。各級政府要加強信用社區建設,積極促進小額擔保貸款發放與信用社區建設有機結合,認真落實對信用社區的激勵機制,為創業融資營造良好條件。**年底,各市創建信用社區總數要達到社區總數的10%以上,其中,至少有1個社區要達到A級。3年內,各市信用社區要達到25%以上,并至少有1個社區達到3A級。
對于不能按時歸還就業、創業貸款的,將記入人民銀行企業或個人征信系統,定期予以公告。
(十四)扶持困難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連續失業1年以上,以及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主要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4050”人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人員、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失業人員、處于失業狀態的殘疾人、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縣以上(含縣級)勞動模范、軍人配偶、烈屬、單親撫養未成年人者。對各類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各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并視其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補貼、適當的崗位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十五)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軍隊退役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首次自主創業(指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正常納稅經營1年以上的,可給予2000至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區)三級財政各承擔1/3。
(十六)對低保戶及低保邊緣戶家庭成員自主創業和就業后,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戶和低保邊緣戶標準的,其原享受的低保戶或低保邊緣戶待遇可保留3至12個月。具體期限由各市確定。
(十七)加大就業再就業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加大資金投入,改善就業環境,擴大就業。縣級以上政府要設立就業專項資金,本級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不得低于上年和本年可支配財力的1%,不足部分在年度執行中足額籌集。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創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和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就業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和省勞動保障廳制定。
三、加強就業服務和管理,健全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十八)按照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的要求,加強部門間協調,完善管理制度,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的良好秩序。各市、縣(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要統一加掛“人力資源市場”牌子,并按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求,規范完善服務內容和服務程序,**年5月底前要全部落實。加強街道(鄉鎮)、社區等基層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建設,所有鄉鎮都要建立勞動保障服務所,村級設有勞動保障協理員,健全城鄉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合理確定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進一步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要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各級政府基本建設支出計劃,逐步提高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到**年底前,全省建成不同層次、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運轉協調、滿足需要的公共就業服務基礎設施體系。**年底前,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面積要達到省政府規定標準。目前已經達標的地區,要根據就業工作需要,不斷完善服務設施,提高服務能力。要著力加強鄉(鎮)、村就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鄉(鎮)就業服務機構的服務場所面積要達到100平方米以上,村要有固定的公共就業服務場所。切實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并實現就業的,按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十九)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綜合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一站式”就業服務;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設立服務窗口,開展公共就業服務。要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流程和標準,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以“4050”人員、零就業家庭、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殘疾人、自謀職業的軍隊退役人員為重點,開展就業援助工作。
(二十)要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勞動者免費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并做好登記統計工作。登記失業人員應當積極求職,參加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安排的就業服務活動,定期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向勞動者免費發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登記失業人員憑登記證在全省范圍內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在登記證上予以注明。就業、失業登記的具體程序由省勞動保障廳另行制定。要切實加強登記證發放和使用的管理。
(二十一)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對失業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特殊工種),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的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要根據職業培訓的實際需要,合理確定補貼標準,現行補貼標準不足彌補實際培訓成本的,可提高補貼標準。完善職業培訓補貼辦法,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促進就業效果掛鉤機制,提高勞動者參加培訓和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提供培訓的積極性。要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大中專應屆畢業生實行6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積極探索職業培訓項目化運作模式,將補貼資金與項目運作緊密結合起來,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四、進一步完善面向所有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解決就業困難
(二十二)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積極幫助和扶持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且積極求職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要通過公益性崗位援助等多種途徑,對所有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在公益性崗位上從業的就業困難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含5年,計算年齡截止到**年底),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延長到法定退休年齡。各級財政對公益性崗位的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50%。從**年起,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增加工傷保險補貼,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為在單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繳費比例為繳費基數的0.5%,各級財政按照用人單位為公益性崗位人員實際繳納工傷保險數額的100%給予補貼。**年,省政府繼續下達3萬個公益性就業崗位補貼指標,用于支持和幫助困難人員集中的地區解決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問題。
對困難家庭未就業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實行兜底安置。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對回原籍的困難家庭大中專畢業生逐一登記,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各市、縣(區)政府要根據政府對社會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的需要,積極培育和購買一批適合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及時提供崗位援助,確保困難家庭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在登記當年實現就業。
一、充分認識促進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進一步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領導責任
(一)深化對促進就業重要性的認識。就業是民生之本,和諧之基。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不僅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規定,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促進就業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的目標。
(二)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繼續把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努力創造公平就業環境。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促進就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在發展經濟和調整產業結構、規范人力資源市場、完善就業服務、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提供就業援助、扶持創業等方面制訂具體措施,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業富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失業人員就業工作,建立健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
(三)實施擴大就業的發展戰略。堅持在發展中解決就業問題,確立有利于擴大就業的經濟結構和增長方式,增強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作用,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貫徹實施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以及加快發展服務業等一系列有利于促進就業的政策措施,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第三產業有序發展。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發展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廣開就業門路。鼓勵和規范靈活就業形式。大力發展勞務經濟,樹立地方特色勞務品牌,引導農業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四)健全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及責任追究制度。把城鎮新增就業、控制失業率、失業人員就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及減少有勞動能力長期失業人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作為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建立目標責任體系,并作為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要將統籌城鄉就業、建立社會保障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納入政府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目標責任制度的要求,堅持完善月報告、季調度、年中檢查、年底考核制度,依法加強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一級人民政府的考核、檢查和監督。對在就業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政策不落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應責任。
(五)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和失業調控機制。各市、縣人民政府在安排投資、確定重大建設項目和實施企業改革時,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擴大就業和減少失業作為重要因素,處理好宏觀調控與增加就業崗位的關系,妥善做好相關人員的安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對因國內國際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就業的行業和企業,以及失業問題突出的困難地區、困難行業,制訂失業調控預案;進一步規范用人單位的裁員行為,用人單位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建立裁員報告制度。通過實施積極的失業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把高校畢業生就業納入就業工作總體部署,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健全機制,實施更加積極的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對高校畢業生的公共就業服務,廣泛開展技能培訓和就業見習,提高高校畢業生實踐能力和就業能力,加強新型擇業觀和成才觀的宣傳教育,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和創業。
二、進一步完善和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促進更多勞動者實現就業
(七)建立健全積極的就業政策體系。按照《就業促進法》的要求,抓緊制定配套政策,妥善處理現行政策與法律規定的銜接問題,對政策進行完善和規范,明確政策支持對象和內容,調整完善操作辦法,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難點問題,提高政策的實施效果,使法律的原則和要求具體化,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八)明確享受扶持政策的登記失業人員范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下列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免費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有關扶持政策:
1.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且未能繼續升學的;
2.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3.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主破產停止經營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5.軍人、運動員退出現役自謀職業的;
6.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或解除勞動教養的;
7.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后失業的;
8.各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九)《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意見》(皖政〔2006〕3號)規定的各項稅收政策繼續有效,審批截止日期為2008年底,2009年以后的稅收政策另行規定。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的,凡符合相關條件,可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有關殘疾人就業優惠條件的,可以享受現行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十)登記失業人員和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免收最長不超過3年的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免收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具體項目,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
1.對登記失業人員、回鄉創業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或赴境外就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5萬元左右。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申請一般不超過1年的展期1次。
2.對就業困難人員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50萬元左右,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可進一步擴大貸款規模。
3.對利用上述貸款從事個體經營、赴境外就業、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就業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均作為微利項目,在貸款期限內按規定給予貼息(展期不貼息)。
4.建立健全小額擔保貸款獎勵機制。推動信用社區與經辦銀行加強合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對貸款回收率達到一定比例的社區,給予適當獎勵。對信用擔保機構,按其當年小額貸款擔保新增額的一定比例給予適當擔保費補貼。對經辦銀行,允許其將貸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同時,按其當年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新增額的一定比例給予適當手續費補助。
5.完善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對于擔保基金出現的代償,要及時安排資金予以補充,并根據財力狀況,適當擴大小額貸款擔保基金規模。
6.鼓勵利用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為符合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進一步加大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貸款貼息支持力度。對2007年底前核準的小額擔保貸款項目,仍按原政策執行。
(十二)對就業困難人員實施積極的就業援助。
1.就業困難人員包括登記失業的下列城鎮常住人員:
(1)符合“4050”(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年齡條件的失業人員;
(2)城市零就業家庭成員(法定勞動年齡內的家庭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況的城市居民家庭);
(3)連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個月以上的家庭成員;
(4)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員;
(5)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的人員;
(6)就業困難的被征地人員;
(7)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8)各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人員。具體申請認定程序,由省勞動保障廳制訂。
2.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各類企業,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3.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并視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補貼,以及適當的崗位補貼。
4.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
5.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6.完善零就業家庭援助政策。對吸納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公益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就業獎勵;對零就業家庭成員自主創業、組織起來就業或靈活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就業獎勵;對零就業家庭成員參加技能培訓、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零就業家庭子女考入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學習的,給予適當補貼。
(十三)皖政〔2006〕3號文件規定的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政策繼續執行,審批截止日期為2008年底,享受政策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十四)完善促進就業的財政政策。
1.建立健全財政投入機制。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同級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于促進就業工作,并隨著就業任務增加和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
2.明確就業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就業專項資金用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創業扶持和社會保險等補貼,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微利項目的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以及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人力資源市場、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補助,街道(鄉鎮)社區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創業扶持補貼。
3.切實加強對就業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就業資金安全、高效運行。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廳、省勞動保障廳制定。失業保險基金用于促進就業的支出,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大力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使更多勞動者成為創業者
(十五)大力營造全民創業的社會環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創業意識教育,促進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在全社會形成支持創業、創業光榮的良好氛圍。對有創業愿望和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廣泛開展創業培訓,不斷提升勞動者的創業能力。
(十六)加強創業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簡化程序,規范操作,提高效率,拓寬融資渠道,放寬市場準入限制,加強信息服務,改善創業環境,完善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組織起來就業的政策體系,健全社會化、開放式的創業服務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服務、創業培訓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
(十七)加強就業創業園(街、區)的建設和管理服務。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閑置廠房等,因地制宜地建設各類就業創業園(街、區),引導有創業愿望、有創業條件的城鄉各類創業人員進入就業創業園(街、區)創業,給予扶持。在產業聚集明顯且有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重點鄉鎮建立農民創業園(區),重點扶持回鄉農民工和本地農民入園創業,實施與城市就業創業園(區)同等優惠政策。就業創業園(街、區)要為創業者提供事務、信息咨詢、創業輔導、融資擔保等配套服務,對創業者的扶持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建立就業創業園(街、區)不斷鞏固發展、創業者有進有出的良性循環機制。對3年后出園的微小企業繼續給予一定期限的政策和生產經營場地等扶持。就業創業園(街、區)和農民創業園(區)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由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經委制定。
(十八)完善和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將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復轉退役軍人、殘疾人、回鄉創業農民工等城鄉各類創業人員納入政策扶持范圍。對在就業創業園(街、區)內的各類經濟實體,自進園(街、區)之日起3年內免繳管理性費用,減半繳納場地費,水電費給予適當優惠。
四、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就業服務和管理
(十九)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加快整合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和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等公共就業服務資源,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統籌管理城鄉人力資源,為勞動者就業提供服務。
(二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
1.建立健全省、市、縣(區)、鄉鎮和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范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明確服務職責和范圍,合理確定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人員編制,加強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將公共就業服務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其向勞動者提供免費的就業服務。
2.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綜合場所,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規范服務流程和標準,拓展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3.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設立服務窗口,提供以就業援助為重點的公共就業服務,開展勞動力資源調查統計。組織開展業務能力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培訓費用由財政承擔。落實勞動保障協理員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政策,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
4.制訂全省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平臺建設規劃,按照有工作人員、服務場所、辦公設備、工作制度、工作經費的要求,加快建設鄉鎮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開展法制宣傳、就業培訓、社保服務、執法監察、事務管理等工作。
(二十一)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及相關設施建設,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完善職業供求、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職業培訓、人力資源市場分析等信息制度。
(二十二)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職業中介機構的監管,嚴格職業中介機構設立的條件和程序,嚴厲打擊職業中介違法行為,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鼓勵社會各方面依法開展就業服務活動,職業中介機構為登記失業人員提供就業服務并幫助其實現就業的,按照規定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二十三)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制度。
1.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為勞動者免費辦理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并做好就業失業登記統計工作。
2.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向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勞動者免費發放,并注明可享受的扶持政策。登記失業人員憑登記證在全省范圍內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對就業困難人員在登記證上予以注明。加強登記證發放和使用的管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具體程序和登記證的樣式,由省勞動保障廳制定。
3.登記失業人員應當積極求職,參加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安排的就業服務活動,并定期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告就業失業狀況。
4.登記失業人員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注銷其失業登記:
(1)被用人單位錄用的;
(2)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
(3)已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并且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待遇的;
(5)超過法定勞動年齡或死亡的;
(6)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7)入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8)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9)終止就業要求或3次拒絕接受公共就業服務的;
(10)連續6個月未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聯系的;
(11)各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情形。
(二十四)認真落實農民工工作的各項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保障農民工權益、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政策措施,抓緊解決農民工面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改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環境和條件,完善保障農民工權益的機制。
五、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努力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
(二十五)加快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制度。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制定并實施職業能力開發計劃。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開展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二十六)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補貼與職業技能鑒定、促進就業效果相掛鉤的機制。對失業人員、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培訓機構要不斷提高培訓質量,使參加職業培訓的失業人員、農村勞動者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項能力證書),增強就業能力。省有關部門要根據職業培訓的實際需要、培訓質量和就業效果,合理確定補貼標準;現行補貼標準不足以彌補實際培訓成本的,要及時提高補貼標準,以提高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各類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積極性。探索職業培訓項目化運作模式,將補貼資金與項目運作緊密結合起來,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十七)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統籌管理。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勞動保障部門牽頭,財政、農業、扶貧等部門密切配合的農村勞動力培訓組織領導和工作體系,整合培訓資源,統一培訓計劃,統籌管理使用補貼資金,進一步擴大培訓規模,突出職業技能和職業安全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
(二十八)完善勞動預備制度。對有就業要求和培訓愿望的初高中畢業生實行3個月以上、12個月以內的預備制培訓,使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職業技能。
(二十九)加強職業培訓基礎建設。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術院校建設,積極發展技師學院和高級技工學校。加大對職業培訓機構實訓基地建設的投入,建設若干規模較大、裝備水平較高、專業特色鮮明的公共實訓基地,盡快形成布局合理、資源共享的公共實訓體系。加快推進校企合作,培養更多企業急需的技能人才和熟練勞動者。
六、完善面向所有困難群眾的就業援助制度,及時解決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
(三十)進一步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積極幫助和扶持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且積極求職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通過公益性崗位援助等多種途徑,對所有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針對困難人員就業,抓緊制定完善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等政策,鼓勵、支持其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或組織起來就業。
(三十一)加強就業援助基礎工作。規范就業困難人員調查摸底、登記造冊、申報認定等程序和辦法,建立健全就業困難人員的認定和退出機制,建立基礎臺賬和服務檔案,實施動態管理和服務。
(三十二)加強對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依托街道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一步完善零就業家庭申報認定制度,及時接受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申請。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建立動態管理、動態援助的長效工作機制,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三十三)積極探索幫扶農村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辦法。要將農村困難家庭中有就業能力、有轉移就業愿望的成員,特別是零轉移就業農戶納入就業援助范圍,提供技能培訓、崗位信息等服務,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政策,幫扶困難家庭人員特別是零轉移就業農戶至少有1人實現轉移就業。
(三十四)鼓勵資源開采型城市和獨立工礦區發展與市場需求相適應的接續產業,引導勞動者轉移就業。對因資源枯竭或者經濟結構調整等原因造成就業困難人員集中的地區,上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扶持和幫助。
(三十五)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勞動保障、民政、財政等部門要密切協作,大力推進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促進就業工作的有機結合,完善失業保險和社會救助制度,形成促進就業的激勵約束機制,在切實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基礎上,調動有勞動能力人員的就業積極性。嚴格失業保險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領條件和程序,在科學區分申請人員有無勞動能力的基礎上,將申領條件與接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勞動情況相掛鉤,逐步形成促進就業的政策導向。要將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人員和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組織到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勞動等活動中,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吸引其積極就業。具體辦法由省勞動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制定。
七、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就業促進法的貫徹實施工作
(三十六)進一步加強對促進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地要健全促進就業工作的協調機制,強化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完善統一領導、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進一步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共同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
(三十七)深入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大力宣傳國家和省促進就業的法律法規和經濟社會政策,宣傳促進就業的好做法,宣傳勞動者轉變就業觀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和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促進就業的典型經驗。切實抓好以《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為主干的就業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堅持以人為本,更加關注民生,不斷加強社會保險制度體系建設
按照**委、**政府的總體部署,各部門、各區縣和管委會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高度關注民生,不斷加強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經過多年的努力,我**已經建立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城鎮職工失業保險制度、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制度,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框架。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斷擴大,由城鎮職工逐步擴展到農籍職工、農村居民、外來務工人員、港澳臺人員和外國人;建立了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政府適度補貼的社會化籌資模式,參保人員各項待遇逐步提高;現代化管理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基金管理規范、運行平穩。我**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與發展,對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系,促進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兩個保險制度,是完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的重大舉措**第九次黨代會確定了進一步加快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奮斗目標。同時確定了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總體目標,要求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制度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基本的重要的制度安排。我**已經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350萬職工參加了保險;已經建立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有325萬農村居民參加了合作醫療;在此基礎上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有177萬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由此將形成覆蓋800多萬城鄉職工和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制度,為建立全民醫療保險制度打下了基礎。我**已經建立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329萬職工參加了保險;在此基礎上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有268萬符合參保條件的農村居民,由此將形成覆蓋600萬城鄉職工和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為健全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打下了基礎。建立兩個保險制度,對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城鄉職工和居民的社會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義和重要作用。
(三)深入貫徹落實**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全面做好實施兩個保險的工作
當前,全**人民正在深入貫徹落實**第九次黨代會精神,推進濱海新區龍頭帶動、中心城區全面提升、各區縣加快發展三個層面統籌協調、聯動發展,這對我們進一步做好勞動保障工作,不斷完善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創造了更好的條件。各部門、各區縣和管委會一定要深入貫徹落實**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堅持以人為本,更加關注民生,搞好城鄉統籌和經濟社會統籌,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切身利益問題,全面做好實施兩個保險制度的工作,使人民群眾享有基本的社會保障,共建共享和諧社會發展成果。
二、全面把握政策原則,建立基本保障和可持續發展機制
**委、**政府批準實施的兩個保險制度,明確了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基本原則、保障范圍、籌資水平和費用支付等政策和原則。兩個保險制度的設計,體現了城鄉統籌和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原則,我們要認真研究并準確把握。
(一)堅持較低標準起步,建立基本保障和可持續發展機制
世界各國現有三種社會保障制度模式。一是強制儲蓄模式。優點是建立個人賬戶,個人積累個人使用,當期積累未來使用,有政府強制和個人自愿雙重約束。問題是不能實現社會共濟,長期儲蓄由于特殊原因可能轉化為即時消費。二是社會福利模式。優點是建立統籌賬戶,政府積累全民使用,當期積累未來使用,有政府稅收和預算制度安排。問題是以重稅維持高福利政策,難以兼顧公平和效率,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三是社會保險制度。優點是以單位和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建立統賬結合基金制度,當期積累當期使用或未來使用。問題是由于生產力不發達,短期難以建立全國統籌共濟制度,社會保障整體水平不高。我國現行制度是第三種模式,能夠較好地適應現階段生產力條件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要求。
我**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兒童和成年居民年籌資標準分別為100元和560元,在一個年度內分別發生的18萬元和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納入報銷范圍,在三級、二級和一級醫院就醫的基準報銷比例均為50%、55%和60%。上述由籌資數額而決定的支付標準,我**與經濟發展同等城**大體相當,與京滬相比標準較低。
我**農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相同,均以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總額為基數繳費,差別在于繳費和待遇不同。城鎮職工的繳費比例為28%,其中單位和個人分別繳費20%和8%。農籍職工的繳費比例為8%,其中單位和個人分別繳費6%和2%。據測算,如果農籍職工按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的8%繳費,繳足15年至60歲退休時,每月可領取430元養老金,繳費和保障水平都比較適宜。
我**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標準,是以20**年月發放125元養老金為基礎確定的。據測算,30歲開始參保要連續繳費30年,每年繳費456元,共繳費13680元,其中政府補貼2052元;40歲開始參保要連續繳費20年,每年繳費783元,共繳費15660元,其中政府補貼2741元;50歲開始參保要連續繳費10年,每年繳費1785元,共繳費17850元,其中政府補貼3570元。
我**農村老年人生活補助費,按照年齡段劃分為三個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補助30元、40元和50元。
總體上看,我**兩個保險制度的起步標準不高。之所以作這樣的制度設計,目的在于適應當前生產力發展和生活水準要求,堅持較低標準起步,先把制度建立起來,擴大覆蓋面,提高參保率,使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以及中低收入的職工和居民都能參加保險,建立基本保障和可持續發展機制。
(二)堅持全**統一管理,總體考慮相關各項制度安排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均實行全**統籌管理。分別建立兩種保險基金,分別納入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和單獨核算,以統一政策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籌集和支付,遵循社會保險大數法則,以增強基金社會共濟和化解風險能力。籌資水平、保障標準與我**經濟發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適應,從較低標準起步,保障大病和門診特殊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愿參保原則,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發揮政府補貼作用,引導群眾積極參保,以擴大覆蓋面、提高參保率。
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總的原則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多種養老方式并存,制度模式與當前生產方式相結合;實行較低標準起步、廣泛覆蓋、統籌城鄉就業、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全面覆蓋農籍職工和農村居民,適應農村城**化和保險社會化發展需求,逐步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其中三項制度的具體原則是:農籍職工基本養老費由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建立個人賬戶和儲備金,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模式;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個人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實行個人賬戶完全積累模式;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費補助,實行由政府統一發放,個人不繳費的保障模式。
(三)堅持搞好制度銜接,為整合完善制度體系創造條件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適用于本**非農業戶籍的學生兒童,以及其他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非從業成年居民。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銜接和配套,構成覆蓋城鄉職工和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和合作醫療制度體系,為未來整合完善制度體系創造條件。同時考慮與原有公費醫療制度和勞保醫療制度的關系問題;與正在推進的醫療衛生、藥品生產流通和社會保障制度體系改革相互銜接,相互促進。
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包括農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費補助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起,構成覆蓋城鄉職工和農村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為未來整合完善制度體系創造條件。農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向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換。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可向農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換。建立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費補助制度,對本制度實施前60歲以上老年人發給生活費補助,作為建立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過渡性制度安排。
三、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掌握政策,確保兩個保險制度順利實施
從現在開始至明年全面實施兩個保險制度,只有三個月的準備時間。實際上,很多工作要在今年年底之前做好。兩個保險制度面向企業、職工和居民,要逐步覆蓋符合參保條件的400多萬人。總體上看,確實是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各部門、各區縣和管委會一定要按照**委、**政府的總體部署,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堅決做到把好事辦好辦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搞好服務
有關部門工作職責。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全**兩個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全**兩個保險制度的經辦工作。農委、衛生、教育、民政和殘聯、公安、財政等部門以及經辦銀行,要圍繞實施兩個保險制度,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同時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各項工作。各部門的工作重點是,面向各區縣和管委會,加強工作指導,搞好總體協調,落實各項政策,全面推動工作。各部門的工作難點是,堅持集中統一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組織實施并不斷完善政策制度,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各區縣和管委會工作職責。各區縣和管委會負責本地區兩個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工作重點是,面向企業和職工以及社區和居民,加強工作指導,搞好宣傳動員,執行統一政策,切實搞好服務,組織實施參保。工作難點是,組織街道社區和鄉鎮村,發揮街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及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作用,面向企業和職工以及家庭居民開展工作,把各項政策與實際相結合,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各部門、各區縣和管委會要深刻認識到,建立兩個保險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重大舉措,政府部門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面向參保對象搞好服務;搞好兩個保險制度的工作重點在基層,工作難點也在基層,領導機關一定要重心下移,面向基層搞好服務,為搞好社會服務創造條件。因此,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堅持以人為本,切實搞好服務;針對工作難點,制定制度辦法,全面搞好兩個保險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要下大力量加強基礎和基層工作,加強經辦管理和服務平臺建設,通盤考慮機構建設、隊伍建設、素質建設、網絡建設和經費保障等各項能力建設,并且立足于組織現有的機構和人員做好工作。
(二)區分難易程度,積極穩妥做好工作
各部門、各區縣和管委會,要區分兩個保險制度中各項保險的難易程度,準確把握政策原則,積極穩妥地做好工作。
一是,農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帶有一定的強制性。由企業和職工繳費,繳費比例不是很高。工作對象主要是企業,已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工作基礎。總體上看,組織實施的難度不大。要制定工作計劃,落實工作責任,積極推動企業繳費參保,盡快擴大覆蓋面,努力提高參保率。
二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自愿參保原則。由參保家庭繳費,政府給予一定數額的補助,自費數額不是很大,而且可以借鑒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工作經驗。但工作對象是每個家庭,而城鎮居民家庭的情況比較復雜。總體上看,組織實施的難度較大。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發揮政府補貼作用,引導群眾自愿參保,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提高參保率。
三是,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自愿參保原則。由參保人員繳費為主,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工作對象是農村家庭居民,而農村居民家庭的情況比較復雜,長期以來一直依托土地為生,依靠家庭直系親屬關系養老,家庭養老的傳統觀念較重。農村生產力發展不平衡,農村居民家庭收入來源和生活水平差別大,農民生活水準一般不高。有些區縣已經實行了老年人生活費補助制度;我**要在實行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后,對制度實施前的農村老年人實行生活費補助制度。總體上看,組織實施的難度較大。要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學習借鑒外地建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經驗,發揮政府補貼作用,講清楚政府補貼的方式和環節,以及各地推行此類制度的成功經驗,引導群眾自愿參保。各區縣可在條件較好的部分鄉鎮積極穩妥地推行新制度,逐步積累經驗后再擴大覆蓋面。
四是,農村老年人生活費補助,由區縣政府統一組織發放。已經建立農村老年人生活費補助制度的區縣,要積極穩妥地推行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現有的農村老年人生活費補助發放辦法,按**政府文件規定執行。凡未建立農村老年人生活費補助制度的區縣,要積極穩妥地推行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不再單獨新建農村老年人生活費補助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點,全面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