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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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這一會議的論壇性質,以下僅就會上提出的一些問題及建議作一歸納,提交與會專家考慮并審議。
結構安全性是結構防止破壞倒塌的能力,是結構工程最重要的質量指標。結構工程的安全性主要決定于結構的設計與施工水準,也與結構的正確使用(維護、檢測)有關,而這些又與土建工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條例等)的合理設置及運用相關聯。
1.我國結構設計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
對結構工程的設計來說,結構的安全性主要體現在結構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性、結構的整體牢固性與結構的耐久性等幾個方面。我國建筑物和橋梁等土建結構的設計規范在這些方面的安全設置水準,總體上要比國外同類規范低得多。
1.1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設置水準
與結構構件安全水準關系最大的二個因素是:1)規范規定結構需要承受多大的荷載(荷載標準值),比如同樣是辦公樓,我國規范自1959年以來均規定樓板承受的活荷載是每平方米150公斤(現已確定在新的規范里將改回到200公斤),而美、英則為240和250公斤;2)規范規定的荷載分項系數與材料強度分項系數的大小,前者是計算確定荷載對結構構件的作用時,將荷載標準值加以放大的一個系數,后者是計算確定結構構件固有的承載能力時,將構件材料的強度標準值加以縮小的一個系數。這些用量值表示的系數體現了結構構件在給定標準荷載作用下的安全度,在安全系數設計方法(如我國的公路橋涵結構設計規范)中稱為安全系數,體現了安全儲備的需要;而在可靠度設計方法(如我國的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稱為分項系數,體現了一定的名義失效概率或可靠指標。安全系數或分項系數越大,表明安全度越高。我國建筑結構設計規范規定活荷載與恒載(如結構自重)的分項系數分別為1.4和1.2,而美國則分別為1.7和1.4,英國1.6和1.4;這樣根據我國規范設計辦公樓時,所依據的樓層設計荷載(荷載標準值與荷載分項系數的乘積)值大約只有英美的52%(考慮人員和設施等活載)和85%(對結構自重等恒載),而設計時據以確定構件能夠承受荷載的能力(與材料強度分項系數有關)卻要比英美規范高出的10~15%,二者都使構件承載力的安全水準下降。日本與德國的設計規范在某些方面比英美還要保守些。一些發展中國家的結構設計多根據發達國家的規范,就如我國解放前和建國初期的結構設計方法參照美國規范一樣。至于中國的香港和臺灣,至今仍分別以英國和參考美國規范為依據。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在其他建筑物的活荷載標準值上,與國外的差別并沒有象辦公樓、公寓、宿舍中這樣大。不同材料、不同類型的結構在安全設置水準上與國際間的差距并不相同,比如鋼結構的差距可能相對小些。
公路橋梁結構的情況也與房屋建筑結構類似,除車載標準外,荷載分項安全系數(我國規范對車載取1.4,比國際著名的美國AASHTO規范的1.75約低25%)與材料強度分項安全系數均規定較低。
盡管我國設計規范所設定的安全貯備較低,但是某些工程的材料用量反而有高于國外同類工程的,這里的問題主要在于設計墨守陳規,在結構方案、材料選用、分析計算、結構構造上缺乏創新。
1.2結構的整體牢固性
除了結構構件要有足夠承載能力外,結構物還要有整體牢固性。結構的整體牢固性是結構出現某處的局部破壞不至于導致大范圍連續破壞倒塌的能力,或者說是結構不應出現與其原因不相稱的破壞后果。結構的整體牢固性主要依靠結構能有良好的延性和必要的冗余度,用來對付地震、爆炸等災害荷載或因人為差錯導致的災難后果,可以減輕災害損失。唐山地震造成的巨大傷亡與當地房屋結構缺乏整體牢固性有很大關系。2001年石家莊發生故意破壞的惡性爆炸事件,一棟住宅樓因土炸藥爆炸造成的墻體局部破壞,竟導致整棟樓的連續倒塌,也是房屋設計牢固性不足的表現。
1.3結構的耐久安全性
我國土建結構的設計與施工規范,重點放在各種荷載作用下的結構強度要求,而對環境因素作用(如干濕、凍融等大氣侵蝕以及工程周圍水、土中有害化學介質侵蝕)下的耐久性要求則相對考慮較少。混凝土結構因鋼筋銹蝕或混凝土腐蝕導致的結構安全事故,其嚴重程度已遠過于因結構構件承載力安全水準設置偏低所帶來的危害,所以這個問題必須引起格外重視。我國規范規定的與耐久性有關的一些要求,如保護鋼筋免遭銹蝕的混凝土保護層最小厚度和混凝土的最低強度等級,都顯著低于國外規范。損害結構承載力的安全性只是耐久性不足的后果之一;提高結構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設置水準,在一些情況下也有利于結構的耐久性與結構使用壽命。
2.調整結構安全設置水準的不同見解
我國結構設計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較低,與我國建國后長期處于短缺經濟和計劃體制的歷史條件有關。但是,能夠對土建結構取用較低的安全水準并基本滿足了當時的生產與生活需求,而且業已歷經了較長時間的考驗,這是國內土建科技人員經過巨大努力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安全儲備較低,抵御意外作用的能力相對不足。如果適當提高安全設置水準將有利于減少事故的發生頻率和提高工程抗御災害的能力。國內發生的大量工程安全事故,主要是由于管理上的腐敗和不善以及嚴重的人為錯誤所致。現在提出要重新審視結構的安全設置水準,主要是基于客觀形勢的變化,是由于我們現在從事的基礎設施建設要為今后的現代化奠定基礎,要滿足今后幾十年、上百年內人們生產生活水平發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結構如商品房屋則更要滿足市場經濟條件下具備商品屬性的需要。國內近幾年來已對建筑結構安全度的設置水準組織過幾次討論,在如何調整的問題上存在較大的意見分歧,這次科技論壇上同樣反映了這些不同的見解:
1)認為我國現行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是足夠的,并已為長期實踐所證明,而國外就沒有這種經驗。我國取得的這一成功經驗決不能輕易丟掉,在安全度上不能跟著英美的高標準走;安全度高了是浪費,除個別需調整外,總體上不必變動。
2)認為我國規范的安全度設置水準盡管不高,但在全面遵守標準規范有關規定,即在正常設計、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三正常”條件下,據此建成的上百億平米的建筑物絕大多數至今仍在安全使用,表明這些規范規定的水準仍然適用;但是理想的“三正常”很難做到,同時為了縮小與先進國際標準的差距以及鑒于可持續發展和提高耐久性的需要,在物質供應條件業已改善的市場經濟條件下,結構的安全設置水準應適當提高。這種提高只能適度,因為我國目前尚屬發展中國家。
3)認為我國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應該大體與國際水準接近,需要大幅度提高。這是由于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土建工程特別是重大基礎設施工程出現事故所造成的風險損失后果將愈益嚴重,而為了提高工程安全程度所需要的經費投入在整個工程(特別是建筑工程)造價中所占的比重現在已愈來愈低,材料供應也十分充裕。過去的低安全水準只是適應了以往短缺型計劃經濟年代的需要,但決不是沒有風險,如果規范的安全水準較高,曾經發生過的有些安全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而規范的這一缺陷在一定程度上為“三正常”的提法所掩蓋。在建的工程要為將來的現代化社會服務,安全性上一定要有高標準。低的安全質量標準在參與將來的國際競爭中也難以被承認,即使結構設計的安全設置水準能夠提高到與發達國家一樣,由于我們的施工質量總體較差,結構的安全性依然會有差距。
3、結構設計規范的概率可靠度設計方法
自1984年國家建委和國家建設部頒布了建筑結構設計統一標準以來,我國的建筑結構設計規范已從80年代末期起拋棄了傳統的多安全系數設計方法,從而統一采用以概率理論為基礎的可靠度設計方法;其它的工程部門如公路、鐵路、港口、水利的結構設計規范也正在或計劃作這樣的轉變。我國規范的可靠度設計方法是參考國際上的相應標準ISO2394并經過國內科技人員努力后得以實施的。將可靠度設計方法用于結構設計規范,在國際學術界內通常被看成是一種發展趨勢,但在工程內界則存在不同看法。盡管有了ISO2394,國外卻鮮有重要或著名的結構設計規范已直接采用了可靠度設計方法,至今仍采用多安全系數設計方法或稱荷載抗力系數法。在我國,對于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的可靠度設計方法以及企圖將我國各個行業的各種結構設計規范都用可靠度方法統一起來的做法,雖然工程設計界頗有微詞,但學術界持贊成和肯定者是主流,不過仍不時有人對可靠度方法用于設計規范的適用性提出質疑。這次科技論壇上則較為集中地反映了對規范可靠度方法的意見分歧。
對我國規范的可靠度設計方法持肯定意見的專家認為這是重大的科技進步,可靠度方法對安全度的概率定義要比定值的安全系數更清晰、更科學、更合理,當然概率可靠度設計方法本身尚有不少缺陷,有待進一步修改完善。持相反意見的人則認為,結構設計規范所面向的是類型多樣的復雜群體,在安全度上需要考慮的不確定性與不確知性非常復雜,并不是“從統計數學觀點出發的概率定義”所能科學描述或處理;規范可靠度方法在我國十多年的實踐表明,它并沒有給結構設計的安全性帶來明顯實效,反而造成了安全概念上的某些混亂;對工程技術人員來說,結構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標和虛假的失效概率表達后變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數那樣從安全儲備出發的度量方法更為直觀和便于處理具體工程的安全問題;現行設計規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們認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數方法更適用于規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結果可以作為一種參考,在綜合判斷安全系數的合理取值時予以考慮。
二、土建結構工程的耐久性
土建結構工程的耐久性與工程的使用壽命相聯系,是使用期內結構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這一正常功能包括結構的安全性和結構的適用性,而且更多地體現在適用性上。
1、土建結構工程的耐久性現狀
大多數土建結構由混凝土建造。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是當前困擾土建基礎設施工程的世界性問題,并非我國所特有,但是至今尚未引起我國政府主管部門和廣大設計與施工部門的足夠重視。
長期以來,人們一直以為混凝土應是非常耐久的材料。直到70年代末期,發達國家才逐漸發現原先建成的基礎設施工程在一些環境下出現過早損壞。美國許多城市的混凝土基礎設施工程和港口工程建成后不到二、三十年甚至在更短的時期內就出現劣化;據1998年美國土木工程學會的一份材料估計,他們需要有1.3萬億美元來處理美國國內基礎設施工程存在的問題,僅修理與更換公路橋梁的混凝土橋面板一項就需800億美無,而現在聯邦政府每年為此的撥款只有50~60億美元。另有資料指出,美國因除冰鹽引起鋼筋銹蝕需限載通行的公路橋梁已占這一環境下橋梁的1/4。發達國家為混凝土結構耐久性投入了大量科研經費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公路橋梁為對付除冰鹽侵蝕及凍融損害,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最小厚度從50年代的2.5cm逐漸增加到4cm、6cm直到80年代后的7cm,而混凝土強度的最低等級也從50年代的C25增到后來的C40,橋面板混凝土從不要求外加引氣劑、不設防水層到必須引氣以及需要設置高級防水膠膜并引入環氧涂膜鋼筋。而我國遭受鹽凍侵蝕地區的公路橋梁在耐久性設計方面至今仍無明確要求,對混凝土保護層和強度的要求僅為2.5cm與C25,與上面提到的加拿大50年代水準一致。國內按這種標準設計的一座大橋,建成后僅8年,由于鹽凍侵蝕,現已不得不部分拆除重建。我國建設部于80年代的一項調查表明,國內大多數工業建筑物在使用25~30年后即需大修,處于嚴酷環境下的建筑物使用壽命僅15~20年。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的使用環境相對較好,一般可維持50年以上,但室外的陽臺、雨罩等露天構件的使用壽命通常僅有30~40年。橋梁、港工等基礎設施工程的耐久性問題更為嚴重,由于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過薄且密實性差,許多工程建成后幾年就出現鋼筋銹蝕、混凝土開裂。海港碼頭一般使用十年左右就因混凝土順筋開裂和剝落,需要大修。京津地區的城市立交橋由于冬天灑除冰鹽及冰凍作用,使用十幾年后就出現問題,有的不得不限載、大修或拆除。鹽凍也對混凝土路面造成傷害,東北地區一條高等級公路只經過一個冬天就大面積剝蝕。我國鐵路隧道用低強度的C15混凝土作襯砌材料,密實度和抗滲性差,不耐地下水與機車廢氣侵蝕,開裂與滲漏嚴重;對幾個路局所轄的隧道進行抽樣調查表明,漏水的占50.4%,其中1/3滲漏嚴重,并導致鋼軌等配件銹蝕以及電力牽引地段漏電,影響正常運行,而1999年頒布的鐵路隧道設計規范仍未能對隧道的耐久性問題采取適當的對策,如適當提高混凝土的最低強度等級和在混凝土中摻入化學纖維等。
耐久性問題的嚴重性和迫切性在于我們許多正在建設的工程仍未吸取國際和國內的大量慘痛教訓,還沿著老路重蹈覆轍。一些北方城市新建成的立交橋和高速公路橋,仍沒有在材料性能和結構構造等方面采取必要的防治凍融和鹽害的綜合措施。甚至大型工程如2000年投入運行的珠海蓮花跨海大橋,其主體結構在浪濺區仍采用不耐海水干濕交替侵蝕的C30混凝土與3~4cm厚的保護層厚度。
有專家估計,我國“大干”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還可延續20年,由于忽視耐久性,迎接我們的還會有“大修”20年的,這個可能不用很久就將到來,其耗費將倍增于當初這些工程施工建設時的投資。
使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問題進一步加劇的原因有:
1)由于混凝土的質量檢驗習慣上以單一的強度指標作為衡量標準,導致水泥工業對水泥強度的不適當追求,使水泥細度增加,早強的礦物成份比例提高,這些都不利于混凝土的耐久性。我國對水泥質量的檢驗在強度上只要求不低于規定的最低許可值,而國外則同時還要求不高于規定的最高值,如果強度超過了也被認為不合格,這種要求還有利于水泥產品質量的均勻性。
2)工程施工單位不適當地加快施工進度,尤其是政府行政領導對工程進度的不適當干預。混凝土的耐久性質量尤其需要有足夠的施工養護期加以保證,早產有損生命健康的概念同樣適用于混凝土。國內媒體上大加宣傳的所謂幾個月就修成一條大路、建成一座大橋、或蓋成一幢高樓的工程以及搶工獻禮工程,很可能就是今后注定要花掉更多資金進行大修的短命工程。提前完成合同規定施工期的在國外要被罰款,因為意味著工程質量有遭到損害的可能。
3)環境的不斷惡化,如廢氣、酸雨,我國的酸雨面積已超過國土的30%。
當前迫切需要進行的工作是盡快編制橋梁、隧道、港工等基礎設施工程耐久性設計的技術條例,修訂補充現行規范中對結構耐久性的要求。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各種基礎設施工程的設計工作壽命,在重要工程的設計文件中必須有使用壽命的要求和論證。當前在建的眾多工程在耐久性上之所以仍然沿著重蹈覆轍的道路走,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工程設計施工技術人員在耐久性上沒有可資遵循的新依據。更為嚴重的是現行規范中的有些條文,本身就對耐久性有害。為了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在混凝土中合理使用粉煤灰、礦渣等礦物摻合料是重要的技術手段,國外有的規范甚至規定在橋梁等混凝土結構中必須加入粉煤灰等摻合料,而我國的鐵路混凝土橋隧施工規范仍在明文禁止使用。此外,工程技術界還存在長期形成的一些過時的看法,對改善混凝土的耐久性能造成阻力。例如,顧慮會影響混凝土強度而不愿使用引氣劑,而引氣本應作為改善混凝土耐久性和工作性的常規手段;又如,希望加大水泥用量來保證混凝土強度,而盡可能低的水泥用量本應是提高混凝土抗裂和耐久性能的重要途徑。
在修訂規范的耐久性要求上,交通部于2001年頒布的港工混凝土結構防腐蝕技術規范已為其它土建工程行業起到較好的示范作用。我們一方面要參照國內外已有的資料和經驗,盡快編寫出相應的設計施工技術文件以應急需,另一方面則要安排系統的研究項目,加大耐久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是當前國際上結構工程學科最為重要的前沿研究領域之一,而我國在這一方面相當落后。混凝土的耐久性研究離不開原材料和環境等特定條件,需要考慮本國的特點,是不能完全依賴國外研究成果的。
重視混凝土結構的耐久性也是可持續發展的需要。生產混凝土所需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均需大量消耗國土資源并破壞植被與河床,水泥生產排放的二氧化碳已占人類活動排放總量的1/5~1/6,而我國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已居世界第二。我國現在每年生產5億多噸水泥,與之相伴的是年耗20多億方的砂石,長此以往實難以為繼。延長結構使用壽命意味著節約材料,而耐久的混凝土一般又應是水泥用量較低和礦物摻合料(工業廢料)用量較高的混凝土,所以耐久的混凝土正適應環境保護的需要。國際上對橋梁、隧道等土木工程的設計工作壽命多為100年,有的如英國為120年。考慮到耐久性不足所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和資源浪費,國際上近年來有要求將這些工程的最低工作壽命進一步延長的趨勢,如提出城市環境中的橋梁至少應有150年。
2.土建結構工程使用階段的正常檢測與維護
結構耐久性和使用壽命的概念,與使用階段的檢測、維護和修理不能分割,對處于露天和惡劣環境下的基礎設施工程來說尤其如此。為了保證結構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過程中,應該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我國有結構工程的設計規范與施工規范,但沒有如何使用的規范。有些工程倒塌事故,例如最近四川宜賓的南門大橋發生橋面坍落事故,就是因為橋面結構與主拱之間的吊桿在連接處發生銹蝕,如果有定期的檢測要求,這樣的事故很有可能避免。有些國家對于結構的損壞可能導致公眾安全的建筑物與橋、隧等公共工程,強制規定必須定期檢測;即使是建筑物的玻璃幕墻和外墻面磚等建筑部件,因其墜落后容易傷及公眾,也有強制定期檢測的要求。我國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員的素質相對較差,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制度不夠健全,規范對結構安全與耐久性的設置水準又相對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較多隱患,所以更有必要從法制上確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檢測的要求。對于土建結構工程的安全質量,雖然政府已作出了設計與施工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需對其“終身負責”的規定,但是這種要求執行起來缺乏可操作性。要將結構安全質量事故減少到最低程度,還應以預防為主,通過例行檢測及時發現問題。
現在國內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診治,也有大量已建的違章工程需要評估,更有許多工程發生病害需要診斷和加固,各地已涌現了不少從事土建工程診斷、治理與加固的隊伍,并有蓬勃發展成為一種新興行業的趨勢。出現問題和病害以后再來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們應該更加強調預防。對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檢測和評估,要建立相應的法規和標準,要有從業人員的注冊和從業機構的資質認證制度,在管理體制上予以規范。
從國家對公共工程建設的投資和對工程設計的要求來看,需要有工程整個使用期限即全壽命費用支出的論證。只注意工程項目建設的一次投資支出,很少考慮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維護與修理的長期費用,不但可能損害工程使用壽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經濟上算總賬會很不合算。在發達國家,由于新建工程少,用于維修的費用往往更為主要,英國1978年的土建維修費上升到1965年的3.7倍,1980年的維修費占當年土建費用總支出的2/3。我國雖是發展中國家,現在正大興土木,可是過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經或過早老化。國內40%公路橋梁的橋齡已大于25年,加上進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載嚴重,以往的設計標準又低,路、橋的維修問題十分突出。由于養護維修費用得不到保證,造成工程安全隱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費用。在土建工程的投資上,希望有關部門能加大已建工程維修的費用。
為加速路橋等公共工程建設,國家現在鼓勵投資公司出資并給以一定期限如30年的經營收入作為補償。如果對重要土建工程有必須進行定期檢測與評估的法規,就能保證這些工程在一定期限后歸還國家管理和經營時的良好功能,對于設計工作壽命為100年的橋梁,至少還可正常使用70年,而不至于30年到期后國家接收的已是一個破舊的工程。
三、技術規范的作用與管理
這次科技論壇對于土建結構工程技術規范的定位、作用與管理也進行了討論并提出了一些看法。
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們往往視技術規范為法,將規范的具體規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條文來對待。技術規范或規程,與各種技術條例、技術要求、工法、指南等技術文件一樣都是技術標準,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當工程各方(業主、設計、施工企業)認同作為設計與施工的依據并在契約的基礎上,才能作為法律仲裁的依據。將技術問題法制化并強制執行,不利于技術進步和創造性的發揮,反而容易成為推卸責任的借口。當然,政府部門從國家和公眾的整體利益出發,需要在安全、環保等重大原則上對土建工程的設計施工提出必須滿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應的法規,但法規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達到這些要求的具體技術途徑和方法,后者是技術標準的任務。政府也可以原則認可或批準某些重要的技術規范或其中某些內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著強烈的個性,需要工程技術人員針對具體特點去解決設計與施工問題。所以規范作為技術標準宜強調其指導性而不是強制性。如果規范條文看作為一般意義上的法律條文,就有可能束縛設計施工人員的主動創造性并阻礙新技術的應用。。我國土建工程在結構設計上與國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與技術上的創新,這與以往過分強調規范的法律地位從而形成所謂“結構設計就是規范加計算”的傾向不無關聯。我國的技術規范在編寫風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傾向,極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規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處或允許并鼓勵使用者在某些問題上可以另辟蹊徑。如果在設計施工中要取代規范中已經落后過時甚至有害的技術規定,則無異于違法行為。相反,只要墨守規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負法律責任。這樣就在客觀上降低了對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能要求與職責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國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素質以及參與今后的國際競爭。為了消除這些負面影響并杜絕鉆規范條文的空子進行偷工減料,應有必要建立這樣的共識并作出規定,即遵守了規范條文并不意味著就可免除法律責任。國外有些規范就是這樣規定的。
企圖不斷加強技術規范的強制性來解決屢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現在,有關主管部門將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的部分條文抽出來,明確列為強制性條文,同時規定各個設計單位完成的設計,須通過有關部門或其授權委任的其他企事業設計單位的審查,而審查的主要內容就在于對照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要求,其任務已類似于執法;這種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國土建工程事故頻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別是管理環節上的腐敗;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員素質低,又難以短期解決;過分強調規范的地位與作用,未能建立與規范配套的完整標準體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為詳盡具體的技術文件,可以用來指導和規范設計與施工的各個具體環節,也有一定的關系。從設計角度看,出現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沒有按照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規定,而是方案性的錯誤或忽略主要的設計條件;也有一些工程則因過去的設計標準過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過程中又缺乏應有的例行檢測而導致失效。其實,要做到設計規范強制條文的要求最為容易,為此請專業人士審查似無必要。重要的工程設計應規定請專業單位全面審核,其要點也應在結構方案、構造方法與計算分析的原則上。從結構設計的國家規范中抽出的強制性條文不免支離破碎,個別條文的規定也不一定適合某些地區和某些工程的具體特點,反而造成麻煩。我國幅員廣闊,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技術力量懸殊,環境條件各異,客觀上要求規范能給設計人員更多靈活性,少一些強制性,這樣才能更好地在規范的指導下,根據工程的特點和具體條件去解決問題。總之,在規范標準上,要擺脫計劃經濟年代遺留下來的過分強求統一、較少考慮個性和缺乏實事求是靈活性的傾向。要提倡和鼓勵各省市編制地方性規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標準上,可有不同的設置水準。比如上海、北京、廣州這些大城市應該高些,在抗震防災要求上,更應區別對待。全國性的規范訂得愈詳細,其適用性可能變得愈差,造成的混亂也可能愈多;特別象巖土工程那樣的規范更是如此。
技術標準中的強制性越多,也意味著政府有關部門在具體技術問題上需要承擔的責任越重,而這些本來不該是政府部門的職責。規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設置水準上,政府需要干預的也應是保證公眾安全的最低要求。對于土建結構的抗震設計,政府有關部門至今仍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提高抗震的設防標準(建抗586號文件)。事實上,如將商品房的抗震設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約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價相當有限,在眾多城市中可能僅及居民用于室內裝修費用的幾分之一。政府的這一規定無異于限制居民只能購置抗震安全質量標準最低的房屋,如果發生地震造成損害,有關部門如何解釋?
規范等技術標準的管理體制亟待改善。建國以來,由政府部門負責統管并指定有關企事業單位分別承擔每本規范編寫和修訂工作的做法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當前的形勢,有些在經費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證,平時基本上沒有專門人員去搜集了解規范使用中的問題并及時修改補充規范條文;面對新的結構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藝,規范的過時條文不但成為推廣新技術的阻力,而且有被誤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發達國家有關土建結構工程的規范及與之配套的各類技術標準多由行業協會或專業學會編制及管理,規范的翻新周期短,不象我們要長達10年以上。我國的學會與協會重復設置,分工不明,并且至今還依附于某一政府部門,基本上只起到政府職能部門非官方代言人的作用,距離獨立和富有活力的健全機構還差的很遠,如何發揮這些機構在技術標準編寫和管理中的作用也是值得探討的一個問題。建議隨著改革的深入,整頓合并有關的學會、協會,加強其職能,并逐漸成為技術標準編制管理的主體。
四、準備提交政府有關部門考慮的建議
為了改善我國土建結構工程的安全性與耐久性,這次論壇中提出了以下建議供政府有關部門考慮,:
1、橋梁、隧道、道路、港口等基礎設施工程的混凝土結構耐久性,已是當前亟待采取措施應對的重大問題。否則,一些工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性將得不到有效保證,我國的現代化建設和國民經濟會蒙受巨大損失,并將給生產和公眾生活帶來長期困擾。
建議國家建設部、交通部、鐵道部主管土建工程設計標準的部門,能對工程的耐久性要求作重點審查,明確土建工程的設計應有最低使用壽命的要求,重要工程的設計文件中應有正常使用壽命和耐久性設計的獨立章節與論證;
建議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能在今后一段時期內對混凝土工程耐久性的基礎理論研究給予重點支持;
建議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在近期內編訂有關法規標準給以立項資助;
建議中國工程院土木水利建筑學部在其咨詢研究項目中,聯絡國內有關專家,促進土建結構耐久性設計指導性技術條例的編制。
2、土建工程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應有定期的檢測和正常的維護修理加以保證。對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國尚無必須進行安全檢測的法規。在基礎設施工程的投資上有重新建、輕維修的傾向,不利于工程壽命和投資效益。
建議對橋、隧等重要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內實施強制性的定期安全檢測。為此,需要制定法規,編制相應的技術標準;對于土建結構工程的檢測與評估,需要建立從業人員的注冊制度和從業機構的資質認證與監管體制。凡屬已建工程的安全診斷也可一并歸入這一行業。
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在橋、隧、道路等土建基礎設施工程投資上,根據需要,加大工程維修費的比例。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類工程設計的科學技術的統稱,其主要內容不僅包括設計、維修、施工等技術類活動,也包括房屋、道路、管道、橋梁以及電站和港口等一系列工程建設對象等,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極為重要。現階段,經多項工程項目研究發現,土木工程建筑的結構設計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不僅影響工程施工進度,甚至可威脅到建筑項目的安全性,后果嚴重。要想解決這一問題,需重視并有效設計土木工程建筑結構,防治以往結構設計中存在的重點問題,以增強工程施工安全性,保證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開展。
1 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工程選址問題
工程選址是開展土木工程建筑項目的基礎,與其結構設計關系密切,這就需要項目負責人員積極做好選址工作,保證工程項目結構設計的科學性與有效性。但是現階段,許多土木工程并不重視選址問題,甚至有些工程項目的建設方單純依賴于風水或迷信等,做不到科學選址,不僅可影響到項目結構設計效果,嚴重者工程施工后期甚至可造成坍塌等,破壞性較大。
1.2基礎結構設計問題
土木工程建筑的基礎結構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與上述1.1中的工程選址聯系緊密,而且與工程施工方案也具有一定的聯系,而施工方案的選擇則是項目工程結構設計中的一項重要問題,目前許多土木工程施工方案的制定均無法完全實現其原有的結構設計要求,尤其是基礎結構,其穩定性與強度均未達標,嚴重影響工程結構設計效果與實際施工質量。
1.3房屋建筑中承重柱與構造柱的區別問題
一般來講,在土木工程項目施工中,為了增強房屋建筑的抗震性能,需科學地對柱梁構造進行合理的結構設計,避免形成裂縫,以提高施工質量。但是在實際操作中,許多結構設計者對承重柱和構造柱認識不清,有的設計者甚至會把承重柱設計方式插入至構造柱結構設計中,導致構造柱的有些設置喪失原有根基,一旦發生強震,工程結構可發生劇烈沉降,且裂縫還會導致建筑物倒塌。同時,有些工程結構設計將承重柱截面面積設計太小,當受到外力時,梁柱易發生開裂,影響工程質量。
1.4環境因素影響問題
在對土木工程建筑進行結構設計時,不僅需要考慮其耐久性與安全性,還需考慮工程施工地的土壤溫度與水土酸堿度等相關環境因素,但是部分建筑工程項目往往忽略這些關鍵內容,導致結構設計僅限于理論中,當實際施工時易發生安全事故,危害性較大。
2 對土木工程建筑結構設計的建議
2.1施工前測量工程地基
工程施工前,可先采用計算機與GPS技術對工程地基進行科學測量、核算,確保工程施工的可行性與安全性。同時在高樓作業時需快速發展管理信息系統MIS技術,并結合計算機以輔助CAC科技,完善高樓建筑施工系統及其相應的管理體制,在減少經濟投入的基礎上,保證建筑質量。
2.2結合力學知識,于工程建筑結構設計中融入施工工藝
當前環境下,隨著先進科學技術研究的逐漸深入與施工技術的不斷革新,傳統的結構設計已經無法滿足目前土木工程建筑項目施工的需要,所以在現階段的工程施工中,結構設計人員需在傳統施工技術的基礎上,增添新元素,充分結合力學知識,并將先進的施工工藝融入至結構設計過程中,不斷更新設計方法,防治工程質量問題。
2.3選用適當的建筑材料
現階段,由于建筑材料市場在不斷發生變化,材料的利潤逐漸減小,同時人們日常生活水平逐漸提升,社會大眾對房屋建筑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這種情況下,土木工程建筑也迎來了新的挑戰,施工材料是土木工程建筑的基礎原料,所以其建筑材料的選用十分重要,可在施工過程中有選擇性地選用安全性較高的新型材料,以保證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
2.4充分應用先進科學技術
21世紀是新知識經濟的時代,土木工程建筑也要隨之發展,保持與時俱進,就目前情況來看,土木工程建筑行業中已經出現了許多新型的高科技產品以及繪圖工具等,均大大提升了工程建筑結構性能,且科學、精準的設計施工圖紙能夠有效減小施工誤差,減少意外情況,同時還可優化工程項目施工的結構設計,增強其可行性與安全性。另外,在工程項目進行施工時,還需增強施工信息化建設,科學管理結構設計程序,選用適當的施工材料,并把握合理的施工進度,提前做好工程預算工作,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以盡量縮短工期,保障施工質量。
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鎮化發展的深入推進,建筑需求量越來越多。在現代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混凝土結構是普遍使用的一種結構形式。這種結構具有承載力強、耐久性好、剛度大、耐火性高、安全性高等特點,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成本較低,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在實際中,為了確保建筑混凝土結構的施工質量,實現建筑工程的各項功能,必須對混凝土結構設計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嚴格的管控,合理分析,并制定相應的解決對策,為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提高打下良好基礎。
1建筑工程混凝土結構設計中的不足
1.1地基與基礎設計中的問題
在混凝土結構設計中,天然地基獨立基礎有時因為持力層土層分布不均勻,使基礎坐落在軟硬不均的土層上,相鄰基礎沉降差過大,導致基礎變形過大;由于地下室在提高建筑穩定性、地基承載力、減少地震破壞以及解決建筑埋深等方面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很多建筑工程中,經常會設置地下室。當建筑選址在山地上時,由于原始地貌水位較低,設計過程中往往會忽視建筑工程竣工后由于回填土體毛細現象,導致地下室底板及外墻承載力不足,出現墻體裂縫和底板涌水現象,給工程項目帶來難以解決的問題和損失。
1.2混凝土上部結構設計中的問題
在混凝土結構上部設計時,還存在一些問題,框架結構中抗震設防防線較少;因梁跨度大,梁截面高度就大,而框架柱截面較小,導致強梁弱柱情況出現;框架—剪力墻和剪力墻結構中,剪力墻布置不均勻,出現單肢剪力墻剛度過大,應力集中,連梁剛度過強等;高層結構中忽視零應力區等現象。這樣類似問題出現,會給建筑結構的安全帶來隱患。
2混凝土結構設計不足的應對策略
2.1混凝土結構地基與基礎設計
在實際工程中,采用天然地基基礎形式時,要么基礎情況非常好,地基承載力非常高;要么上部荷載較小,樓層數較低,對地基承載力要求也較低,采用天然地基可以使工期短、造價低。但無論如何都要滿足地基的強度和變形要求。根據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的規定,地基承載力特征值低于130kPa、相鄰建筑物距離過近可能導致發生傾斜、建筑物附近堆載過大等都應進行變形驗算。當基礎處于軟硬不均的持力層土層上時,要采用褥墊層以調整不均勻沉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厚度約為500~600mm的換填,并進行分層碾壓夯實。采用錐形獨立基礎時,斜面坡度小于1:3,混凝土能夠振搗密實,保證基礎強度和高度的要求。在對基礎間拉梁設計時,要充分考慮梁上土的重量和柱底荷載拉力的作用,適當的增加配筋,從而保證基礎的整體剛度。對于地下室工程,宜建造在密實、均勻、穩定的地基上。當處于不利地段時,應采取相應措施。充分考慮各個構件所承受的荷載,尤其是水浮力,回填土后水的壓力會升高。底板的浮力會加大,墻體的水平壓力也會增高。針對這樣的問題,在建筑使用功能允許的情況下,應將底板和地下室外墻盡量分隔成小跨,以減小壓力對底板和外墻的影響,減少開裂情況的發生。同時,可以提高墊層混凝土強度等級,厚度也不小于100mm。
2.2混凝土結構上部設計
上部設計中,宜設置多道防線。(1)對整體建筑的抗震要求進行全面考慮,也就是重視概念設計。抗震設計宜采用平面布置基本均勻,豎向剛度無明顯變形、承載力無明顯突變的結構體系,不應采用嚴重不規則結構。因此應選擇合理的抗震結構體系和構件截面尺寸以及合適的配筋方式,確保豎向構件有足夠的延性,增大構件的塑性變形能力。框剪結構和剪力墻結構設計時,剪力墻應沿著縱橫兩個方向,布置在建筑周邊、電梯間、樓梯間及荷載較大的位置,墻體間距滿足規范,同時單片剪力墻的水平剪力不能高于結構底部總水平剪力的30%。在設計第二道防線時,要對剪力墻連梁的跨高比進行嚴格控制。實踐表明,剪力墻連梁跨高比為5時,各項性能是最好的。(2)在進行剪力墻梁、柱設計時,應該堅持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強節點強錨固的原則。此外,對于中震程度建筑混凝土結構,需要考慮第一級別剪力墻,墻肢數量最少要保持4肢。當第一級別的剪力墻進入塑性階段后,需要在級別較小的剪力墻進行多道設防,避免建筑在震動下過度變形,從而對級別小的剪力墻造成危害。在上部結構設計中,設計者應有選擇的將縱橫兩片剪力墻連接在一起,在遇到中震或者大震時,剪力墻開裂會達到耗能的作用,這樣就保持了建筑延性破壞,確保了建筑整體性能不損壞,真正做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以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3結束語
在新時期下,不管是業主,還是建設單位都對建筑工程的整體質量有很高的要求,即使是墻體開裂都會對人的心理帶來不好的影響。因此結構設計時必須根據具體情況,認真、仔細的對混凝土結構進行設計,并反復審查,發現問題后及時解決,不斷優化混凝土結構設計方案,從而促進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提升,為整個建筑工程各項功能的實現提供保障。
作者:毛亞鳳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
參考文獻:
[1]張立軍.論房屋建筑混凝土施工技術[J].工程技術研究,2017,(2):73+75.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近年來在我國建筑行業的發展過程中,混凝土結構設計作為其中重要的內容,它的質量問題不僅對建筑結構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有著嚴重的影響,還使得建筑物的功能無法得到充分的發揮。因此我們在對建筑混凝土結構設計時,就要對設計技術進行嚴格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工程施工的質量得到進一步的保障。但從當前我國建筑工程混凝土結構設計的實際情況來看,其中還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這就對建筑結構的穩定性有著嚴重的影響,因此我們就需要采用相應的技術手段,來對其進行處理,從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
1、關于結構計算與分析階段中的常見問題及處理對策
混凝土結構設計中計算與分析階段的常見問題。目前的工程建設中,大都是通過計算機軟件進行結構設計等工作,這樣不僅使得建筑混凝土結構設計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得到進一步的保障,還滿足了現代化建筑結構設計的相關要求。但在不同的建筑工程施工項目中,其軟件系統的應用效果也就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因此我們在建筑設計階段中,就需要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對混凝土結構設計計算和分析方式進行相應的分析,從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
設計師們在對建筑混凝土結構進行設計的過程中,除了要對計算軟件的特點進行相應的比較研究以外,還要對建筑設計的相關內容進行全面了解,從而根據工程施工的實際情況,采用相應的技術手段對其進行處理,以確保工程的施工質量。而且在施工的過程中,設計人員也要根據工程施工的相關要求,對混凝土結構的尺寸大小進行嚴格的控制,并采用相應的設計技術方法對其進行處理,以確保建筑混凝土結構的質量和強度得到有效的控制。
我們還要對施工材料的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以避免在建筑混凝土結構設計的過程中,其質量無法滿足工程設計的相關要求。高層建筑結構設計原則。是高層建筑結構設計過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標準和準則。也是高層建筑設計單位提高高層建筑結構設計質量與效益的重要保障。只有在一定的高層建筑結構設計原則支持下。才可以進行建筑結構設計,總體來講。高層建筑結構設計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建筑結構基礎方案需要配置完善的施工地質調查報告。最大程度的發揮建筑物地基的潛力。必要的情況下設計人員還需要對地基的變形做好相應的演算。另一方面。設計單位還需要對建筑物進行綜合性分析。尤其是對于建筑物負荷以及上部結構類型。通過對這些綜合性分析。最終選定最適合的基礎方案。從而可以在提高設計質量的基礎上提高設計單位經濟效益。一條基本原則是設計單位經常忽略的。那就是結構措施完善原則。設計單位在進行建筑物結構的設計時。 需要注意結構組件的延展性。例如建筑物中鋼筋的錨固長度等。同時。設計單位還需要注意建筑物薄弱環節以及建筑物本身溫度對于建筑物組件的影響。對于這兩方面的問題。在實際的設計過程中。需要遵循$強柱弱梁%強剪弱彎以及強壓弱拉&的基本原則。只有這樣才可以提高高層建筑結構設計的安全性以及牢靠性。
2、關于混凝土結構設計中,地基與基礎設計中常見問題及處理對策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基礎結構的設計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也是保障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的主要內容。但是我們在對其地基基礎結構進行施工的過程中。其建筑物時常會出現沉降的現象,這就對建筑結構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有著一定的影響。而且如果其基礎結構的穩定性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還可能會破壞了建筑基礎底板的質量,為此我們就需要采用相應的技術手段來對其進行處理,從而保障建筑結構的穩定性。
針對不同程度的沉降量的工程,地基與基礎設計所采取的處理措施也是不同的。對于沉降量相對較小的工程,可以采用褥墊的方法處理,也就是說在地下室與持力層之間建筑一層保護帶,在沉降作用發生時,保護層會承受一部分的附加應力,防止地下室地板因受力過度而開裂或沉降。同時,對天然地基也起到了養護的作用。這樣,地基保養便從根本上達到了解決。對于有地下室的建筑,地下水的季節性變化也是影響地下室底板的重要因素。當降水期來臨,地下水位升高。底板的防水設計得尤為重要。一般的地下室建筑,由于柱下承臺的形式比較復雜,其基槽地膜形狀也是較為繁復的,建筑復雜的外在輪廓一方面加大了防水設計的難度,另一方面,增加了工程造價。很多設計工程師僅僅考慮到建筑物當時當地的地理狀況,忽視對降水這一因素的考慮,而導致在地下室底板設計時對防水工程的不全面。不科學。在室外地坪之下的結構部分,外輪廓形狀設計應盡量簡潔,這樣有利于建筑防水的施工。另外,在具體的設計方略上,采用統一地下室底板和柱下承臺的下標高的反承臺法。這一方法的具體做法:在地下室內部做濾水層和覆土,同時對柱下承臺進行加厚工程的設計。這樣一來,基槽地膜形狀變得簡單,方便施工,縮短了施工時間,從而施工質量也可以得到保證。.
3、關于混凝土上部結構設計中常見問題及處理對策
混凝土上部結構設計中常見的問題解決混凝土上部結構設計中常見問題的對策。由于建筑結構設計過程中難免會需要反復的修改。所以在設計之前很有必要將相應的準備工作做好。進行設計更改的時候。也能有一個調整的余地。一般常用的方法是對結構設計進行建模計算。通過計算機將結構設計中容易出現了問題進行一個周密的預測和估算。在上部結構設計階段,要考慮建筑物的抗震功能,當遇到中震時,我們應考慮第一級別的剪力墻。在建筑結構設計中。要保障建筑工程的質量。要使得工程造價控制在可接受范圍內)這就需要在建筑結構設計上充分考慮投資商的經濟效益。
權衡建筑質量和投資回報之間的重要性)所以在設計時。應該盡量的優化結構設計。要始終牢記強柱弱梁強剪弱彎強壓弱拉原則。具體來說。設計時要注意測試地基的抗壓性%檢查支撐架的穩定性%控制鋼筋的錨固氏度等方面。只有這樣才能使得建筑結構設計的最終效果令人滿意。在進行建筑結構的設計之前。必須要和承包商投資商有一個全面和諧的溝通過程。主要是來討論建筑結構的類型以及施工的具體要求。 這樣將會有利于設計人員充分了解本次建筑工程的施工基調。對整個建筑工程的結構設計思路有一個明確的方向。 對于不同的基礎形式,所出現的問題和解決辦法也各不相同。常見問題如下:對于地下車庫中的柱下獨立基礎,基礎埋深的計算方法因各地方基礎規范有不同的規定,對基礎底面積大小影響較大。當地庫底板厚度滿足一定要求的情況下,獨立基礎的埋深可取自室外地面及室內地面計算埋深的平均值。對于平板筏板基礎,上部結構剛度、板底地基土的基床系數等都對筏板的計算有一定影響。設計時應將上部結構剛度傳給基礎,考慮基礎與上部結構的共同作用,并合理選取基床系數,有效降低基礎工程量。另外,基礎底板及地下室的外輪廓應盡量簡潔,有利于防水工程的施工和降低造價。
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當前我國建筑混凝土結構設計中存在的問題還有很多,這不僅對混凝土結構的穩定性和可靠性有著嚴重的影響,還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效益,因此我們就需要的采用相應的技術手段來對其進行處理,從而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 A
土建結構的安全設計長期以來都是設計者們研究的重點,對于土建結構工程而言,要想保障施工順利進行,首先要確保土建的結構安全,避免在施工中或是交付后發生坍塌現象。土建工程的質量安全主要由設計階段以及施工階段兩者相互作用來保障的,同時也關系到結構使用的標準化,像超載或是二次施工等行為。另外,設計安全也關系到土建工程設計相關法律法規實施的有效性。要想加強設計規范化,必須先了解設計中存在哪些問題。
一、 土建結構存在的問題
1. 材料設計
在土建結構的材料規劃方面,設計人員往往會忽略規范條例中的某個要求,造成材料使用不規范現象發生。例如在對混凝土的設計方面,其截面在未到達某一標準時,混凝土的強度需要乘上相應系數。否則在較小的截面設計中,混凝土構件會產生較大的強度損失。另外,在 4.1.2 規定中,明確指出當土建設計使用鋼筋混凝土的時候,,其強度應該在 C15 以上,這一條款也對應了 4.1.3 中不列入 C10的設計值標準。設計人員在此方面存在問題在于對這一條款的理解方面,即當混凝土是作為墊層的時候,能否使用 C10 標準。這個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話題,一些設計人員將墊層混凝土設計為 C10 的時候,會遭到工程監理人員的質疑,而改為 C15 又會造成資金上的浪費。
2. 間距設計
土建結構的重點就在于對構造的設計。在設計中,伸縮縫之間的間距設計成為了設計過程中爭議極大的話題。在規范標準中,要求在屋面沒有設計隔熱層是間距保證在半米之內。但就我國現有建筑來看,仍舊存在許多建筑設置了伸縮縫還是出現溫度裂縫的狀況。這一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在于現如今土建結構建造工藝的改善,以及晝夜溫差引起的材料變化。
3. 保護層厚度設計
在厚度設計方面,目前使用的設計規范在土建結構耐久程度上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厚度的增加,土建基礎會與水產生接觸。混凝土長期在水的浸泡下,其強度會很快下降,影響到土建工程的安全性。在實際設計中,設計人員也會故意將這一問題忽略。雖然保護層的厚度增加了,但建筑基礎的耐久力下降,對土建結構的影響更大。
4. 荷載取值方面
在對屋面的可變荷載取值方面,設計人員應該在進行充分調研之后再展開取值,保障取值范圍的準確性。但在現實設計中,設計人員有時會將不同屋面結構的建筑一統取值來設定,嚴重影響了結構的穩定性。例如屋架與拱面結構的建筑在內力感應方面十分敏感,因此在取值上要比一般結構的屋面更加謹慎,并且考慮到積雪等情況對其荷載的影響。
二、 土建結構的優化設計
1. 材料選擇優化
之前提到,土建結構在材料的選擇上存在一定爭議,其爭議主要表現在混凝土強度方面。在設計上,基礎層墊的設計在混凝土強度方面應設定一個標準,讓工程監理人員與設計人員有一個共同的標準來進行混凝土標準的設置。實際上,基礎層墊的混凝土在強度上只需要達到 C10 等級即可,使用 C15強度的混凝土會造成資源上的浪費。對等級上的分歧主要是由對規定理解的不明確引起的。在規范4.1.2 中,對強度的標準值的應該是會鋼筋混凝土的設定,而不是基礎層墊方面的規定。墊層的混凝土并不是鋼筋混凝土,其存在的目的是要保護基土的穩固性,讓其在施工中不會因為施工設備運行產生的震動造成結構上穩定程度的損壞。因此基礎層墊只要保障基土的穩固即可,這一功能的生效只要使用 C10 強度的混凝土就能夠有效完成。 在相關規定中,已經對不同等級強度的混凝土
在軸心抗壓強度上進行的值的設定。其中規定,當軸心受壓截面直徑在 0.3 m 以內的時候,混凝土強度設計的值在標準上應該乘上 0.8 的系數,否則若是直接使用原有強度,會造成強度缺陷。這條注釋在規定上的字號偏小,因此容易被設計師們忽略,在設計時不會乘上 0.8 的系數。乘上系數的原因是當截面面積減小的時候,混凝土構件在強度上的缺陷在損失上會加大。
2. 砌體結構設計優化
對結構進行優化設計需要綜合考慮地下防塵與防潮設計,對砌體進行要求目的在于保障結構能夠持久使用。例如在潮濕的環境中,砂漿要求在 M7.5以上,堆砌所用的磚要求在 MU15。這項要求已經在規定中明確指出,但部分設計人員仍將標準設定為M5 的砂漿與 MU10 的磚體,這種做法不利于砌體的長久使用。另外,對砂漿以及磚的要求不僅用于地下結構。地面上潮濕環境也同樣適用,像衛生間等地。
3. 結構構造優化
伸縮縫是為了減少墻體裂縫而設置的,就像橋梁建筑一樣。混凝土在使用一段時間后會因為外界溫度的變化產生膨脹或是緊縮,造成墻體開裂。在土建設計中,已經規定了伸縮縫的最大間距,設計師們應根據建筑所處位置以及周圍環境合理設定伸縮縫寬度。
4. 保護層厚度
保護層的厚度與所用混凝土的耐久程度是緊密聯系的,設計人員若是發現在設計中基礎會接觸到水,可以將該部分的混凝土強度要求提高,保障該部位混凝土不會因為長期浸水提早報廢。同時,基礎的保護層厚度應該要比原有設計稍多一點。例如原有設計為 25 mm,可以將其改為 30 mm。
5. 結構荷載取值優化
荷載在設計值上一般是永久組合值的 1.5 倍左右,設計師們在取值方面容易錯誤的將設計值作為永久組合值來使用。這樣一來,地基變形在沒有超過設計值的情況下也會被判斷為不滿足要求,從而可以加大基礎的底面積與深度,造成材料使用上的浪費。在設計時,設計師應該知道并不是進行屋面全跨布置時產生的內里就一定是最大的。在進行半跨式設計時,建筑受到的可變荷載往往更大,對結構穩定性的影響也更大。所以,設計人員除了需要對全跨進行取值范圍界定之外,還應對半跨式結構受到的應力進行分析,并計算大致范圍。在具體展開設計時,需要以最危險的情況作為取值來設計,保障土建結構的穩固。另外,在積雪荷載的分析方面,應該區分全跨情況下,積雪均勻分布與不均勻分布的影響;半跨式情況下,積雪均勻分布的幾種情況,以此來保障屋面結構的安全性。
6. 技術規范的作用與管理
土建工程有著強烈的個性,需要工程技術人員針對具體特點去解決設計與施工問題。所以,規范作為技術標準,宜強調其指導性而不是強制性。我國土建工程在結構設計上與國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與技術上的創新,這與以往過分強調規范的法律地位從而形成所謂“結構設計就是規范加計算”的傾向不無關聯。這樣就在客觀上降低了對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能要求與職責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國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素質以及參與今后的國際競爭。筆者認為,有關主管部門應將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的部分條文抽出來,明確列為強制性條文。要提倡和鼓勵各省市編制地方性規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標準上,可有不同的設置水準。發達國家有關土建結構工程的規范及與之配套的各類技術標準多由行業協會或專業學會編制及管理,規范的翻新周期短。建議隨著改革的深入,整頓合并有關的學會、協會,加強其職能,并逐漸成為技術標準編制管理的主體。
技術標準;對于土建結構工程的檢測與評估,需要建立從業人員的注冊制度和從業機構的資質認證與監管體制。凡屬已建工程的安全診斷也可一并歸入這一行業。建議有關部門在橋、隧、道路等土建基礎設施工程投資上,根據需要加大工程維修費的比例。
三、 結語
土建結構設計應該嚴格遵循我國出臺的各項法規,設計人員在研讀法規時要仔細,明確標準的適用范圍。在設計前,要把握好建筑所處環境以及地理位置,以保障土建結構的設計質量。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26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我們知道建筑工程項目是一個系統化的項目,整個項目就是一個整體,在具體的施工中各種電氣設備的安裝工作和土建工程是同時進行的,兩者統一于整個建筑工程之中。兩者不管是在地點還是時間上都有可能出現交叉作業的情況,在具體的工作中必須協調好兩者的關系,如果只注重其中的一方面,則會給另一方面的工作帶來不便,導致兩者的進度不一,最終影響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所以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之中,相關的單位必須做好協調工作,不僅僅包括施工單位還包括設計單位以及監理單位都必須共同努力協調設備安裝和土建工程的實施方案,使兩者有序的進行,這樣對于提高整個工程的作業秩序以及作業效率有著重大的意義。
二.各方在配合問題上應該履行的職責
1. 建設單位應該認真履行其協調職責
(1)建設單位規整個工程具有協調的職責,在施工時要加強對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協調,制定出合理的設備安裝與土建施工的配合方案。
(2)加強對設備安裝單位和土建施工單位的施工計劃的審定,確保兩者不存在沖突。
(3)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如果設備安裝工作和土建施工出現了矛盾,應該及時的協調化解矛盾,為施工的正常進行創造條件。
2. 監理單位應該履行的監督職責
(1)監理單位必須對設備安裝工作及土建施工工作的質量、進度等方面進行監督和控制。
(2)嚴格審核設備安裝與土建施工的配合方案,及時發現問題,提出修改措施。
(3)加強對設備安裝與土建施工中的重要步驟和部件的質量控制和審核工作。
三.設備安裝與土建施工配合問題的具體分析
1.施工準備階段
在具體的施工準備階段,要做設備安裝于土建配合問題必須注重以下幾點:
(1)技術準備階段。土建施工前,設備安裝和其它相關專業人員會同土建施工技術人員共同審核施工圖紙,以防遺漏和各專業施工之間發生沖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過監理方或建設方與設計單位溝通,及時變更.以便能順利施工。
(2)組織準備階段。施工前還必須加工制作和備齊土建施工階段中的預埋件、預埋管道和零配件。在預埋預留配合施工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如鋼套管預埋施工、防雷接地安裝施工等方案。
2.具體施工階段
根據土建澆搗混凝土的進度要求及流水作業的順序,逐層逐段地做好預埋預留配合工作,這是整個設備安裝工程的關鍵工序。在這階段,設備安裝工程的預埋一般分:
第一階段土建結構的模板支設完成階段。主要是完成放線工程,有給排水管道預留洞的位置、尺寸的放線及按照放線尺寸預留各孔洞木盒;照明燈盒、開關面板插座、配電箱等位置的放線;預留空調排水管位置、電梯等大型設備預埋構件等尺寸、位置的放線。
第二階段沉梁及底筋鋪設完成階段。主要完成管道鋪設及預埋構件的放置加固,是按照第一步的放線做好給排水預埋管道的鋪設及穿梁排水管道的套管預埋;空調排水管的套管預埋;照明、開關、插座線管以及弱電線管等電線管的預埋;防雷接地網的焊接;大型設備預埋構件的加工固定等。
第三階段面筋完成及封模前階段。主要是檢查前面兩個階段的施工質量及工藝,對于遺漏的要補上,沒能固定的要固定,同時做好與土建的交接手續,隨后土建檢查鋼筋都符合要求后,澆搗混凝土。在澆搗混凝土過程中設備安裝人員必須時時跟蹤,以保證預埋工程的完善性。并時刻與土建施工員保持聯系,以便在土建施工到位時能夠及時預留到位,保障預留工作的順利。
結構施工完成后,當混凝土強度達到要求后,土建便會拆模、放線。進行砌體工程施工。設備安裝施工員必須掌握土建的砌體進度,從而與土建密切配合做好墻身過墻管等工程的施工。設備安裝工程一般分三個階段完成:
(1)拆模后土建清掃、放線階段。設備安裝人員必須在土建清掃完垃圾及放好砌置線以后,才能按照砌置校核出結構預埋階段所預埋孔洞的位置、尺寸是否正確,避免砌體完成后重新打開砌體修整管洞;檢查預留的線管、水管是否通暢,同時做好半成品的保護措施,防止砌體施工中砂漿、垃圾等進入管道并阻塞管道。
(2)砌體施工階段。設備安裝施工人員必須掌握土建詳細的砌體進度并跟蹤到位,防止落下任何孔洞,同時配合土建做好各種孔洞的預留,如:配電箱預留洞、空調排水管預留洞等。
(3)砌體抹灰前施工階段。這是砌體工程中最需配合的階段,設備安裝施工員要與土建施工員做好每個小階段的交接工作。設備安裝人員要按圖紙的要求于墻身開槽鋪設墻身水管、線管及安裝戶內配電箱、開關面板盒等。在此階段如果土建專業不能給出完整的水平線,將直接導致開關、插座面板的高度無法按圖紙施工,并導致安裝后的高度參差不齊。若土建專業沒有打出灰餅也將導致施工后的開關、插座面板無法與批擋后的墻身保持在同一個平面。以上這些都會使工程質量大打折扣,降低了工程的整體水平。
3.裝修施工階段
在此階段設備安裝工程應突出施工。并進行電氣絕緣搖測、管道試壓、防腐及保溫工作,為裝修施工創造條件。裝修施工前,土建及設備安裝的各專業應針對工期要求就工序安排、局部布置、流水作業、產品保護等充分考慮。安裝人員在按圖施工的同時,應考慮各種風管、冷凝管、探頭、噴頭的分布對裝飾效果的影響。裝修施工時要在閥門、風機盤管空調器等設備下留有檢修孔。各種穿屋面的管道應在屋面防水層施工前進行,裝修完畢前,安裝人員應充分考慮燈具等器具的固定,裝飾人員應根據需要準確地留好安裝孔。各種開關、插座、燈具等在油漆末遍涂刷前進行。此時安裝工應注意不能污染墻面和頂面。末遍油漆時油漆工不得污染已安裝好的各種器具。衛生設備的安裝在衛生問貼面后進行,但千萬不能將水泥砂漿等污物落入衛生潔具內(安裝人員要做好保護)。設備間或設備層的地坪應在各種設備、管線施工結束檢驗合格后施工,并向集水井做好泛水。
四.結束語
一般而言建筑工程都是規定了具體的完工時間的,所以其工期是相對固定的,為了保證整個工程項目的順利完工,參與各方必須共同努力配合,主要包括工程的設計方、施工方以及監理方等等,他們必須做好協調配合工作,在具體施工過程中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設備安裝和土建工程施工的方案,在進行設備的安裝工作時,安裝人員必須要和土建施工人員進行協調和溝通,不斷的了解土建施工的最新施工進展,這樣的話就方便為自己安培安裝工作做好準備。與此同時,土建施工的工作人員在進行施工時,也要注意了解設備安裝工作的動態,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只有這樣兩者才能有序的進行,才不會出現因為配合的失誤導致工期延誤的情況,這個工作可以說是整個工程項目順利實施的保證。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時加強設備安裝工作與土建工程工作的協調配合是十分重要的,這樣不僅僅可以縮短工期,也可以有效的節約成本,對整個工程的順利完工具有重大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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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建結構工程的安全性
結構安全性是結構防止破壞倒塌的能力,是結構工程最重要的質量指標。結構工程的安全性主要決定于結構的設計與施工水準,也與結構的正確使用(維護、檢測)有關,而這些又與土建工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規程、條例等)的合理設置及運用相關聯。
1.我國結構設計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對結構工程的設計來說,結構的安全性主要體現在結構構件承載能力的安全性、結構的整體牢固性與結構的耐久性等幾個方面。
2.調整結構安全設置水準。我國結構設計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較低。現在提出要重新審視結構的安全設置水準,主要是基于客觀形勢的變化,是由于我們現在從事的基礎設施建設要為今后的現代化奠定基礎,要滿足今后幾十年、上百年內人們生產生活水平發展的需要,有些土建結構如商品房屋則更要滿足市場經濟條件下具備商品屬性的需要。對工程技術人員來說,結構的安全度用可靠指標和虛假的失效概率表達后變得更加不可揣摩和模糊不清,不如安全系數那樣從安全儲備出發的度量方法更為直觀和便于處理具體工程的安全問題;現行設計規范中的可靠度方法很不成熟,存在不少根本缺陷;他們認為半概率的多安全系數方法更適用于規范,也不排斥可靠度分析的結果可以作為一種參考,在綜合判斷安全系數的合理取值時予以考慮。
二、土建結構工程的耐久性
土建結構工程的耐久性與工程的使用壽命相聯系,是使用期內結構保持正常功能的能力,這一正常功能包括結構的安全性和結構的適用性,而且更多地體現在適用性上。
結構耐久性和使用壽命的概念,與使用階段的檢測、維護和修理不能分割,對處于露天和惡劣環境下的基礎設施工程來說尤其如此。為了保證結構安全性和耐久性,一些工程在建成后的使用過程中,應該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我國有結構工程的設計規范與施工規范,但沒有如何使用的規范。如果有定期的檢測要求,有些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我國由于施工管理水平和事故操作人員的素質相對較差,質量控制與質量保證制度不夠健全,規范對結構安全與耐久性的設置水準又相對較低,已建的工程中往往存在較多隱患,所以更有必要從法制上確定土建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定期檢測的要求。對于土建結構工程的安全質量,雖然政府已作出了設計與施工的責任單位和個人需對其“終身負責”的規定,但是這種要求執行起來缺乏可操作性。要將結構安全質量事故減少到最低程度,還應以預防為主,通過例行檢測及時發現問題。
現在國內有大量土建工程因步入老化期需要診治,也有大量已建的違章工程需要評估,更有許多工程發生病害需要診斷和加固,各地已涌現了不少從事土建工程診斷、治理與加固的隊伍,并有蓬勃發展成為一種新興行業的趨勢。出現問題和病害以后再來治理固然重要,但是我們應該更加強調預防。對于在役土建工程的檢測和評估,要建立相應的法規和標準,要有從業人員的注冊和從業機構的資質認證制度,在管理體制上予以規范。
從國家對公共工程建設的投資和對工程設計的要求來看,需要有工程整個使用期限即全壽命費用支出的論證。只注意工程項目建設的一次投資支出,很少考慮工程建成后需要正常維護與修理的長期費用,不但可能損害工程使用壽命和正常使用功能,而且經濟上算總賬會很不合算。我國雖是發展中國家,現在正大興土木,可是過去建成的大量工程已經或過早老化。加上進入90年代以后交通量猛增,超載嚴重,以往的設計標準又低,路、橋的維修問題十分突出。由于養護維修費用得不到保證,造成工程安全隱患并在以后需要支出更多的大修費用。
三、技術規范的作用與管理
長期以來,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們往往視技術規范為法,將規范的具體規定和要求等同于法律條文來對待。技術規范或規程,與各種技術條例、技術要求、工法、指南等技術文件一樣都是技術標準,本身不具有法律作用,只當工程各方(業主、設計、施工企業)認同作為設計與施工的依據并在契約的基礎上,才能作為法律仲裁的依據。將技術問題法制化并強制執行,不利于技術進步和創造性的發揮,反而容易成為推卸責任的借口。當然,政府部門從國家和公眾的整體利益出發,需要在安全、環保等重大原則上對土建工程的設計施工提出必須滿足的最低要求并制定相應的法規,但法規一般并不需要提供如何達到這些要求的具體技術途徑和方法,后者是技術標準的任務。政府也可以原則認可或批準某些重要的技術規范或其中某些內容使用。
土建工程有著強烈的個性,需要工程技術人員針對具體特點去解決設計與施工問題。所以規范作為技術標準宜強調其指導性而不是強制性。如果規范條文看作為一般意義上的法律條文,就有可能束縛設計施工人員的主動創造性并阻礙新技術的應用。我國土建工程在結構設計上與國外相比的最大差距就在于方案與技術上的創新,這與以往過分強調規范的法律地位從而形成所謂“結構設計就是規范加計算”的傾向不無關聯。我國的技術規范在編寫風格上也有模仿法律的傾向,極少提及使用者需要注意規范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之處或允許并鼓勵使用者在某些問題上可以另辟蹊徑。如果在設計施工中要取代規范中已經落后過時甚至有害的技術規定,則無異于違法行為。相反,只要墨守規范,即使出了事故,就可不負法律責任。這樣就在客觀上降低了對工程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能要求與職責要求,不利于提高我國建筑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素質以及參與今后的國際競爭。為了消除這些負面影響并杜絕鉆規范條文的空子進行偷工減料,應有必要建立這樣的共識并作出規定,即遵守了規范條文并不意味著就可免除法律責任。國外有些規范就是這樣規定的。
企圖不斷加強技術規范的強制性來解決屢禁不止的工程事故,不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現在,有關主管部門將建筑結構設計規范中的部分條文抽出來,明確列為強制性條文,同時規定各個設計單位完成的設計,須通過有關部門或其授權委任的其他企事業設計單位的審查,而審查的主要內容就在于對照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要求,其任務已類似于執法;這種做法是否明智似可商榷。我國土建工程事故頻繁的原因,主要在于管理不善,特別是管理環節上的腐敗;其次是施工操作人員素質低,又難以短期解決;過分強調規范的地位與作用,未能建立與規范配套的完整標準體系,比如缺乏指南、工法等更為詳盡具體的技術文件,可以用來指導和規范設計與施工的各個具體環節,也有一定的關系。從設計角度看,出現事故主要不是由于沒有按照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規定,而是方案性的錯誤或忽略主要的設計條件;也有一些工程則因過去的設計標準過低,耐久性不足,在使用過程中又缺乏應有的例行檢測而導致失效。其實,要做到設計規范強制條文的要求最為容易,為此請專業人士審查似無必要。重要的工程設計應規定請專業單位全面審核,其要點也應在結構方案、構造方法與計算分析的原則上。從結構設計的國家規范中抽出的強制性條文不免支離破碎,個別條文的規定也不一定適合某些地區和某些工程的具體特點,反而造成麻煩。我國幅員廣闊,各地經濟發展很不平衡,技術力量懸殊,環境條件各異,客觀上要求規范能給設計人員更多靈活性,少一些強制性,這樣才能更好地在規范的指導下,根據工程的特點和具體條件去解決問題。總之,在規范標準上,要擺脫計劃經濟年代遺留下來的過分強求統一、較少考慮個性和缺乏實事求是靈活性的傾向。要提倡和鼓勵各省市編制地方性規范,在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標準上,可有不同的設置水準。比如上海、北京、廣州這些大城市應該高些,在抗震防災要求上,更應區別對待。全國性的規范訂得愈詳細,其適用性可能變得愈差,造成的混亂也可能愈多;特別像巖土工程那樣的規范更是如此。
技術標準中的強制性越多,也意味著政府有關部門在具體技術問題上需要承擔的責任越重,而這些本來不該是政府部門的職責。規范中的要求是最低要求,在安全設置水準上,政府需要干預的也應是保證公眾安全的最低要求。對于土建結構的抗震設計,政府有關部門至今仍規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提高抗震的設防標準(抗586號文件)。事實上,如將商品房的抗震設防烈度提高1度,抗震能力可提高約1倍,而增加的房屋造價相當有限,在眾多城市中可能僅及居民用于室內裝修費用的幾分之一。政府的這一規定無異于限制居民只能購置抗震安全質量標準最低的房屋,如果發生地震造成損害,有關部門如何解釋?
規范等技術標準的管理體制亟待改善。建國以來,由政府部門負責統管并指定有關企事業單位分別承擔每本規范編寫和修訂工作的做法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當前的形勢,有些在經費和人力上得不到保證,平時基本上沒有專門人員去搜集了解規范使用中的問題并及時修改補充規范條文;面對新的結構型式、新的材料和新的工藝,規范的過時條文不但成為推廣新技術的阻力,而且有被誤用或盲目套用而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土建工程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性,應有定期的檢測和正常的維護修理加以保證。對于重要土建工程,我國尚無必須進行安全檢測的法規。在基礎設施工程的投資上有重新建、輕維修的傾向,不利于工程壽命和投資效益。對大型公建等重要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建筑物,在其使用期內實施強制性的定期安全檢測。為此,需要制定法規,編制相應的技術標準;對于土建結構工程的檢測與評估,需要建立從業人員的注冊制度和從業機構的資質認證與監管體制。凡屬已建工程的安全診斷也可一并歸入這一行業。
要完善技術標準體系與管理體制,合理設置土建結構設計的安全水準,必須考慮工程失效的風險后果、社會的財富與資源供給、乃至公眾的意向等多種因素。隨著我國經濟形勢的巨大變化,有必要重新審視現行土建結構工程設計規范的安全設置水準,建議有關主管部門組織論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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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水利水電工程作為經濟發展的動力支柱,其建設規模和建設數量正在不斷擴大。相對于的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機電安裝工程也經歷了從少到多,從慢到快,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面臨越來越大的建設規模,單機容量日益增大,機組的數量也所有增加,這就對機電安裝提出了挑戰,增加了安裝的難度。目前,在水利水電施工中,機電安裝還存在許多啊問題,既影響了工程的質量,同時也影響了水利水電工程的經濟效益。
二.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的特點。
1.施工過程受環境影響較大。
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是在河流上進行,施工中受河流的地形、地質、氣象和水文都周邊環境的影響較大,在施工進度控制管理中,圍堰填筑、施工導流和基坑排水都是主要控制因素。
2.施工組織困難。
絕大多數的水利水電工程,都處于交通條件不是很發達的偏遠地區,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材料及機械設備的運輸難度加大,不僅僅是運輸成本有所增加,也增加了設備的運輸風險,加大了施工的組織管理難度。
3.環境苛刻,要求嚴格。
水利水電工程的建設規模都較大,施工涉及的工種較多,工程量巨大,施工的強度較高,周圍的環境干擾較為嚴重,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反復的論證和進行優選,才能保證施工質量,而對工程的質量要求通常都較高。
4.施工過程中操作類型較多且復雜。
水利水電工程在施工過程中,需要進行隧洞開挖、石方爆破、高空作業和水下作業、水上作業等,作業類型較多,作業工序較為復雜,施工存在一定的難度。
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機電安裝工程的特點。
1.安裝工程組織難度大,技術要求高。
水利水電工程在安裝過程中,經常涉及到大量的超級超限部件需要在施工工地上進行焊接、組裝,而對于水利水電工程的特殊性質來講,通常都不會存在較為平整的大片施工工地,機電設備安裝前組裝作業的基本要求很難滿足,同時由于場地的交叉使用和多臺安裝機組的平行流水作業,存在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對土建施工造成影響,加大了安裝工程的組織和管理難度,相應的提高了安裝的技術要求。
2.安裝強度高,設備要求精度高。
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建設規模不斷擴大,需要安裝的機組臺數也逐漸增多,導致機組安裝強度越來越高。同時,水利水電工程的機電設備對安裝的精度要求較高,以水輪發電機組安裝為例,其安裝誤差范圍通常都是采用1/100mm來進行控制,部分工程中誤差要求甚至更小,這就要求具備高超的安裝技術,追求安裝“零”誤差。
3.安裝工藝復雜,交叉作業較多。
水利水電工程機電安裝時,受制于工程運輸條件的約束,許多發電機組的部件都無法在制造廠完成加工和組裝后,運輸到工地進行安裝,而是需要將零散的部件運輸到施工現場后,在現場進行組裝,導致原本就不寬敞的施工工地上堆放了大量的待組裝零件,同施工現場其他工程施工造成作業交叉,加大了安裝的復雜程度,增加了安裝工作量。
四.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機電安裝容易出現的問題及防治措施。
1.安裝施工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
(1)設備的基礎尺寸、位置和標高出現偏差。
設備的基礎尺寸、位置和標高出現偏差,出現此類問題絕大多數原因都是由于施工圖紙標注的尺寸和機電安裝時的尺寸存在偏差導致的,例如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所標注的機組標高和水利機械圖紙上所標注的標高不完全相同,在土建施工圖紙上未考慮墊鐵厚度因素,對設備進行繃重梁配筋布置時,就缺失對墊鐵高度的計算,導致在機組進行安裝就位時,無法按照設計的高程進行安裝,而只好采取去除基礎表面的混凝土,降低高度,或是放棄使用可以調節的墊鐵,來保證機組的安裝高程。
(2)安裝前預留的孔洞存在位置偏差和尺寸誤差。
機電設備安裝前,在進行基礎混凝土澆筑時,由于支撐模板的材質較差,導致在振搗時因為擠壓而使模板變形,從而導致混凝土凝結后,出現預留的孔洞位置和尺寸與設計的標準存在誤差,另外,土建工程施工時,對孔洞的定位時,參照的基準線不準確,也對導致孔洞的偏差。
(3)遺漏預留的電纜孔洞、電纜溝轉彎位置的空間不夠。
在泵站工程中,機電設備的結構較為復雜,電纜的數量較多且走向非常復雜,由于土建工程施工時,極容易遺漏預留的電纜孔洞,在進行電纜轉向操作時,沒有電纜轉向的空間,另外由于工程設計的原因,導致電纜轉彎半徑太小,無法滿足電纜轉向的要求。
2.防治質量問題的相關措施。
1.做好安裝工程施工前的準備工作。
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階段時,要由具有機電安裝專業知識的設計人員對土建結構設計、機電安裝工程等提出自己的技術要求,如:穿墻管道預埋、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固定件預埋、主機組地腳螺栓的孔洞預留、電纜孔洞預留、通風設備構件預留等。要將核心的技術要求在土建結構圖上反映出來。在進行土建施工之前,土建施工技術人員要和機電安裝人員共同對土建工程和機電專業的施工圖紙進行審核,以避免后期施工出現差錯。這就要求機電安裝人員要有一定的土建相關知識,以看懂包括結構預留孔洞圖等土建施工的圖紙,要了解土建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管控,同時也要求土建施工技術人員要熟悉機電安裝的施工圖紙。
2.提高機電安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中,土建工程和機電安裝的施工方案存在一定的交叉,有時也存在一定的相互矛盾,相互受到影響。如土建工程施工過程中,澆筑混凝土和預埋的部件時,對預留的孔洞位置要確保準確,而在進行立模和振搗操作時,又容易造成預留的孔洞和預留位置發生偏差;在進行主機組安裝調試時,要求工作環境保持安靜和清潔,而施工現場往往存在室內裝飾施工和工程的機械作業等交叉作業,這就要求要保證機電安裝施工方案要保持靈活性,要適合工程實際情況,在擬定方案時,要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注重各項因素的協調配合,這樣才能設計出合理的安裝施工方案。
3.做好交叉施工的配合。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時,機電安裝過程中交叉作業較多,不僅僅涉及到施工場地,甚至出現工序相互交叉,相互影響。為了提高機電設備的安裝水平,就有必要提高整體工程的施工質量,在保證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工程的配合和協調,共同做好工程施工。
五.結束語。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機電安裝時出現的問題較多,設備安裝單位要提前采取相關措施,做好質量事故的預防工作,通過加強施工管控,提高設備安裝質量,保障水利水電工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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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中,主持了二個國家重點工程,四個省級重點工程和二十多個一般工程的土建結構設計,參加和審核了一百七十多項工程,五百多個子項工程的土建設計,絕大部分已建成。曾在總投資十億多元的中外合資工程中,任中外合作設計項目的土建設計技術負責人。參加了與丹麥、德國、美國、日本的合作設計和對伊朗的設計技術服務工作。
一九八二年后,在《建筑技術》、《特種結構》、《水泥-石灰》等雜志及《地基處理與樁基礎》國際學術會議均有專業,其中:《砌塊式筒倉結構》、《空間框架的受扭計算》等內容均為國內首創,已在工程中推廣使用;有的論文收入《中國建設科技文庫》。2007年主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基礎教程》一書。
中圖分類號:TU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土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管理是土建工程施工的關鍵環節,也是影響土建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的重要方面,因此,如何做好土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工作就顯得十分重要了。當前我國土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工作存在許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土家工程施工的發展,也影響施工企業的發展。因此,本文筆者根據自己的實際工作經驗,對于土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管理進行一些探討,希望對于土建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管理有所幫助。
二.概要分析
現階段的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模式下,施工組織設計管理大致可以分為兩個方面和四大類。第一方面就是指導性的施工組織設計,這種施工組織設計又包括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兩大類。而指導性的施工組織設計其所對應的是單項的工程、招標類工程以及群體性工程,這類工程的內容量較大,同時不確定的因素較多。其中一些內容只能作為指導性或者是總的原則,不能直接用于實際的施工,因此這一類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不具有很強的獨立性。而實施性的施工組織設計主要是根據工程的特點,或者是將其作為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所確定的總的原則下的一個補充,這一類組織設計的內容比較的詳細、很全面同時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具有獨立性,是施工的主要根據。
三.土建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分析
土建工程的施工組織總的設計是一個具有宏觀性的技術經濟方面的綜合性文件。
1. 土建工程施工總的設計必須要表述的內容
土建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應該具有讓人能夠很清楚的了解施工工程的基本情況以及各個施工單位的基本特點以及其他方面,這樣就可以通過清楚的了解來確定施工總設計所表述的施工方法是否先進科學,同實際的工程概況相適應。所以,土建工程的基本情況就是土建工程施工組織總設計的主要內容之一,要作出準確的說明。同時,“四通一平”方案要盡可能的具體,這樣就可以避免各個施工單位在施工組織中各自為政的現象發生。還要根據各個施工單位對于工程竣工的時間要求,對工程施工的機械設備進行定期的優化,從而減少機械設備的浪費,提高整個施工企業的經濟效益。
2.要簡潔的表述施工的方法
所謂工程的施工方法就是指整個土建工程的總體的施工方法,工程的施工方法是施工組織設計的重要內容,應該在施工組織總設計里面詳細的表述出來,對于施工方法要進行廣泛的討論和論證,尋找出最好的施工方案。例如可以對工程主體使用滑模、爬模、倒模、大模板等這些較好的施工方案,但是經過我們的反復論證和討論,最后確定爬模是最好的施工方案,同時對于該施工方法,我們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應該比較簡明的表述出來,可以將其表述為某某主題工程采用爬模施工方法等,然后在施工組織總設計中將其進行完善。
四.投標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對于投標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為該工程設計應該遵循相關規范以及技術的要求,但是該工程的組織設計同時也是進行標的競爭的一個方面,因此這就給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1.對工程要有充分的了解
在組織設計書中對于工程的特征表述比較簡單,主要是招標人員已經對工程有力很好的了解,同時在組織設計書中,要將招標工程可能給招標方造成的影響以及招標工程所處的位里在組織設計書中很好的表述出來。,這樣就可以使人們認為投標方已經對工程有了很好的了解和認識,并做好了充分的思想準備。
2.方案選擇
這主要是指主體工程的方案選擇以及那些特殊的安裝工程的方案選擇。對主體工程而言,可供選擇的方案可能有多種,了解招標方錄樂意接受的方案天必須進行了解的一項內容,因為某一地區對某一項施工技術的工人同是存在粉差異的,同時周圍工才呈同類技術的使用效果對確定的方案有著無形的影響。如一個筒體結構工程,內部結構中的漏斗可以采用與筒體整體施工或采取后澆技術,投標方在工程質疑中提出采用后澆技術施工漏斗的方法得到認可,無疑采用滑膜是優先考慮的方案,同時可以說明招標方最容易接受的方案是滑升模板施工,提出其它施工方案無疑容易遭到招標方的否認。對已確定的施工方案不應敘述其方法,只需說明其特點。
3.進行詳細的施工部署
施工部署包含平面布置、運輸方案、施工生產、人員安排等。其中施工人員的安排是主要內容。要詳盡說明擬派人員施工經歷、業績等,要盡蚤選擇已被招標方接受的施工負責人和施工隊伍。
4.制定施工的進度圖表
在編制投標工程施工進度圖表時,有眾多不定因素存在,如編制工程網絡進度圖表時可能會出現邏輯關系矛質的情況。根據工程投標的經臉,在開標過程中約20 分鐘宣讀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內,在僅有的幾分鐘內使評標人員接受純粹性的網絡圖是不現實的,所以必須對網絡圖進行進一步的說明。
五.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1.不要照抄工程施工的規程和規范
一般部位操作方法的敘述要簡要,應注意的主要問題特別是可能會引發其它施工問題的部分應寫明。如豎向鋼筋采用電渣壓力焊,提出鋼筋接頭處需要平齊,引發必須配備保正切割符合要求的鋼筋設備。具體的操作方法不在設計中予以明確,而是在技術交底時詳述。
2.要有詳細的施工進度圖表
施工進度圖表不單體現工程的進度要求,它間接地反映施工產、員的素質,技術的先進性,季節影響,設備機具的配備水平,物資準備等。要在眾多的因素中以及在各種因素的相互制約中,對進度圖表進行優化,編制出一個切實可行的施工進度圖表。
3.要很好的表述出施工作業的具體內容
施工作業設計在單位工程中主要針襯主體工程的施工,特殊構件石之節點的施工,高級飾面拼接方法,特殊構件吊裝等。才色工作業設計的水平直接影響工程的進度、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經濟效益等,所以作業設計要突出圖紙的設計,要假定不利因素,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法,最后進行合理優化。
六.分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土建工程施工的分項施工的組織設計主要是由于工程出現了分包、施工方案未定或者是新技術的應用等情況下才會采取的設計方法。這種施工組織設計實際上是土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一個分包的施工組織設計,因此在本文中,筆者不再對此進行分析。
七.結束語
土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管理對于土建工程施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他也代表著企業的形象,因此,在實際的施工組織中,應該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加強這方面的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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